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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山西省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774.6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1.5亿元,下降3.4%;第二产业增加值912.2亿元,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690.9亿元,增长9.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705亿元,比上年增长13%。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19.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79.9亿元,比上年增长8.1%,剔除价格下降因素,实际增长9.2%。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5%,农村上升0.4%。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91.05元,比上年增长14.1%,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56.05元,比上年增长2.6%,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
2001年,山西省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完成229.54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8.92%,比上年增长17.98%。其中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完成96.78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0.84%,比上年增长20.85%。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2.76亿元,为预算的105.95%,比上年增长15.97%;一般预算支出执行289.5亿元,为预算的86.73%,比上年增长28.64%。2001年,全省财政收入总计329.28亿元(不含国债转贷资金),财政支出总计298.93亿元(不含国债转贷资金),收支相抵,年终滚...
2001年,山西省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774.6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1.5亿元,下降3.4%;第二产业增加值912.2亿元,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690.9亿元,增长9.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705亿元,比上年增长13%。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19.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79.9亿元,比上年增长8.1%,剔除价格下降因素,实际增长9.2%。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5%,农村上升0.4%。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91.05元,比上年增长14.1%,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56.05元,比上年增长2.6%,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
2001年,山西省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完成229.54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8.92%,比上年增长17.98%。其中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完成96.78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0.84%,比上年增长20.85%。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2.76亿元,为预算的105.95%,比上年增长15.97%;一般预算支出执行289.5亿元,为预算的86.73%,比上年增长28.64%。2001年,全省财政收入总计329.28亿元(不含国债转贷资金),财政支出总计298.93亿元(不含国债转贷资金),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35亿元,剔除结转2002年支出的44.11亿元,年终累计赤字13.76亿元,其中,省本级净结余8300万元,地市县级赤字14.59亿元。
一、依法治税.加强征管
2001年,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开展“金税工程”,提高征管水平,通过拓宽重点税源监控范围,狠抓新增税源和重点税源,对薄弱环节加强征收,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全省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44.27亿元,比上年增长22.77%。
各级地税系统,在组织收入中按照清理欠税“补一块”,税收增长点“增一块”、强化稽查“促一块”、深化改革“挖一块”的思路,堵塞漏洞,挖掘潜力,全年完成各项税收82.8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9.51%,同比增长15.40%。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山西经济发展
(一)围绕结构调整目标,支持企业深化改革。山西省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结构调整目标,为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创新要求,体现山西特色,市场竞争力强的接续和替代产业的发展,筹集调产资金10亿多元,支持重点调产项目150个,促进了全省调产工作顺利入轨。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7万吨电解铝、山西焦煤集团公司90万吨焦炉、大同齿轮集团重型变速箱等一批重点调产项目已投产达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拨付技术改造资金3.33亿元,重点支持了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板等71个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竞争能力强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下达相关资金5.89亿元实施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推进了企业破产、毛纺压锭、丝绸压绪、关闭“五小”企业等工作。积极实施国有股权管理职能,参与上市公司的配股和增发新股等工作,支持上市公司募集发展资金13.43亿元,使上市公司提高了融资能力,增强了发展后劲。参与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的重组和改制工作,组建了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对大同煤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等19家大型骨干企业的公司化改制进行了财产清查、资产重组、资产评估、股权确认等工作。积极支持国有企业脱困和发展,为支持西山煤电股份公司股票上市,拨付亏损补贴1.37亿元,保障了股份公司母体的生存和发展。通过向国家争取国债建设资金和国外贷款,加大了拉动经济增长的资金支持力度,2001年争取国债建设性资金24.29亿元,重点用于夏汾公路、武墨公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签署了42亿日元林业项目转贷协议和1.2亿美元太原环境改善项目贷款会谈备忘录,及时提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1.6亿美元,支持了万家寨引水,祁临高速公路等项目的建设。
(二)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支持农业重点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安排天然林保护资金1.07亿元,支持各大林区禁伐,开展森林保护和培育工作。安排退耕还林还草资金1100万元,支持16个县全面进行退耕还林还草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已完成国家下达退耕还林还草总任务100万亩。安排人畜饮水解困资金1.5亿元,共建成饮水工程3378处,解决了4229个自然村97万人的饮水困难。安排水土保持资金2.6亿元,重点支持了黄河多沙粗沙区、晋西北丘陵风沙区和大中型水库上游区为重点的山西省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了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主的灌区配套、水库除险加固和节水工程等项目,使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安排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2000万元,重点扶持干鲜果经济林、黑小麦和优质专用小麦加工等农产品龙头企业,带动特色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安排资金3500万元,重点支持143万亩优质玉米开发项目,年增产玉米5.4万吨。
