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1998年至2002年,农业财政工作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与发展,中国结束了长期以来的短缺现象,结构性过剩导致国内市场疲软,加上东南亚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积极财政政策应时而出;二是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推进和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打破了原有的理财理念和财政管理格局;三是农业生产迈上新台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生了阶段性转变,以追求农产品数量增长为主的发展思路逐步转变为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路;四是1998年特大洪水发生以后,中央决定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天保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相继启动,昭示着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进;五是中国加入WTO,中国经济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对“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机遇和挑战并存。与这种大的环境相适应,国家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在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投入的同时,积极调整农业财政支出结构,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转变农业财政工作作风,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
1998年至2002年,农业财政工作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与发展,中国结束了长期以来的短缺现象,结构性过剩导致国内市场疲软,加上东南亚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积极财政政策应时而出;二是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推进和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打破了原有的理财理念和财政管理格局;三是农业生产迈上新台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生了阶段性转变,以追求农产品数量增长为主的发展思路逐步转变为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路;四是1998年特大洪水发生以后,中央决定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天保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相继启动,昭示着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进;五是中国加入WTO,中国经济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对“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机遇和挑战并存。与这种大的环境相适应,国家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在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投入的同时,积极调整农业财政支出结构,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转变农业财政工作作风,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一、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业财政支出管理
(一)发挥“排头兵”示范作用,规范农口部门支出管理。按照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的目标,1998年至2002年财政支出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各级农业财政部门积极投身这项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成绩。2000年,农业部作为第一批编制部门预算的试点单位不仅顺利地完成了试点任务,而且为编制部门预算的全面推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农业部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也在2000年被评为惟一的一等奖。2001年,水利部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库集中支付的首批6个试点单位之一,水利部和财政部紧密配合,加强人员培训,制定试点方案,积极沟通交流,及时解决试点中的问题,不仅顺利地完成了对水利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工作,而且为国库集中支付试点的进一步深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1年,中国气象局第一个开展事业单位定额试点,为2003年扩大事业单位定额试点提供了经验,2003年农业、林业、水利率先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试点。这些工作为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发挥了排头兵的作用,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做出了贡献。
(二)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强化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针对过去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散、规模小、分配方式传统等问题,中央财政从合并专项资金入手,在打破旧有专项资金格局的基础上,重点从规范资金分配、健全制度和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推进农业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一是对一些小而散和不符合实际的专项资金进行合并、取消和转变用途,将原来45项大大小小专项资金合并调整为8类20项左右,强化了中央财政在支农方面的引导作用,也为进一步明确中央财政事权打下了一个好的基础。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依法理财,使每一项专项资金管理有章可循。按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调整和改革方案》的步骤和设想,财政部先后制定出台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资金管理办法》、《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补助费管理办法》、《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分配管理暂行规定》、《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明确了农业财政专项资金从设立、分配、使用到监督检查全过程、各环节的规范管理要求,引进了科学决策和管理的新机制,强化了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了资金管理透明度。《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与各单项管理制度的结合,是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突破,使管理制度的统一性、稳定性与管理要求的差异性、可变性有机结合,为专项资金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合理、科学的制度依据。三是逐步推行资金分配因素法、公式法和项目标准文本及专家评审制度。1998年,首先在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上采用因素法和公式法,使扶贫资金分配逐步体现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其后,在防汛抗旱资金和农业税灾歉减免补助资金分配上也采取了因素法和公式法。从2001年起,对一些重要的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包括农业产业化资金、农业科技推广资金、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资金等)实行标准文本管理和专家评审制度,并在一定的范围进行项目公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强化了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1999年、2001年,中央财政先后两次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的重点检查,2000年开展了特大防汛抗旱资金检查,2002年开展了农业税灾歉减免补助资金重点检查。地方财政部门也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了各项监督检查活动。通过检查,不仅纠正了财政资金违规违纪使用行为,挽回了损失,而且为调整完善政策,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提供了依据。
二、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支持“三农”发展
1998年至2002年,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较大幅度地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据不完全统计,仅1998至2001年4年时间,全国财政用于“三农”发展的支出1057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5155亿元。2001年,全国财政和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总额,分别是1998年的1.46倍和1.48倍,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对农业农村经济投入增长幅度最高的时期,财政对“三农”发展的投入占全社会总投入的比重达到23.32%,比1998年提高了4.25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视。
(一)支持大江大河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1998至2001年,中央财政用于农口基本建设投资的总额1856亿元,其中国债资金1448亿元,2002年中央财政农口基本建设支出约为490亿元,其中国债资金388亿元。重点支持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治理、重要病险水库的加固除险、重点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和一些重大水资源治理工程的启动。经过五年的治理,大江大河大湖抵御洪水的标准明显提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截至2001年年底,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已累计完成土方占设计的73%,黄河下游完成大堤加高544公里,消除了全部堤防险点险段。松花江、嫩江干流堤防已有22%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有50%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20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完成90%,2001年,中央又投资35亿元进一步加大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骨干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西藏满拉水利枢纽已竣工投产,小浪底等重点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开始发挥效益,“十五”期间五大重点水利枢纽工程正式开工,引黄入晋等水源工程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黑河、塔里木河治理工程全面启动。最突出的是治理后的长江堤防经受住了2002年大洪水的考验。
(二)支持重点生态工程建设。1998至2001年,中央财政投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大重点生态工程的资金合计417.1亿元。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321.7亿元,退耕还林(草)补助资金77.1亿元,京津风沙源治理资金18.3亿元。2002年,三项工程资金预计282.7亿元,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105.7亿元、退耕还林(草)补助资金146.1亿元、京津风沙源治理资金30.9亿元。此外,2001、2002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
(三)大力支持农村扶贫开发。1998至2000年,国家财政预算内安排扶贫资金37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59亿元,为实现“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1至2002年,国家财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继续加大对农村扶贫的资金投入力度,全国财政用于扶贫的资金29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06亿元。
(四)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民增收。1998至2001年,各级财政安排支援农村生产支出889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1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分别为273亿元和207亿元。重点支持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水平的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和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五)加大对农村中小学的投资,支持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发展。1998至2001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用于农村中小学的投入累计2269亿元。此间,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开展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央财政在“九五”期间投入30亿元的基础上,“十五”期间又安排了50亿元实施“贫困地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工程”。2001年,中央财政还安排了30亿元,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六)支持抗灾救灾,减轻农民负担。1998至2001年,国家财政用于防汛抗旱的资金69.9亿元,中央财政投入水利建设基金113亿元,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江河湖泊的应急度汛;国家财政对受灾地区实施农业税灾歉减免政策,累计安排农业税灾歉补助资金8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49亿元;投入农村卫生防疫、抚恤和社会救济资金113.3亿元。
(七)支持和推动农村税费改革步伐和粮棉流通体制深化改革。一是支持和推动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2000年安徽省开始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央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330多亿元,到2002年底试点已扩大到17个省、自治区。二是促进粮棉等主要农产品流通体制深化改革,保护农民利益。1998至2001年国家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53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658亿元,重点落实执行农产品保护价收购政策和建立粮棉风险基金政策,推动粮棉等主要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财政部农业司供稿,张岩松、吴孔凡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