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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陕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661亿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9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732亿元,增长9.7%;第三产业增加值650亿元,增长10.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125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8亿元,比上年增长9.1%。外贸进出口总额21.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9%。实际利用外资4.7亿美元。居民消费价格较上年下降0.5%。
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上,陕西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00年,全省财政收入187亿元(不含基金收入),比上年增加16.26亿元,增长9.5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4.97亿元,增长10.36%;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72.03亿元,增长8.21%。2000年,全省财政支出271.76亿元,比上年增长31.59%,增支65.2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围绕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继续推进和深化财政改革
(一)积极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陕西省各级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精心准备,周密部署。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一起,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择子洲、汉阴、合阳3县进行农村费税改革试点。...
2000年,陕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661亿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9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732亿元,增长9.7%;第三产业增加值650亿元,增长10.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125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8亿元,比上年增长9.1%。外贸进出口总额21.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9%。实际利用外资4.7亿美元。居民消费价格较上年下降0.5%。
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上,陕西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00年,全省财政收入187亿元(不含基金收入),比上年增加16.26亿元,增长9.5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4.97亿元,增长10.36%;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72.03亿元,增长8.21%。2000年,全省财政支出271.76亿元,比上年增长31.59%,增支65.2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围绕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继续推进和深化财政改革
(一)积极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陕西省各级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精心准备,周密部署。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一起,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择子洲、汉阴、合阳3县进行农村费税改革试点。经过省、地市、县、乡的共同努力,减负效果十分明显。改革后,子洲县农民年人均负担由原来的24.2元降为17.7元,全县农民共计减负176万元,降幅达27%;汉阴县农民年人均负担由原来的99.24元降为48.33元,全县减负1312.8万元,降幅达51.29%;合阳县农民年人均负担由原来的171.66元降为113.41元,全县减负2282.2万元,降幅达33.9%。3个试点县共减负3771万元,降幅达37.95%。与此同时,还促进了乡镇机构改革,规范了农村分配制度,密切了干群关系。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对国家和集体只承担交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两税附加的义务,其他各种形式的收费、摊派、集资一律取消,初步规范了农村分配制度,遏制了“三乱”。
(二)积极推行会计委派制,在省政府部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在认真总结陕西省部分地县会计委派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陕西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0年7月1日起,率先对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撤销了试点单位的会计出纳岗位,注销了其银行账户,成立陕西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为了使全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成为全省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样板,从该中心筹建开始,省财政厅就本着“科学决策,缜密论证,精心筹划,周密运作”的原则,精心规划设计,多次组织专家论证,始终把制度创新、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省级会计核算中心自2000年7月1日正式开展工作以来,以其高起点、运行规范、服务周到备受各界瞩目。先后有广西、山西、河南等省区及本省1000多人次进行考察和交流。在财务收支管理上,会计核算中心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管理办法;在组织形式上,采取“一厅式办公、柜组式作业”;在制度建设上,制定了会计业务移交、会计核算、中心人员岗位责任制、银行印鉴分管和审核记账、岗位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以及工作人员定期轮岗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在核算工具运用上,采用电算化手段进行核算监控,并实现了核算单位会计信息随机查询。陕西省省级会计核算中心成立后,共归集资金3亿多元,拒付各种不合理支出121次,涉及金额1520万元。该中心的成功运作,为陕西省全面加强会计管理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了十分重要的示范效应。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了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的按时足额发放,陕西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暂行办法》。从2000年5月1日起,陕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过去劳动保障部门征收改为“税务征收,财政监管,社保使用”的管理体制。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财政、地税、劳动保障部门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据社会保险费月报统计,2000年陕西省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3.28亿元,比1999年增长10.5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1亿元,增长24%;帮困基金完成7000万元,增长33.6%。保证了资金的足额征缴,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精神,结合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陕西省出台了《陕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制度改革试行方案》,从2000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改革方案,普遍建立了职工医疗个人账户,小病医疗费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实行“资金上卡、个人支配、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管理办法,省财政负责个人账户资金的按时足额划转;大病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个人账户和财政共同负担。财政负担部分由省财政按支出预算定期拨付给省社会保障机构,再由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遏制了卫生资源的浪费。陕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后,已有592个单位、74976人参加省级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46.9%。参保人员中有548人因大病住院,财政负担住院费用224.1万元,平均每人次财政支出4089.31元。2000年末大病住院费用结余708.12万元,比预算节支78%。
