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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贵州省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082.19亿元,首次越过千亿元大关,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74.26亿元,增长1.1%;第二产业增加值为421.64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增加值为386.29亿元,增长12.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5.31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78.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全省居民消费品价格比上年增长1.8%,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全省财政部门圆满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2001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76.9亿元,比上年增长15.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9.7亿元,比上年增长17.0%,超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中央各项补助收入(含税收返还和国债补助)169.97亿元,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68.1亿元,增长10%。全省财政总支出275.20亿元,增长36.5%,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支大于收4.46亿元,动用上年结余弥补。
一、强化征管措施,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收入目标。按照抓早、抓紧、抓落实的要求,年初省财政厅就及时将全年收入任...
2001年,贵州省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082.19亿元,首次越过千亿元大关,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74.26亿元,增长1.1%;第二产业增加值为421.64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增加值为386.29亿元,增长12.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5.31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78.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全省居民消费品价格比上年增长1.8%,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全省财政部门圆满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2001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76.9亿元,比上年增长15.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9.7亿元,比上年增长17.0%,超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中央各项补助收入(含税收返还和国债补助)169.97亿元,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68.1亿元,增长10%。全省财政总支出275.20亿元,增长36.5%,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支大于收4.46亿元,动用上年结余弥补。
一、强化征管措施,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收入目标。按照抓早、抓紧、抓落实的要求,年初省财政厅就及时将全年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并把收入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指标,实行奖罚制度。
(二)狠抓收入的组织调度工作,强调均衡入库。每月都认真分析全省财政税收的执行情况和财政收入形势,针对收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研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确保当月任务当月完成。
(三)继续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和《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精神,严格征收制度,切实加强对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的征管工作,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确保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发展
(一)根据各地县实际情况的差异,采取合理的转移支付政策,切实帮助地县财政解决工资发放困难。一是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帮助财政特困县解决标准工资发放困难。省财政与53个财政特困县签订了协议,共安排补助资金6.24亿元,比上年增加1.38亿元。二是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根据中央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政策的要求,结合贵州各地经济发展与财力不平衡的状况,经贵州省委、省政府批准,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采取与净上划“两税”挂钩和按因素法补助方案,将民族自治州及所辖的市县、民族自治县和贫困县上缴中央和省财政的“两税”比上年的增量全部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补助。三是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调资政策的兑现。2001年中央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为确保地县调资资金到位,省财政除将中央财政补助省调整工资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全部补助地县外,又从省级财力中安排资金补助地县,两次调资共对各地安排调资补助10.37亿元,边远地区津贴补助3.85亿元。同时加强资金调度,省级下达的工资性补助资金统一调到各地工资专户,确保工资及时兑现。四是认真测算投调税停征、禁伐天然林、关闭“十五”小等政策性因素对各地财政收入的减收额,合理确定对各地县的减收补助。五是结合各地财力状况,年终安排一次性的困难补助。通过以上措施基本保证了各地县标准工资的正常发放和机构的正常运转。
(二)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切实落实“两个确保”和“一个低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确保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基础上,增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并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2001年全省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支出17.18亿元,其中对社保基金补贴支出9.15亿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4.09亿元、其他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7亿元、社保机构经费3532万元、城镇就业补助782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8044万元。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三项制度改革。以上这些举措对支持企业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认真搞好省级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和资金拨付工作,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省级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调整多、人员变动大,为准确编制部门和单位预算,省财政认真对照“三定”方案,做好人员核对工作,在此基础上下达经费预算,按时间进度拨付所需经费,既保证了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正常开展,又在核定人员的过程中,纠正了过去个别部门“吃空缺”的情况。
(四)大力支持科教兴黔战略的实施。为了实现“十五”期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2001年省财政安排的“普九”及国家“二轮义务教育工程”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9520万元,达到1.49亿元,增长177%。为资助高校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落实了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为扶持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省财政安排了1000万元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基金。为完成“十五”期末全省计划生育人均投入的目标,2001年省级财政安排的省计划生育事业费为4385万元,比上年增加606万元,增长16%。
(五)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做好新阶段财政扶贫开发工作。2001年,省级财政共安排支援农村生产支出资金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等1.76亿元(其中乡镇企业发展基金2100万元),在全省局部地区农业遭受严重旱灾的情况下,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为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和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省财政按照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的要求,积极发挥“动脑筋、动感情、动真格”的精神,锲而不舍地抓好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全年共安排和拨付扶贫资金(不含国债部分)7.8亿元。
三、围绕全省经济发展战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快经济发展
(一)加大对县级财源建设的扶持力度。一方面继续实施《贵州省扶持县级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上台阶办法》。2001年省财政又与独山等三个县签订了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目标合同,从政策上、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全年省财政对协议期内的23个县进行了贷款贴息资金的扶持。另一方面,继续实施择优扶强的财政政策,对20个经济强县(市、区)的财源建设项目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补助。同时,继续对地、县的财源建设实行奖快促慢的激励机制,及时兑现各项奖罚。
