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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12月24日)
同志们:
—、“十五”税收工作开局良好,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今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起始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预计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完成95800多亿元,比去年增长7.3%。全国税务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重大决策,深入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税收工作开局良好,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税收收入可望超过15000亿元,初步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良性循环
截至12月中旬,全国已入库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1446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1%,增收2422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7.8%。其中,国税局完成收入1006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增收1534亿元;地税局完成收入440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2%,增收888亿元。另外,截至11月底,全国已入库农业税收收入42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增收55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14.5%。
展望全年,全国税收收入可望超过15000亿元,增收再次超过2000亿元。特别重要的是,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超过15.5%,比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
(2001年12月24日)
同志们:
—、“十五”税收工作开局良好,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今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起始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预计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完成95800多亿元,比去年增长7.3%。全国税务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重大决策,深入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税收工作开局良好,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税收收入可望超过15000亿元,初步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良性循环
截至12月中旬,全国已入库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1446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1%,增收2422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7.8%。其中,国税局完成收入1006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增收1534亿元;地税局完成收入440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2%,增收888亿元。另外,截至11月底,全国已入库农业税收收入42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增收55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14.5%。
展望全年,全国税收收入可望超过15000亿元,增收再次超过2000亿元。特别重要的是,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超过15.5%,比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为改革发展稳定和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提供了强大的财务保障。
今年税收收入形势较好,既是经济发展、税源扩大的结果,也是税收政策因素和税务部门加强征管共同作用的体现。初步测算,今年由于经济增长直接带来的税收增收1200亿元左右,约占增收总额的50%;税收政策增收500亿元左右,约占增收总额的20%;税务系统全面加强征管增收500亿元左右,约占增收总额的2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特殊因素增收200亿元左右,约占增收总额的10%。
今年税收收入的增长反映了我们已初步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良性循环:一是各月收入均在千亿元以上,收入规模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二是税收增收主要依靠税务部门负责征管的国内“两税”和三项所得税等税种。三是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税收增幅差距缩小。四是增值税增幅较高,扭转了近几年来增值税增幅明显低于总体税收增幅的状况,表明我们已基本消化了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时抬基数、保基数遗留的历史问题。
同时,全国税务系统积极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充分发挥了税收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一是实施鼓励投资、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一系列税收政策。如实施了支持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了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了金融保险营业税和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调整了烟酒消费税政策,继续落实了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和鼓励房地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征收利息税的成效进一步显现,1~11月份全国已入库利息税收入26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3.9%,增收127亿元。
二是加强出口退税工作,促进出口增长。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出口退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一手抓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一手抓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将有限的出口退税指标及时准确地退给应退税企业。1~11月份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103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4%,增退253亿元,完成已下达出口退税指标1070亿元的96.5%。同时,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大力推行“免、抵、退”税办法,截至11月底,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型出口企业达1.9万户,占全部生产型出口企业的49%,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出口退税指标不足的矛盾。通过上述工作,促进了出口贸易的增长,1~11月份我国出口增长6.3%。
