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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克服严重自然灾害侵袭和主要农作物特别是棉花降价的影响,实现了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年兵团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6.34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2.83亿元,下降5.1%;第二产业增加值59.93亿元,增长13.9%;第三产业增加值73.58亿元,增长21.5%。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增长4%,多数商品价格高于上年水平。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52.57亿元,增长1.7%,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970元,比上年增加207元,增长3.1%。
在兵团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兵团各级财务部门以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方针。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重点、保正常运转、继续过紧日子”的原则,深化兵团财务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在兵团、师两级预算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团场预算管理,使兵团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达到规范、制度化的要求,较好地保障了兵团改革、发展、稳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2001年兵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较好地完成了兵团党委常委会审定...
200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克服严重自然灾害侵袭和主要农作物特别是棉花降价的影响,实现了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年兵团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6.34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2.83亿元,下降5.1%;第二产业增加值59.93亿元,增长13.9%;第三产业增加值73.58亿元,增长21.5%。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增长4%,多数商品价格高于上年水平。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52.57亿元,增长1.7%,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970元,比上年增加207元,增长3.1%。
在兵团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兵团各级财务部门以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方针。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重点、保正常运转、继续过紧日子”的原则,深化兵团财务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在兵团、师两级预算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团场预算管理,使兵团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达到规范、制度化的要求,较好地保障了兵团改革、发展、稳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2001年兵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较好地完成了兵团党委常委会审定的2001年财务预算收支任务。
一、积极支持兵团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一)增强财务对兵团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2001年兵团和师、团财务部门在预算中本着抓重点、抓主要矛盾和专款专用,择优扶持的原则,积极支持兵团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年安排用于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比上年增加4960万元,科技三项费用支出比上年增加48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比上年增加3875万元。同时,还协调落实了1996年以前边境团场6.3亿元建设性资金的停息挂账工作,有力地支持了兵团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在实际使用和资金分配上,积极支持兵团确定的纺织、食品、建材、农用节水器材等重点发展项目,以及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支出。兵团所属各师和团场、企业财务部门,也以深化改革为契机,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努力做到以效益为取向,量力而行,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将有限的资金用于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项目上。有的师、团还加大了清理应收账款和欠款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矛盾。
兵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加强财务管理的同时,切实优化各项支出结构,有效地保证了兵团和各师机关正常运转和科教文卫、工资调整必需资金。用于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文体卫生事业、抚恤救济、民兵队伍建设和公检法司的支出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地增长。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协助自治区财政厅完成了兵团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部门的经费上划工作,制定下发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法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使各级政法经费管理规范化。
(二)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工作。2001年,兵团本着服从国家和自治区开发建设的工作大局,强化区域经济和融合发展意识,积极参与自治区大规模的生态治理、立体交通和大型水利工程等建设,突出抓好大规模节水灌溉、边境团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和垦区城镇化建设,集中力量做大石河子垦区。随着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和兵团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2001年国家对兵团的基本建设投资比2000年增加近一倍,达到32亿多元,有效拉动了兵团经济发展。通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兵团492个单位在实施或完成了1112个建设项目的同时,朱镕基总理亲自命名的“金边工程”顺利启动。以栓心留人,稳定职工队伍为重点的团场小城镇建设、垦区道路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速度加快。全年筹集资金7.05亿元,完成了3.39万户职工的危旧房改造任务,其中国家投资2亿元。集中资金对5个团场的医院、道路、广播电视、通信等进行了改扩建,启动了5个小城镇示范建设以及四个新建市等建设项目。完成喷滴灌节水面积83.2万亩,渠道防渗2671标准公里,实现增节水3.6亿立方米;依托国道、省道主干线,加强了边境、贫困团场和垦区主干道等公路建设,提高了路网通达深度。全年完成公路建设820余公里,公路总里程达2.13万公里。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2001年兵团退耕还林还草示范团场由6个增加到9个,全年完成退耕还林还草12万亩。
