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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做好行政政法部门经费保障工作,促进政权建设顺利进行
2001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转变观念,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了对行政政法部门的经费投入。全年全国行政政法支出共计2244.63亿元,比2000年增加411.17亿元,增长22.4%。其中,行政管理费1212.52亿元,增长25.6%;公检法司支出916.19亿元,增长20.3%;外交外事支出68.81亿元,增长11.7%;对外援助支出47.11亿元,增长2.7%。行政政法经费投入的增加,基本上保证了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确保了反邪教斗争、“严打”专项整治斗争、禁毒工作以及反恐怖斗争等的经费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促进了外交外事工作的开展。此外,中央财政还积极做好亚太经合组织(APEC)首脑会议、外交经贸双部长会议、有关专业会议、高官会议等一系列会议以及世界华商大会等会议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了上述会议的顺利召开,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二、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探讨行政经费保障新思路
2001年9月,财政部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了全国行政政法财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国行政政法财务工作的基本情况,审视了长期以来的行政经费政策,...
—、做好行政政法部门经费保障工作,促进政权建设顺利进行
2001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转变观念,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了对行政政法部门的经费投入。全年全国行政政法支出共计2244.63亿元,比2000年增加411.17亿元,增长22.4%。其中,行政管理费1212.52亿元,增长25.6%;公检法司支出916.19亿元,增长20.3%;外交外事支出68.81亿元,增长11.7%;对外援助支出47.11亿元,增长2.7%。行政政法经费投入的增加,基本上保证了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确保了反邪教斗争、“严打”专项整治斗争、禁毒工作以及反恐怖斗争等的经费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促进了外交外事工作的开展。此外,中央财政还积极做好亚太经合组织(APEC)首脑会议、外交经贸双部长会议、有关专业会议、高官会议等一系列会议以及世界华商大会等会议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了上述会议的顺利召开,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二、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探讨行政经费保障新思路
2001年9月,财政部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了全国行政政法财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国行政政法财务工作的基本情况,审视了长期以来的行政经费政策,科学分析了行政经费的性质,提出了切实转变长期以来压缩、控制行政经费的新举措,确保行政单位履行职能的基本需要。
三、加强政策研究,推进制度建设
(一)制定《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为加强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管理,2001年财政部制定了《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管理办法》,对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实行了项目管理。按照“三年一次规划、集中安排项目、分批下达资金、逐年分项实施”的滚动管理方式,保证了专款专用,强化了对专款的监督管理,对改善贫困地区政法机关工作条件,建立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制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退役金发放办法,支持退役军官制度的改革。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了使这项改革工作尽快得到落实,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退役军官的关怀,财政部与国务院军转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多次协商,研究制订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确定了军转部门核准人数、核定标准、编制预算,财政部门拨付经费,银行代发到人的管理办法。
(三)修订外事费用开支标准,提高出国人员的国外生活保障条件。为了更好地保障临时出国人员和援外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推动各项外事活动的顺利开展,2001年财政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了《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和《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管理办法》。新的外事开支标准,对出国经费进行适当的调整,取消了实际意义不大的制装补助费,较大幅度调增了住宿、伙食、公杂费和个人零用费包干标准等,对促进外事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调整港澳地区内派人员生活待遇标准,稳定干部队伍。2001年,财政部对近年来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的生活待遇问题进行了调研。在充分肯定1994年的港澳地区内派人员工资及生活待遇制度改革的积极作用、认真分析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上,经与有关部门多次协商和测算,确立了港澳地区内派人员工资和生活待遇改革的基本原则。提出在现行工资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比照驻外使馆的做法增设港澳地区津贴,改革配偶随任办法,调整配偶补贴标准,取消包干节约奖,实行车辆定编等基本方案。新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颁布执行。
(五)研究差旅费制度改革办法。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差旅费开支标准与宾馆收费标准的差距逐步拉大,1996年颁布的《差旅费开支标准》已经不能保证公务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上级机关向下级单位转嫁差旅费的现象比较普遍,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根据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有关要“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的精神,财政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差旅费改革的意见和思路,建议在适当提高差旅费开支标准的同时,改革管理办法,实行定点住宿。改革后的差旅费制度计划将在2003年颁布实施。
