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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深入贯彻落实“两个着力、两个提高”的方针,努力推进农村小康建设
2002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第四次联席会议提出的“两个着力、两个提高”(即:以农业主产区为重点,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方针,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推进新阶段农村小康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大投入力度,为农业综合开发提供财力保障。中央财政根据“十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2002年中央财政投入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75.48亿元,比2001年增加4.69亿元,增长了6.63%。加上与中央财政配套投入的地方财政资金61.59亿元,银行贷款投入25.7亿元、农村集体和农民等自筹投入73.25亿元,2002年全国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36.02亿元,比2001年增加26.28亿元,增长了12.53%。同时,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积极争取世界银行贷款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积极探索经营性开发、股份制开发、开...
一、深入贯彻落实“两个着力、两个提高”的方针,努力推进农村小康建设
2002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第四次联席会议提出的“两个着力、两个提高”(即:以农业主产区为重点,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方针,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推进新阶段农村小康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大投入力度,为农业综合开发提供财力保障。中央财政根据“十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2002年中央财政投入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75.48亿元,比2001年增加4.69亿元,增长了6.63%。加上与中央财政配套投入的地方财政资金61.59亿元,银行贷款投入25.7亿元、农村集体和农民等自筹投入73.25亿元,2002年全国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36.02亿元,比2001年增加26.28亿元,增长了12.53%。同时,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积极争取世界银行贷款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积极探索经营性开发、股份制开发、开放式开发方式,努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002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共改造中低产田2846万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659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869万亩,新增农机总动力108.7万千瓦。项目区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粮食54.31亿公斤,棉花0.54亿公斤,油料3.94亿公斤,糖料4亿公斤;新增畜禽产品产值和水产品产值分别为26.88亿元和21.60亿元,为保持全国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支撑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基础条件,有力地配合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
为突出农业综合开发生态项目的特色,避免与其他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项目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克服投资分散的倾向,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建设项目实行集中资金,重点加强项目区农田林网建设、草原(场)的保护和建设以及其他一些生态建设任务重、国家投资又十分有限的项目,如黄河故道的治理等,并安排了一批专项生态建设示范项目。2002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共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1508.5万亩,完成草原(场)建设面积322.3万亩。
(三)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一是在继续坚持“四个重点(优质粮食基地、优质饲料作物基地、节水灌溉和农业生态工程)”的前提下,加大对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业的扶持力度,注重发展高附加值产品,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深化农业结构调整。2002年共建设优质粮食基地463.2万亩,优质饲料作物基地118.3万亩,建设经济林、蔬菜、花卉、药材等种植业基地183.3万亩,发展水产养殖面积118.6万亩。各地区也紧紧围绕充分发挥本地优势,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如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以建设优质高油大豆生产基地为切入点,以安全高效为目标,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种植水平和产品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全省高油大豆优势产业带的建设。2002年项目区优质大豆覆盖率达到100%,项目区生产的绿色品牌大豆比普通大豆每千克售价高0.1元,全省项目区农民由此增收3000多万元。二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围绕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统筹安排土地治理、多种经营和科技示范项目。2002年农业综合开发安排19.9亿元资金用于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其他多种经营,在扶持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同时,扶持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生产服务项目518个。截至2002年底,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的中央财政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达467家,其中133家被农业部、财政部等8部委联合命名为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02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696元,比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220元。
(四)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一是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支持优良品种、种苗和种畜的引进,大力推广平衡施肥、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畜禽疫病防治、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模式化栽培等先进适用技术。积极扶持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为增强农业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加大对科技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与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相结合,加强农业高新科技示范项目、农业科技推广综合示范项目和农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2002年农业综合开发共安排2.4亿元资金用于科技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三是积极开展项目区农民技术培训。改善项目区农民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外部条件,增加农民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运用多种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帮助农民更新观念,提高项目区农民素质。
二、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和农村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政策
(一)报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扶持范围和建设内容、应遵循的原则、投入政策和机制以及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区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
(二)进一步突出农业综合开发投入重点。一是加大对农业主产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依据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棉花、油料、肉类、糖料等主要农产品的产量、单产、国家订购量和各省(区、市)耕地面积等因素,初步界定黑龙江省15个省级单位为农业主产区,同时,明确了具体的扶持政策,包括:将每年新增中央财政资金的70%以上用于主产区;完善主产区资金投向政策;较大幅度地降低主产区地方配套比例;农口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安排也要向主产区倾斜等。二是为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出了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优势农产品生产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扶持优势农产品生产的主要任务、扶持原则、具体措施等。三是为逐步解决开发面铺得过大的问题,严格控制各地区新增开发县数量。确定2003年全国增加开发县43个,增加开发县数量比上年减少了49个。
