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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青海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00.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79亿元,增长5.79%,第二产业增加值132.31亿元,增长15.4%;第三产业增加值125.73亿元,增长10.6%。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比2000年下降0.1%,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2000年上升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1.61亿元,同比增长30.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0.35亿元,增长10.1%。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05亿美元,增长28.3%,其中,出口1.49亿美元,增长33.1%;进口5600万美元,增长16.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53.72元,增长13.2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610.87元,增长8.07%。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支保持了较快增长。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2.56亿元,比上年增长26.3%。其中,中央一般预算收入12.74亿元,增长38.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9.82亿元,增长19.5%。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1.29亿元,增长48.39%。收支相抵,全省赤字为6.55亿元。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2001年,青海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国债项目资金管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全面落...
2001年,青海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00.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79亿元,增长5.79%,第二产业增加值132.31亿元,增长15.4%;第三产业增加值125.73亿元,增长10.6%。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比2000年下降0.1%,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2000年上升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1.61亿元,同比增长30.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0.35亿元,增长10.1%。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05亿美元,增长28.3%,其中,出口1.49亿美元,增长33.1%;进口5600万美元,增长16.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53.72元,增长13.2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610.87元,增长8.07%。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支保持了较快增长。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2.56亿元,比上年增长26.3%。其中,中央一般预算收入12.74亿元,增长38.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9.82亿元,增长19.5%。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1.29亿元,增长48.39%。收支相抵,全省赤字为6.55亿元。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2001年,青海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国债项目资金管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全面落实两次调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政策,充分发挥了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管好用好国债项目资金。2001年,国家共安排青海省国债建设项目投资39.6亿元。其中,国债专项资金34.5亿元,国债转贷资金5.1亿元。为充分发挥国债资金效益,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债资金的管理。一是加强协调,积极疏通资金渠道,按工程进度合理安排资金,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用款。二是按照规范管理、严格操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国债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和项目后评估工作。三是以资金为主线,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管。同时,借助项目管理部门条条管理的优势,实行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委托审核,统一管理资金,从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一是为支持企业结构调整,安排5.3亿元资金,确保了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破产企业水电暖维修及危房改造和国有企业破产重组后医院、学校剥离的资金需求。二是围绕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以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为重点,加大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力度,完成了山川集团股权划转等12个重大国有经济结构调整项目。三是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功能,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发了《关于加快上市公司发展的意见》。四是为集中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起步高、发展前景好的骨干财源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全年共安排前期费4900万元。五是将企业技术进步和调整产业结构作为财政生产性资金的支出重点,全年共下达挖潜改造资金1.13亿元和科技三项费用4985万元,集中用于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优化升级。
(三)以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加入WTO为契机,努力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完善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改革审批方式,全面清理文件,修订、废止30多件;积极为青藏铁路二期工程、通县柏油路工程、涩宁兰输气管理、乌格输变电等国家重点工程和省内大型骨干工程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通过贴息等方式增加财政投入,加快城市环境和市政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为招商外资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2001年,继续加大投入,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全省基本建设支出26.23亿元,比上年增长140.42%。重点支持尼那水电站、黑泉水库、公路交通、旅游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城市基础设施、病险水库改造和人畜饮水工程等建设项目。
二、狠抓收入,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2001年,在农牧业生产遭受干旱及退耕还林还草、农业税减收和牧业税全免等政策性减收因素的情况下,财政部门认真做好与国税、地税等收入征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采取多种措施,超额完成了收入任务。
(一)省委、省政府继续把财政收入纳入财政和州(地、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考核范围,并根据收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财政部门认真做好与国税、地税等部门收入任务的衔接、协调工作,及时分解落实收入任务,并定期召开财税库银四方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收入进度。
