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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吉林省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032.5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9.6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880.8亿元,增长10.8%;第三产业增加值742.1亿元,增长10.3%。农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粮食总产量达到1953.4万吨,增长19.3%,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3.3%。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57.3亿元,增长15.1%,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11.1,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85.6亿元,产品销售率96.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3。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70%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非国有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实现20.7亿元,增长30.7%。外贸保持较快发展,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实现31.3亿美元,增长21.8%。实际利用外资5.2亿美元,增长5.7%。
在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全省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工作继续保持稳步推进的发展态势。2001年,全省总财政收入218.3亿元,增长18.7%。其中,上划中央“两税”97.2亿元,增长21.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1.1亿元,增长16.6%。全省一般预算财政支出326.4...
2001年,吉林省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032.5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9.6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880.8亿元,增长10.8%;第三产业增加值742.1亿元,增长10.3%。农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粮食总产量达到1953.4万吨,增长19.3%,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3.3%。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57.3亿元,增长15.1%,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11.1,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85.6亿元,产品销售率96.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3。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70%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非国有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实现20.7亿元,增长30.7%。外贸保持较快发展,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实现31.3亿美元,增长21.8%。实际利用外资5.2亿美元,增长5.7%。
在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全省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工作继续保持稳步推进的发展态势。2001年,全省总财政收入218.3亿元,增长18.7%。其中,上划中央“两税”97.2亿元,增长21.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1.1亿元,增长16.6%。全省一般预算财政支出326.4亿元,增长14.1%。按现行体制结算,收支相抵,全省实现当年净结余2985万元。
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一)认真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积极管好用好国债专项资金。一方面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国债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投向及时拨付使用;另一方面积极落实国债项目责任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和跟踪问效,努力管好、用好国债资金,防止挤占、挪用和重复建设,确保国债项目发挥预期效益。2001年,全省共筹措国债资金28.8亿元,与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重点项目资金统筹安排,支持了引松入长、长春轻轨、城市污水处理和大型水利枢纽等项目建设。同时,加强对国债项目审查,共审查投资3.3亿元,审减资金4203万元,审减率为12.6%。
(二)努力增加投入,大力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2001年,全省共筹措资金19.9亿元,重点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结构调整、天然林保护、农业信息化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完成农业综合开发投资8.4亿元,重点支持了中低产田改造、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和高科技农业示范区建设。同时,积极调整优化支农资金投向。由过去注重提高粮食产量向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加效益方面转变。重点支持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技术和新品种推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绿色名牌农产品及粮食加工转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实力增加。
(三)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001年共筹措资金5亿元,对全省破产和关闭煤矿的职工进行了妥善安置;积极参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及资产重组等工作,审核组建企业集团8个,受理企业破产清算8项,支持了5户企业上市、配股,募集资金15.6亿元。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了企业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出口创汇、重点企业扭亏增盈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促进全省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依法强化收入征管,全省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一是积极配合、支持税务部门改进和强化征管手段,严格依法治税,努力实现应收尽收。二是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把财税收入目标任务按季、按月分解,层层落实,做到任务到底,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努力把财税收入任务落实好、完成好。三是狠抓收入均衡缴库工作。进一步完善均衡缴库考核办法,强化预算执行情况调度分析,及时协调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一、二、三季度,全省财政收入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25.0%、53.0%、80.5%,分别比省政府确定的20%、45%、70%的均衡缴库目标高出5.0、8.0和10.5个百分点,全年完成收入预算的110.8%。四是认真清理先征后返等地方越权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纠正越权减、免、缓税问题,加大对欠税的清缴力度,严厉打击了偷、逃、骗、抗税行为。五是加强非税收入的征管。按照国家清费治乱的要求,在推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基础上,实行了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票据全省统一监管,加强对执收、执罚单位的监督检查,有效减少了收入流失和截留、坐支、挪用的问题,保证了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努力维护全省稳定发展
(一)努力保证市县工资正常发放。2001年,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省财政筹措资金18.7亿元,市州财政安排8000万元,合计19.5亿元,用于对下转移支付,帮助县(市)解决当年工资发放问题;省、市财政进一步强化预算资金调度,通过采取预借季节性和转移支付资金、超借资金、借垫赤字挂账资金等措施,缓解了县(市)资金调度的压力;各地严格执行最低确保预算和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并通过实行工资统一发放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县级财政统管,从机制上促进了职工当年工资的发放。
(二)努力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超收集中安排等措施,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努力增加社会保障投入。2001年全省共筹措社会保障资金121.2亿元,其中各级财政安排69.5亿元,增长35.5%,占全部社会保障资金和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57.2%和21.3%。这些资金的筹集,有力地保证了120万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35万下岗职工、16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92万优抚救济对象的基本生活,同时使120万人享受了医疗保险,为深化国企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积极筹措粮食风险基金、偿还外债资金、地方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债务清偿专项贷款和国债付息资金。2001年,全省各级财政共筹措拨付各项粮食补贴资金50.9亿元,其中粮食风险基金39.1亿元;累计偿还外债2.4亿元,占全年应还额的61%;支付国债转贷资金利息1.6亿元;农村基金会、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贷款承诺和还本付息工作进展顺利,较好地发挥了财政保障作用。
