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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河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577.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14.1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2744.3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1919.3亿元,增长10.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1941.9亿元,比上年增长5.1%;进出口总额完成57.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778.2亿元,增长10.2%;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比上年上涨0.5%。同时,在国民经济稳步发展的基础上,河北省的财政收入也保持了较快增长。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448.4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75%部分和消费税)完成164.9亿元,增长10.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83.5亿元,增长14%。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14.2亿元,增长23.7%。预算执行基本正常,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一、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全省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严格依法治税,坚决打击各种偷税、骗税、逃税和抗税行为,做到了应收尽收。针对企业欠税一度居高不下的状况,组织力量深入邯钢、邢钢等重点企业和纳税大户清缴。与此同时,财税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收...
2002年,河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577.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14.1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2744.3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1919.3亿元,增长10.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1941.9亿元,比上年增长5.1%;进出口总额完成57.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778.2亿元,增长10.2%;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比上年上涨0.5%。同时,在国民经济稳步发展的基础上,河北省的财政收入也保持了较快增长。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448.4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75%部分和消费税)完成164.9亿元,增长10.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83.5亿元,增长14%。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14.2亿元,增长23.7%。预算执行基本正常,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一、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全省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严格依法治税,坚决打击各种偷税、骗税、逃税和抗税行为,做到了应收尽收。针对企业欠税一度居高不下的状况,组织力量深入邯钢、邢钢等重点企业和纳税大户清缴。与此同时,财税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收入调度会,齐心协力抓收入。在农业税收征管方面,面对特大旱灾、夏粮减收等不利因素,及时改进农业税收征管手段。不仅加大征管力度,认真清理尾欠,还改革农业税计税价格体系,经省政府批准,将农业税计税主粮由小米改为小麦、将农业税计税价格由1.24元调整为1.14元,并确定了今后粮食收购价与计税价格挂钩变动的原则和幅度,合理确定了农民负担,简化了税制,方便了征管;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的形式,全面开展了农业税收政策大检查;制发了《关于规范农业税收减免审批程序的通知》,规范了农业税收减免政策和执法行为,保证了农业税收的均衡入库。
二、努力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一)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重点建设。全年共争取国债专项资金31.4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1.5亿元,国债转贷资金9.9亿元,连同省内基建资金、重点建设项目资本金一并安排,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投向及时拨付使用。重点支持了交通、防沙治沙、城市应急供水等一批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同时,配合财政部、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加强了对国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防止挪用或滥用,保证了国债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二)大力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省财政支农资金支出24.9亿元,比上年增长16.4%,达到了法定要求。在资金使用上,重点支持了五个方面:一是农业结构调整。省财政安排农业结构调整资金6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吸收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1.5亿元,扶持了15个在畜牧、蔬菜、林果等农业主导产业中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并将结构调整资金、菜篮子资金以及分散于各部门的相关资金统筹安排,重点投入,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二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财力1.8亿元用于黄壁庄水库除险加固、节水灌溉、人畜饮水、旱作农业等水资源良性开发建设投资。三是扶贫攻坚工程。投资4.1亿元重点支持了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程项目,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基本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的改善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防沙治沙、水土保持、首都周围绿化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五是农业信息化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省财政投资1500万元,支持了农业信息网络建设;投入资金5000万元,支持了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
(三)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一是推进国有资产流动重组。将1998年出台的《河北省国有小型企业改革中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加快了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退出步伐。二是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组。先后对保定天威集团、承钢集团、老白干酿酒集团、承德输送机集团等大中型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完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促进股份公司上市融资。三是继续做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工作。对邯郸新世纪等3个公司实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对河北宾馆集团有限公司等3个公司的章程进行了审改。四是积极支持分离企业办社会和转制工作。省财政安排分离企业办社会和转制资金2000万元,推动了分离企业办社会和转制工作的开展。五是狠抓了企业国有资产重新占有登记和资产评估工作,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创造了条件。
(四)积极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一是管好用好技改资金和科技三费。省财政安排科技三费1.7亿元、挖潜改造资金3.7亿元,支持了企业科技进步和大企业、大集团技术改造,推进了传统产业升级。二是积极支持信息产业发展。省财政安排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开发专项资金3000万元,专门用于软件和集成电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了信息产业的发展。三是帮助企业融通资金。省财政共投入资金2.2亿元,分别建立了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高科技风险担保保证金,通过担保、贴息等方式帮助企业融资。