(三)调整资金投入比例,完善资金配套和使用政策。一是为减轻地方配套资金压力,降低了地方财政配套比例,下降幅度为16.3%。同时,根据投入重点和各地财力状况,实行区别对待。降低的配套比例,主要用于减轻经济不发达的地、县财政的配套困难,对于国家扶贫重点县,原则上县级可以不配套。二是根据公益性投入实行无偿使用、非公益性投入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按项目类型分别调整了中央财政资金无偿、有偿投入比例。其中:土地治理项目由85:15调整为90:10;多种经营项目由15:85调整为20:80;专项科技示范项目及农业现代化示范项目仍执行原比例,分别为80:20和65:35。三是将各直辖市(不含重庆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用于土地治理项目和多种经营项目的比重,由65:35调整为50:50,以进一步支持这些地区发展外向型农业和出口创汇农业,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四)研究落实农业综合开发中农民筹资投劳与农村税费改革相衔接的政策。农业综合开发中农民筹资投劳如何与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相衔接,是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经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与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共同拟订了农业综合开发中农民筹资投劳与农村税费改革相衔接的政策,即:农业综合开发中农民筹资投劳,应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其范围只限于收益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并与农民商议,由农民签字认可,实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准搞强迫命令。确需农民投劳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农民只出工,不得要求农民以资代劳,不得跨村筹劳;确需跨村使用劳动力的,应采取借工、换工或有偿用工等形式,不能平调使用农村劳动力。要逐步降低农民筹资投劳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的比例。
(五)研究农业综合开发产权管理问题,提出初步意见。为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研究解决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滞后问题,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提出了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试点的初步意见,包括国有资本的认定、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国有资本收益的处理、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主体等。拟选择农业综合开发专项科技示范项目以及部分部门项目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三、改进和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资金管理推出新举措。一是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原则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的要求,改进完善资金分配方法,实行综合因素法分配资金。二是全面推广财政无偿资金县级报账制、有偿资金委托银行放款制、项目资金公示制等先进有效的资金使用方式,开展委托企业发放小额财政有偿资金试点,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果。三是为了化解历年形成的有偿资金呆账可能形成的债务风险,缓解地方财政的还款压力,制定了处理有偿资金历年呆账的方案,核销了一部分呆账。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目标和任务,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原则和要求,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等做了进一步的规定。五是明确农业综合开发对民营龙头企业,既要积极扶持又要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既要坚持以有偿资金扶持为主又要给予必要的无偿资金支持,并制定了多种经营项目财政无偿资金使用具体规定,明确了无偿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原则。
(二)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和规范项目评审工作。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暂行办法》,明确了项目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的内容、方法、程序和权限,评估的组织管理等内容,使评估工作有章可循。注重发挥专家在项目评审中的作用,凡专家认为不可行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二是修订计划报表,改进计划审批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计划编报工作,适时修订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计划报表体系及项目代码、报表格式和指标。同时,对专项科技示范项目,由过去批复项目年度计划改为批复三年总体计划,并对各省项目年度计划批复进行核复,以此作为拨付中央财政资金的依据。三是研究提出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生态项目建设的意见,强调要与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有所区别,有所侧重,突出特色,避免重复规划、投资和建设。四是对部门项目管理,提出要优化项目布局,整合资金、集中投入,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等要求,促进了部门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五是按照统筹规划、优势互补、提高效益的原则,认真探索农业综合开发与扶贫开发、生态建设资金相互配合、统筹安排的建设机制,并选择部分项目县进行试点。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以专项检查、中期检查、竣工验收为主要形式,配合审计和内部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海南、云南、黑龙江、甘肃等地反映的资金违纪违规问题,组织专项检查,掌握了有关情况,查清了问题。组织开展了对河南、江苏、湖南、湖北、吉林等5省在建项目的中期检查,重点检查了资金的到位、拨付、使用、管理和回收情况。组织对1999~2001年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对每个验收组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以进一步提高验收的质量和效果。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署对部分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配合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开展内部检查工作。通过这些检查,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二是对查出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均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并加大处罚力度。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责成地方追还资金、暂停项目县立项资格、扣减中央财政投资等处罚。其中对项目竣工验收中发现严重违纪的问题,如挤占挪用资金等,按违纪金额的3~5倍扣减2003年中央财政投资控制指标;对一般性违纪问题,纳入综合因素中统一考核;对内审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省违纪问题,按照部监察局处理意见,如数扣减2003年中央财政投资控制指标。
四、加强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
(一)认真研究农业综合开发应对入世挑战的政策措施。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围绕入世以后如何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作用,组织了大量专题调研,多次召集地方和有关部门的同志共同研究讨论。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调研报告,分析了农业综合开发在应对入世挑战方面的作用,提出了农业综合开发应对入世挑战的政策措施。温家宝副总理在调研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投资政策和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
(二)全面总结近五年来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为及时总结农业综合开发的成就和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系统地总结了1998~2002年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形成了农业综合开发系列材料,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等方面的成就和经验,既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上届政府在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工作成果,又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对于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具有重要的启发和指导作用。
(三)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的分析研究。为了全面掌握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立足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局,研究解决新阶段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农业综合开发出现的新问题,2002年各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加强了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的分析和研究。9月份向有关部门报送了“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为起草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提供了素材。同时,分析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向财政部领导作了汇报。全国大多数地区对2002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作了一次比较全面的分析,并上报了专题材料。
(四)立足全局组织重大问题研究。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别是农村小康建设的要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农业综合开发面临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如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的地位和作用、农业综合开发的法律保障、农业综合开发投入问题等。通过这些专题研究,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具体的政策建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供稿,李建民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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