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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信息系统建设
(一)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GFMIS)包括宏观经济预测、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计算机管理。部信息网络中心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并根据与安全部专家研究制定的GFMIS安全技术标准,完成了财政部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初步设计方案,并与国库司、预算司共同召开了全国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了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GFMIS)网络建设技术标准。GFMIS的主要特点是:(1)全面记录各项财政收、支交易,具有全程信息反馈、查询功能;(2)以统一编码体系和统一数据平台为基础,实现预算编制和国库执行的统一管理;(3)实现支付的事前控制、内部控制和流程自动化;(4)能严格监视现金寸头,并能改善现金和债务管理;(5)能为预算编制和执行提供全面的综合管理报告;(6)可以为管理部门、立法机构和公众提供月度、年度财务报表和报告;(7)总体设计考虑当前国际通行的最新模式(包括数据库建立和先进的通用财务软件);(8)系统的安全性达到或超过银行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标准。
(二)中央部门预算的计算机管理。配合预算司完成165个中央部门2001年预算的审核汇总和批复工作。为配合财政部决定2001年在所有中央部门...
—、财政信息系统建设
(一)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GFMIS)包括宏观经济预测、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计算机管理。部信息网络中心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并根据与安全部专家研究制定的GFMIS安全技术标准,完成了财政部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初步设计方案,并与国库司、预算司共同召开了全国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了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GFMIS)网络建设技术标准。GFMIS的主要特点是:(1)全面记录各项财政收、支交易,具有全程信息反馈、查询功能;(2)以统一编码体系和统一数据平台为基础,实现预算编制和国库执行的统一管理;(3)实现支付的事前控制、内部控制和流程自动化;(4)能严格监视现金寸头,并能改善现金和债务管理;(5)能为预算编制和执行提供全面的综合管理报告;(6)可以为管理部门、立法机构和公众提供月度、年度财务报表和报告;(7)总体设计考虑当前国际通行的最新模式(包括数据库建立和先进的通用财务软件);(8)系统的安全性达到或超过银行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标准。
(二)中央部门预算的计算机管理。配合预算司完成165个中央部门2001年预算的审核汇总和批复工作。为配合财政部决定2001年在所有中央部门行政单位(一级单位)及比照行政单位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一级单位),实行项目预算支出改革。网络中心调集数名技术骨干充实部门预算项目组,将原来的项目申报系统和预算编报系统整合为一个系统,即“中央部门预算系统(V4.5)”。按照预算司的要求,下发软件及操作手册4600余套,并在预算专网上对部门上报的2002年预算进行审核汇总,顺利完成了2001年部门预算的“二上二下”工作。为支持中央部门收支两条线预算测算工作,中心项目组在很短的时间内开发了测算软件,并分析汇总出52张测算报表,使测算数据建立在详实、公平、可靠的基础上,这项工作得到了预算司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国库集中支付的计算机管理。为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中心专门成立了国库支付项目组。经过五个月的调研和实验工作,2001年8月,中央试点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该系统包括财政部国库司使用的“中央试点部门资金拨付审核系统(V1.0)”和中央试点部门使用的“中央部门用款计划申报系统(V1.0)”。该系统提高了国家财政拨款的严肃性和资金的有效使用率,避免了资金被挪用、挤占和截流的现象。为配合地方的国库支付改革,项目组还将中央部门的国库支付系统做适当调整,先后在湖北沙市、四川眉山市财政局、安徽省和海南省财政厅试用。特别是在海南,建立了一套从指标调整到总会计记账比较完整的资金拨付审核体系,得到海南省财政厅的赞扬。
(四)政府采购的计算机管理。为配合政府采购改革,网络中心会同国库司开发完成了“中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V1.0)”,实现了中央政府采购信息及相关政策的上网发布。在建好中央政府采购网站的基础上,信息中心还逐步建立地方省市的政府采购分网站。为各省政府采购办配备专用机,指导和帮助各省开发省级政府采购信息网站,并举办了全国政府采购网站技术培训班。现已开通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政府采购网站。应湖北省的要求,中心还为湖北的17个地市建立了地市级政府采购网。
(五)APEC财长会议的计算机管理。为配合第八届APEC财长会议在中国苏州召开。根据部领导决定,信息中心负责这次会议的网站建立及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中心成立专门项目组。经过一年多的筹划准备和软件开发,APEC财长会议网站顺利开通,承担对外宣传和对内工作交流双重任务。此外,项目组还配合大会秘书处设计完成了大会指挥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会议内部管理系统,并为大会新闻中心、主会场音频视频、同声传译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得到部领导及大会秘书处的高度称赞。
(六)加快计算机网络建设,夯实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基础。一是完成财政部外网(Internet)改造工程。由原来的单线接入,改为双路光纤接入,大大提高了上网速度。二是对预算、国库专网及内部信息网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升级,提高了数据处理速度。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国财政系统的广域网建设,现以开通了20个省与部机关的帧中继通信。
(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供稿,徐丰执笔)
二、税务信息系统建设
(一)坚决贯彻落实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一体化原则。为从根本上改变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一规划、自成体系、重复开发、功能交叉、信息不能共享的状况,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多年来信息化建设的实践,制定了《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方案》。提出了“根据一体化原则,用10年时间,建立一个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网,以总局为主、省局为辅高度集中处理信息;功能覆盖各级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税收业务、决策支持、外部信息应用等所有职能,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总体建设目标。
在设计开发过程中,通过对各类单项软件进行需求调查。全面系统地整理了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功能,并对未来应用系统技术平台和技术路线进行了测试和论证;确定了税收业务代码(尤其针对公用的核心级代码)、内外部信息接口标准、软件项目管理、开发编程、设计文档、硬件网络管理等一系列技术规范,为后期项目建设提供了依据;同时,全面分析了税务应用的基础数据项,初步搭建了税务数据核心模型,为以后的软件升级整合奠定了基础。
