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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辽宁省完成国内生产总值5458.22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90.20亿元,增长8.4%;第二产业增加值2609.85亿元,增长9.8%;第三产业增加值2258.17亿元,增长11.3%。全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05亿元,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258亿元,增长11%;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6525元,增长11.2%;实际直接利用外资39.2亿美元,增长25.8%;全年外贸出口总额实现123.7亿美元,增长11.3%。
2002年,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通过加强税费征管、努力增收节支、推进财政改革等措施,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399.7亿元,比上年增长7.90%,按所得税分享前口径为418亿元,增长12.8%;上划中央“两税”收入266.3亿元,增长7.4%;全省一般预算支出690.9亿元,增长8.7%。全省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连续10年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积极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2002年,省财政安排建设类支出149亿元,带动社会投资620亿元,重点支持了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基本功能、保护生态环境等一批重点项目,拉动GDP增长1.8个百分点。投资75亿元的沈...
2002年,辽宁省完成国内生产总值5458.22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90.20亿元,增长8.4%;第二产业增加值2609.85亿元,增长9.8%;第三产业增加值2258.17亿元,增长11.3%。全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05亿元,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258亿元,增长11%;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6525元,增长11.2%;实际直接利用外资39.2亿美元,增长25.8%;全年外贸出口总额实现123.7亿美元,增长11.3%。
2002年,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通过加强税费征管、努力增收节支、推进财政改革等措施,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399.7亿元,比上年增长7.90%,按所得税分享前口径为418亿元,增长12.8%;上划中央“两税”收入266.3亿元,增长7.4%;全省一般预算支出690.9亿元,增长8.7%。全省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连续10年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积极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2002年,省财政安排建设类支出149亿元,带动社会投资620亿元,重点支持了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基本功能、保护生态环境等一批重点项目,拉动GDP增长1.8个百分点。投资75亿元的沈大高速公路8车道改扩建主体工程已完成,投资53亿元的大伙房输水工程进展顺利,农村电网改造已完成投资77亿元。各市新建和改造道路2300万平方米,接近“九五”的总和。各高校通过资产置换获取资金27.5亿元,新增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2002年用于农业支出38.6亿元,引导社会资金55亿元,重点支持了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生态环境建设。全省植树8.2亿株,人工造林575万亩,新增绿地3.8万亩,退耕还林220万亩。为保护天然林,2002年少伐林木193万立方米。关闭和取缔小煤窑等“五小”企业2700家。
(二)支持教科文事业发展。2002年用于科技支出18.2亿元,比上年增长20.7%。扶持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了机械、冶金等传统产业的改造与提升,支持了基础、职业、高等教育和基层文化、重要文化设施的建设。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各级财政筹资2亿元,改造危房45万平方米,调整、撤并农村中小学700所;集中扶困助学专项资金1亿元,资助贫困学生8万人;制定《辽宁省普通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实施办法》,为实行“双聘”分流不合格教师提供政策依据;扶持省属9个开放性实验室建设工作,集中了优秀人才,提高科研课题和项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改革科研设备管理,实行科研资源有偿互用、资源共享,推进科研体制改革进程。通过实施省直艺术表演团体“文企联姻”、“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改革措施,促进了文化产业化发展;按照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总体部署,全省开展了文物普查,加强了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同时,加强教科文等部门综合预算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支出行为,发挥财政性资金合力,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
二、努力增收节支,实现财政制度创新
(一)增收节支效果显著。地方各项税收收入在上年大幅增加的基础上,2002年又增加38.8亿元,增长13.2%。继续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全省预算内非税收入完成161.5亿元,增长41.3%。全省土地有偿使用流转收入完成90亿元,增长20.6%,彩票销售规模20.6亿元,增长84.5%,地方公益金收入3亿元,增长65%。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省直各部门率先垂范,在经费预算连续三年零增长的基础上,人均经费类支出又有所下降。
(二)财政制度改革创新又上新台阶。坚持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改革的正确方向,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县区财政性资金财政统管五项改革取得新进展。全省三级政府理财规模已由2000年的783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1049.3亿元。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总量176.3亿元,比上年增加68.3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总量的25.5%。2002年,政府采购实际支出44.6亿元,节约资金5.03亿元。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取消收支挂钩,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13.7亿元。全省县区财政性资金财政统管节约开支6245万元。财力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运行更加规范,源头治理腐败作用比较明显。
三、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一)认真落实社保试点的资金政策。2002年辽宁省国企减员分流76万人,累计124万国企职工实现了并轨,累计做实个人账户基金47.6亿元,地方共筹集“四项社保资金”290.2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13.2亿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并轨资金46亿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0亿元。偿还拖欠国企并轨人员债务22.6亿元。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和资金安全运行机制,保证了581.1万保障对象养老金、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和72.5万并轨职工经济补偿金按政策发放。完成了“两个确保”目标,实现了城市低保对象应保尽保。筹集就业扶持资金2.1亿元,用于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建立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体系。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48万人,建立职业介绍机构1380个。
