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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02年中央决算已经汇编完成,受国务院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02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0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十六大精神的鼓舞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经济工作方针和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情况也比较好。
汇总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2002年,全国财政收入18903.64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完成预算的104.9%;全国财政支出22053.15亿元,增长16.7%,完成预算的104.5%;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3149.51亿元。
2002年,中央财政总收入1102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比预算增加380.72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中央本级收入10388.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5%;地方上解中央收入637.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中央财政总支出141...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02年中央决算已经汇编完成,受国务院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02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0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十六大精神的鼓舞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经济工作方针和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情况也比较好。
汇总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2002年,全国财政收入18903.64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完成预算的104.9%;全国财政支出22053.15亿元,增长16.7%,完成预算的104.5%;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3149.51亿元。
2002年,中央财政总收入1102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比预算增加380.72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中央本级收入10388.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5%;地方上解中央收入637.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中央财政总支出14123.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8%,比预算增加379.44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677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补助地方支出7351.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3096.87亿元,比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赤字数额减少1.28亿元。
上述中央财政决算收支数,与2003年3月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2002年中央预算执行数比较,中央财政总收入增加6.14亿元,中央财政总支出增加5.17亿元,财政赤字减少0.97亿元。主要是决算清理期间,一些收支项目发生了小的变化。
2002年,中央财政共发行国债592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债务收入5679亿元,代地方政府发行250亿元。中央财政债务收入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金2563.13亿元,弥补当年赤字3096.87亿元,补充偿债基金19亿元。2002年,列入预算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999.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99.1亿元。
按《预算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重点报告2002年中央财政的主要情况如下:
财政收入圆满完成了预算。2002年预算增收特殊性因素减少,减收因素较多。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收入项目的执行情况比年初预计的还要困难,致使一季度中央财政收入出现了同比下降7.8%的严峻局面。针对这一形势,国务院先后于2002年5月和9月召开了全国增收节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增收节支工作会议,提出了一系列增收节支的措施和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狠抓贯彻落实,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堵塞收支管理漏洞,使财政收入形势逐步好转,从而保证了全年收入预算的圆满完成。
主要中央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4631.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消费税1046.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9%,主要是改变卷烟消费税征收办法后,卷烟消费税增加;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和关税2589.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9%,主要是一般贸易进口增加和海关监管加强,使收入相应增加;企业所得税1882.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1.2%,主要是银行专项上缴收入增加较多;个人所得税605.95亿元,完成预算的112.3%,主要是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征管加强使收入相应增加;营业税155.30亿元,完成预算的67.5%,主要是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税率继续下调1个百分点,以及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年限等因素影响;外贸企业出口退税1150亿元,完成预算的115%,主要是2002年外贸出口增长较快,为支持外贸出口,相应增加了出口退税指标;证券交易印花税108.62亿元,完成预算的54.3%,主要是2002年证券市场持续低迷,交易量大幅下降,并受2001年底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影响;车辆购置税348.8亿元,完成预算的139.5%,主要是2002年国内汽车市场销售较旺,相应增加了收入;其他收入195亿元,完成预算的114.4%,主要是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并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2002年中央财政超收收入381亿元,主要用于增加公路建设支出和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中央财政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同时,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向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倾斜,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产、生活问题。2002年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达到1388亿元,完成预算的161.4%,主要是在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的基础上,从2002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乡老复员军人优抚待遇和建国初期参加革命的老干部退休待遇的水平,对财政困难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给予适当补助;增加安排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安排补助资金支持87户国有企业依法实施关闭破产,保障这些破产企业涉及的38万职工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截至2002年底,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基本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1998年底的184万人,增加到2002年底的2054万人。同时,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社会保障资金的征管和监督,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改革试点省份达到16个。二是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促进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2002年,中央财政用于支援农村生产、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扶贫及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方面的支出达到48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此外,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财政为此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45亿元。同时,还增加了用于农村电网改造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三是向科技教育倾斜,推动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2002年,中央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5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8%。其中,安排资金72亿元,支持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知识创新工程和国家“863”计划。继续执行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的政策,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进行了中小学危房改造,促进了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
国债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经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2002年发行长期建设国债1500亿元,其中1250亿元列入中央预算,250亿元代地方政府发行;资金安排东部地区占31%,中部地区占29%,西部地区占40%。主要用于在建国债项目、西部开发项目、重点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南水北调、京津水资源保护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公检法司和高校扩招所需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到2002年底,在建国债项目已累计完成总投资的91%,西部开发项目进展顺利,新开工项目控制在一定规模之内。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了对国债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扩大了对建设国债资金财政集中支付范围。国债资金项目对优化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顺利推进了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为进一步实践“两个大局”战略构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完善财税体制,缩小地区财力差距,促进地区协调发展,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国务院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2年中央财政因此增加收入126亿元,已按规定全部用于对地方、主要是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结合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中央财政在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转移支付制度;许多地区还积极调整和规范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加县乡可用财力,拖欠国家统一规定工资现象有所缓解。二是深化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2002年,按照收支脱钩、收缴分离的要求,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等34个中央部门,率先进行了深化“收支两务线”管理改革试点,各地也普遍加大了这项改革的工作力度。试点部门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转变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乱收乱罚现象明显减少。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2002年,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中央部门由6个扩大到了38个,试点省份由2个扩大到9个。同时,在15个中央部门又进行了国库集中收入制度改革试点,从而使其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都纳入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进一步加快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及财政信息化改革步伐。2002年,中央各部门和省直各部门,都已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编制了部门预算,部分市(地)、县(市、区)也积极实施了这项改革;全国政府采购规模1009.6亿元,比上年增加356.6亿元,资金节约率平均在10%以上,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也不断增强;“金财”工程进入了正式实施阶段。上述改革,不仅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而且对转变政府职能,推动依法行政,促进从源头上反腐倡廉,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审计署对2002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2002年中央预算在得到较好完成的同时,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中央预算管理有些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一些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理想,预算执行不严肃,甚至挤占挪用、隐瞒收入;二是有些专项转移支付分配管理仍不规范,要求地方配套较多;三是一些中央部门和单位未严格落实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规定;四是部分地区和部门在收入征管工作中违规减免和监管不力;五是一些国债项目重复安排、配置不合理、损失浪费等。对此,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财政部及中央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依法理财观念,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深化财政改革,强化监督管理,加大依法查处力度,认真加以纠正和改进。财政部将抓紧清理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深入研究解决基层财政困难的有效措施,从制度上严格规范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3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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