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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 年,湖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 983亿元,比上年 增长 9.0 %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826 亿元,增长 4.0 % ; 第二产业增加值1 570亿元,增长 10.0 % ;第三产业增加值 1 587 亿 元,增 长 10 .5 % 。 完成 全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1 209.27亿元,比上年增长 13 .4 %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 售总额1 511 .07亿元,比上年增长 10 .7 % ;全年居民消费价 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 0 .9 % 。其中,消费品价格下降 1.8 % ,服务项目价格上涨 2 .5 % 。全省进出口总额 27 .58 亿美元, 比上年增长 9.8 % ,其中出口 17 .54 亿美元,增长 6 .1 % , 进口 10 .04 亿美元,增长 16 .9 % 。全年实际利用外资 11 .87 亿美元,增长 7 .1 % 。
2001 年,湖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 983亿元,比上年 增长 9.0 %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826 亿元,增长 4.0 % ; 第二产业增加值1 570亿元,增长 10.0 % ;第三产业增加值 1 587 亿 元,增 长 10 .5 % 。 完成 全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1 209.27亿元,比上年增长 13 .4 %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 售总额1 511 .07亿元,比上年增长 10 .7 % ;全年居民消费价 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 0 .9 % 。其中,消费品价格下降 1.8 % ,服务项目...
2001 年,湖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 983亿元,比上年 增长 9.0 %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826 亿元,增长 4.0 % ; 第二产业增加值1 570亿元,增长 10.0 % ;第三产业增加值 1 587 亿 元,增 长 10 .5 % 。 完成 全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1 209.27亿元,比上年增长 13 .4 %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 售总额1 511 .07亿元,比上年增长 10 .7 % ;全年居民消费价 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 0 .9 % 。其中,消费品价格下降 1.8 % ,服务项目价格上涨 2 .5 % 。全省进出口总额 27 .58 亿美元, 比上年增长 9.8 % ,其中出口 17 .54 亿美元,增长 6 .1 % , 进口 10 .04 亿美元,增长 16 .9 % 。全年实际利用外资 11 .87 亿美元,增长 7 .1 % 。
2001 年,湖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 983亿元,比上年 增长 9.0 %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826 亿元,增长 4.0 % ; 第二产业增加值1 570亿元,增长 10.0 % ;第三产业增加值 1 587 亿 元,增 长 10 .5 % 。 完成 全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1 209.27亿元,比上年增长 13 .4 %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 售总额1 511 .07亿元,比上年增长 10 .7 % ;全年居民消费价 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 0 .9 % 。其中,消费品价格下降 1.8 % ,服务项目价格上涨 2 .5 % 。全省进出口总额 27 .58 亿美元, 比上年增长 9.8 % ,其中出口 17 .54 亿美元,增长 6 .1 % , 进口 10 .04 亿美元,增长 16 .9 % 。全年实际利用外资 11 .87 亿美元,增长 7 .1 % 。
2001年,全省完成财政总收入361.71亿元,比上年增长12.3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5.41亿元,比上年增长16.02%;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156.30亿元,比上年增长7.93%。全省完成财政支出431.70亿元,比上年增长24.11%。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截至2001年底,全省累计赤字市县16个(市本级1个),比上年减少5个。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一)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加大经济建设投入。2001年,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国债项目138个,国债专项资金47.15亿元(其中中央拨款37.32亿元、转贷资金9.83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一批农林水利、生态环境、交通、城建、农村电网、粮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出台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检查了技改和政法国债项目,配合审计署长沙特派办对全省国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二)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工业化进程。省财政厅根据湖南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及时研究制订了财政支持工业化的政策措施。为了集中财力扶强扶优,省财政继续投入3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引导资金,重点扶持了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工业“标志性工程”;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了一批以农副产品加工、储运、保鲜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为加快城镇化进程,重点支持50个镇的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从资金与政策等方面支持国有企业的破产、改制和重组,促进了全省经济结构和财源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整顿规范财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中央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精神,省财政厅组成专门班子,集中开展了整治会计信息失真、继续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强对国债专项资金的监管、落实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和严格财政票据管理等10项重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会同物价部门对省直22个部门158个收费项目进行清理。重新公布了17个部门的53个收费项目,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5项、政府性基金2项,每年减轻社会负担约6亿元。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全省共清理账户53673个,撤销账户8946个。