三是继续推进费改税和地方税改革。车辆购置费改税顺利出台,并适时调整了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1~11月份全国共入库车购税235亿元,比去年同期的车购费增长22.1%,增加43亿元,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积累了经验。通过调查研究,为地方税某些税种的改革创造了条件。
(二)完善四个机制,依法治税迈出坚实步伐
今年8月份,总局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首次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多年来依法治税工作的成败得失,高度概括了依法治税的理论内涵,明确提出了依法治税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和当前的主要任务,即“一个灵魂,四个机制,五个目标”。通过对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贯彻,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灵魂的思想得以巩固,税收法治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奠定了依法治税的思想基础。特别是“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依法治税指导方针在税务系统引起了较大反响,使广大税务干部充分认识到,只有重在治“官”、重在治“权”,才能从根本上推进依法治税。
二是加强了依法治税的制度建设。为了保障四个机制的顺利推行,总局最近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等四个文件,连同近年来下发的《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等制度,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依法治税制度体系。各地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对这些制度进行了细化和整合,有效地规范了各项税收执法行为。
三是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如,有的地区在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中制定了详尽的执法责任制度,将征管改革成果用法制的方式固定下来,保障了新征管模式的顺利运行;有的地区将依法治税与信息化建设紧密相连,提高了执法质量;有的地区通过试行执法资格和能级认证制度,提高了税务执法人员的素质,调动了广大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队伍建设。
四是强化了执法监督。今年税收执法检查的力度和广度均超过历年,各地共查出与国家税法不符的涉税文件1365份,其中税务机关内部文件369份,已纠正364份,纠正率99%;地方党政或者其他部门文件996份,已纠正920份,纠正率92%。共查处违反税收制度的金额19.9亿元,已补征入库12.1亿元,补征率61%。今年各地落实审计决定的情况也明显好于往年,被审计的12个省市国税局补征率达到了91.5%,对违规问题的纠正率达到了90%。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新修订的征管法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各地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宣传活动,认真贯彻新征管法,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
(三)打好三个关键战役,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初战告捷
今年4月份以来,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国税务系统在总结过去实践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进行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专项检查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等三个关键战役为主要内容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税收秩序得到好转。
一是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成果。截至目前,国务院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组和各地国税机关共检查各类企业55379户,其中出口企业25416户,延伸检查出口供货企业29963户,查出涉嫌偷骗税86.49亿元,其中涉嫌骗税42亿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88亿元;抓捕或监视居住涉案人员411人,有一批重点案件已经审结,其中一审判处死刑(含死缓)20人。特别是对骗税多发地区广东省潮汕地区尤其是潮阳、普宁两市的重点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效,共查实涉嫌偷骗税42亿元。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查处了一批涉嫌偷骗税的大要案,抓获了一批专门从事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捣毁了大量伪造、贩卖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窝点和专门向出口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虚假企业,一批支持、纵容骗税分子或参与作案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受到了查处,沉重打击了骗税分子苦心经营多年的犯罪网络,有效遏制了骗税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进出口贸易的正常秩序。
二是税收专项检查和大要案查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截至11月底,全国税务系统在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项检查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中共检查纳税人125.9万户,发现存在问题的纳税人52.6万户,查补收入162.3亿元。其中,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8.5万件,已经结案8万件,查补收入14.2亿元。总局直接督办了北京市海淀区陈学军等人虚开发票案、浙江省台州市部分企业虚开发票案、深圳市中恒外轮贸易分公司虚开发票案等68起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已查补收入13亿元,并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280人。
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中,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地宣传报道了整顿工作的成果,并有选择地曝光了一批重点案件,震慑了犯罪分子。
(四)加快金税工程建设,税收信息化取得重大成效