(五)继续推进财政其他各项改革。
1.在陕西省县乡大力推行工资统发办法。至2000年底,全省绝大部分县本级和2/3的乡镇实行了工资统发办法。
2.在陕西省地县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全省11个地市区、76个县(区)建立了政府采购机构,实行了政府采购。2000年,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1.81亿元,节约资金2419.20万元,节支率11.77%。
3.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基金,以贴息方式重点支持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对国有企业借用的财政周转金,符合债转股条件的,实行债转股,帮助大中型国有企业减轻债务负担,促进了全省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和结构调整。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收征管,促进经济发展
(一)加大稽查力度,强化收入征管。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方针,财、税、公、检、法、工商管理、银行等部门密切协作,严厉打击偷、骗、抗、逃税行为。在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完善了税务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堵塞收入流失的漏洞。为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全面、详细了解企业欠税的数额、性质及行业分布情况,对欠税大户进行专户控管,对一些“钉子户”采取强制执行和税收保全措施,全省清理欠税3827万元。为进一步做好税收甄别工作,先后对中央下放陕西省管理的有色金属企业和军队、政法机关移交企业,以及金融保险和非金融保险机构在地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规范了税收缴纳的预算级次,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对近年来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进行清理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二)支持全省经济发展。2000年,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财税宏观调控,支持陕西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实行抵免新增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收入免征营业税,并就免征范围、免征数、免征程序、免税审批权限、发票使用做了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减半征收和停征的规定,全省共减收2.4亿元,有效地拉动了投资。对西康铁路等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实行财税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陕西经济发展。
三、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各项重点支出
2000年,按照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努力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和调度资金,保工资、保稳定,加快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拨款进度,保持农业、教育、科技、扶贫、环保等支出的必要增长。第一,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的发放,陕西省财政厅代省政府草拟了《关于做好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的通知》,提出了保工资的具体措施。11月中旬,陕西省政府召开全省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紧急会议,受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分别与各地市专员、市长签订了保工资责任书。制定并实施了2000年省对地县转移支付方案,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将中央财政的中小学教师工资补助资金,全部核拨到县用于发工资。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00年陕西省绝大多数县乡基本实现了当年工资不拖欠。第二,加大社会保障支出力度。陕西省各级财政全年共落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6亿元。第三,为了解决部分地县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干旱、严重暴雨洪水灾害造成的群众生活困难,省财政先后下拨救灾资金1亿多元,用于安排灾民的生活和生产自救工作。
四、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
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理财,认真执行《预算法》,大力开展新《会计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规范会计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为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先后开展了国债转贷资金、国有煤炭企业亏损补贴、粮食风险基金筹集和拨付、罚没收入代收代缴等专项检查。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按照堵塞漏洞、消灭死角的要求,对陕西省电视广播广告收入等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为深化会计事务所体制改革,对会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加强对彩票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彩票发行额度和销售方案。
五、省财政厅机关机构改革圆满完成,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00年7月省财政厅进行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了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定岗分流、建章立制等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改革后达到了加强重点,理顺关系,提高素质的目的。机关行政处(室)由原来的28个调整为21个,精简率为25%;行政编制由原来的348名减少为174名(均不含财政督查员管理处人员编制数),精简50%。通过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厅机关干部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处级干部平均年龄40.19岁,较机改前下降了4.93岁,本科以上学历占58.02%,其中研究生占14.8%;科以下(含科级)干部平均年龄33.4岁,较机改前下降2.22岁,本科以上学历占67.96%。机关面貌和工作作风焕然一新。
(陕西省财政厅供稿,李宝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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