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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加入WTO对中国经济的总体影响
(一)促使中国对外贸易进一步扩大。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将在所有100多个成员方享有多边的、无条件的、稳定的贸易最惠国待遇,从而可以在最大范围内享受平等的竞争条件。一方面中国关税水平的降低和非关税壁垒的取消,将促进进口增长;另一方面,西方国家技术壁垒的逐渐降低,将促进中国的技术进口。由于中国目前对外贸易中有一半左右为加工贸易,所以进口的增加反过来又会带动出口的扩大。2001年,受中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预期影响,中国开放型经济获得进一步发展。在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和国际贸易环境相当不利的情况下,我国进出口稳步增长。其中,出口总额增长6.8%,进口总额增长8.2%。
(二)利用外国资本和技术的水平得到提高。一是利用外资明显增加。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及中国政府所作出的承诺,中国对外商开放了更多的投资领域,同时西方国家也对中国开放更多的技术交流领域。这将有力地推动中国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分工,引进外资的深度和广度都将进一步增强。2001年,中国采取了一系列符合WTO条款要求的具体措施,全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创历史最高水平,达到468亿美元,较2000年增长14.9%。二是国内经济技术和管理...
一、加入WTO对中国经济的总体影响
(一)促使中国对外贸易进一步扩大。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将在所有100多个成员方享有多边的、无条件的、稳定的贸易最惠国待遇,从而可以在最大范围内享受平等的竞争条件。一方面中国关税水平的降低和非关税壁垒的取消,将促进进口增长;另一方面,西方国家技术壁垒的逐渐降低,将促进中国的技术进口。由于中国目前对外贸易中有一半左右为加工贸易,所以进口的增加反过来又会带动出口的扩大。2001年,受中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预期影响,中国开放型经济获得进一步发展。在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和国际贸易环境相当不利的情况下,我国进出口稳步增长。其中,出口总额增长6.8%,进口总额增长8.2%。
(二)利用外国资本和技术的水平得到提高。一是利用外资明显增加。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及中国政府所作出的承诺,中国对外商开放了更多的投资领域,同时西方国家也对中国开放更多的技术交流领域。这将有力地推动中国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分工,引进外资的深度和广度都将进一步增强。2001年,中国采取了一系列符合WTO条款要求的具体措施,全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创历史最高水平,达到468亿美元,较2000年增长14.9%。二是国内经济技术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随着进口结构的改善和技术进口比重的提高,以及外资投入的增加,中国国民经济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将得到提高。同时,国际竞争压力的增大,迫使国内企业更快地学习和利用国际先进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从而改善中国经济运行质量,增强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2001年,外商投向集成电路、计算机、通信产品等高新技术项目大量增加,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大型项目显著增多。同时,还有一部分国内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在境外投资创业,对提高国内经济技术、规范企业管理也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国有企业受到较大冲击,社会就业压力短期会增大。国有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增大。目前,作为中国经济主体的国有企业尚处于体制转轨时期,现代企业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企业原有的历史包袱没有完全消除,加上多年来技术进步缓慢,生产率水平较低,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差,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在自身改革、转换机制、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和劳动适龄人口的增加,加上需求不足、经济增速趋缓等因素的影响,国内下岗失业人员不断增加。截至2001年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口为681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仍有500多万人没有实现再就业。中国加入WTO后,随着国际竞争的压力的加大,我国按照国际分工的要求进行结构调整的速度将加快,短期内造成的结构性失业可能会相应增加。
(四)政府宏观调控的难度将增加。一是宏观调控的经济环境将变得更加复杂。加入WTO后,随着关税税率降低和市场准入的扩大,中国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将会发生很大变化。同时,中国与国际经济联系将加强,国际经济中的价格变化、产业波动,以及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等等,对国内经济的影响将比入世前更快、更深。因此,政府对宏观经济信息的掌握必须更全面、更快捷,调控反应必须更迅速。二是短期内可能引起较大经济震荡,部分经济指标可能恶化。从长期看,加入WTO将有助于扩大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加速经济国际化进程,为中国经济长期增长提供新的动力。但是,如果不能有效地推进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改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中国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加入WTO不仅可能使中国经济增长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而且这种负面影响在短期内甚至可能表现得非常剧烈。
二、加入WTO对中国财政的影响
(一)关税减让对财政收入的直接影响不大。关税减让就是降低关税的平均税率水平。目前世贸组织成员的总体平均关税水平为6%左右。其中,发达国家为3%,发展中国家为10%。入世前中国关税平均税率为15.3%,根据加入WTO所作出的承诺,中国2002年平均关税将下降到12%,到2005年将进一步降到10%。税率降低虽将直接减少关税收入,但同时也会直接带动进口数额的扩大,从而拓宽关税税基,促进关税收入增加。因此,关税减让对财政收入的增长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影响不大。
(二)对出口退税、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的影响较大。
1.出口退税将会大幅度增加。加入WTO后,受进口扩张的刺激和各种有利于出口的因素影响,出口规模必然会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因此,短期内中国对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将会有大幅度增加。
2.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的压力将增大。加入WTO后,由于部分产业及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将会受到程度不同的冲击,短期内中国失业人数(包括下岗职工)将会较快增加。因此,财政需要相应增加这部分失业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及再就业费用。