全国税务系统积极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快金税工程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金税工程二期已经基本建成,并取得了重大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
一是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已推行约40万户。百万元版、十万元版和部分万元版专用发票已取消手工开具,改用开票系统开具。最近,采用大容量IC卡的新版开票系统已经开发完成,目前正在北京市西城区进行试运行。
二是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已全面投入使用,利用假票、大头小尾票骗抵税款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得到遏制。1~11月份全国累计认证进项发票8411万份,发现涉嫌违规的发票56866份,占全部认证发票的比例为0.07%;发现涉嫌违规发票的比例逐月降低,由1月份的0.22%降至11月份的0.02%。
三是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已在全国3835个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如期联网运行,促进了企业依法申报纳税。1~11月份全国共采集销项发票10319万份,采集率逐月提高,11月份达99.99%。1~11月份通过稽核发现涉嫌违规发票9Q万份,稽核发现的涉嫌违规发票占全部稽核发票的比例逐月降低,由1月份的0.94%降至11月份的0.31%。
四是金税工程协查系统正常运行,协查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全国共安装协查节点3025个,可直接监控到市、县级税务机关。1~11月份全国共协查涉嫌违规发票79万份,已查实确认违规的发票6.4万份,查补收入1.04亿元。
在加快金税工程二期建设的同时,总局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下发了《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了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原则、目标和实施步骤,并对金税工程三期建设方案进行了研究论证,为今后一个时期税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指明了方向。特别是在浙江、山东、河南省和深圳市国税部门进行了全省(市)范围的CTAIS试点运行,并结合机构改革,在一定范围内试行了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地区以税收信息化为支持手段,收缩基层征管机构,实行集中征收,并通过完善岗责体系,切实加强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最近,总局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指导下一步的工作。此外,各地稳步推进了税控装置的应用,在加油站、出租车等行业积极推广,产生了比较好的效果。
(五)推进机构改革,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一年来,全国税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机构改革,深入落实全国税务系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措施,全面加强了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圆满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经中编办批准,全国国税系统正式编制精减10%,同时清理超编人员及助征员、协税员,改革后内设机构数量大幅下降,各类人员特别是行政人员明显减少。各级地税机关也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了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各项工作。总局继去年公开选拔任用15名副厅级领导干部之后,今年又在广东省和西部6省区组织公开选拔了9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全国税务系统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普遍推行了竞争上岗制度。同时,干部交流与轮岗力度也在进一步加大。
二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全国税务系统重点加大了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高级人才培训、西部地区民族干部培训和培训者培训的力度。特别是总局根据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举办了3个班次、172人规模的司局级干部和5期处级干部计算机技术与税收信息化培训班,并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对各省计算机应用培训情况进行了考试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常抓不懈,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全国税务系统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成效,各级领导干部通过自查自纠上交礼金(红包)、有价证券302.4万元,上交礼品折合人民币166.7万元;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取得新突破;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地方行风测评中,一大批单位名列前茅,共有291个地级、1356个县级税务局获得第一名;执法监察工作稳步推进,县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开展执法监察4002项(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881.85万元;反腐倡廉教育取得明显效果,弘扬了正气,增强了广大税务干部的廉政意识。特别是以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监督制约为突破口,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和效能建设,抓出了特色,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税收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偷骗避税问题呈现新的特点,税收秩序尚未根本好转;依法治税的各项措施亟待落实,任重道远;队伍素质还不完全适应工作需要,特别是与推进税收信息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对过去一年全国税务系统的工作,党中央、国务院是满意的。最近,朱镕基总理、李岚清副总理和王忠禹国务委员到国家税务总局视察工作时充分肯定了税收工作特别是金税工程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对税收工作近几年来为国家作出的重大贡献,向税务战线的全体同志表示祝贺和感谢。