二、加大税费征管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一)严格依法治税,提高征管水平。2001年,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以机构和干部人事改革为契机,坚持依法治税,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管水平,保证了各项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国税系统实行税收计划考核与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将占全省“两税”收入60%左右的201户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重点户作为省国税局的监控对象,把实施严格的清欠责任制作为组织收入的重点,全年清理陈欠达4亿元;同时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在12个市和所有县(市)城区设专业稽查局,对所有纳税户实施一级稽查模式,严厉打击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犯罪为重点的偷、抗、骗税犯罪行为,组织对全省2万户一般纳税人进行清理检查。查出有问题的纳税人4491户,涉税金额3亿元。地税系统大力推行征管核心软件和电子网络申报纳税,当年地税系统税务登记户达到64万户;给全省12000台出租车安装了税控计价器,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试点;全面实施征管责任追究办法,普遍开展征管质量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实施重点监管。全年共查出各类涉税违法案件16414起,查补金额7.5亿元,入库罚款及滞纳金7662万元。
(二)规范农业税收征管秩序,落实农业税灾歉减免政策。省财政厅组织各地开展农业税收征管质量交叉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处罚和整改。全省共清理涉税文件和会议纪要422份,下文纠正74份;全年共清理农业四税欠税3.3亿元,入库8000万元。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及时将农业税灾歉减免指标和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到各地。制定了《农业税灾歉减免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督查,保证资金及时到村入户。
(三)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强化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按照“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属政府、管理权属财政”的原则,以治理“三乱”为重点、以推进收费征管体制和综合财政预算改革为核心,加强收费环境治理和收费行为监管,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在征收方面,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基本实现了“征(罚)缴分离,银行代收”;在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省直单位的收入过渡户已全部转为“财政专户分户”,资金受托银行定期划缴,市(州)县已全部取消了单位的收入过渡户;在资金使用方面,罚没收入和相当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已纳入预算管理,绝大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部分市(州)县还实行了一定比例的政府调剂或统筹。2001年,全省收费和基金收入236.33亿元。其中,预算外资金收入182.10亿元,比上年增加25.48亿元。一些地方开展了非税收入管理试点。怀化、辰溪等县市还成立了非税收入管理局,对非税收入归口管理,综合分配,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制度创新
(一)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为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2001年湖南省财政厅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部门各项支出大多编列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安排到市州县的支出列明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向;制定了基本公用经费支出8个项目的标准定额,并在省直95个一级预算单位试行。本年度从4月份开始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提前了编制时间,基本确定了“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开发了比较科学的部门预算编制软件,扩大了部门预算的编报范围,向省人大报送部门预算的单位由上年度的3个增加到12个。
(二)继续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对长沙县、津市市、永兴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力量进行了检查验收。上述三个县市农民人均税费负担总额分别由1999年的92元、317元和109元减少为2001年的68元、146元和46元,分别下降26.5%、54%和57.7%。通过采取措施确保乡村两级机构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需求,大力消化乡村债务,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省税费改革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测算市县财力缺口,修改完善改革配套政策,精心制订出全省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方案。
(三)积极推行会计管理改革。全省财政部门积极探索会计管理新模式。到2001年底,有14个市州、54个县(市、区)开展了会计集中核算或会计委派制改革试点。省财政厅和监察厅联合召开会议,对全省会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省财政厅通过调查研究,制定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
(四)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省财政厅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订了《政府采购评标工作暂行规定》、《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监管人员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对重大采购项目坚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加;坚持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并规定评委会成员必须有2/3的技术专家;坚持采购信息及时公开发布。2001全省共举办政府招标采购活动16236次,合同采购金额17.1亿元,比上年增长1.6倍,节约资金2.14亿元,节支率达12.53%。
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一)工资发放得到保证。2001年,全省上下采取了一系列确保工资发放的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由省委书记、省长亲自部署,各市州委书记、分管财政的市州长参加的全省确保工资发放会议,省财政厅与各市州签订了《工资发放目标管理责任书》,千方百计筹措款项,挤出1亿元资金帮助困难县市解决工资欠发问题。各市州认真执行有关政策,通过采取集中财力保工资,实行财政统发工资,在人民银行国库设立工资专户,按省核定比例将财政收入划入工资专户,加强资金调度等措施,到2001年底基本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消化工资老欠、不出现新欠的目标。县乡教师工资也已全部上收到县级财政统一发放。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拓宽筹资渠道,较大幅度增加了养老、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低保等社会保障支出。积极将“三条保障线”转化为失业和低保“两条保障线”。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大病医疗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按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医疗机构的税费政策。一半以上的市县对医院药品收入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在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实行专项调度,并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分配挂钩,保证了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全省社会保障支出由1998年的36.27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77.92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由1998年的13.25%上升到2001年的18.05%。