(二)“金税工程”全面开通运行。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1998年金税工程二期开始建设。其内容主要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和发票协查系统等四个应用系统。这四个系统基本上覆盖了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了增值税管理链条上的完整性。2001年7月,金税工程二期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和发票协查系统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投入运行。
1.截至2001年年底,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已推行约40万户,占全国一般纳税人总数120万户的1/3,用票量约占全部专用发票用量的54%。百万元版、10万元版和部分万元版专用发票已取消手工开具,改用该系统开具。
2.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已全面投入使用,利用假票、大头小尾票骗抵税款的违法活动逐步得到遏制。据统计,2001年全国累计认证进项发票9416万份,发现涉嫌违规的发票58341份,占全部认证的比例为0.06%;发现涉嫌违规发票从1月份的11952张(仅为五省四市数)降到12月份1475张(全国数),占认证发票总量的比例,由1月份的0.22%降至12月份的0.02%。
3.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已在全国3835个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如期联网运行,促进了企业依法申报纳税。2001年通过稽核发现涉嫌违规发票91万份,稽核发现的涉嫌违规发票从2月份的34万张(仅为五省四市数)降到12月份的1万多张(全国数),占全部稽核发票的比例逐月降低,由2月份的8.51%降至12月份的0.10%。
4.金税工程协查系统正常运行,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2001年1~11月份,全国共协查涉嫌违规发票57万份。税务机关通过认证和交叉稽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组织协查,加快了发票案件查处速度,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
(三)做好金税二期完善和金税三期立项的准备工作。金税工程二期的完善和功能拓展,主要包括:开发大容量IC卡和修改税务端报税、认证等子系统;进行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用发票内部管理、防伪税控系统发行管理、增值税纳税评估等子系统的功能拓展。为进行金税工程的功能拓展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初步完成了增值税防伪税控发行子系统业务需求的起草工作,同时草拟了《防伪税控发行工作管理办法》。200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在银川市召开了筹备实施金税工程三期工作会议。会议对金税工程二期运行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对金税工程二期与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及其它现存应用系统的整合策略进行了研讨。明确了金税工程三期的目标和内容,对金税工程三期实施前过度阶段中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CTAIS完善与优化、税收监控系统推广等信息化工作进行了布置。
(四)其他应用系统的推广。
1.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是面向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及其下属税务征收机构的税收征收管理应用系统。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将CTAIS软件推广应用的重心确立到三省一市。为做好试点工作,根据各试点单位在CTAIS软件SYBASE版应用中的性能问题,总局组织力量对软件运行性能进行了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拟订了软件性能调优方案,为市级数据集中访问提供了技术保障。2001年,总局还完成了CTAIS软件ORACLE版开发任务,并在河南省国税局组织了试点,取得了较好的应用效果,为2002年在全国每省一市的推广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出口退税系统是国家金关工程的子系统。按照信息一体化原则,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纳入了税务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2001年,总局配合海关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实施和海关总署共同推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该系统将各海关取得的出口报关单数据实时传送到海关总署,海关总署通过电子口岸中心实时将报关单数据传输到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再将收到的报关单信息实时逐级下发到各地退税部门。通过实行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加强了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信息共享基础上的专业化分工,加强了各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减少了执法随意性,提高了出口退税的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3.《公文处理软件》在全国税务系统内得到全面应用,进一步规范了办公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2001年,《公文处理软件》被国务院秘书局和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司评为全国政府系统优秀应用软件。
(五)监控系统的开发和应用。税务监控系统是在青岛市国税局原有的监控软件的基础上开发成功的。该系统2001年在浙江省国税局、河南省国税务局安装,在山东省国税务局、重庆市国税务局等6个省市开始进行数据准备,2002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税务监控系统的开发和试点成功是向数据利用开始迈出的第一步。该系统的推行和监控分析功能的实现,使原来分散在各个应用系统中的数据统在一起,为领导层的管理提供了方便,为决策分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加强数据管理和数据处理工作。为做好各类应用系统数据的传输、储存、加工、维护等数据管理和处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了数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且对如何做好数据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001年初,税务系统业务分类代码、基础数据结构、基础数据项等各项数据标准整理工作的完成,为建立税务系统的决策支持和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01年底,总局开始启动基于数据仓库的决策支持系统的整体框架设计,并根据总局业务报表分析需求,开发了总局决策支持原型系统。总局的数据仓库中已经存储了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和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及部分报表统计信息,并可进行初步的分析。
(七)税务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体系的建立。
2001年7月开通的“国家税务总局应用系统技术网站”是建立全国税务系统技术支持中心的一个起点。金税工程四级网络,覆盖了全国各级国家税务局和基层税务所。同时,通过热线电话,接受基层各级操作人员技术咨询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由于设备故障或系统崩溃造成的系统恢复等重大请求。
(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供稿,鲁钰锋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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