在过去一年中全国税务系统之所以能够取得比较显著的成绩,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政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配合。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发扬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优良传统,顽强拼搏,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全国税务系统的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税务干部表示亲切的问候!同时,也向关心、支持税收工作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迎接挑战,做好明年税收工作,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多作贡献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比较复杂。国际上,世界经济增长趋缓,美国发生9·11事件以后,世界经济形势进一步恶化,美、日、欧三大经济体同时陷入低潮,对我国经济发展影响很大,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外贸出口,我国将面临比亚洲金融危机时更为严峻的挑战。从国内看,经济发展中也面临着不少突出问题,产业结构矛盾突出,经济体制的深层次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加入世贸组织,总体上有利于经济发展,但随着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某些竞争力不强的行业和产品会受到较大冲击,一些企业甚至会破产倒闭,社会就业压力更大。中央要求我们在看到成绩时,更要看到困难,对明年经济工作面临的困难一定要有足够的估计。
明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必然要反映到税收上,一方面将给税收工作带来非常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将对税收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使税收工作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税务部门寄予厚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明年经济工作时,从很多方面对税收工作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全国税务系统和广大税务干部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迎接挑战,做好工作,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是要把明年税收工作的困难看得重一点,正视困难。明年税收工作困难很大,可能比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的1998年还要大。第一,组织收入的困难增大。从税收增收的“三驾马车”(海关代征进口税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和税务部门直接负责征管的税种)看,由于明年的出口增长压力很大,必然要影响进口增长,加上大幅度削减关税,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增长难度较大。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降低后,明年要大幅减收。这样,明年的税收增收压力将更加集中到税务部门直接负责征管的税种上。从税收增收的三大因素看,随着经济增长放缓,明年的经济因素增收将减少。明年的政策性减收因素很多,如明年金融保险营业税税率再降低一个百分点,将进一步减少收入;推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如果免、抵税款不能及时调库,将对收入增长造成很大的影响;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收入的影响也将进一步显现。政策性增收因素很少,旧的增收因素如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因素已经基本消化完,利息税增势也将大大减弱;新的增收因素基本没有,开征燃油税虽然可以增收,但不能用于正常的财政开支。因此,明年的税收增收将更多地依靠征管因素,要靠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征管,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多增加收入。另外,明年的税收收入建立在连续两年增收超过2000亿元的高基数基础上,其中有不少是一次性因素带来的增收,需要逐步消化。特别是由于所得税基数较高,增长困难,因而从我们内部看,明年税收增收将主要依靠国内“两税”。第二,出口退税工作压力很大。我们要继续同骗税活动作坚决的斗争,要将有限的出口退税指标真正用于支持出口增长,还要切实加强“免、抵、退”税管理,肯定会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第三,加入世贸组织,税收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金融、石化、农业、汽车领域等面临调整,原来的税源结构将发生变化。税收收入、税制、税收征管、税收信息化、税务干部队伍等各方面工作都必须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中央要求大家密切关注和正确分析形势的发展,把困难估计得严重一点,把影响时间预想得长一点,把应对预案准备得充分一点,使明年工作建立在扎实可靠的基础上。全国税务系统和广大税务干部一定要把明年税收工作的困难看得重一点,以积极的态度正视困难,迎接挑战。
二是要充分认识到明年税收工作的潜力,坚定信心。首先,虽然明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很大困难,但仍有可能实现7%左右的增长,这是明年税收增长的经济基础。其次,这几年全国税务系统在贯彻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和科技加管理方针上下了很大功夫,已初见成效,税源监控能力大大增强,税收征管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金税工程正在发挥效果,形成了一个较好的征管基础。只要措施得力,在控制税源、堵塞漏洞、清缴欠税等方面还是大有潜力可挖的。第三,我们的税收队伍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第四,也是特别重要的一点,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对税收工作非常重视,各部门、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非常关心,这是我们应对一切复杂局面的力量源泉。全国税务系统和广大税务干部一定要坚定信心,相信只要我们扎实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就一定能够克服明年的困难。
三是要贯彻“完善和稳定税制,强化税收征管”的指导方针,融会贯通地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与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苦练内功。要想渡过明年的难关,根本的出路是要苦练内功,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中央提出明年税收工作要坚持“完善和稳定税制,强化税收征管”的方针,这是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出发作出的战略决策。现行税制虽然还不够完善,但应当说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不宜做很大的改革,特别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增税、减税都有困难,一方面不能减税,减税就要减少财政收入,会影响财政的必要支出;另一方面也不能增税,增税就会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也会影响扩大内需。当然,也并不是说就不能对现行税制作任何调整和完善。完善和稳定税制意味着在保持税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税制作必要的调整和完善。明年的税收工作就是要在完善和稳定税制的同时,重点通过加强征管,把税收跑冒滴漏都收回来。为此,关键是要融会贯通地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与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我们做的这三篇文章紧密关联,三位一体,立足点都是加强征管,最终都落到提高征管水平、增加税收收入上。在这三篇文章中,按照科技加管理的方针推进税收信息化是载体,是一个总的“抓手”。实践证明,税收信息化是打击偷骗税、加强征管、实现依法治税的重要手段,是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明年我们要在继续落实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税收信息化。总局党组初步决定,明年年中全国税务局长会议专门研究税收信息化建设问题,请大家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做好准备。
