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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江苏省沭阳县以“减负、规范、稳定”为指导思想,根据本县实际情况,抓住关键,整体运作,强化落实,稳妥推进,使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据统计,改革前,全县农民合同内负担(包括屠宰税、不包括“两工”)1.61亿元,合同外负担1.32亿元,合同内外总负担2.93亿元。改革后,全县农民合同内负担(不包括“两工”)1.15亿元,比改革前减少负担4556.34万元,减负28.33%;人均合同内负担从112.66元减至80.74元,减少31.92元,减负28.33%。人均合同内外负担从205.04元减至80.74元,减少124.3元,减负率为60.62%。
一、以实现农民减负增收为立足点,规范操作,稳步推进,全面夯实农村税费改革基础
(一)全面核准核足计税面积。一是严明纪律,如实申报。对瞒报土地面积的乡镇、村主要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二是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抽调专门队伍将现有计税面积登记到户,并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以及参与二轮承包分地人员进行核对。三是强化督查,逐一清查。县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向全县37个乡镇派驻税费改革指导督查组,对乡镇计税面积上报情况进行逐村逐户核实查对,凡计税面积少于二轮承包面积的须弄清原因。四是公开结果,接受监...
2001年,江苏省沭阳县以“减负、规范、稳定”为指导思想,根据本县实际情况,抓住关键,整体运作,强化落实,稳妥推进,使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据统计,改革前,全县农民合同内负担(包括屠宰税、不包括“两工”)1.61亿元,合同外负担1.32亿元,合同内外总负担2.93亿元。改革后,全县农民合同内负担(不包括“两工”)1.15亿元,比改革前减少负担4556.34万元,减负28.33%;人均合同内负担从112.66元减至80.74元,减少31.92元,减负28.33%。人均合同内外负担从205.04元减至80.74元,减少124.3元,减负率为60.62%。
一、以实现农民减负增收为立足点,规范操作,稳步推进,全面夯实农村税费改革基础
(一)全面核准核足计税面积。一是严明纪律,如实申报。对瞒报土地面积的乡镇、村主要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二是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抽调专门队伍将现有计税面积登记到户,并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以及参与二轮承包分地人员进行核对。三是强化督查,逐一清查。县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向全县37个乡镇派驻税费改革指导督查组,对乡镇计税面积上报情况进行逐村逐户核实查对,凡计税面积少于二轮承包面积的须弄清原因。四是公开结果,接受监督。乡镇将各村计税面积的核实结果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布后,由村组干部登门到户请农户签字,并把好“计税面积入户签字关、计税金额入户签字关、一书一卡发放到户签字关”。全县签字率达98.5%以上。
(二)合理分类确定常产。沭阳县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调查组,按不同区域和土质类型调查了具有代表性的乡镇和行政村,并召开乡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座谈会。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确定常产的四条基本原则:一是以前5年统计数字为依据确定,二是调查了解典型乡镇的实际产量,三是参照2000年省试点县(市)和周边县(市)常产确定,四是分类确定常产。经测算,最终确定全县稳定税源计税面积平均常产为746.74公斤/亩。实践证明,这一标准符合县情、符合民意、符合区域生产条件的实际状况,得到了全县农民的普遍认可。
(三)突出重点解决具体问题。在税费改革推进过程中,以土地为重点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暴露,如纳税主体不明、抢占无主沟塘、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小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反租倒包”等问题,直接影响改革进程。为此,沭阳县多次召开各乡镇税费改革指导督查组长会议,对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并针对具体问题,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保证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以降低村级运行成本为切入点,明确目标,狠抓关键,因地制宜搞好村级区域调整
沭阳县原有692个行政村、21个居委会、6237个村民小组。村级区域调整后,全县村(居)委会总数为472个,占原村(居)委会数的66.2%,村平均人口由原来的2369人上升到3579人。村民小组合并为3696个,占原村民小组总数的59.3%。全县5362名村干部精简为3297人,占原村组干部总数的41.9%;2501名组干部全部精简。调整前村组干部工资总额为1191万元,调整后村干部工资总额为625万元,只有原工资总额的52.5%。
(一)明确目标,把握基本原则。首先,明确村级区域调整的目标,即通过调整使全县村规模一般达到3500人以上、耕地面积达到4000亩以上的目标;其次,把握调整工作的三个基本原则,即调优、调大、调强的原则,成建制合并的原则,地域相邻合并的原则,并从便于村民参与管理的实际出发,采取相邻两村或三村合并的办法。
(二)先行试点,指导面上工作。在沭阳县十字镇、桑墟两个乡镇先行试点。在实施调整方案过程中,坚持依靠群众,村民代表分头到村民家中发放征求意见表,逐户签字,随后召开村民代表会,对村调整方案依法进行表决。镇党委逐个谈话,做好思想工作,稳定被分流干部的情绪。两个镇共分流干部一百多人。县村级区域调整办公室及时向各乡镇转发了这两个镇的做法,对全县村级区域调整起到了指导作用。
