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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山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017.54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7.8亿元,增长13.6%;第二产业增加值1083.79亿元,增长14.4%;第三产业增加值735.95亿元,增长7.7%。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813.36亿元,比上年增长22.6%。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3.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1%。其中,进口总额6.5亿美元,出口总额16.6亿美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5.4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剔除价格下降因素,实际增长12.7%。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34.3元,比上年增长15.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711元,比上年增长14.3%;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49.8元,比上年增长9.9%,农民人均消费支出1354.6元,增长10.9%。
2002年,全省完成财政总收入292.44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0.00%。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50.82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3.55%;上划中央“两税”收入119.92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114.32亿元,国内消费税5.60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34.27亿元,比上年增长15.46%。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支相抵,滚存结余为39.29亿元,剔除结转2003年支出52.6亿元,年终累计赤字13.31亿元...
2002年,山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017.54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7.8亿元,增长13.6%;第二产业增加值1083.79亿元,增长14.4%;第三产业增加值735.95亿元,增长7.7%。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813.36亿元,比上年增长22.6%。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3.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1%。其中,进口总额6.5亿美元,出口总额16.6亿美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5.4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剔除价格下降因素,实际增长12.7%。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34.3元,比上年增长15.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711元,比上年增长14.3%;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49.8元,比上年增长9.9%,农民人均消费支出1354.6元,增长10.9%。
2002年,全省完成财政总收入292.44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0.00%。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50.82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3.55%;上划中央“两税”收入119.92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114.32亿元,国内消费税5.60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34.27亿元,比上年增长15.46%。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支相抵,滚存结余为39.29亿元,剔除结转2003年支出52.6亿元,年终累计赤字13.31亿元。其中,省本级结余2.55亿元,地市县级赤字15.86亿元。
一、采取有效措施,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一)国税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组织收入。一是加强了税收管理,调整增值税管理权限,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度审验和所得税税源普查;推行《涉外税务审计规程》,进行了涉外企业纳税评估试点;落实“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严格出口退税。二是整顿税收秩序。对加油站和集贸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清查出漏征漏管户8782户,查补税款、加收罚款滞纳金合计722万元;对电力、烟草、石油、白酒等行业和跨地区经营集团企业税收进行了专项检查,查补税款5726万元,加收罚款、滞纳金4932万元。同时,与公安机关协作严厉打击了涉税违法犯罪,查处涉税案件20多起,查补税款2577万元,加收罚款、滞纳金及没收非法所得748万元。
(二)地税系统落实措施,对税收紧抓不放。一是狠抓税种管理。对企业所得税抓了汇算清缴和专项检查;对个人所得税扩大重点监控的范围,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对农业税调整征管重点,从严从细抓实。二是推行农税征管改革,并在晋城、太原开展了“统一登记、属地管理、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改革试点。三是狠抓税收秩序整顿和规范执法。对重点行业和税种实施专项执法检查,清查集贸市场635个,清理漏征漏管户12170户,检查加油站、网吧1162户,立案查处涉税案件13000多起,查补收入近2亿元。
二、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营造经济发展环境
(一)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扶持关键项目,促进产业优化。2002年,山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的“1311”规划的落实,筹措资金8.9亿元,扶持了一批产业链长、附加值高和带动作用强的潜力产品和高新技术项目,推动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结构调整。促进了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电解铝、海鑫集团公司1080立方米高炉及80吨转炉、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0万吨不锈钢系统改造,临汾华翔铸造有限公司、晋南机械厂重车车轿及离合器等项目相继建成,使山西部分传统产业得到优化,新型接替产业明显提升,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向中央财政争取国债资金38.6亿元,安排国债项目200多项,用于全省公路交通、农村电网改造、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山西经济发展的基础环境。此外,省财政拿出2000余万元,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大型商业连锁店发展等项目进行了扶持;拿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571万元,同时争取到财政部2002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790万元,鼓励全省81户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投入3400万元,建设中巴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中东物流中心、中卡锻造有限公司锻钢法兰盘项目,开设了山西对外贸易的窗口。
(二)以产权管理为核心,参与企业改制,促进国有经济发展。省财政厅参与了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公司、长治钢铁集团公司、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公司等已上市公司股权重组及拟上市公司股份制改建工作,对组建股份制公司拟上市过程中的资产重组、股权设置等基础工作进行了审核。参与了省信托投资公司、山西证券公司、山西融资租赁公司等省级地方金融机构的增资扩股改制工作,对企业资产状况及资本金的变化进行了审查,对省信托投资公司公积金转增资本金进行了批复。对太原刚玉股份公司、太原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国有股权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办理了山西长城微光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香港上市的有关国有股权事宜,以及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持股人变动的相关工作。参与山西省新华书店系统一百多户企业改制,成立了国有独资公司,增强了全省新华书店的整体实力。