根据明年的形势,全国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总理视察国家税务总局时的重要指示,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迎接挑战,完善和稳定税制,强化税收征管,坚持科技加管理,进一步加快税收信息化步伐,积极稳妥地推行征管改革,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推进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多作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总的目标是:圆满完成和超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有效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
根据财政部明年中央预算安排情况和我们对全国税收收入形势的预计,2002年全国税收收入计划初步确定为16554亿元,比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0%,增加1500亿元。分国、地税局看,国税局收入计划为11483亿元,比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9.4%,增加982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收入计划为6296亿元,比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5%,增加819亿元。地税局收入计划为5071亿元,比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1.4%,增加518亿元。
应当说,这个税收收入计划是比较积极的。主要税种的收入计划增幅和总体税收收入计划增幅都高于经济增长,特别是地税局收入计划打得比较满。但这个税收收入计划充分体现了改革发展稳定需要与现实可能的有机结合。全国税务系统和广大税务干部要讲政治,讲大局,为国分忧,进一步深入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原则,想尽一切办法,采取各种措施,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增加税收收入,促进经济增长。
(一)完善和稳定税制,积极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调整措施
按照完善和稳定税制的方针,明年各级税务机关一方面要继续落实好近年来出台的扩大内需的税收政策,如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支持西部大开发、高科技产业和房地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研究、落实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调整措施,支持经济发展。同时,要适应新情况,研究提出新措施,积极献计献策,当好参谋。特别是要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如做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和地方税改革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做好税法清理工作。在落实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调整措施方面,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所得税分享改革,做好所得税征管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防止重复建设,减缓地区间财力差距的扩大,支持西部大开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中央决定从明年起实施所得税分享改革。这次所得税分享改革以2001年为基数,国、地税局现行征管范围继续保持稳定,不作变动,仅将从明年起新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的所得税交由国税局征管。这些决策既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利益,也体现对税务部门广大干部的信任。全国税务系统一定要实施好这一改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各级国、地税机关要根据新征管法的要求,按照规定的征管范围和税款入库级次,及时足额地将税款组织入库。另外,今年还剩最后几天,中央强调各地不要因为以今年为基数就去弄虚作假,抬高基数。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严守纪律。要采取有力措施,避免混库现象的发生。发现混库的,要及时纠正。明年总局要组织企业所得税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人为抬高基数问题的,除了从其地方收入基数中剔除人为抬基数的数额外,还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税务机关要借这次分享改革,加强所得税管理。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要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摸清管户、征管方式、企业登记、申报纳税、税款征收、政策执行等情况,并进一步推动规范化管理。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要重点加强劳务报酬、财产租赁等项所得的核定征税,并进一步强化代扣代缴工作。
二是加强“免、抵、退”税管理和出口退税工作。国务院决定,明年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全国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要改进“免、抵、退”税办法,增强其可操作性。要进一步明确征退税部门的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责任,密切协作,堵塞管理漏洞。要切实加强对“免、抵、退”税企业生产经营及出口情况的日常检查与监控管理。要做好以下工作,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完善“免、抵、退”税软件;二是修订征管软件,提供接口,使其具有采集“免、抵、退”税信息并进行相关处理的功能;三是加快出口退税计算机审核系统与金税工程二期及征管软件的数据共享进程,有效实现征退税部门之间相互传输信息,加强征退税信息衔接。
同时,要统筹兼顾用好出口退税指标。要将出口退税指标及时用于免、抵调库,保证收入稳定增长。要实行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重点企业优先办理出口退税。要利用出口货物电子信息解决企业不及时申报或不申报进而影响免、抵调库的问题。要加强预免、预抵税款核销工作,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核销的,要补征税款;对明确不能核销的部分,要加收滞纳金。要加强“免、抵、退”税统计工作,详细统计企业申报办理预免、预抵税款和税务部门核销预免、预抵税款以及免、抵调库等情况,实现源头核算与全程监控。