2.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四大工程建设”。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87亿元,主要用于中低产田改造、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生态农业建设及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建设工程。安排资金1.67亿元扶持发展优质黄花、红提葡萄和蔬菜等优质农产品的种植基地15个,种植面积2.16万亩,畜牧养殖项目22项,农副产品加工项目16个。投资3500万元,在临汾市曲沃县、省农科院建设两个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高科技推广示范园区;在洞洪县和原平市建设两个节水示范园区;在太原市小店区、长治市屯留县建设两个三优品种繁育基地。
3.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为解决贫困地区温饱问题投入扶贫资金4.59亿元,重点支持了科技含量高、有市场前景的种养业项目;投入6000万元用于4000贫困人口的移民搬迁;投入资金2200万元,将科技扶贫试点由原来3个县扩大到13个县;投入1.96亿元,用于扶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以及调整结构中新出现的有市场、潜力大的加工业。
4.支持抗旱救灾,确保灾区稳定。2001年,山西省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旱灾。省财政拨付抗旱救灾专项经费1.07亿元,下达农业税灾情减免指标1.7亿元,较好地保障了灾区及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确保了灾区民心稳定,社会安宁。
三、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促进科技教育事业发展
(一)增加科教投入,支持科教事业发展。安排省级教育事业费7.49亿元,安排科学事业费6400万元,增长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安排科技三项费用1.05亿元,基本达到《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规定的科技三项费占省级预算支出2%的要求。
(二)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振兴教育事业的决定》精神,省财政拨付专项经费2.1亿元,对天镇、石楼、大宁等11个尚未实现“普九”的贫困县262所中小学启动了二期义务教育工程;对324所中小学布局进行了调整;对752所农村中小学的危房进行了改造,使这些地区扩大了基础教育普及面,改善了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保障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为进一步加快山西省重点学科建设,省财政安排一定经费,重点支持了高校“211”工程和重点学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全面启动了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对2000年学位授权评审中新增的17个博士点给予了奖励。下达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转移支付补助2.6亿元,同时加大对各地及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了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情况月报制度,实行教师工资按时统一发放办法,解决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拖欠问题。
(三)为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科技示范园建设和产业科技进步工程,拨付科技三项费用2.35亿元,建设了一批农科教结合、产购销一体的龙头项目,收到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四、促进社保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一)省财政厅继续把“两个确保”作为2001年财政社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增加对社保资金投入,提高社保资金征缴率。全省共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38.4亿元,各级财政注入养老保险基金16.4亿元,各级社会养老机构共发放养老金52.7亿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9.5%;全省财政共拨付社会保障补助资金26.98亿元,其中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6.9亿元,使20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80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全部按时足额领到基本生活费和养老金。
(二)为推进低保制度改革,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确定了各地的最低标准等级,扩大了保障面,加大了低保资金投入,完善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2000年的1.8万人扩大到49万人,全年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2亿元。
(三)参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制定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名目录,确定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初步建立了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框架。太原、阳泉等10个市本级和95个县级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启动,覆盖人数达158.27万人。以改革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为重点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也迈出了步伐。成立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开始实施。
(四)加强资金调度,确保工资发放。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确保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核定2001年县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的通知》。首次核定了县级财政供养人员合理规模,明确了工资保发范围,加大了对困难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制定了省对县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含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转移支付)方案和2001年增资转移支付方案。全省共对县级下达一般转移支付和调资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9.9亿元,为县级公教人员当年基本工资、调资和加发奖金政策的落实提供了财力和资金保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集中统一发放和县级工资专户制度,2001年全省119个县区全部兑现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当年基本工资。
五、以建立公共财政为目标,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一)部门预算改革初见成效。省财政厅改进了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减少了对生产性、竞争性领域的投入。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把部门要做的事情按照轻重缓急在预算中予以安排,减少年度追加。采用“因素计算法”对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及山西省配套资金实行“项目管理”。部门预算编制的实施,使预算编制得到细化,预算编制时间提前,报送省人代会审查部门预算的单位增加,实现了预算内外统管并增加了预算的透明度。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序实施。在2000年省直行政单位人员实行工资财政统一发放的基础上,2001年又将条件成熟的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了工资统发范围,实现了工资直达个人账户;改革了资金缴拨方式,推行以“票款分离”为核心的直接缴库方式,实现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直达财政专户,政府采购资金直达供应商,国债转贷资金直达项目。2001年,省财政厅对省属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及创新使用的国债资金和调产资金3.5亿元也由国库直接拨付到用款企业。
(三)政府采购逐步规范。在推进采购方式改革中发布了政府采购目录,编印了省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汇编了政府采购计划,出台了《山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建并开通了山西政府采购网站。采购范围涉及工程、货物、服务等多个领域,采购资金来源即包括预算内也包括预算外。2001年度省本级集中采购合同金额1.09亿元。