(三)积极利用外资,支持经济发展。2002年,全省共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1.11亿美元,支持了山西万家寨引水、祁临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其中,“万家寨引水项目”累计报账支付2.72亿美元,经过近10年的建设,于2002年10月18日实现了全线试通水的目标,为引黄入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祁临高速公路累计使用亚洲投资银行贷款8272万美元,于2002年10月16日和11月1日分别实现了南北段平微区试通车成功。同时,省财政厅组织申报了金额5088万美元的6个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完成了7个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建设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参与了总投资267.61亿元、利用日元贷款2.9亿美元的贷款项目评估工作。
(四)治理污染,改善环境。2002年,山西省财政厅拨付资金2718万元,用于太原第二热电厂50MW机组燃煤锅炉清洁生产新技术工程、6#炉脱硫除尘改造工程等污染治理项目;拨付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范围内环保违法活动查处;向财政部争取资金75万元,专项用于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重点建设项目。污染治理投资促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重点污染的汾河、海河“两河流域”和大运路、307国道、五台山旅游线路“三条通道”的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各大中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尤其是太原市大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中向前提升了四位,当年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153天。
(五)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支持重点项目,着力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2002年山西省财政厅围绕全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下达财政支农资金20.18亿元,重点安排了引水解困工程、绿化环境、保护生态、天然林保护及雁门关畜牧生态经济区建设等项目。首先,支持人畜引水解困工程。2002年是山西省人畜引水解困工程建设的最后一年,省财政安排下达财政支农资金14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5000万元,煤炭资金1950万元,用于兴建各类引水工程1492处,解决了1651个自然村、51.84万人、8.04万头大牲畜的用水问题。经过三年努力,投资11.59亿元,建成引水工程9731处,解决了12271个自然村、353万人饮水问题,使省政府三年解决240万人口严重缺水问题的庄严承诺如期实现。其次,积极支持退耕还林(草)和天然林保护工程。2002年退耕还林(草)工程在山西省全面启动实施,工程建设范围由16个试点项目县扩大到107个,国家计委、财政部等中央四部委又追加山西省退耕还林任务250万亩,使全省退耕任务由年初的420万亩扩大到670万亩,中央补助资金增加2.85亿元,省财政又筹集资金1.73亿元,支持了72个县,八大林业局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建设工程,全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188.94公顷,占全省造林面积的27.8%,使全省的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第三,支持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为改善山西北部和西部生态环境脆弱的局面,保障京津生态安全,省财政厅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的意见》,共下达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资金4800多万元,主要用于该区畜牧新技术培训、畜牧兽医体系及良种工程建设,使该区28个县共新修、改造、种植饲草地30万亩,完成机械化种草50万亩,机械化收割饲草5万亩,促进了畜牧机械作业水平的提高和畜牧业发展。第四,支持机械化生态农业工程建设和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2002年,省财政安排下达机械化生态农业工程建设资金700万元,在大运经济带建设了35个机械化生态农业工程示范基地,共改造、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3万亩,打坝9公里,修建田间机耕路80公里,挖渠38公里,购置微耕机、植树挖坑机等设施农业和生态农业配套机具500余套。安排下达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经费300万元,有效地提高了项目区抗旱能力和农机化作业水平。
三、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履行财政保障职能
(一)确保工资发放,保障政权运行。为了切实解决拖欠工资时有发生的问题,山西省积极采取措施,继续扩大工资统一发放范围,确保公教人员的工资发放。2002年,又有220个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5772人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为保证县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县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责任制的通知》,财政部门狠抓落实和督促检查,全年共拨付各市地县一般转移支付和调资、加发奖金转移支付补助等41.93亿元,保证了县级公教人员当年基本工资发放和调资政策的落实。截至2002年底,山西省省本级和10个市地109个县(市、区)全面实施了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财政统一发放制度。
与此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全力保障行政和公检法机关的必要支出需要,特别安排9240万元,用于公检法司及安全部门打黑除恶专项整治、大要案的侦破工作和省级及基层政法机关的装备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治安环境。
(二)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维护社会稳定。2002年,山西省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把“两个确保”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作为促进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千方百计落实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全年共筹集“两个确保”资金26.47亿元,下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95亿元,保证了全省16万名下岗职工,64.5万名低保对象基本生活费和85万多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2002年底,山西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为276万人,共征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52.75亿元,基金征缴率达到96.5%;参加统筹的离退休人员为85.48万人,全年发放养老金59.7亿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全省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273万人,比上年增加4.6万人,全年失业保险费收入为3.35亿元,征缴率为93.1%,全年为36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1.05亿元,月人均287元。
(三)深化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卫生医保制度框架。省财政厅会同劳动保障厅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的通知》、《山西省省直管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等五个文件,初步建立了企业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并于7月1日起实施了省直管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按照《山西省市、县两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精神,省财政厅安排专项经费4069万元,解决了11个市地和100个县药监局的开办费,并积极配合省药监局完成了全省市、地、县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为促进全省农村卫生条件的改善,省财政厅大力支持并配合卫生部门推行了农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2002年,投资550万元,改善了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站和妇幼站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30万元,支持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投资880万元,改善了省、市、县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