三是做好开征燃油税的准备工作。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油价行情变化趋势,明年将择机出台燃油税。这是进一步推进费改税的重要举措。燃油税出台后将实行专用凭证管理,生产批发企业销售应税燃油时,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凭证,购货方取得的专用凭证也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进行认证,税务机关通过金税工程网络对专用凭证进行交叉稽核。同时,对零售加油站统一安装税控加油机,并按照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掌握加油站的销售数量,从而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对燃油税进行动态和准确监控。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做好开征燃油税的准备工作。
四是做好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后的农税征管工作。根据中央部署,明年将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试点地区农税征收机关要协同有关方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特别是要积极做好农税征管工作,确保试点取得圆满成功。为了加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农业税条例和农业特产税规定,并制定农业税收征收管理条例。各地在试点时对农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以便进一步完善农业税制,建立新的农税征管体制。同时,要注意加强农税队伍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素质的提高及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农税队伍。
(二)强化税收征管,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明年全国税务系统要紧密联系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在加强管理上狠下功夫,切实强化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要大力清缴欠税。控制新欠、清理陈欠是确保完成明年税收收入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抓早,抓紧,切实抓出成效。总局已经发文对欠税核算办法进行调整,将全部欠税按新征管法实施的时间划分为两大部分。对2001年5月1日以前的欠税,另账进行核算反映,目的是摸清欠税底数,分清欠税类型,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清理措施。对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欠税和滞纳金,要仔细核算、严格控制,凡有欠税的企业在缴纳税款时一律先缴滞纳金。总局已经着手研究对电力、石油、石化、烟草等四大重点税源行业的清欠工作,准备从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但由于种种原因欠税较多的企业开始,多做工作,让对方自觉清缴。对难以做工作的,按照新征管法的规定适时予以公告。另外,新征管法在降低滞纳金加收率的基础上,上收了缓缴税款审批权限。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权限审批缓税。应该加收滞纳金的,必须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严格加收。
二是要开展对加油站和集贸市场的税收专项整治。要在限期安装和使用税控加油机的基础上,整治加油站税收秩序。要促使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所属加油站和所有社会加油站在一季度全部完成税控加油机的安装工作。对已经安装和新安装税控加油机的加油站,各地要及时完成初始化、数据采集,根据税控加油机信息征税。要特别注意在质监部门的配合下,做好税控加油机的防爆安全检验工作。要加强集贸市场税收日常管理,整治集贸市场税收秩序。要在完善“双定”办法的同时,开展集贸市场税收清理检查。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区分各种档次,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办法,实现简便、高效管理。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集贸市场税收进行综合治理,形成有效的监控机制。
三是要强化税务登记管理。总局将根据新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新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协调好与工商、银行等部门在税务登记方面的信息传递关系,简化税务登记手续,提高税务登记效能,清理漏征漏管户。同时,要充分利用全国基本单位普查信息和质监部门的有效信息,不断强化税务登记管理,从源头上加强税收控管。
四是要加强发票管理与检查。要利用金税工程进一步严厉打击虚开、伪造和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要以打击团伙犯罪为重点,捣毁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网络体系。要在严惩虚开、伪造和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供给方”的同时,加强对受票业户等“需求方”的检查,严惩“蓄意”、“恶意”受票者,教育、帮助被骗受票者。要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与检查。要在修订发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简化和规范普通发票种类,陆续收回有关各部门自印专用票据管理权。要与公安机关配合,开展普通发票打假专项斗争。要以服务业发票为重点,建立健全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效果。要结合新征管法的贯彻实施,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
五是要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增值税专项检查的重点是跨地区的集团性企业如电力企业,以及异地设立分支机构进行经营活动的企业。同时,要开展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消费税专项检查的重点是烟、酒类产品。营业税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重点是烟草、石油、石化、证券、房地产等行业和事业单位。同时,要清理审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事业单位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进行清理,并追回骗取的企业所得税款。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电信和石化行业、高新技术企业、足球俱乐部、航空公司、房地产企业、个体工商大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演艺人员、从事广告演出的名人等。
六是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要以查假票、查假账,查假申报为主要内容,狠抓税务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四个环节的质量和效率。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罚款率,并切实加强司法移送处理工作,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纳税遵从。要加强税务稽查入库工作,提高入库率,增加税收收入。
七是要加强涉外税收管理。要继续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执行税收协定,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做好对避税嫌疑大户的反避税调查审计和全国联查协查工作。要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提高涉外税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跨国纳税人正常申报纳税,防治偷逃税和各种形势的虚假亏损,保障涉外税收稳定增长。