(六)积极应对联合国会费比额变动,制定及向国际组织认捐方案。第55届联大通过了联合国2001~2003年会费比额表。为避免会费大国试图进一步向广大成员国转嫁财政负担,财政部在与外交部、外经贸部等14个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国内主管部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分担国际组织费用问题上必须量力而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按照联合国有关决议,努力实现各组织会费的合理分摊的意见。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同联合国有关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发挥我国在这些组织中的积极作用并争取适当的援助,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有给有取”的原则,财政部、外交部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2002年向联合国有关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认捐方案的请示》,得到国务院的批准。
另外,2001年财政部还对《旅游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对外宣传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调整驻外使领馆生活待遇标准的通知》和《外交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财务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
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行政政法部门经费管理体制改革
(一)研究解决工商部门与质检部门管理体制改革后的经费保障问题。2001年7—8月,财政部会同中编办、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达了《关于下发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经费保障情况调查提纲的通知》,对工商部门和质检部门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做好两部门经费保障问题的建议。
(二)积极参与监狱、劳教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各级监狱经费保障问题。针对监狱、劳教系统存在的许多深层次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2001年财政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对监狱状况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根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和现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财政管理体制和我国监狱发展的实际,提出了解决监狱经费困难问题,关键是当地各级人民政府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有关经费保障的规定,切实负起经费保障责任,积极做好监狱经费保障工作。同时,通过监狱自身的努力和中央的补助支持等多渠道予以解决的原则。8月初,财政部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市监狱劳教财务工作座谈会”。明确了争取在“十五”期间使监狱、劳教系统民警经费拨款标准能够参照当地公安民警来安排预算,监狱民警个人经费标准要达到公安民警标准,公用经费参照当地公安部门标准安排;用3~5年的时间使罪犯生活费拨款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实物量折算标准;逐步提高罪犯改造经费和狱政设施经费等专项经费的拨款数量等阶段性工作目标。
(三)落实国家侨务政策,协助地方政府解决归国华侨农场的问题。分布在南方地区的华侨农场,大部分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为安置大批归国难侨,解决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一部分华侨农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农场经济大幅度亏损,归侨和侨眷生活水平大大下降,返贫现象十分严重。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2001年7月,财政部与国务院侨办、中国农林工会、社会保障部组成工作组、赴广东杨村华侨柑橘场调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向国务院领导作了《关于协助广东省政府、惠州市政府处理杨村华侨柑橘场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明确了管理体制和基本保障等问题,为今后解决华侨农场等侨务工作探索了一条新路。
五、认真做好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一是根据“99”式警服的实际配备情况不能如实反映出真实的使用效果的问题,建议公安部暂缓制订《办法》,得到公安部的认同;二是与农业部渔政局联合向国务院报送的《关于统一渔业执法标志的请示》已经得到国务院批准;三是对司法部提出的司法行政干部统一着装要求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四是对检察院、法院在服装改革中,擅自提高着装标准等问题,与高检院和高法院交换了意见,并行文各省财政厅局《关于2000式审判服、检察服换装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两院擅自提高着装标准的费用,各级财政在预算中不予安排的意见;五是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提高工商、税务着装标准、改革着装式样的要求,进行了劝阻;六是对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质检人员统一着装的要求,根据国务院统一着装的管理规定,做了说明和解释。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
(一)举办行政政法财务管理与改革培训班。为提高各级财政行财部门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更好地适应财政支出改革和加强行政政法财务管理的需要,2001年5月,财政部在山东省烟台市举办了“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培训班”。培训内容全面、系统,有理论有实践,有经验有思路。学员们普遍反映,通过培训熟悉了业务、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明确了方向。
(二)举办行政支出管理与改革国际研讨班。为了适应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需要,深入研讨行政支出管理与改革问题,了解国外行政支出管理的具体做法,做好我国行政支出管理与改革工作,2001年11月,财政部在江苏省镇江市组织了“行政支出管理与改革国际研讨班”。邀请经合组织(OECD)秘书处、美国预算管理办公室和丹麦财政部的专家就如何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推进我国行政支出管理与改革问题进行了研讨。研讨班上,中方代表与外国专家就行政支出管理开支标准、预算定额、规范管理、以及行政支出项目管理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讨论。通过此次研讨,进一步了解了发达国家在行政支出管理方面的理论和方法,对推进我国的行政政法财务管理与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供稿,张更华、龚世良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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