(二)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加大国有企业依法破产重组和资产处置力度,出台了支持上市公司加快发展的9条措施,使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比上年有了大幅度增长。积极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有效地遏制了预算外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的现象,使行政性收费收入呈现出多年未有的强劲增长态势。
(三)各级国税、地税部门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治税方针,严格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加强税收执法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通过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和严格执行税务复议应诉制度,有效地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
(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级国税、地税部门在相继成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又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办组,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全年共查补税款1.08亿元,已入库1亿元。认真清理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文件,为西部大开发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三、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
2001年,青海省财政部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有力地保障了涉及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点支出需要。
(一)精心调度资金,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确保职工工资发放的有关精神,各地财政部门均建立了工资发放目标责任制,全力确保职工工资发放。二是认真落实国家两次调资和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政策,全省实际支出9.2亿元,补助各地6.4亿元,为州(地、市)贯彻国家调整工资政策提供了财力保障。三是省政府批转了省对州县确保工资发放实行转移支付方案,为各级财政部门合理安排支出,保证职工工资发放提供了政策保障。四是建立工资专户制度,实施工资统发通报办法,各地做到了当年工资不欠。
(二)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维护社会稳定。2001年全省财政用于“两个确保”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资金达到9.3亿元,比上年增长8.2%,保证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需求。一是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障收支预算管理。试编了全省社会保障预算,建立了社会保障资金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全省社会保障资金的动态管理。为规范社保资金的分配,制定了规范的省对州(地、市)社会保障资金转移支付补助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二是建立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考核制度。通过全年考核、年终财政扣款或补助的方式,强化了各州(地、市)政府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责任。三是扩大医保范围。在原有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将省属国有破产企业职工纳入省级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9%。四是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的管理。2001年,青海省全年共拨付救灾资金6775万元。在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的情况下,通过改资金补助为实物救灾,使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同时,积极贯彻执行中央对受灾地区的农牧业税减免政策,及时将6222万元灾歉减免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地,保证了农牧民生产和生活的稳定。
(三)加大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投入,推进科教兴青战略的实施。2001年,全省教育事业费支出10.18亿元,较上年增长39.8%。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2.18亿元,增长54%。为改善基层中小学办学条件,全面实施藏区基础教育项目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投资4500万元完成了22个县的97所小学和59所中学共计12.42万平方米的危房改造。投入4600万元,启动了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全省“两基”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了73.87%,比上年提高3.15个百分点。通过调整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布局结构,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试点。支持省广电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柳湾彩陶博物馆、都兰热水墓群等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并积极利用彩票公益金支持了青少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
(四)支持农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在支农资金的使用上,改变原有项目由各部门确定投向,管理分散的状况,由政府集中财力,重点支持农牧业经济发展。一是重点支持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4亿元用于东部地区“集雨利用”工程、青南牧区“四配套”(定居点、网围栏、畜栅、种草)工程、乡间公路和人畜饮水工程等,为提高农牧业生产抗灾能力创造了条件。二是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通过引进名优特品种和对循化县“两椒”、平安等七县牛羊育肥基地等项目的支持,推动了农村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三是支持“西繁东育”工程等以农牧业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对13个龙头企业、35个生产基地投入2100万元资金,促进了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四是分别投入1.5亿元和7729万元支持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全年完成退耕还林还草25万亩,荒山造林种草54.4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5平方公里。全面启动东部干旱山区小流域治理、环青海湖地区的生态治理、柴达木地区的荒漠化治理和“三江源”地区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同时,加大对城市环保工程和环保设施的投入,加快了生态环境建设的步伐。五是支持农牧业抗灾防灾生产的投入,加大牧区牲畜疫病和病害虫防治以及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六是狠抓农业综合开发工作。2001年,共下达农业综合开发中央和省财政无偿资金9649.85万元,下达有偿借款2987.75万元。安排草原建设、科技示范和多种经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52个,完成中低产田改造21.1万亩,发展节水浇灌面积5.6万亩,营造防护林2.4万亩,改良治理草场97万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项目和资金统一管理,并把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与下年度项目立项挂钩,全面推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度,积极试点有偿资金委托银行放贷,有效地加快了项目资金的落实到位。