(二)有效解决拖欠工资和“两费”问题。2002年,省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25.3亿元,调度专项资金23.5亿元,重点解决了困难县乡工资性财力缺口,并通过乡镇工资县级统筹、建立工资专户、银行统一发放等保障措施,基本保证了当年不拖欠公教人员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部分县还分批解决了历史陈欠。有10个市36个县建立了离休干部“两费”财政支持机制,筹集资金2.8亿元,使拖欠离休干部“两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三)努力改善特殊群体的生活条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和要求,把帮助弱势群体改善生活条件作为财政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省财政筹集资金12.5亿元,使2.5万户城乡“三老”(老红军、老干部、老劳模)住房条件得到根本改善;8758名基层和生产一线劳模增加了生活补助;20个养老院和14个福利院得到改造;8600名农村贫困学生得到资助;6100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同时,省财政还安排资金6120万元,对206个贫困村实施开发式扶贫,受益人口19.98万人,其中14万人当年人均收入超过1200元。
(四)努力推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2002年,来自北京、上海、河南的12户大企业落户阜新,已落实投资8.4亿元,各项基础设施投资已到位13.8亿元,4500户居民乔迁新居,1.2万名矿工实现再就业。抚顺、本溪和北票采煤沉陷区治理的总体方案,涉及居民16.5万人,总投资26亿元,已得到国务院领导和国家计委的认可。
四、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总体要求,辽宁省积极调整粮食补贴结构,促进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经省政府批准,在全国率先取消了对国有粮食企业的超储补贴,实行保护价收购补贴和库存粮食销售补贴,保护了农民基本利益,引导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化解了国有粮食企业库存包袱和各级政府潜在债务。全省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实现了省级储备粮的规范管理,按照科学储备、合理布局、高效管理、利于调控的原则,将分散在120个储备库点的16亿斤省级储备粮,压缩调整为10亿斤,集中存放在管理水平较高的40个库点,使管理水平和财政补贴效益显著提高。实施以报账制为核心的粮食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全省由原899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调减为381家,减少独立核算单位58%,企业在岗人员由16.38万人减少到4.23万人。为创新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开发了粮食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普遍应用。2002年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费用支出比上年下降9.6亿元,减幅34%,亏损总额同比减少2.8亿元,减亏33%。全省粮食流通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五、加强财政监督,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一)强化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开展了对国债、社会保障、省对县乡公教人员工资转移支付补助、离休干部“两费”、扶教助学、农业生产、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救灾、共同致富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政府债务、农业税减免、税收先征后返、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小金库”、“账外账”等专项检查,依法处理了违法违纪问题。强化财政收入征管质量的监督检查,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强化非税收入的社会监督,对非税收入项目实行公告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全省非税收入项目,试点运行了非税收入信息管理系统,全省非税收入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运行轨道。按照“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要求,广泛开展了“诚信为本,不做假账”电视论坛等多种形式的会计诚信教育活动,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2001年全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中查出的100个单位和184名直接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处罚。对全省粮食行业601户企事业单位和抚顺市部分单位《会计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财政部门的会计执法主体作用。全面完成了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撤销不具备条件和违规中介机构200家。
(二)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制订并实施《辽宁省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政府债务统计核算和监控体系。借入中央专项借款27亿元,兑付被撤销金融机构的个人债务17.3亿元,维护了群众利益。通过谈判在免除利息和本金缩水60%的前提下偿还信托投资公司的外债4.2亿元,维护了对外信誉。加大省属信托投资公司债权清收力度,通过督促清算工作、控制清算成本和直接参与清收变现活动,实现清收资金入户2.7亿元。通过下达偿债指标和落实偿债责任,推动各市清收债权2.3亿元,偿还债务16.3亿元。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向全省财政系统下发了《关于紧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召开了全省财政系统第二次作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系统作风建设的要求,推动了全省财政系统的作风建设,讲学习、讲奉献、讲团队精神的风气已形成。2002年,财政厅机关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机关”,并连续6年被评为省直机关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与此同时,继续推进上下联动、下抓一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开展权力观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财政干部的培训工作,使队伍的知识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为财政系统增添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辽宁省财政厅供稿,葛文新执笔)
大连市
2002年,大连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40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8.4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661.1亿元,增长15.1%;第三产业增加值626.5亿元,增长14.8%。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1.94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对外经济贸易进一步扩大,自营出口71.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1%。新批准利用外资项目832项,合同外资金额30.17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6.31亿美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200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7.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增长6.2%。
