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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云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55.28亿元,比上年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36.2亿元,增长5.7%;第二产业增加值840.21亿元,增长5.4%;第三产业增加值678.87亿元,增长9.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637元,比上年增长5.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00亿元,比上年下降2.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3.17亿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市场价格总水平持续下降,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2.1%,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2.4%。全年进出口总额18.1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出口11.75亿美元,增长13.6%;进口6.38亿美元,增长2%。边境贸易呈全面恢复性增长,全年出口总额2.7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479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24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6.5%。
地方财政收入由于财源结构单一、政策性减收因素大的原因,仍是低速增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0.75亿元,比上年增长4.6%;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由于卷烟的影响,首次出现负增长。全年完成252.41亿元,比上年减收3345万元,下降0.14%。其中,增值税完成94.12亿元,比上年增长0.86%;消费...
2000年,云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55.28亿元,比上年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36.2亿元,增长5.7%;第二产业增加值840.21亿元,增长5.4%;第三产业增加值678.87亿元,增长9.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637元,比上年增长5.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00亿元,比上年下降2.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3.17亿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市场价格总水平持续下降,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2.1%,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2.4%。全年进出口总额18.1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出口11.75亿美元,增长13.6%;进口6.38亿美元,增长2%。边境贸易呈全面恢复性增长,全年出口总额2.7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479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24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6.5%。
地方财政收入由于财源结构单一、政策性减收因素大的原因,仍是低速增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0.75亿元,比上年增长4.6%;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由于卷烟的影响,首次出现负增长。全年完成252.41亿元,比上年减收3345万元,下降0.14%。其中,增值税完成94.12亿元,比上年增长0.86%;消费税完成158.3亿元,比上年下降0.67%。2000年来自卷烟的“两税”完成210.74亿元,比上年减少8.57亿元,减幅为3.9%。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14.11亿元,增长9.5%。全年预算执行基本正常,做到当年收支平衡,年终预算结余比上年减少7.4亿元。
一、促进经济发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保持一定的增幅
2000年,云南财政面临着严峻考验:一方面随着国家对卷烟、烤烟产业宏观调控的逐步到位,烟草市场竞争加剧和消费低迷,制约了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另一方面还要执行国家天然林禁伐等减收政策以及落实国家调整收入分配等增支政策,都给财政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对此,云南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税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财税工作,明确任务,深化改革,不断创新,逐步实现地方财政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同步增长,建立起稳固、平衡、强大的云南财政,促进全省经济发展。
(一)抓住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机遇,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和配套资金落实工作,努力争取中央国债资金支持。2000年共争取到国债资金27亿元,实际到位21.55亿元,省财政筹集配套资金6亿元,全部投入到当年能形成工作量的交通、水利、旅游景点、高稳产农田、城镇建设及社会发展项目上,为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管理,千方百计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全省当年拨付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60.5亿元,扣除中央专款,各级财政共投入37.5亿元,继续保持了较大的投资力度。在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方面,财政发挥了积极作用,顺利完成2.5亿美元的亚洲开发银行对元江至磨黑高速公路和日本政府209亿日元的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项目的签约。加快了全省交通、水利、电力、城建、环保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三)注重财源培植,打牢增收基础。一是继续加大旅游业投入。2000年安排旅游发展基金4639万元,加快旅游景区景点和配套设施建设。同时安排5000万元支持办好第二届中国昆明国际旅游节和第三届昆明国际艺术节。发展会展经济;二是支持国有企业解困、发展,继续执行国有企业所得税超基数返还和债转股政策。2000年安排国有企业技改贴息资金4.87亿元,企业脱困资金和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补助费1.8亿元,全年财政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5.87亿元,使全省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总体扭亏为盈,由1999年亏损4.3亿元转变为实现利润5.5亿元,亏损面下降1.8个百分点,亏损额减少30%,基本实现了国有企业三年解困目标;三是安排横向联合资金3000万元,促进企业提高竞争能力;四是增加个体私营经济扶持资金3000万元,扶持新的经济增长点。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取得较好成效,企业效益明显好转,第三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使所得税收入增长较快,2000年入库27.12亿元,比上年增加7.29亿元,增长36.8%。
(四)挖潜堵漏,收入征管进一步加强。一是针对减收因素多,财政增收难度大的矛盾,把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国税、地税和财政部门,并与同级政府签订责任状;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纠正地方越权制定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纠正了一批地方超越权限自定税收优惠政策和变相减免缓税政策;三是强化税务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仅国税系统即查补收入2.8亿元,入库2.69亿元;四是完善征管质量指标考核制度。地税系统固定业户纳税申报率达到95%,零星业户申报率达到86%,税款入库率达99%;五是制定、完善了一批单项税费征管办法,相关税费收入大幅度增长;六是协税护税网络建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制度进一步完善,较好地解决了一些征管矛盾,加强了源泉控制。
