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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65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8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587亿元,增长9%;第三产业增加值490亿元,增长10.4%。粮食产量820万吨,比上年下降2.3%。工业生产扭转了持续5年净亏损局面,完成工业增加值422亿元,比上年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12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7.5亿元,比上年增长7.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1%。对外贸易增势强劲,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21.5亿美元,增长21.8%。其中出口12.8亿美元,增长24.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17元,比上年增长9.8%,农民人均纯收入1620元,比上年增加120元。在国民经济保持适度增长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2000年自治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9.07亿元,比上年增长10.88%,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完成53.92亿元,增长13.57%。财政支出完成190.95亿元,增长14.84%,重点保证了改革和稳定大局的需要。
一、锐意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一)全力推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确保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发放。2000年,全区财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
200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65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8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587亿元,增长9%;第三产业增加值490亿元,增长10.4%。粮食产量820万吨,比上年下降2.3%。工业生产扭转了持续5年净亏损局面,完成工业增加值422亿元,比上年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12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7.5亿元,比上年增长7.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1%。对外贸易增势强劲,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21.5亿美元,增长21.8%。其中出口12.8亿美元,增长24.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17元,比上年增长9.8%,农民人均纯收入1620元,比上年增加120元。在国民经济保持适度增长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2000年自治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9.07亿元,比上年增长10.88%,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完成53.92亿元,增长13.57%。财政支出完成190.95亿元,增长14.84%,重点保证了改革和稳定大局的需要。
一、锐意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一)全力推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确保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发放。2000年,全区财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行“机构编制部门核实人员、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统一发放工资”的管理办法。对行政单位、全额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职工、离退休人员进行了全面核查,建立起标准化的单位人员工资信息库。财政厅还设立相应机构,具体指导全区“统一发放工资”工作的开展。各地相继成立统一发放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为工资统发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在积极组织收入的同时,对当月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通过调入预算外资金、向银行临时贷款等形式筹措资金,用于工资发放。为规范有序开展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各地在当地金融部门建立了“工资专户”。截至2000年底,自治区本级和14个地州市陆续实行了财政统一发放。
(二)努力实施政府采购制度。2000年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全面铺开。区本级和14个地州市已建立了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扩大到办公设备、公务用车、医疗设备、抗灾物资、系统集成网络工程、会议公务接待等。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自治区财政厅先后制发了《2000年政府采购目录》、《自治区区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办法》、《自治区政府采购统计报表制度》和《自治区本级各单位使用预算内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等相关配套文件,对政府采购范围、管理机构、采购模式、资金拨付、会计核算等问题做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为政府采购活动在新疆深入广泛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2000年全区通过政府采购共1964次,采购金额3.15亿元,节约资金3000多万元,节约率达10%。
(三)积极开展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截至2000年底,全区有12个地州、28个县市从实际出发,形式不拘一格,先后开展了会计委派制试点。委派单位931个,委派会计人员683人。
(四)稳步试行农村税费改革。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岳普湖县和吉木萨尔县为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力量,在深入两县考察测算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应配套办法。改革后的岳普湖县和吉木萨尔县,农民负担分别比改革前减轻30.26%和39.03%。
(五)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自治区财政管理体制。2000年,自治区财政厅提出了“改革和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体制的意见”,起草了《自治区调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和《自治区调整分税制财政体制后预算收入缴库办法》。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自治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有关财、税、库业务进行了培训,为下一步健全和完善自治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做了充分准备。
