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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紧紧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开展对外监督检查工作
(一)加大对会计秩序、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中央财政管理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
1.针对会计秩序管理混乱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01年,财政部组织各地专员办对涉及医药、纺织、民航、石化、冶金等行业的320户企业及相关的125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表明:一是部分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十分混乱。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会计信息失真仍很严重。据初步统计,被抽查企事业单位资产不实73.75亿元、利润不实35.11亿元。其中,资产不实比例在1%以上和利润不实比例在10%以上的分别占全部被抽查单位的50%和57%。二是125家会计师事务所虽良莠不齐,但总体审计质量比往年有所提高。对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和有关专员办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并通过《人民日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了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结果。同年8~10月,财政部布置各地专员办对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国光大银行系统、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含下属分支机构)、江西江南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和有关专员办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2.对部分省...
一、紧紧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开展对外监督检查工作
(一)加大对会计秩序、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中央财政管理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
1.针对会计秩序管理混乱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01年,财政部组织各地专员办对涉及医药、纺织、民航、石化、冶金等行业的320户企业及相关的125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表明:一是部分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十分混乱。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会计信息失真仍很严重。据初步统计,被抽查企事业单位资产不实73.75亿元、利润不实35.11亿元。其中,资产不实比例在1%以上和利润不实比例在10%以上的分别占全部被抽查单位的50%和57%。二是125家会计师事务所虽良莠不齐,但总体审计质量比往年有所提高。对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和有关专员办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并通过《人民日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了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结果。同年8~10月,财政部布置各地专员办对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国光大银行系统、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含下属分支机构)、江西江南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和有关专员办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2.对部分省区地方财政收入真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01年,财政部组织部分专员办力量对浙江、陕西等四省区部分市县财政收入真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其中涉及中央预算收入问题,财政部发文进行了严肃处理;对税务机关征管问题,财政部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纠正和整改意见。
3.对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精神,2001年,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员办对辽宁、吉林等9省市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地方2000年度自行新出台税收优惠政策29项,以前年度自行出台税收优惠政策30项。同时还查出税务部门存在的应征不征和征收“过头税”问题。对于查出的问题,经国务院同意后财政部作出了严肃处理。
4.加强对扶贫资金的财政监管。2001年,财政部组织部分省区专员办对甘肃、河南等8省区1999~2000年管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用于修建楼堂馆所、弥补办公经费及预算支出缺口等问题。对此,国务院领导作了重要批示。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对部分地区财政扶贫资金检查情况的报告》。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均作了公开报道。《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还专门配发了评论员文章,对严肃财经纪律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5.加强对“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财政监管和追踪问效。2001年,财政部抽调13个专员办对教育部及所属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18所高校1999~2000年分配、管理、使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专题调研。发现不仅该项资金结余额较大,截至2000年底账面收支累计结余38.8亿元;还存在超范围使用和大量用于发放教职工津补贴、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此,财政部进行了处理,并会同教育部修改下发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6.加强对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的检查。2001年,财政部组织部分省市专员办对四川、内蒙等六省(区)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出各种有问题金额40.6亿元。
7.认真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核查。为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组织,抽调部分专员办力量对农业部、教育部等40个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情况进行了清理核查。据统计,40个中央部门(含二级单位196个、三级单位28个)自查上报开设银行账户2066个,核查结果实际开设账户2643个,漏报账户451个,瞒报账户126个。经过这次清理核查,为推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二)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财政系统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工作重点,大力组织开展了《会计法》执法大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同时,各地还围绕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情况、本级财政收入征管和国债专项资金等重点支出项目等。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为方便群众举报,各级财政部门普遍开通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案件进行了认真查处。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全国地方财政监督检查系统共查出各类违规违纪金额329.05亿元。对违法违纪性质严重的责任人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750件,其中有25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9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6名注册会计师受到行政处罚。
二、内外并举,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加强
2001年,根据财政部党组对内审工作的要求和《财政部机关内部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对行政政法司、经济科学出版社、财政科学研究所、教科文司和企业司等5个部内单位进行了内部监督检查。从内审情况看,部内业务司主要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未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批复决算审核剔除不严;三是对专项资金和补贴资金管理不严;四是对亏损补贴管理没有规范性办法;五是对企业所得税返还和多付财政贴息资金未及时收回以及其他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存有漏洞。个别部属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核算混乱。对查出的问题,监督检查局在提出处理建议的同时,就加强和改进内部管理向被查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对其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也非常重视。许多地方成立了由财政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内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内部检查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具体落实,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不少地方将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与加强财政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如北京、河北、湖南、深圳、山东、江苏、四川等省市,把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拓展了内部监督工作的内涵,提升了内部监督工作的层次,促进了财政管理工作的加强。一些地方的财政部门还研究制定了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从制度上保证了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