3.财政用于研究和开发的支出必须大幅度增加。加入WTO后,中国各产业部门都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借鉴世界上其它一些国家的做法,为扶持国家关键性产业发展,提高经济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国家财政必须大幅度增加用于研究和开发方面的支出。这是关系到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长期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4.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将减少。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加入WTO后,中国将逐步取消非关税壁垒,国家主要是为企业发展提供宽松、便利的外部环境,对国有企业直接补贴将逐步大幅减少,直至取消。
总的来看,加入WTO将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国家GDP增长速度提高,使国家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态势。但是,国际经济竞争压力的增加和社会失业群体的扩大,将使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开支和研究与发展方面的支出大幅度增加。财政面临的支出压力趋于加重,财政收支矛盾短期内可能加大。同时,加入WTO还会对有关财政制度和管理方式带来一定冲击,财政必须通过自身的改革来化解和减轻这种冲击和压力。
三、中国的财政改革
(一)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财政管理。2001年,按照WTO规则的要求,重点清理并减少了那些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特征、不利于公平竞争和限制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审批项目。对于确有必要保留的行政性审批项目,也力求做到简化手续,提高透明度。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现行财政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有关财政规章6件,宣布失效财政规章1件。二是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和《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财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7项涉及企业资产与财务的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对财政补贴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或改变不符合WTO基本规则要求的补贴措施。2002年将全面完成各项清理工作。
(二)适应加入WTO的新形势,调整税收制度和政策。
1.适应加入WTO的需要,完善税收法规及政策规定。一是分期、分批对不符合WTO规则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或废止。2001年完成了20个税收政策文件的废止、调整工作。二是研究完成了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和议定书及WTO协议关税的最终核对工作。将6万多个关税税率数据按执行年度转换到了2002年执行税目上。三是研究制定了2002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02年1月1日起中国将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2002年关税减让义务和加入“曼谷协定”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截至2001年底,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
2.调整税收政策,增强税收组织收入功能和宏观调控功能,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是清理了到期税收优惠政策。二是适时调整完善了消费税和营业税政策。对卷烟、白酒消费税分别实行了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征税办法;对啤酒按出厂价格分别实行了两档定额税率。取消了对经济特区内新设立的外商投资和外国金融企业享受的营业税定期免税政策。三是对软件、集成电路、液晶显示器、金融保险业、科研机构、房地产业、证券业、交通业等若干产业采取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了鼓励西部大开发的税收政策实施细则,提出了支持西藏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
3.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对地方纠正税收先征后返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出口骗税的专项斗争,并通过规范日常税政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精神,确保税收政策规范运行。对目前税制中存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提高了税收政策的透明度。
2002年,中国将按照WTO的规则以及所作出的承诺,继续对不符合WTO规则要求的税收政策进行清理和调整,做好有关税收立法及税制改革的准备工作。配合农村、交通、资源和社会保障税费改革进程,及时完善有关税收政策,拟定反倾销、反补贴及其它保障措施,增强国内产业及产品的竞争力。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公共财政框架。
1.继续增发国债支持基础设施建设。2001年,中央财政共发行1000亿元基础设施建设国债。其中列入中央预算500亿元,另500亿元转贷地方,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其中中央财政支出部分全部用于未完工程。同时又发行了500亿元特种国债以支持西部开发,用于西气东输、西电东送、进藏铁路、南水北调、生态建设等一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2.增加社会保障投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01年,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性支出982亿元。其中用于“两个确保”和“低保”支出507.74亿元,对14个省(区、市)调度资金37亿元,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在辽宁全省及其他省(区、市)的部分地区进行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
3.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居民收入。2001年,中央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人均工资增幅为180元。同时建立了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特殊津贴制度,实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奖金制度,发放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
4.加大财政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优化。一是安排并及时拨付破产补助资金,支持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确保职工安置和社会稳定。2001年拨付135亿元。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关闭“五小”政策,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四)积极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税费改革,规范政府收入分配体系。