二、积极参与和推进各项改革,保证了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一)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是为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实施,自治区安排了6.37亿元,重点用于解决南疆五地州和部分贫困县财政按照“三三制”要求所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在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确保了自治区25.2万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及时发放。二是在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面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地方和中央行业缴费比例和追收企业欠款,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化发放和扩面征缴,共筹措资金26.9亿元,确保了自治区34.59万个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当年没有发生新的拖欠。三是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安排资金,在全区所有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立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四是在充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并确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缴费率,制定了有关医疗改革的配套办法,在全区范围逐步推行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五是进一步规范了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工作,严格按制度设置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一是继续支持和参与企业改组改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乌鲁木齐矿务局、哈密矿务局和艾维尔沟煤矿进行公司制改制。二是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采取兼并、破产、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参与了民营企业新疆广汇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兼并国有企业新疆专用汽车厂和新疆机械厂工作;完成了哈密矿务局北泉煤矿破产清算工作,并筹措资金妥善安置了破产企业职工。三是继续对技术落后、高消耗、污染严重的“五小”企业进行了压缩和控制,并以纺织企业压锭为突破口,加快了工业企业结构调整步伐。2000年,自治区毛纺压缩1.64万锭,丝绸压缩8400绪,争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432.8万元。同时,参与并撰写了自治区“十五”工业结构调整总体方案,对新疆工业结构调整进行了整体规划。
(三)进一步推进粮食、棉花、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和供销社体制改革。制定并完善了粮食促销补贴办法,鼓励粮食企业做好促销压库,积极筹措粮食风险基金1.87亿元,及时足额拨付了地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和促销补贴,保证了粮食购销企业收购、销售工作正常运行。同时,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救灾化肥储备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和《新疆棉出口、以出顶进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对全区供销社系统财务挂账和棉花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进一步推动了自治区化肥、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和供销社体制改革。
三、强化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一)超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2000年自治区各级财税部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早将全年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征收单位和每一位征收人员,明确收入目标,严格收入考核,千万百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2000年,自治区确定地税系统税收计划为46.21亿元,超收目标为47.5亿元,实现收入48.75亿元;国税系统完成税收收入102.04亿元,比上年增长29.5%;全区农业税收入5.87亿元,增长11.7%。
(二)税收征管明显加强。一是加快了计算机在征管中的应用步伐。2000年地税部门开展了以解决“软件开发”和“网络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计算机应用征收管理已扩大到税务稽查、分析、统计报表等征、管、查的全过程。自治区农业税收信息管理软件被评为向全国推广的产品。二是强化税源监控。国税部门加大了对重点税源调查监控力度,深入克拉玛依、吐哈、塔指、乌石化等石油、石化企业进行了重点调研。对增值税、消费税年税额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了重点税源月报制度。财政部门派工作组深入全区开展了税源调查,全面掌握了自治区农业税收税源分布发展的整体情况。三是建立税收征管考核机制。自治区国税局制定了《全区国税系统组织收入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了税收收入考核指标、税收与经济相关的考核指标和征管、稽查质量考核指标在内的综合收入考核体系,实现了由单纯考核收入计划目标向税收征管工作质量考核的重要转变。
(三)坚持依法治税,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根据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国税系统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自治区国税系统县(市)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各地国税局在执法过程中对有关涉税文件、税务管理、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执法检查。2000年全区国税系统通过加大对涉税案件打击力度增加收入约2亿元。地税系统1996~2000年累计纠正违法涉税文件25个,纠正税务部门行政处罚不当行为41个,擅自减免税行为得到有效遏止。2000年各级农税部门普遍开展了农业税收执法大检查,并严肃处理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四、着力促进经济发展