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实力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出结构明显改善,保证了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点支出需要。2002年,大连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8.71亿元,按可比口径(2002年,由于国家实行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使地方财政收入口径发生变化,稿中数据均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6.6%。按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算账,全市当年财政收入加上上级专项拨款、税收净返还、同财政部结算资金,预算执行总财力131.45亿元。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31.09亿元,比上年增长14.3%。收支相抵,市地方财政连续第10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结余3600万元。
一、强化财税征收管理,确保收入任务完成
(一)加强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税。2002年,大连市各级税务部门以贯彻落实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为契机,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起有法可依,便于操作,监控有力的征收管理体制和管理流程。市国税当年实现各项税收收入102.4亿元(不含海关代征),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市地税组织入库各项收入77.55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在依法治税,组织收入中,市国税部门组织全市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使行业税收增长27.4%;加强对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缴纳所得税管理,做好政策调整,建立所得税管理新模式;实行涉外税收审核评税,强化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反避税调查,涉外企业所得税入库49.47亿元,占总收入的48%。市地税系统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环境,规范减免税审批程序,完善两级执法委员会工作制度;审核所属分局和税务所的执法主体资格,明确执法权限和范围;制定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法,规范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清理、废止和修改《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饮食业实行稽核发票、核定征税办法的通知》等54个规范性文件;实施税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力度。同时,市国税局在辽宁省率先实现市级发票印制审批业务在网络上运行,全面推广剪贴式发票,并开展发票专项检查,查补税额3828万元。市地税局以清理漏征漏管户、强化建账和规范纳税申报、发票使用、定额管理、代征税款为重点,对金融保险、房地产、交通运输等行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共查补入库税款3.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
(二)表彰诚信纳税,试行等级评定。2002年,市国税局经过自检和严格评选,对全市156户纳税企业授予“2001年度诚信纳税人”称号。对获得此称号的企业和个人,免除纳税人当年税务登记证年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检和税务检查,并简化纳税人各类办税手续,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市地税局制定并下发了《地方税收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办法》,在甘井子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试行。通过评估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将纳税人的纳税信誉评定为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并实施不同的监管政策。此项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增强了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提高了纳税人缴纳税款的积极性。
(三)严格依法理财,壮大财政实力。2002年,大连市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税收征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大力清缴欠税,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同时,根据国家规定,加强各种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对现行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国家和省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缔,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逐步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全额上缴国库,支出按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定。对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缴入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挤占挪用或私设“小金库”。对土地出让金进行全面清理,一并纳入预算管理。同时,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代政府拟定并下发了《大连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国有资产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质量,推动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培育刺激国内需求
(一)重点支持城市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大大连”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财政继续加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投入。全市当年基本建设和城市维护费支出34.19亿元,主要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火车站总体改造、英那河水库扩建、路桥建设和煤气、自来水、排水管网改造,以及区市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保证了市区园林绿化和路灯、排水设施的维护以及春柳河、马栏河2个污水处理厂运营支出。落实“蓝天碧海”工程,对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实行整体搬迁改造,城市综合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扩大,有力地拉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改善和维护了城市面貌,提升了城市整体功能,增强了城市吸引力,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为大连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保证调资支出需要。继续落实1999年以来国家和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政策,市县两级财政共安排资金9亿元,保证全市21万财政供养人口的增资需要。市本级财政除负担本级的增资支出外,还对财政困难的区市县转移支付1.4亿元,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为解决区市县部分乡镇教师工资拖欠问题,市财政对区市县财政分配体制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并对3万名乡镇公办教师的标准工资实行县级统筹,使教师工资拖欠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大力促进对外开放。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国有工业、外贸、乡镇、区街企业出口创汇和招商引资。为应对招商引资和外贸出口面临的严峻形势,改变过去对出口奖励下压一年拨款的做法,实行按年出口收汇进度预拨奖金,全年预拨资金1.15亿元,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状况,降低了换汇成本,促进了出口增长。