(四)加大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各级预算安排优先保证农业、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的适度增长;全省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2亿元,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脱贫解困;筹措拨付各项救灾资金1.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抗旱救灾和灾区生产生活;筹措资金1.7亿元,加大对打击“法轮功”和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的经费投入,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
(一)积极试编部门预算。2001年,省级选择省农委、科技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个省直部门,进行部门预算改革试点,并报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参阅。此外,开展预算单位清产核资,研究制定了定员定额标准和编制部门预算的工作程序,为省级全面试编部门预算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省级选择科技三项费用、部分国债资金及政府采购资金试行国库集中支付,由财政国库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项目单位,不再经过支出单位进行转账结算,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完整和规范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拟定了《试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方案》、《省级科技三项费用支出直接拨付办法》,规范了资金拨付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出台了《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及“政府采购工作具体操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图,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准入资质认证工作,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金额8.2亿元,比上年增加4.4亿元,节约资金1.02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1.1%。
(四)积极推进工资统一发放制度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县级财政统管工作。2001全,全省认真执行“编制部门核定编制、人事组织部门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人”的管理原则,明确部门分工,理顺工作程序,保证了工资统一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行工资统发后,财政部门将人员经费管理同编制、人事管理结合起来,编制落实到人,经费核算到人,工资拨付到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不仅减少了中间环节,而且也节省了人力、物力,保证了工资发放及时、安全、准确,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截至2001年末,全省已有15个市县和省本级开展了工资统发工作;27个县(市)完成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工作,上划面为65.9%。
(五)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继续深化德惠、蛟河两市改革试点的同时,全省选择了15个县(市)开展了模拟运转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调查测算,制定完善了试点方案和相关政策,积极稳妥地搞好试点,为下一步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积累了经验。
(六)继续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制定了《吉林省会计委派制工作方案》,重点组织实施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统管全面推广,完成了全省农村实行村账乡管的准备工作。
五、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努力规范财经秩序
(一)加强财政立法工作。《吉林省财政监督条例》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吉林省财政监督工作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对于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保证财政改革的顺利进行,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为深入了解《会计法》贯彻执行情况,全省共抽调各级财政机关、会计师事务所人员439人,组成157个检查组,有针对性地选择全省747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还开展了省级收入混库以及育林基金、防洪基金、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支出情况的专项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24.4亿元,收缴入库1.4亿元,对存在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进行了处罚。这次检查对规范会计行为、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和维护《会计法》的权威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按照国库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在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展重新登记的同时,还会同省监察厅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撤销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3260个,基本实现了一个单位只保留一个基本账户的目标。
(四)开展国债中介机构整顿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清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以确保社会稳定为中心,以清理债权、债务及各项资产为重点,积极稳妥地开展了财政国债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截至2001年底,全省47户财政国债中介机构全部撤销。按照国家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开展了整治“三乱”工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共取销了18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将2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并对部分收费项目进行了合并,使收费项目从原来的464项,减少到343项,大大改善了收费秩序和收费环境。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理财
(一)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全厅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坚持财政工作始终为促进我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服务、为促进我国先进文化建设服务、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服务。把学习教育活动同认真贯彻“四政”(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方针结合起来,要求将“四政”方针作为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检验各项工作的标准,切实融入到具体财政工作中。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理财,为民理财意识;改进了工作方式和方法,增强了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使机关的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二)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廉政制度建设。2001年,通过上党课、听专题、树典型等多种形式,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努力增强公仆意识、自律意识和表率意识。同时,切实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针对财政部门实际,坚持开展“警钟勤鸣、招呼勤打、小雨勤下”的“三勤”教育活动,做到廉政建设“关口前移”。进一步加深了党员干部对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清廉理财、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初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分别落实到相关处室、单位,基本做到了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
(吉林省财政厅供稿,张治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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