(三)深入贯彻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新的征管法实施细则将于明年出台。为了保证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总局将制定《贯彻落实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办法,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各级税务机关要大力宣传,认真贯彻。要结合新征管法的深入贯彻,继续落实好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一是要加快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各地要按照总局《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结合征管、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信息化建设,至少在一个地市级税务机关建立统一的符合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对执法行为进行评议考核,对检查出的执法过错人员严格进行追究,确保税收执法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
二是要强化日常的内部监督机制。重点是要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要创造性地将执法监督与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提高运用网络和计算机自动监控执法行为的能力。各地要选择部分地区建立必要的执法监督联系点,上级机关要定期派人直接参加下级机关的日常执法监督工作,强化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以点带面,促进执法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是要做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和能级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总局将于明年年中开始全面推行执法资格的认证工作,各地要做好有关培训教育工作。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先行进行执法能级认证的试点工作,充分调动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四是要规范各项税收行政立法行为。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加快政府法治化进程,我国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总局将相应出台关于税收部门规章及省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实施办法,并实行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遵照执行。同时,要下大力气彻底清理过去的各项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对那些不规范的、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自相矛盾的、重复规定的文件,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进一步提高税法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同时,要牢固树立税收服务观,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把纳税服务作为行政执法行为的组成部分去落实。在制定政策及征管办法时,要认真考虑如何方便纳税人的问题,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利,做好宣传送达、咨询辅导、税务登记、表票供应等项涉税服务工作。要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限时服务、首问责任、政务公开以及文明礼貌在内的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要及早制定并执行纳税信誉等级制度。要利用税务信息网络系统,为纳税人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服务和纳税服务。税务系统“12366”专用电话已经在浙江地税试点,各地要尽快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尽快开通“12366”纳税服务电话。要依法支持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税务代理的作用。
(四)完善金税工程二期,建设金税工程三期
金税工程是实现税务系统各项管理工作信息化和专业化的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明年,全国税务系统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金税工程建设。
一是完善金税工程二期。明年,全国税务系统要按照“巩固、完善、提高、拓展”的原则,基本完成金税工程二期的建设:第一,进一步扩大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覆盖面。要在新版开票系统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加快推行进度,明年推行的重点是使用万元版发票的企业,从2003年1月1日起取消所有万元版手工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其他企业,要在2003年一季度全部纳入开票系统管理。同时,要积极与海关研究协调,将海关代征增值税缴款书纳入金税工程管理。第二,进一步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要做好发票认证工作,严格执行“不认证、不抵扣”的规定;要进一步提高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认证系统和稽核系统发现的涉嫌违规的发票信息能及时准确地传递到协查系统;要加强对涉嫌违规发票的协查工作,使每一份涉嫌违规发票都能及时得到查处,加大对偷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力争明年使增值税专用发票大要案的发生率有明显降低;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第三,完善功能设计。明年要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用发票的储、运、调拨等纳入金税工程网络运行,并与专用发票发行发售系统软件相整合,从源头上控制骗购专用发票现象;要建立增值税纳税评估系统,实现增值税申报缴纳与专用发票信息之间的相互比对与监控。