(一)强化国债投资项目和资金的使用管理。一是切实强化对国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2000年,国家下达新疆国债资金17.15亿元,其中国债专项资金11.35亿元,国债转贷资金5.8亿元。为管好用好这些国债资金,自治区财政厅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做好国债资金建设项目的论证筛选,切实把握国家投资使用的原则,按照国债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计划,积极调度资金,及时足额地把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保证了国债建设项目资金的需要。二是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2000年自治区财政厅共拨付国债资金11.72亿元,重点支持了对自治区经济发展起着基础作用的项目建设,随着一批城市供水、排水、供热、垃圾处理项目的建成和使用,有力改善了自治区城市整体投资环境。三是加大对国债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对全疆国债转贷项目整体调研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厅先后组织和配合其他部门对各地国债资金使用情况,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以及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狠抓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一是支持自治区国家级重点企业和自治区重点骨干企业的发展,认真落实“优化资本结构”和“拨改贷”资金转增国家资本金以及自治区区级企业财政周转金呆坏账处理办法的有关政策,推动企业加快扭亏步伐。2000年完成破产兼并项目13个,涉及银行呆坏账3.05亿元。开展了17户企业“债转股”工作,涉及“债转股”金额达54亿元。二是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针对自治区国有大中型企业设备老化、技术水平低、工艺落后等问题,自治区财政筹集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1150万元,支持了新疆八一钢铁股份公司、新疆博湖苇业股份公司、新疆蝶王针织有限公司、和田棉纺厂等优势骨干企业技改项目。为扶持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迅速发展,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引进和开发项目安排了850万元。另外,建立了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库,对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技术附加值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三是对涉及企业负担的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收入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控购附加费和特别消费附加费等限制扩大内需和影响第三产业发展的收费项目,修改了100余件有碍西部大开发和深化改革的现行财税政策、法规,进一步改善了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三)财政支农工作取得成效。一是大力支持了自治区区农牧业生产救灾和抗灾。自治区财政先后安排救灾款1亿元,重点支持了以水利、畜牧业为重点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天然林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并狠抓了全区畜牧业易灾县建设和牲畜品种改良工作,使30个牧业易灾县基本达到国家级抗灾保畜的要求。二是大力实施科技兴农战略,优先安排投入800万元,支持“粮食自给工程”第三期项目县建设和“优质粮示范基地”建设。安排“科技兴农”资金1000多万元,支持农、林、牧、水、乡镇企业等各方面科技推广项目100多个。自治区财政厅与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了《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三是积极推动“财政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项目建设。园区通过招标与技术协作单位合作的十几个科技推广项目已全面启动。四是大力推广农业节水灌溉。2000年,中央、地方财政安排2600万元资金,重点用于自治区节水工作及6个国家级和5个自治区级抗旱服务组织建设。五是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质量。2000年全区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12亿元。通过加强管理,注重到期资金回收,调整优化农业产品产出结构,有力推动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国家立项的1997~1999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全面通过验收。
(四)积极引进外资,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一是2000年自治区累计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15个,贷款协议总额达1841万美元,支持了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通过加快提款报账速度,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规范资金财务核算,促进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继续落实吸引外商投资的各种优惠政策,并对全疆117家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了财务抽查,抽查面达43%。三是世界银行贷款的“塔里木盆地灌溉与环保二期工程项目”进展顺利。截至2000年底,“塔二”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7.62亿元,完成计划总投资25.1亿元人民币的30.37%。
(五)为西部大开发献计献策。2000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开展理论研讨,为西部大开发做好舆论宣传。自治区财政厅在调研考察学习的基础上,提出了自治区财政支持西部大开发的具体政策建议和工作重点,鼓励各级财政部门就西部大开发的有关财政问题深入研究,积极参与实施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制定,为西部大开发在自治区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
五、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努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一)大力支持自治区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投入支持文教科卫等事业的发展。2000年自治区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5.13亿元,比上年增长11.51%;教育事业费支出31.35亿元,增长13.41%;卫生事业费支出10.65亿元,增长10.5%。同时,积极筹集资金5.86亿元,确保自治区27个“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一期项目顺利完成;安排80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的培养,其中400万元专款用于支持新疆内地高中班工作的开展。另外,自治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基本达到国家规划要求,目前全区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87.91%和90.28%。