二、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
(一)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针对到2000年10月份全省62个县拖欠工资5.8亿元的情况,省级财政筹措资金2.8亿元,加上天然林禁伐中央补助款共5.9亿元,按照规范的转移支付办法测算后补助到各地,使拖欠工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支持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标准的政策措施,加大社会保障投入。2000年,省财政安排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等资金13.4亿元,比上年增长231%。昆明、保山、丽江、禄丰等市县也增加安排补助经费4400多万元,一些地方还将企业离休人员纳入财政供养保障范围。全省财政社会保障补助开支共15.9亿元,比上年增长近一倍,共有65.5万人次足额领取了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足额发放率均在99%以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扩大到80%的乡镇,保障人数达12万。2000年省级财政筹措救灾救济和灾区恢复重建资金4亿元,重点保障了灾民生活救济和宁蒗、姚安等地震灾区,永胜特大雹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三)贯彻落实“科教兴滇”战略,努力支持科教事业发展。2000年,云南教育事业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固,省级财政落实了省委、省政府作出的省本级教育事业费预算占财政支出比重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的决策,各地也尽力增加教育投入,全省教育事业费支出达62.3亿元,并通过贷款和社会捐赠等筹资5亿元。重点支持了三个“工程”:一是保证了“九五”规划中对“普六”、“普九”的投入;二是继续抓紧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实施,解决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和扫盲工作的资金缺口2亿多元;三是继续实施云南大学“211”工程和6所省属重点大学建设规划,拨付年度建设资金7044万元。
科技三项费用投入比上年增长24.9%,科学事业费投入增长21.3%,省财政还从预算外统筹资金中安排省院、省校合作资金1亿元。推进基础科研、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创新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工作。
(四)围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继续加大农业投入。各级财政克服减收增支因素多、历年支农预算基数大和增长难的矛盾,全省财政支农支出达52.3亿元,继续保持了增长势头。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推广、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扶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实施。2000年,中央和地方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3.1亿元,又解决了85万人口的脱贫。73个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099.6元,比1999年增加47.35元,增长4.5%。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认真贯彻省委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决策。省财政投入1.8亿元,继续实施千里边疆文化长廊“两馆一站”建设;扶持优秀文艺剧目创作,奖励国内外获大奖的文化作品;加大边境地区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六)支持政法部门改善工作条件和执法手段。安排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系统专项经费2.47亿元,其中:装备购置费9229万元、办案费补助5727万元、基础设施修建费9027万元。重点解决73个贫困县的信息网络建设、囚车及办案器材购置、建成11个贫困县的审判庭、维修32个基层法庭、解决了24个贫困县的审讯室留置室和12个看守所维修等。
(七)配合全省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排1.1亿元资金用于村民委员会选举和落选村干部一次性生活补助,保证了村级体制改革顺利开展。
三、支持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云南是个多民族的边疆省份,国境线长4060公里,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1/3以上。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边疆民族工作,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决定》,从体制、财力和专款安排诸方面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在一般性转移支付数额测算中,省财政对民族自治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系数,比非民族地区增加5个百分点;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民族机动金,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边境建设事业费由1999年的1230万元增加到2000年的4850万元,支持25个边境一线县市及享受边疆政策的10个县2个乡;省财政2000年新增安排散杂居民族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用于非民族自治地区及城市民族工作;每年各级财政均安排一定数量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用于必要的民族特殊开支。安排500万元电脑农业推广费,专项用于50个民族贫困县;对边境少数民族医疗费减免补助由1999年的100万元增加至325万元等。
从2000年起,在支持边疆民族地方义务教育方面省财政实施了几项新政策,一是每年从扶贫资金中安排3600万元提高半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二是每年安排255万元边境民族地区困难儿童助学金;三是从边境建设事业费中安排1800万元,作为26个边境县村公所以下14万小学学生免费教育经费。
2000年安排禁毒专项补助2323万元,加强边境一线地区缉毒。查破贩毒案件8107起,缴获毒品4530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10292人,有效地遏制了境外毒品对我国的渗透及危害。
四、稳步推进以财政支出改革为核心的各项财政改革
(一)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在全面总结了自1995年实行“预算综合定额管理”的实践经验基础上,省本级财政从2000年起全面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其基本作法是:以当年财力为资金分配基础,以当年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分配依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零”为基数全面核定和分配各项财政开支。其中,正常人员机构经费在机构“三定”方案的基础上,实行分类定额管理;专项经费采用年度评议法,在预算参考控制线范围内,逐项审定。专项经费安排的依据及项目优选顺序是:1.与国家资金配套的项目;2.法律、法规确定的支出项目;3.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长办公会决定事项;4.全省长远规划(计划)确定的项目;5.纳入全省长远规划,有市场、有效益的续建项目等。2000年全省绝大部分地州市县也推行了“零基预算”,省本级还全面试编了2001年的“部门预算”,向人大报送了省农业厅、教育厅、科技厅、劳动保障厅、交通厅、建设厅等6个部门预算。改革使预算编制方法更加科学、透明、规范。