(三)落实措施,狠抓关键环节。沭阳县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行政村撤并方案一律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交各村讨论后,由村召开会议进行表决,乡村各项材料完备后报县政府批复。对因村级撤并被精简的村(居)干部,主要采取三种分流渠道:一是“退”,退下年龄大的;二是“扶”,扶持愿意创业的;三是“转”,转岗安置一批到村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村级区域调整结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村支部书记进行培训,提高了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还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努力配齐配强村级班子,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重点,依靠群众,抓住关键,千方百计化解村级债务
2000年底,沭阳县村级负债总额为1.466亿元,村均负债达20.49万元。经过一年有计划、分步骤、多渠道、大力度的化解工作,到2001年底已化解村级债务1.17亿元,占债务总额的80.3%,其中有306个村实现零债务,占村总数的64.8%。
(一)依靠群众,核准村级债务。在村级债务化解中,沭阳县始终坚持让群众唱主角,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能动性,达到了既理顺债权债务、分清债权债务类别,又确保基层社会稳定的目的。一是冻结财务,杜绝村级新债发生。及时将村级公章统一暂收到乡镇经管站代管,对确需发生新债权债务的,必须由村级领导班子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同意,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未经批准形成的债务,一律由决策人和经办人负责偿还,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清产核资,弄清村级资产存量。每个行政村都成立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出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本村集体资产和所有荒滩废地、沟河鱼塘等资源进行实地丈量、盘点、分类、核对,全面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弄清资产存量。同时,对多年形成的债权债务与当事人见面,逐笔核对,凡是被个人占用的集体资产予以收回,已造成损失的作价赔偿,属于侵占、贪污集体资产的,由纪检部门处理。三是清理账目,确认销减村级债务。各行政村在原村民理财小组基础上,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由7~9名村民代表组成的财务清理小组,对村级已发生的招待费、杂工费等费用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的票据交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干部会议、群众大会讨论,实行“三次认可,逐级销减”,对不能通过“三次认可”的村级费用集体不予承认,一律采取谁经手、谁负责还款的办法解决。
(二)多管齐下,化解村级债务。一是以账冲抵化解债务。对村欠农户、农户欠村、农户互欠和村账内往来款形成的三角债甚至多角债,由村委会核实、协调,在自愿条件下办理相关手续,实现村与农户之间多角度冲减债务,从而把村级债务依法转化为个人债务。二是回收债权化解债务。对干部拖欠公款而又拒不偿还的,实行破产还债。对应交欠款而未交的农户,凡有偿还能力的,规定时间还清,否则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凡暂时无偿还能力的,订立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对特别困难的农户,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同意,进行减免;对欠交专业承包金的农户,按合同违约处理。三是拍卖集体资源、资产化解债务。对已签订合同发包而未到期的项目,凡承包基数低于群众评估价值,经双方协商可提高承包金标准,若承包人不愿继续承包,可收回使用权后对外拍卖。对没有合同而被群众占用的经营项目,一律收回实行招标承包或拍卖使用权。对荒滩、废地、河沟、渔塘等资源拍卖使用权,属于集体的“四旁”植树拍卖所有权。集体拥有的闲置厂房、设备等做到能租不闲、能卖不租,尽可能变现。四是运用“两工”化解债务。因村组杂工形成的村级债务,一律用非现金结算,以“两工”抵冲债务。五是采取金融措施化解债务。对村级过去的高息借贷,不管原来达成什么协议,都从借款之日起,严格按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利率计算,由乡镇经管站确认,统一换据挂账,已多付的利息,全部收回或抵冲应付款。对干部工资和报销有关费用等非现金转入村借款的,一律换据转入应付款。
(三)加强领导,规范化解村级债务。沭阳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县清产核资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从县直部门抽调154名同志组成37个指导督查组,分赴各乡镇村指导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清产核资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意见》,为全县深入开展清产核资和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文件依据。具体操作中,坚持做到“五规范”。一是规范化解时限。严格规定化解时间,明确化解目标和化解步骤。二是规范化解范围。对村级债权债务进行分门别类,分出轻重缓急,规定先化解涉农债务再化解其他债务,先化解村内债务再化解村外债务。三是规范操作程序。从债务清理、认可到化解,都严格按程序办事。四是规范办理手续。对村级债权债务化解的办理手续,特别是债权债务相互抵冲手续,明确按规定办理。五是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及各村对村级债权债务建立档案,并设立化解情况台账,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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