四、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一)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在认真总结200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原微机编审程序作了全面修改和完善。同时,对原来不尽合理的预算综合定额标准作了适当调整。并将部门预算规范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使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趋于程序化、规范化,增强了预算编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01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2亿元,较上年增长20%。其中,省级完成采购预算4915万元,实现直接支付4256万元,资金节省率达到7.4%,节约资金360多万元。公布了《青海省2002年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将工程类和服务类等12个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扩大了采购范围。对省级政府集中采购全部实行了财政集中支付制,减少了资金的中转环节。建立了公开招标信息公告制度,完善了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管理办法,加强了供应商资格审核,规范了政府采购。
(三)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清理整顿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省级部门共有账户2620个。经审查,拟保留1719个,取消901个。在清理的基础上,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审核备案制度,为今后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规范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稳步推进农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乐都、天峻、贵南县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展,初步规范了农牧民与国家、集体之间的分配关系,确保了三县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减少了“三乱”现象,达到了较大幅度的减轻农牧民负担,保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预期目的。据统计,实行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后,三县农牧民减负847万元,平均减负率达到36%。
五、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改革工作
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按照先清户、后清项、再立项的工作程序在全省范围内对省级政府、党群部门、社会团体和中央驻青单位等60个部门(单位)和州、地、市申报的收费(基金)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制定了《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审定目录册》,保留了33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了1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86项事业性收费划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基金)项目,148项调整了收费标准。下发了《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实施办法》和《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款实行银行代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制发了《关于将部分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将62个行政性收费项目和9个政府性基金项目由专户管理改为预算管理。将清理整顿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部门预算,推进了财政综合预算改革。为适应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改革的需要,对部分财政票据实行了换版。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遏制了预算外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的现象,增强了预算调控能力,减轻了预算内资金紧张的压力,为全面实行部门综合预算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加强财政监督,整顿会计秩序
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要求,认真推行财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青海省财政厅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和《青海省财政厅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认真贯彻《行政处罚法》,在对全厅行政审批、许可清理情况逐一落实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对省级单位行政审批、许可清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省级行政执法单位“罚没财物许可证”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严格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对17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抽查和年度资信检查,规范了执业行为,确保了社会中介机构执业的客观、公正。三是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人员使用情况等。在全省18941户行政、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对1313户行政和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达了处理决定。同时,扩大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扩大省级会计委派的方案,将12个省级厅局纳入委派制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实行财政支农、扶贫资金报账制和资金拨款进度通报制度,保证了财政支农和扶贫资金的安全运行。五是围绕财政工作重点,着力对预算执行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共查出违法违规金额3664.45万元,对查出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限期纠正,并对当事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七、狠抓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的组织建设。2001年,各级财政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庆祝建党八十周年活动,将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和作风建设的决定》作为学习重点,并对学习内容进行了细化。同时,加强厅机关党组织建设,充实了厅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班子成员,健全了党的基层组织机构。
(二)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2001年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党风廉政的工作目标。省纪检委驻财政厅纪检组对厅领导班子各成员的配偶、子女是否经商或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开公司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制发了《廉政谈话制度》,全年共与26名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在抓好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加大从源头防治腐败的力度,在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和进一步加大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力度等三项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一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2001年,在厅机关开展了以重实际、讲实话、求实效的工作作风为目标的机关作风“下评上”活动。通过实地调查,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对厅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进行督办落实和专项治理。二是深入开展“三优一满意”(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和让人民群众满意)活动。通过个人总结述评、群众打分、组织考核、党组审定等程序,提高了创建活动的质量。三是通过到州县了解,征求单位意见等多种渠道收集对厅机关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方面的反映,接受社会的监督,使厅机关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都有了明显的改进和提高。
(青海省财政厅供稿,竺向东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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