(二)保证公检法部门维护社会稳定经费需要。2000年各级财政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确保公检法部门维护自治区稳定和反分裂斗争经费需要。一是积极筹集资金保证了公检法部门二级通讯专网的话租费和公安及司法警察换装99新式警服等专项经费支出。二是积极向中央争取专款补助,提高了贫困地区公检法部门基层单位的业务费、技术装备经费以及基础设施维修专项经费标准。三是加大投入改善自治区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斗争的重点地、县基层公安机关的装备水平,重点对南疆四地州和伊犁地区基层公安机关的通讯和车辆装备专款进行补助,支持基层政权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2000年自治区财政扶贫投入5.08亿元,比1999年增加2640万元。二是突出财政扶贫工作重点,始终把解决温饱问题放在第一位。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粮食和棉花生产,并因地制宜发展养殖业、林果业和家庭副业,拓宽增收渠道,加大了对贫困地区水利水电、基本农田、交通通讯、电网改造、改水防病、卫生、教育等项目建设的投入。在逐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大力支持移民搬迁。对移民户减免农牧业税、减免各种费用达1.14亿元。截至2000年底,已有3.27万户,16.1万移民搬迁,全区已有132万在册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三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发了《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办法》,积极推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研究开发了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计算机管理系统,积极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监督检查,并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六、加强财政管理,严格依法理财
(一)财政立法工作不断加强。2000年区财政厅为加强财政监督,先后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监督检查办法》、《自治区区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自治区注册会计师管理办法》和《自治区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同时积极开展财政“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查、互查和抽查活动,推进了自治区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步伐。
(二)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检查。2000年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支出的专项检查中,重点检查了预算外资金、社会保障资金、防汛抗旱资金、国债资金的使用安排情况。此外还对社会审计的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扩大了财政监督面。
(三)狠抓“收支两条线”管理。自治区财政厅、监察厅等5个单位联合下发《2000年自治区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实施意见》,各地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基金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对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彻底的清查。同时,从各地抽调374人,组成90个检查组,对740个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情况进行了督查,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969万元。对有违纪行为的96个单位22人进行了处理。2000年,自治区本级45家执法单位中已有40家与银行签订了“代收罚款协议”,全区大多数执收执罚单位实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全区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单位7968个,专户达95%,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达42.51亿元。
(四)清理整顿会计秩序。一是广泛深入宣传、贯彻、实施新《会计法》。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和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新《会计法》。2000年全区有9万余名会计人员、7000多名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计法》培训学习;举办了新疆第二届会计知识大赛,近6万人参加了第一赛程的比赛,占全区会计人员总数的54%。二是以依法建账为中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印发了《进一步推动全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加大了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力度。2000年共考核批复2500家单位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三是加强会计人员素质教育,完善会计人员上岗工作制度。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开展200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全区参考人员1.98万人,中级合格909人,合格率达21.4%,初级合格2601人,合格率20.8%。同时,制定了《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组织了自治区预备会计证统一考试,2888人考试合格,合格率61.8%。另外,对全区会计人员进行了调查统计。截至1999年底,全区持有会计证人员共计112万人,会计教育和科研人员677人,累计培养会计专业大中专学生14万人,全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039人,会计师事务所163家,会计管理机构管理人员184人。
(五)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服务国有企业改革。一是积极参与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加强了股份制改造和国有股权管理。二是通过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控和会计信息管理,积极推进效绩评价试点工作,探索国有企业监管新方式。三是按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要求,对国有单位逐步实施了严格的产权监督管理。四是完成了全区评估机构清理整顿和评估机构的脱钩改制,并通过严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强化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六)狠抓财政系统自身建设。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自治区财政厅对厅属107名处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政建设集中教育和廉政集体谈话,重申了《自治区财政系统在区内交往中不得赠送和收受礼品的规定》,增强了财政系统领导干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二是抓干部素质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和专家授课等形式,组织干部学习市场经济理论、新财税体制、现代管理知识等,提高了财政干部驾驭财税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大力推进计算机开发应用工作,建成财政厅内部办公局域网,开发了财政厅办公自动化软件,举办了处级干部计算机学习培训班,提高了全厅干部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办公自动化水平。三是抓作风建设。各级财政部门结合机关作风整顿,更加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在调研中紧扣财政中心工作,立足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形成了一系列有情况、有问题、有观点、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成果,财政科研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供稿,王彦楼、蒋海、马新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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