二是建设金税工程三期。建设金税工程三期是在对金税工程二期四个子系统进行功能整合、技术升级和业务与数据优化的基础上,实现对增值税发票和税款的全面监控,并通过各个税种、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业务整合和全面网络化,实现对纳税人的综合管理和全面监控,实现上级对下级税务机关征管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全面监控,实现国地税信息共享以及与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从而全面覆盖基层国、地税机关的税收管理日常工作,同时满足市局、省局和总局各级管理层的监控、分析、查询和辅助决策需求。总局正在抓紧进行金税工程三期的论证和立项工作,争取早日启动。当前,各级税务机关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做好一体化工作。要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按照《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总体方案》和总体技术设计,密切结合征管改革实际,抓紧做好业务功能整合、现有软件整合和一体化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其他功能组件的开发推广等各项工作。第二,要进一步推广CTAIS。明年要在巩固已有推广成果的基础上,完成每一个省选择一个地市级国、地税局推广应用CTAIS的工作。第三,要积极推进国、地税局联网及与外部门间的联网。要在加快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推进国、地税局的联网,陆续实现国、地税信息共享及与总局的联网运行。要加快与海关、银行、外贸、外汇、工商、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间的联网。第四,要做好数据信息的管理和利用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信息管理观念,增强数据应用意识,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数据信息的应用力度。明年的工作重点是要推广税务监控系统,初步建立各级税务机关的数据管理利用机制,充分利用已有的各项税务数据,实现自上而下的内部监控,完善管理决策服务体系。第五,要加快政务信息化步伐。要加快税务机关内部办公网建设,进一步推进办公自动化。要加强税务网站建设,深入开展网送税法活动。第六,要加强培训。为了确保金税工程的有效运行,必须切实提高税务干部的素质。明年,全国税务系统要进一步加大对税务干部信息技术知识及应用的培训工作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用,在税务系统掀起一个比学用信息技术的高潮。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改革。推进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改革是对征管模式的进一步完善,是杜绝执法随意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的必由之路。各地要根据总局最近下发的《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扎实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改革。第一,要大力收缩基层征管机构。点多面广的基层征管机构势必增加信息技术的投入,不利于信息技术的应用,而且不利于减少执法随意性。为此,必须大力收缩基层征管机构,重点是撤销按照预算级次、纳税人类型设立的直属分局和县(市、区)城区的税务分局、税务所,将执法权上收到县(市、区)级以上税务机关。第二,要实现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专业化管理。征收、管理、检查和复议是税收征管的四个重要环节,应在税务部门内部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实行专业化管理,并以此为基础,调整岗责体系,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十分繁重,不仅涉及征管方式的改变,而且涉及机构、人事制度的改革。为此,必须通过试点的方式既积极又稳步地加以推进,并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三、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税务系统作风建设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入世贸组织,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把明年作为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各级税务机关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以党风的改进带动政风的改进,为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提供思想作风和组织保证。
(一)要把思想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思想作风,是保障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根本要求。只有实现思想作风的根本好转,才能真正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深入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税务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从思想政治方面查找不足,努力提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坚定性,同形形色色的错误思想倾向作斗争,进一步端正工作指导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在职业操守和生活作风上起表率作用,严格遵守党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带头查找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特别是对违法违纪问题要认真查处,对那些作风不扎实,队伍中违法乱纪问题频频发生的领导班子,要坚决追究领导责任,果断进行组织调整,把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
税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根本好转有赖于建立科学的规章制度。全国税务系统要针对当前税收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夯实税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基础,使税务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真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各种不良作风,从根本上促进和提高税收工作水平。
(三)要把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作为突破口
最近,总局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取消11个项目,下放12个项目,改变3个项目的管理方式。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清理确定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审批程序,明确审批职责,规范审批行为,减少扯皮推诿,确保审批质量,提高审批效率。要认真执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继续落实好总局的有关规定,防止“会议多、文件多、办班多、评比多、出书多、检查多”等问题的反弹,解决好“文山会海”问题。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解决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
(四)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深入实际,解决作风飘浮的问题。要制定调查研究计划,并认真执行。总局领导每年下基层专题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省局、司局级领导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同时,每年至少写1篇有分析、有创见、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下基层要规范接待制度,坚持轻车简从,严格按标准接待。
同志们,明年将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做好税收工作非常关键。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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