(二)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增加国有企业技术改造投入。2001年,省财政安排企业技术改造资金1.7亿元,比上年增加3%。同时,及时拨付中央财政下达用于企业技术改造的国债专项资金。二是认真落实国有企业脱困和扭亏增盈的财政政策,及时拨付政策性亏损企业的亏损补贴,并配合省经贸委搞好企业的债转股工作,减轻企业债务负担。三是省财政继续安排1500万元资金,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从西部地区外贸发展促进资金中,安排3500万元的国家资本金建立贵州省进出口企业担保中心。截至2001年底,两个中心已经给企业担保贷款约2.49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发展。四是为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做好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等服务工作,使国有企业股份制和上市募集资金得以顺利进行。
(三)加强对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贴息补助资金的管理。为了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加快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2001年,省财政共安排了3.75亿元的贴息补助资金。为使该项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省财政从2001年年初就将资金下达给有关部门,以保证尽早发挥贴息资金的效应。同时还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加强对贴息资金的经常性监督检查。
(四)促进非国有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方面继续清理和废除阻碍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继续治理“三乱”,努力为非国有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2001年省财政安排2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安排2190万元技改资金重点支持以非公有制为主的特色食品、生物制药产业。
(五)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省财政安排1.08亿元资金,用于中央补助资金配套,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对全省粮食进行清仓查库,摸清了全省粮食库存情况,为2002年的粮食改革奠定了基础。
(六)大力支持以退耕还林(草)和天然林保护工程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省财政在及时拨付中央财政下达的有关专款的同时,还专项安排1789万元资金用于实施退耕还林(草)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补助。
四、着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深化财政支出改革
(一)扩大编制部门预算试点范围。为了进一步探索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新路子,规范政府行为、财政行为和部门行为,省财政在总结2000年对三个省直部门试编细化预算的基础上,2001年将试点部门扩大到10个。
(二)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全省已在省本级和7个地、州、市,30个县(市、区、特区)实行政府采购,并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和规定,使政府采购行为不断规范。全年共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39次,项目总预算为3.15亿元,中标金额2.74亿元,节约资金4035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2.83%,比上年提高5.11个百分点。
(三)稳步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在总结2000年部分地、县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省财政厅与省监察厅联合对省国土厅、省体育局、省气象局进行了首批省级单位会计委派制度试点。
(四)积极稳妥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省税改办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认真组织业务培训,按照省制定的宣传方案开展政策宣传,精心拟定改革试点方案和配套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省委、省政府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改全面试点为只在湄潭县、贵定县、铜仁市进行重点试点。省财政厅认真按照这一部署,在认真抓好三个试点县(市)工作的同时,及时安排布置非试点县(市、区、特区)的农业税收及屠宰税的征管工作。在对有关基础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审核、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三个县的试点方案。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改革试点的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除教育集资和以资投劳等外,农民合同内人均减负率达41.45%。国家、集体、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明晰,农村“三乱”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社会稳定,农村中小学和乡村基层组织运转正常。
(五)积极进行财政统发工资试点工作。到2001年12月底,省财政已对近30个省直单位试行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
五、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一)建立内部约束机制。为严肃财政工作纪律,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省财政厅党组制定了《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试行)。对预算编制、执行以及决算等财政工作的各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在日常工作中,厅内各处室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做到责任明确,工作规范,运转及时,廉洁高效。
(二)加强债务资金管理。一是加强国债专项资金管理。为了进一步提高国债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贵州实际,省财政厅拟定了《贵州省国债资金管理方法》,经省政府同意后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按照《贵州省国债资金管理方法》规定,对部分重点支出,实行全过程监管。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内部监督检查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外债资金管理。在总结利用外资经验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后下发各地执行。为了进一步抓好落实工作,省财政还拟定了具体的利用外资清偿办法。
(三)认真做好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工作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同时自觉将财政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工作。2001年共答复人大代表的建议33件、政协委员提案45件,对答复结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本满意。
六、严格财经法纪,规范财经秩序
(一)继续落实好中央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切实搞好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办法,做到罚缴分离,票款分离,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会计法》执法情况大检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厉打击会计工作中的假凭证、假账册、假审计行为;抓好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从5月份起,在全省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全省共有19800户企事业单位开展了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结束后,全省又组织328个重点检查组共1099人对676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单位233个,违规违纪金额2.7亿元,并按有关规定对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七、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作风建设。省财政厅党组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中心学习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学习和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要管党,坚持用作风好的人,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二)加强机关职工学风建设。坚持各处室每周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厅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处级干部学习制度。
(三)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完善监督措施。深入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大力倡导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使厅机关逐步形成团结向上、勤奋工作、文明理财的工作作风。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工、团组织的作用。按照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同时加大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
(五)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一是加强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了职工的法制观念,2001年举办了省财政厅职工法律知识培训,为职工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打下基础。二是加强世贸知识培训,增强机遇意识。同时,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业务能力。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罗兴发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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