三、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严格执法
2001年,各级财政部门在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反复核实、深入分析,在对有关单位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重视追究严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的责任。2001年,先后对35家违规情节严重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员向中注协进行了移送处理;向有关主管部门移送追究了中国医药工业公司、浙江宁波南光进出口公司、江苏淮安市财政局以及部分粮库等有关违法违纪责任人的责任;在对国家开发银行系统的检查中,按程序对三名负有违纪责任的行长撤销了行政职务。同时,进一步加大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力度。一是及时以《财政监督要情》或专题报告等形式上报国务院。据统计,全年共编发各类简报信息126期,其中《专员办查处案例专报》21期,《财政监督要情》14期,《专员办工作通讯》63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简报》15期,《财政监督简报》9期,《情况反映》4期。二是通过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如:对200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结果及48户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企业的有关情况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告;对扶贫资金检查、沈阳黎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造假案等有关情况在新闻媒体上报导,既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四、积极推进专员办职能的调整和完善
(一)积极指导专员办参与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监管工作,充实专员办日常监管内容。2001年,财政部扩大了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范围。一是粮库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试点从2000年的4个省扩大到14个省市;二是结合“费改税”改革,在山西、黑龙江、江苏、海南、云南、新疆等六省(区)对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试行财政直接拨付;三是对水利部、科技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在上述集中拨付试点工作中,有关专员办承担着审核拨付的重要职责。财政部通过开会、培训、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等方式,积极指导专员办参与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监管工作,充实专员办日常监管内容。据初步统计,试点以来,各有关专员办共受理资金申请36.87亿元,经审核核减申请上报资金12.32亿元,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对专员办其他日常监管和调研的指导。2001年,财政部加强了对专员办其他日常监管和调研的指导。专员办在确保完成财政部安排的专项检查和集中支付审核试点工作任务外,积极开展财政收入对账工作和重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参与部门预算编制等日常监管和调研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北京专员办根据财政部教科文司的安排和委托,对新华社1998~2000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核实和抽查。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按照新的预算编制方法,为新华社试编了详尽的2002年部门预算方案,得到了新华社和财政部教科文司的充分肯定。辽宁专员办针对辽宁省下岗职工多、社保资金管理薄弱的问题,对省本级有关部门及13个市(地)200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挪用、挤占、虚列支出、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少列收入、虚配资金等违规资金近8亿元,得到了辽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内蒙古专员办组织力量对内蒙古部分盟市使用管理中央财政防沙治沙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影响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引起自治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办公厅很快向有关部门和各盟市、旗县行政公署、人民政府全文转发了专员办的调研报告,并就加强该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吉林专员办开展了对部分生态治理国债项目的检查。发现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计委虚报工程项目骗取国债资金200万元,并编造假账、对付检查的问题。山东专员办对南极洲集团公司实施破产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操纵下,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逃废银行债务为目实施假破产,致使1.77亿元的金融债权被悬空,形成大量金融资产流失。另外,各地专员办在做好增值税先征后返、国家专项储备商品利息费用补贴审核、银行呆坏账核销审核、中央非税性收入监缴等日常性监管方面,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积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调整完善专员办对企业的监管职能和监管方式。按照财政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由监督检查局牵头对涉及专员办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积极清理。切实减少专员办对企业的行政审批,改进专员办对企业的监管行为。据初步统计,涉及专员办的行政审批项目有52项,其中属于行政审批和审核类的45项,属于核准和备案类的7项。按照清理工作原则,结合各地专员办意见,监督检查局经认真研究向财政部清理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建议取消18项,保留24项,改变管理方式3项。
五、财政监督法制建设成效显著
2001年,各级财政部门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果。由财政部起草的《财政监督条例》经征求各地和中央部门意见后已修订完毕,正争取早日出台;由财政部起草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已下发各地执行,反响热烈。同时,随着一批地方性财政监督法规也陆续出台和实施,地方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继《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及《山东省人民政府财政监督检查办法》颁布实施之后,《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吉林省财政监督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已经各省(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2年正式实施。此外,河北、福建、湖北、甘肃、山西、江西等省也正在积极努力。总之,财政监督工作已经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六、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地方财政监督检查体系日益健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2001年,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紧紧依靠当地政府,抓住地方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在财政监督机构设置和监督干部配备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全国除上海市以外,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都成立了财政监督检查专门机构。其中,北京、天津、山西、陕西、吉林、辽宁、福建、河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等12个省(区、市)还另外设置了事业编制的专职检查队伍。各地在狠抓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监督干部的教育培训。2001年11月,福建省在澳大利亚举办了首届“高级财政监督管理研修班”,对全省各地(市)财政监督分管领导和财政监督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为期21天的培训;安徽省组织全省50多名财政监督检查干部在上海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举办了为期10天的财税金融业务知识培训等。财政监督先进个人和单位不断涌现。在2001年由共青团中央、财政部等12家单位联合举办的“中国百名优秀(杰出)青年卫士”评比表彰活动中,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刘湘伟、江苏省连云港市监督检查科万春桂和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牛江涛等三位同志获此殊荣。
(二)专员办机构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2001年,财政部先后对北京、大连、四川等26个专员办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和充实,批准天津、大连等8个专员办实行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同时制定下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党组议事规则》和加大专员办反腐治本力度,进一步加强了专员办党建工作和廉政建设。2001年,财政部先后选派部分专员办领导参加了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培训班和国家行政学院经济理论培训班,举办了一期“全国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员助理(处长)培训班”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培训班,组织一次赴德国“西方财政监督与管理培训班”,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地提高专员办队伍整体素质。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供稿,黄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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