二、深化兵团财务改革,探索建立兵团特色的预算管理体制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兵团的性质和特殊职能。在财务管理体制上,兵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部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要求,逐步加大对兵团的支持力度,从2000年起,财政部对兵团试行部门预算管理。但由于兵团的特殊体制决定了兵团不是单纯的部门,从试行情况看,部门预算不能涵盖兵团履行党政军企各项职能,按部门预算管理在体制上存在的诸多不顺,还需要从兵团的性质、任务、作用出发,结合国家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逐渐得到完善。对此财政部党组非常重视。2001年4月向兵团派出调研组对兵团财务管理体制进行全面调研。通过对师、团、连队及师团所属的医院、学校、武装及公检法机关、职工家庭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兵团财务体制应该“实现由农垦财务向与党政军企合一特殊体制相应的预算管理体制转变”的改革设想。针对兵团是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自行管理内部的行政司法事务,兵团、师两级党政机构和人员经中编办批准进入国家公务员系列。作为兵团的有效载体,团场担负着戍边和维稳任务,为社会稳定和栓心留人团场还办了必需的各类社会公益事业,不是单纯意义上的企业,兵团财务收入主要是中央拨入的财政性资金的实际情况,兵团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兵、师、团三级特殊的财务预算管理体制。一是2001年,兵团先后出台了《兵团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团场非经营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农牧团场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农牧团场集中核算报账制实施暂行办法》等法规性文件,使财务工作逐步达到制度化、规范化要求。二是改变长期以来实行的单一农垦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引入预算管理理念,建立了兵、师、团三级预算体制,初步理顺了兵团内部的预算管理关系,统一了兵团、师两级总预算会计制度,规范了总预算会计核算。三是加强农牧团场财务管理,逐步实行团场会计集中核算连队报账制。团场作为兵团党政军企合一组织在基层的载体,对其非经营性(公共)支出也实行了预算管理。通过建立兵(团)、师、团三级预算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总预算会计制度,成立会计核算中心,推行连队报账制,以严格的预算来规范兵(团)、师、团各级在经济建设、维护稳定以及行政、社会、事业方面的支出和活动范围,较好地克服了兵团没有人大、政府等机构,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的弊端,也使实现民主理财,减轻职工负担,维护职工利益有了机制上和制度上的保证
三、不断推进财务支出管理改革步伐
(一)统一采购工作整体推进,效果明显。实行统一采购,是完善财务运行机制、规范财务支出管理的重要措施。2001年兵团财务局继续贯彻《兵团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统一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兵团统一采购运行规程暂行办法》、《兵团统一采购资金管理程序试行办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一采购供应商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兵团统一采购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全兵团实行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共198次,采购预算资金1.44亿元,实际采购资金1.27亿元,节约1703.40万元,资金节约率11.80%。其中兵团本级采购76次,采购预算资金9447.73万元,实际采购资金8428.06万元,节约资金1019.67万元,节约率10.8%。此外,为节约小汽车维修费用,对兵团本级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小汽车实行了定点维修。
(二)稳步推进会计委派制工作。2001年,会计委派制作为兵团财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大了试点工作力度并取得一定进展。在学习借鉴陕西等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兵团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兵团农牧团场会计集中核算报账制实施暂行办法》和《兵团会计核算中心实施办法》。同时探索总结了适合兵团特点的会计委派制形式。首先是兵、师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财务已集中在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其次是推行团场集中核算连队报账制。三是上级委派。2001年除部分师已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并进行了会计集中核算运行试点外,还有23个团级会计集中核算试点单位试运行,同时师、团共向行政、企、事业单位委派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近1400余人,在团场推行集中核算连队报账制的工作也已全面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2001年,兵团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在巩固“收支两条线”的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预算外资金政策研究,探索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新方法。一是认真执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加强与机关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坚持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一并纳入预算管理,提高了预算外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预算外资金收入专户会计核算工作,强化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从源头抓好各种票据的使用与核销,进一步杜绝各种不规范的用票行为和违规行为。三是与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把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作为反腐倡廉、纠正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对兵团本级机关部分部门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
(四)认真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兵团财务局把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作为兵团加强会计工作的重点。通过单位自查、重点检查和巡查验收,纠正了一些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同时,重点依托院校及科研单位,继续推进会计培训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落实,着重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业务素质。全年共办培训班65期,培训学员4478人次。此外,坚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团组织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兵团会计学会和珠算协会的管理,组织了换届选举工作,使其紧密结合各级财务工作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
四、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规范经济秩序
2001年,兵团各级财务部门依据财政法规规定的财务监督职责,坚持对全兵团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强化财务监督,加强专项资金检查。对兵团农业技术推广站、兵团林业管理总站、兵团质量监督总站等9个单位的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处了部分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开设银行账户,违规使用发票等问题,为下一步深化财务改革,实施预算内外资金统管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打下了基础。同时,为保证国债资金使用效益,配合财政部驻疆专员办对一些国债投资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根据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审计署关于对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要求,兵团财务局与兵团监察局、兵团农行组成联合工作组,对二、五、八师所属22个行政事业单位及石河子大学、交通局、兵团医院、兵团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兵团投资中心等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处了多头开设银行账户问题。三是将监督检查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寓财务监督于各项财务业务之中,特别是加强对预决算的监督工作,努力变事后检查为事前、事中监督,增强了监督效果。