1.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2001年,各地在执行中央“收支两条线”方面进行了一些富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2002年,中国将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核心是实行收支脱钩和收缴分离。主要是对中央本级34个有预算外收入来源的行政执法机关和代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即预算外收入全部上缴财政,收支在部门预算中按预算和实际需要及有关标准统一安排,由财政部门平衡、审核。目前全国所有县以上执收执罚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都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一些省(区、市)已将这项工作延伸到了乡镇一级。
2.加快农村税费改革步伐。截至2001年底,除安徽省继续在全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外,江苏省根据本省改革工作安排及财力情况,自主决定在全省范围实施了改革试点;其他省份除上海和西藏外,全国各省(区)有102个县(市)进行试点。通过改革,试点地区的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带动和促进了农村的其他改革,规范了农村税费征管。2002年,按照中央提出的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中央财政对扩大改革试点的财力安排和近年来各地的试点情况,国务院确定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上海、浙江和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省(直辖市),在全面进行改革试点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地方财政能够安排相应财力支持改革的情况下,可以由地方政府决定自费进行扩大改革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2002年不再扩大试点范围,继续在2001年确定的试点县(市)搞好试点工作。同时,中央财政增加了用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转移支付资金。试点地区省级财政和有条件的市、县财政,都要加大对改革试点的支持力度,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
3.继续推进其他各项税费改革。2001年,开征了车辆购置附加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同时继续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建立以税收收入为主、规费收入为辅的政府财政收入体系。
(五)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透明度。
1.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2001年,国家在水利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6个中央部门和安徽、四川省等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主要内容是,取消各单位自行开设的资金账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资金支付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原则上,工资、大宗物品和服务采购、大型修缮、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等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预算单位经常性的小额支出,采取财政授权支付。并对部分国家储备粮库建设资金和部分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实行了财政直接拨付。
2.实施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科目改革,细化预算编制,使预算能够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所有收支活动。2001年,中央单位已全部编制了部门预算,部分省份进行了改革试点。财政部颁发了《2002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制定了《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定员定额制度,并选择了10个国务院所属部门进行定员定额试点,着手建立项目库和项目评审体系。2002年将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扩大中央部门预算的报送范围,高检、高法及国务院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都要向全国人大报送部门预算。地方也将加快部门预算改革的步伐。
3.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一是制定了《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单位2001年政府采购计划》和《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参与起草了《政府采购法》。二是建立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制度。汇总编制了2001年政府采购计划,明确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范围(100万元以上专项支出,500万元以上新开工工程,计算机、电梯等五项通用商品),以及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和财政直接支付的项目范围。据不完全统计,到2001年11月底,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额约80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4%。三是探索实施了跨部委的联合集中采购、国管局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等四种基本采购形式,改革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办法。对部分采购项目资金实行了财政直接支付,同时对中央单位政府采购招投标业务代理机构实行了登记备案制度。四是增进了政府采购透明度。开发设计并开通中国政府采购网,创办《中国政府采购》杂志,设立《政府采购》周刊,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的政策及项目招标情况。
(六)实行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从2002年1月1日起,打破现行按隶属关系和税目划分所得税收入的办法,实行所得税收入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一是除铁路运输、国家邮政等少数特殊行业或企业外,绝大部分企业所得税和全部个人所得税(含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所得税)都纳入分享范围;二是全国按统一的办法执行;三是分享比例2002年5:5,2003年为6:4,以后年度分享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四是以2001年为基期,对地方净上划中央所得税定额返还地方。中央通过改革增加的收入,全部用于对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
(财政部综合司供稿,黄然、曹云辉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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