(二)积极探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通过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推行政府采购、扩大县级“会计核算中心”和乡镇“零户统管”试点等工作,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积累经验。2000年这些方面工作有了较大进展,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财政统发工资精神,到年底,全省有12个地州市本级和89个县实行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条件暂不成熟的省级和昆明市、楚雄州、德宏州本级以及19个县,实行了工资专户管理的过渡办法。为加快工作进度,省政府于11月8日印发了《云南省省级行政机关及学校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二是通过实践和探索,政府采购工作走上了正轨。全省16个地州市均设立了政府采购中心,有41个县成立了政府采购机构,共有专职人员150余人,采购额6.8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为9%。三是会计核算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继续稳步推进,共有12个县试行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749个乡镇推行了“零户统管”。玉溪市易门县“零户统管”运行良好,主要做法是:取消乡镇单位所有银行账户,账户余额转入财政所专户;各单位所取得的各种资金收入直达财政专户,各单位支出经分管乡镇领导审批后直接到会计服务站报销;在财政所设立总会计、资金会计(总出纳)、统管会计,单位设立“报账员”;集中办理资金结算、集中会计核算、集中会计档案;建立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收支审批制度、会计凭证审核制度、票据管理制度。
(三)继续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和集中统筹力度,积极推进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在清查精简账户基础上,建立了严格的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开设账户必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报审计部门备案,实行财政与银行联网,对单位账户进行监控。二是省级和大部分地县财政部门组建了票据监管机构,各种收费、罚没票据的印制逐步集中到省级财政部门,收缴分离和验旧领新工作继续强化;三是预算外资金统筹办法逐步得到各相关部门、单位理解;四是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工作在乡一级财政初见成效。
(四)针对财政支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改革和规范措施。2000年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制发了《云南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配套资金匹配管理办法》、《云南省异地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制度试行办法》、《云南省扶持名特优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批规章制度,规范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查和立项管理,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推行项目资金报账制,对部分国债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试行了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试行了委托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立项评估办法等。对解决项目立项盲目,配套资金不落实形成“半拉子”工程,影响资金效益和加强专款管理监督起到积极作用。
(五)顺利完成了省级财政机构改革。根据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2000年9月1日省财政厅改革后的新机构正式运转。新机构(含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处室由22个减少到17个,行政编制人员由191人减少到125人。本着精简、高效原则,对处室职能做了相应调整,结合“双向选择”加大人员轮岗力度,新机构运转正常。
五、依法理财,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
(一)财政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2000年共抽调1718人,组成510个检查组,对四项社会保障资金、各部门单位执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安法院的罚没收入执行“罚缴分离”情况、“普六、普九”教育专款、民政部门的扶贫和抗震救灾专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天然林保护和畜牧扶贫专款以及会计信息质量评价等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3268万元,给77个违纪单位、33个违纪责任人予经济处罚,有2人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通过自查自报、限期申报、重点检查、限期销户、收缴违规资金、集中单位部分资金等六个阶段工作,清户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查上报的账户达8200多个,扣除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账户后,行政机关和享受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共4722个账户,清理后撤销1431个,占总数的30.3%;省级101个厅局级单位保留账户978个,平均每个单位账户数由17.1个削减到9.7个;清理收缴无主户及逾期未报账户资金近2亿元。此外省财政厅还结合内部发生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例教训,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所管各种资金、基金账户认真清理登记,对近两年的账户资金运行进行了检查审计,制发了《云南省财政厅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厅机关银行账户管理的决定》,合并精简了57个账户,对保留的账户原则上交由国库处,按照“统一制度、统一计划、统一开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办法,实行“五统一”管理,并规定除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办公室的行政账户外,所有账户不得涉及现金收付业务。
(三)加强财政法规制度建设,“三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圆满实现。在法制建设方面,一是2000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两个地方性法规。二是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如省财政厅作为“三讲”教育整改措施之一,制定了《云南省财政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财政厅预算外资金拨付借支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财政厅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云南省财政厅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等12项制度,从资金的分配、管理、监督和廉政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等方面做出了规范。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和审批事项的清理。省财政厅对1990年以来制发的20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其中废止74件,修改34件,继续执行101件。清理出投资性审批事项15项,其中取消1项,改为审查备案3项,继续保留11项。全面展开了对非投资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
财政“三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通过了省普法办和财政部组织的考核验收,完成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和目标,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云南省财政厅供稿,黄钦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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