(四)会计集中核算进展顺利。2001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省直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方案》,并成立省直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各地方乡镇也利用撤乡并镇之际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建立新的会计管理体制,实行“零户统管”。孝义市和太谷县所有乡镇都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运城市还成立了市级会计核算中心和国库收付执行中心。通过创建财政资金三级双层账户体系,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有机结合。截至年底,全省成立会计核算中心445个,有7968户行政事业单位纳入了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
(五)农村税费改革继续试点。为确保临猗、泽州、代县、襄坦、太谷五县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出台了《山西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制定了涉及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方案,拨付改革试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500万元。2001年,实行税费改革试点的五个县共为农民减负1.13亿元,农民人均负担由改革前的126.6元下降到51.8元。规范了农村分配关系和乡镇财税体制,稳定了农村基层政权。
六、坚持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管理,整顿财经秩序
(一)加强制度建设。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对市地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在确保各地既得利益的前提下,着眼增量调整,增强省级宏观调控能力。制定了《财政性资金授权管理暂行办法》,对财政建设性资金的投资和管理方式作了改革:投资项目要经项目专家组论证确定,投入资金要实行投资主体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政府建设性资金畅通的进退机制,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和使用效益。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定了《山西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山西省财政性投资评审费用及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付费管理暂行办法》,将投资评审委托费用明确列入了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对付费范围、付费额的确定都做了规定。
(二)加强资金管理。
1.预算外资金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即“收缴分离”的管理办法。太原、运城、阳泉、临汾等市实行票款分离率已达到90%以上。彻底清理和取消了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和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入过渡户”,加快了收入解缴速度。省级从2001年4月1日起,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646个单位进行清理,已撤销556个单位的“收入过渡户”。对省直446个单位2000年度使用的45种票据进行了年检并对以前年度的票据进行了清理。
2.住房资金管理。2001年6月,顺利地启动了第一批住房补贴的发放,同时加大了对住房资金的监管力度。改变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单位售房款管理为财政部门对单位售房款使用进行直接审批管理。制定了各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费用开支标准,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费用开支受到约束。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住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检查,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3.彩票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要求,出台了《关于对彩票发行收入实行专户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彩票发行额度、方式的审批管理,加大对彩票发行市场和公益金分配的监管。山西省福利、体育电脑彩票均已成功上市,并且运作规范。电脑网点遍布全省11个市地,投注站点达到了2368个。2001年彩票销售收入达5.95亿元,累计筹集彩票公益金1.77亿元,支持了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做好基础工作,整顿会计秩序。一是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制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与WWTO不相符的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以及过时、失效和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进行了修改和废止。二是为科学制定部门预算提供可靠依据。对省直1795户预算单位全部进行了清产核资,初步摸清了“家底”;组织完成了全省6145户企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计算工作,并对省直42户重点和实行工效挂钩制度的企业逐户进行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确认;完成了6295户企业的基本效绩评价工作和省直31户重点优势企业的综合效绩评价工作,初步建立起效绩评价工作体系。三是完成了国债兑付和国债中介机构撤销工作。2001年,山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兑付到期国债本息6.4亿元。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全省54个财政国债中介机构已全部撤销。四是编制完成《山西省财政“十五”规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了《山西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组织完成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研究》和《山西财税增长战略研究》两项课题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会计集中核算、政府采购、农村税费改革五项调查。与此同时,加强了《会计法》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会计法》实施一周年纪念和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了上市公司、财政系统、社会师资力量培训,共有11.3万人参加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下达了《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全省5000多人进行了会计证考试;对63678户单位的会计账簿进行了监管。
为规范经济秩序,各级财政部门大力开展以整顿会计秩序为重点的财经秩序整顿工作。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我省财政系统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依法对1000余户企事业单位实施了《会计法》和《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及会计信息质量抽查。查处了单位虚增资产和利润等会计信息失真行为,共涉及违法、违规金额14.1亿元,维护了会计秩序。二是清理整顿了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规范了执业秩序。全省应实行脱钩改制的838户社会中介机构已有526家完成了脱钩改制任务,295家被依法撤销。三是开展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专项检查。对18个省级部门的96个单位以及11个市地36个县进行了重点检查,共立案187起,已查结82起。撤销不适用不合法收费和罚没收入项目900多项,清理银行账户23275个,撤销违规账户2212个,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875种,废止了29种违规票据。此外,还开展了粮食补贴资金、教育资金等专项检查,维护了财经法规的严肃性。
七、改革审批制度,实施政务公开
2001年,山西省财政系统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经省纠风办检查验收,省财政厅及全省11个市地财政部门均取得行风评议第一名的优异成绩。修订并重新公布了《山西省财政厅政务公开规定》等五项专门的制度,实施政务公开。编印了《山西省财政厅政务公开指南》,建立内部信息网络,并在财政信息网上增加了政务公开的内容,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财政部门的工作创造了条件。同时,加大了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力度。2001年,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共废止行政审批事项102项,保留113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规范和改进。
(山西省财政厅供稿,李浩、姜奕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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