三、继续推进财政改革
(一)预算管理改革推向深入。一是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2002年省级预算编制纲要》,对2002年省级收入预算建议及财力测算、增减支因素分析、保平衡的政策措施、省级预算安排方案、部门支出限额及预算编制要求、预算编制程序及时限等作了详细规定和说明,强化了2002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指导力度。二是完善预算执行机制。制定了《河北省省级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增强了部门理财的主动性,加快了省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同时,针对部门上报专项资金用款计划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时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资金拨付办法的通知》,规范部门上报用款计划行为,确保了预算的顺利执行。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市、县预算改革的督导力度,推进了全省预算管理改革的全面开展。
(二)财政支付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省级财政支付中心,修改完善了《河北省省级财政集中收付暂行管理办法》和《河北省省级财政直接支付操作规程》,制定了12个内部管理制度。在省级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正式投入运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县财政集中支付改革的督导力度,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邢台、石家庄、秦皇岛、廊坊、唐山、邯郸、衡水、沧州、承德等9个省辖市市本级及高邑、丰南等127个县(市),既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又促进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的开展。
(三)政府采购工作更加规范。一是完善有关制度。制定了22项关于政府采购的制度和办法,从宏观管理、市场准入、程序规范、定点采购等方面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了全方位规范。二是加强采购监督。在对政府采购建议计划认真监督实施和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审核的基础上,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招标会70多次,实施现场监督,有效地避免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是强化宣传服务。正式开通了全省政府采购网,并不断充实和完善有关内容,为供应商、采购单位及各级政府采购部门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
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解决事关全局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解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问题。为有效遏制欠发工资反弹的势头,在对各市、县经济发展状况、财力状况、人员编制情况、财政供给政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2001~2003年保工资转移支付方案”。省财政在2001~2003年拿出18.5亿元用于对下保工资专项转移支付。各市3年分别配套补助7.5亿元,并与各市签订了2001~2003年保工资发放责任状,明确今后三年内各级保工资发放的责任和义务。2001年省财政安排预算周转金1亿元、老区补助1000万元,并将中央增资转移支付11亿元、解决拖欠教师工资专项补助4.1亿元及时拨付各市、县。同时,省财政筹措6亿元资金建立了专项借款制度,缓解困难市县因收入季节性不平衡、债务还款等因素造成的资金调度问题。组织30多个检查组,对全省11个市、122个县进行省市保工资发放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基本上做到了按照现行执行标准当年不欠发,按月及时发放。
(二)保证社会保障支出,努力做好“两个确保”。全省共筹措和拨付资金12亿元,解决了40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发放企业基本养老金84亿元,基本上保证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亿多元,城镇贫困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别是在中央补助河北社会保障调标资金和困难补助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积极克服困难,两次调度省级资金3.5亿元,确保了国家关于社会保障有关政策的及时落实,得到了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省政府的肯定。
(三)确保粮食风险基金及时足额到位。在省级财力十分紧张、市级上缴包干补贴不及时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调度资金,确保粮食风险基金及时足额到位。全年实际到位11.8亿元,促进了国家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的落实。
(四)积极做好政府外债的偿还工作。就债务拖欠数额较大、偿还比较困难的世界银行贷款宣化化肥、河北农业开发、教育类项目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承德、唐山环境项目以及融资租赁贷款债务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债务核对,积极督促有关方面筹措还债资金,确保按时还款。全年累计偿还外债5.4亿元。此外,农村基金会、城市信用社、典当行的清理整顿、贷款承借和还本付息工作进展顺利,全年还本付息2.5亿元。
五、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和监督检查,整顿财经秩序
(一)切实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对上报省政府法制办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河北省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授权管理办法》做了进一步修改,并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涉及财税政策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了审核。
(二)认真搞好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一是对借入、借出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周转金,财政列支的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的专项资金,利用各种“专户款”、“专款”和“专项基金”借出的各类资金余额以及“小型技改贷款”贷款余额进行了清理。二是对2000年度“第五次人口普查经费”和“宣传文化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对省外侨办、对台办、旅游局等单位2000年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及时解决了存在的问题。
(三)深入贯彻《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会同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开展了《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并对新会计制度广泛开展了宣传和培训,有力地推进了《会计法》的贯彻落实。举办了两期省直各部门和中直驻石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师资培训班,提高了全省会计基础工作水平。
(四)强化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对厅机关5个业务处和4个厅属事业单位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组织全省财政系统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六、狠抓干部队伍建设
2001年,河北省财政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文件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用科学理论指导理财实践。在改革和完善干部制度方面,制定了《处级干部任免暂行规定》和《关于抓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实施意见》。同时狠抓干部培训工作,全年举办两期市、县财政局长WTO知识暨财政改革培训班,增强了财政部门应对入世冲击的能力。还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了外语、计算机及WTO知识的“三项学习”活动。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认真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河北省财政厅供稿,段国旭、刘启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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