(三)进一步加大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力度。2001年,省财政对少数民族地区、库区、财政困难地区在转移支付、资金调度、财源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了倾斜。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省财政厅根据全省湘西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促进湘西州社会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并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证有关政策的落实。全年为其安排转移支付、调资、退耕还林、农村中小教师工资等补助资金3.96亿元,其他各种专项资金3.74亿元,合计7.7亿元。同时,继续加大扶贫投入,全年共投入扶贫资金4.66亿元,完成扶贫开发项目4650个,重点改善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对全省1999~2000年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扶贫资金管理一年好于一年给予了通报表扬。
(四)农业、科学、教育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2001年,全省农业、科学、教育支出分别增长15.31%、33.64%和27.93%,均高于财政收入增幅。通过对农业专项资金进行重新组合,压减了带经营性的支出,重点对农业科技推广、品种改良、社会化服务体系、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等基础性的服务项目予以支持,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改革教育经费管理办法,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第二期贫困地区义教工程实行项目库管理。按照“择优扶持、提高效益”的原则,选取51所学校作为具有示范效应的样板学校,集中资金予以重点支持。
五、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一)地方财政法制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将宪法和法律关于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予以细化,有利于规范政府理财行为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行为。省财政厅配合省人大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开展了《预算法》和《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按照WTO规则要求,对财政政策措施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政策措施性文件2429件。其中,有效1146件,需申明废止、失效的1267件,需修改的16件。
(二)财政监督进一步加强。全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积极开展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对4个市及所属的27个县(市、区)和300多个单位进行省级收入缴库检查,共查出违规截留省级收入4000多万元。积极组织参与《会计法》执行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在全省19569户单位自纠自查的基础上,对2246户进行了重点检查。在省直35个单位中,重点检查了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等11个厅局及其100个独立核算单位。
(三)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2001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制,加强对重大产权变动事项的监管,确保了国家权益不受损失。到2001年底,进行重新占有登记的企业资产总额2650.63亿元,负债总额1960.70亿元,所有者权益689.93亿元。省财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企业工委、省经贸委等部门对10户大型国有企业开展了企业效绩评价。对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省林业厅、省文化厅4家单位进行了预算单位清产核资试点。强化了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严格对股份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质押的审批,促进了上市公司规范重组,严格审批股份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较好地保证了证券融资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认真做好中央下放煤炭、有色金属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妥善安置企业职工。
(四)乡镇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实施《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全面开展了乡镇消赤减债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财政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全省共完成乡镇财政总收入81.75亿元,较上年增加2.22亿元,增长2.79%,完成乡镇财政总支出73.39亿元,较上年增加4.09亿元,增长5.9%,乡镇财政预算内外总收支实现平衡,并略有节余。当年消赤减债8.15亿元。其中,消化预算内赤字6000万元,消化预算外赤字1.01亿元,减少债务6.53亿元。
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2001年,省财政厅按照“三个代表”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内部管理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按照《湖南省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的规定,省人大组织对省财政厅6位厅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评议。对省财政厅几年来在规范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促进依法理财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以述职评议为契机,省财政厅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了法制教育、宗旨教育和群众观念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理财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省财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全省财税知识专题研讨班,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和全省有关单位财务负责人193人参加了学习。举办了县(市、区)财政局长培训班,56个县(市、区)财政局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以举办讲座、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WTO知识,积极做好入世的应对工作。三是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围绕县乡财政困难、农村税费改革等17个关系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研,撰写了具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四是加强制度约束。重新修订了《财政工作规范》,制定了处级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廉政谈话制度、廉政报告制度、财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制度,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2001年,省财政厅被中纪委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湖南省财政厅供稿,黎雁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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