五、贯彻“两个确保”精神,加强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工作
2001年,兵团社保资金管理工作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障财务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为兵团的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一是为巩固“两个确保”成绩,兵团财务部门在所属单位开展了1998~2000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清查工作。与此同时,各师和直属单位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严格规范资金的运作,加大了对欠发、欠缴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力度,使足额发放与代缴率均保持在100%。至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也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没有发生新的拖欠。二是完善社保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和财政对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等资金的拨付,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兵师财务部门设立了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对新增的医疗保险统筹也做到了专户管理。三是与劳动部门和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密切合作,对各师及兵团直属单位的缴费工资、基本养老金总额进行了核实,并对兵团2001年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方案进行了认真测算。四是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兵团14个统筹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兵团医改领导小组批准。其中,一师、二师、三师、四师、五师、十师和兵直7个统筹区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开始实施。五是加强了兵团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工作。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基金征缴和清欠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缴费程序,加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通过对兵团分布在34个省(区、市)的5.25万异地安置离退休人员进行了慰问和指纹采样,全面掌握了兵团异地安置的离休人员基本生活、生存状况,查出已死亡和下落不明的离退休人员1952人,避免了养老金的损失。
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2001年,兵团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加快了兵团国有工、交、建、商企业改革的进程。兵团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兵团国有工交建商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确定并建立了二级管理、两个体系、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框架。成立了兵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兵团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和监督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产权登记工作。完成了364户企业(2000年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和2001年企业占有、变动、注销等产权登记,审定了兵团1015户企业登记的占有产权并颁发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二是加强国有股权管理和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兵团工交建商企业深化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初步建立了以出资人管理制度为中心的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体制。在立项审核中加强对评估目的和评估范围的审核,坚持把对改制企业的确认、评估与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结合起来,对可能出现的低评国有资产、减值及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评估项目进行了重点审核。2001年共办理了新疆湖光毛巾被单厂破产项目等48项资产评估立项审核和北屯修造厂破产项目等32项资产评估报告的合规性确认审核。三是认真开展了清产核资与统计评价工作。根据财政部要求,对兵团所属的1925个预算单位的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进行了批复。同时,兵团编制的2000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报表已得到财政部确认批复。
七、开展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2001年,兵团财务局以“创建文明部局”为动力,以抓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作风建设和业务素质建设为重点,不断巩固“三讲”教育成果,加强了财务局机关自身建设和财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财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为保证财务人员的素质和稳定工作秩序,兵团党委确定,各师财务局长的调动、任免、交流要征求兵团财务部门的意见,并对师、团财务局长、科长试行异地交流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兵团财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二是下大力抓了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每周半天政治学习制度,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基本作到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通过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六中全会精神和兵团有关文件精神,全局干部在党的建设、兵团性质、任务、作用、历史使命和兵团在改革与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上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工作的自觉性。三是抓好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按照中纪委和兵团纪委的要求,局党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从一般干部到局领导,都能以各项廉政规定规范和要求自己,在兵团机关树立了良好形象。2001年兵团财务局被兵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评为文明部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供稿,王淼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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