三、推进财政制度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市财政根据部门预算特点,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克服了机构改革后部门和人员变化较大,情况复杂等困难,在公安、法院、工商行政管理、环保、计生委等5个部门试编部门预算,为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基础;二是为规范财政系统内部银行账户管理,市财政制定了《市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及印鉴管理办法》,将财政系统内部银行账户全部集中到国库处统一管理,其他业务处一律不得开设银行账户,国库处对集中管理的银行账户采取同类性质合并、不发生业务账户撤销等办法进行清理整顿,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三是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和政府采购、大型基本建设等财政专项资金实行集中支付,减少资金的中转环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四是实现市直党政机关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离退休费统一发放,各区市县进行了工资统发试点。北三市公办教师标准工资已实现县级统一发放。
(二)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2002年,大连市财政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为契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政府采购运行规程,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合理制定政府采购规划,科学界定采购范围,明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职能,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确定政府采购规模。全市当年政府采购预算15亿元,实际支出12.97亿元,节约资金2.03亿元,节支率13.5%。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逐步把政府采购范围从货物和工程采购扩大到服务采购。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涉及审计、评估等业务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促使中介机构公平、公正、依法有效地进行审计、评估工作,提高了审计、评估的质量。
四、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2002年,大连市财政用于社会保障和抚恤社会救济支出18.43亿元,比上年增加8.38亿元,增长83.4%。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在辽宁省实行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改革的各项要求,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市财政增加养老保险基金6.7亿元,夯实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并将养老金支付人均标准由1997年的490元提高到2002年的631元。二是建立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主要内容的多层次抚恤社会救济制度。全市当年享受低保线人口达10.3万人,发放低保资金7000万元。同时,市县两级政府共筹集资金6500万元,用于临时救济制度的实施,初步实现了“富者知贫,贫者得助”。三是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向4.2万名国有企业并轨职工拨付经济补偿金5.5亿元,解决部分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安置问题。四是支付4700名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和医药费1.4亿元,支持了军队建设。
五、灵活运用财政杠杆,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一)多方筹措支农资金,着力扶持农业发展。2002年,大连市财政支农支出5.77亿元,比上年增长21.2%,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现代园区建设、乡镇企业发展、老残果园改造、农业新品种引进、水产养殖、农业节水工程、植树造林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按照《大连市农业现代化发展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3年内每年投入5亿元开发北三市的决定,财政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北三市等农业区市县道路交通、城镇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业新品种引进、中低产田改造、海洋水产项目开发和农村植树造林等方面的投入。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大量社会资金投向农业,侧重发展精品农业、科技农业和旅游农业等特色农业。
(二)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竞争能力。2002年,大连市财政继续加大企业技改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国有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市本级财政采取贴息、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用于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信息化建设,帮助搬迁改造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生产设施,全年投入资金达1.93亿元。
(三)组建信用担保机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扶持和推动大连市中小企业发展,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市财政筹集资金2亿元建立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中小企业发展拓宽融资渠道。2002年8月9日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为在大连市及其所属区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信用担保。
(四)继续充实专项资金,推动第三产业发展。2002年,市本级财政安排旅游发展基金、外贸发展基金、展览业发展基金、文化发展基金和人才发展基金等专项基金5000多万元,推动旅游、商贸等第三产业发展。
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全面开展政府债务清查,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项目申报和管理程序》、《日元贷款项目转贷和再转贷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和完善了债务管理机制;二是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对4个日元“黑字还流”贷款、甘井子镜港集团蛋粉生产线、大连化学工业公司德国马克贷款等6个项目的外债进行重组,并争取财政部和转贷银行息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规避了政府外债的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三是对财政周转金进行清理,通过法律渠道回收财政周转金,按照市政府要求,将周转金用于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企业挖潜改造等项支出,有力地支持了大连经济建设。
七、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整顿规范财经秩序
一是加快财政法规体系建设,完善财政执法和监督机制,提高财政监管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结合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纳入预算管理改革,加大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政策;二是加强中央拨付的各类专项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检查,对本级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工业、农业、商贸等建设资金和扶持生产经营性资金及使用效果进行专项检查,追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开展涉及人民生活及对财政收支影响较大的煤气、自来水等公用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同时,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会计基础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大连市财政局供稿,王家永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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