(四)支持科教发展,促进科教文化改革。一是省财政拨付资金1.93亿元,用于“国家贫困地区二期义务教育”和“山西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同时安排工程配套资金3000万元,为贫困地区农村初中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建立了义务教育保学金制度。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使资金发挥助学助教效用。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在校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山西大学、山西医科大学等5所高等学校共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总额601.7万元,有1739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二是拨付资金1.96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和应用基础学科研究,推进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转制和21个科研开发中试基地建设,促进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三是拨付资金3900万元,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省财政对省直文艺团体的经费补助将以前只补工资的单一补助形式改为工资加专项的补助办法;与省文化厅联合制定了艺术表演团体演出场次补贴、重点剧(节)目扶持及优秀剧目、优秀艺术人才奖励资金等管理办法;启动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为优秀文化信息在全省范围内共享、传播奠定了基础。
四、深化财政收支改革,建设公共财政框架
(一)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2002年,山西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收支脱钩和收缴分离”的要求,按照中央统一规定,将公安、法院、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环保、计划生育等六部门的各项预算外收费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省建立收费大厅200多个,11个市地县级以上执收执罚单位全部实行了“票款分离”办法。其中,运城、晋中等市地的“票款分离”工作已在乡镇一级推开。同时,加强财政资金账户的清理工作,全省共清理银行账户13239个,撤消违规账户507个,取消收入过渡户2730个。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纳入预算及财政专户的比例达到99%,使政府收入得到全面真实反映。
(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在编制2003年省级部门预算时,对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比例进行了调整,将财政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两大类,对人员支出实行定员管理并结合实际核定工资水平,对日常公用支出实行分类分档定额管理并作了适当调整;对项目支出预算进一步细化,逐步推行重大项目委托评审制度,细化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扩大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为推行“阳光财政”,向省人代会报送审查的省级部门预算单位由2002年的10个增加到2003年的15个。
(三)扩大政府采购规模。2002年,山西省政府采购工作坚持扩大规模与规范运行并重的原则进行,将各预算单位应纳入且能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金和项目从预算编制环节起全部纳入财政的监督范围,对省直部门、单位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实行计划、拨款双环节控制,2002年全省集中采购合同金额累计完成8亿元以上,比上年增长69%。
(四)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2002年山西省积极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为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做准备。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撤并村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启动了农村并村并校工作。并通过实行统一的差别比例税率,据实核定计税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等政策措施,着力解决了试点过程中存在的诸如部分地方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不彻底、土地弃耕撂荒等问题。为保证此项改革的顺利运行,财政部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解决乡村两级经费缺口,除中央安排山西省转移支付资金8000万元外,省财政还安排500万元,市地财政配套安排426万元用于试点县转移支付,基本上满足了各试点县乡村两级政权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求。山西临猗、泽州、太谷、襄垣和代县五个试点县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人均负担由改革前的126.8元减少到51.8元,人均减少75元,农村劳动力人均负担的“两工”由上年的15.3个减少到10个以下,减幅达34.6%。改革促进了农村基层政权的职能转变,改善了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五)实施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为创新支农资金管理,解决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效益低下的问题,2002年山西省在全省57个贫困县全面推行了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省财政厅下达了《山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将扶贫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并为这些贫困县开设了扶贫专户,规范了会计核算。扶贫资金报账制的推行使当年扶贫资金到位率达到了70%。
五、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制度建设
(一)切实加强财政法制建设。2002年,山西省财政厅将财政普法工作纳入财政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定了“四五”财政普法规划和2002年立法计划,起草了《山西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和《山西省财政投融资金建设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及说明,开展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一系列财经法规制度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了《山西省财政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将预算执行、财政监督、财政检查及财政处罚建立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编制公布了《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对《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从而为规范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做了一项基础工作。
(二)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国债转贷资金的管理,省财政厅与省计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山西省国债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国债转贷资金还贷的原则及资金来源以及国债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等。会同省计委、省水利厅制定了《关于对人畜饮水工程国债项目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的补充通知》,对2002年安排的人畜饮水工程国债专项资金1.31亿元实行报账制管理。为加强对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资金的监督管理,完善追踪问效制度,省财政厅对下达的4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授权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参与管理。为加强住房资金管理,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山西省财政厅以城市为单位对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管理,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住房公积金由政府管理改为社会管理模式;参与制定了《山西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为规范彩票发行与销售及公益金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彩票发行收入实行专户管理的通知》。
(三)开展财政法规文件的清理工作。省财政厅公布了废止的513件规范性文件,核查清理了20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17项行政审批事项,将不宜实行行政审批的事项改为备案制。
(山西省财政厅供稿,李浩、姜奕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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