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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四川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010.3亿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35.2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1710.9亿元,增长11.2%;第三产业增加值1364.2亿元,增长10.2%。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03.9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全年进出口总额25.5亿美元,增长3.1%;2000年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2.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增长0.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94元,比上年增长7.6%;人均消费支出4856元,比上年增长7.9%;2000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693.2亿元,比年初增长12.9%。
与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相适应,全省财政执行情况基本正常。2000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33.86亿元,同比增加25.19亿元,增长12.13%;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75%部分、消费税)收入完成133.01亿元,同比增加10.78亿元,增长8.82%;全省财政支出完成452亿元,同比增加88.51亿元,增长24.35%;全省基金收入完成39.66亿元,基金支出完成41.58亿元。全省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财政支出突破了400亿元。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努力推动经济增长
2000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继续贯彻执行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和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当...
2000年,四川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010.3亿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35.2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1710.9亿元,增长11.2%;第三产业增加值1364.2亿元,增长10.2%。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03.9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全年进出口总额25.5亿美元,增长3.1%;2000年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2.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增长0.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94元,比上年增长7.6%;人均消费支出4856元,比上年增长7.9%;2000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693.2亿元,比年初增长12.9%。
与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相适应,全省财政执行情况基本正常。2000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33.86亿元,同比增加25.19亿元,增长12.13%;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75%部分、消费税)收入完成133.01亿元,同比增加10.78亿元,增长8.82%;全省财政支出完成452亿元,同比增加88.51亿元,增长24.35%;全省基金收入完成39.66亿元,基金支出完成41.58亿元。全省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财政支出突破了400亿元。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努力推动经济增长
2000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继续贯彻执行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和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当年全省实际使用中央国债资金26.72亿元,比上年增长14.38%。实际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45亿美元,申报并获得国家批准使用外国政府贷款3.5亿美元。各级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资金64.43亿元,比上年增长1倍以上。通过财政资金的导向功能和粘合作用,带动了大量银行资金和民间资本对基础设施领域的投入,对推动全省经济增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把支持和壮大电子信息、医药化工、旅游、饮料食品、水电、机械冶金六大支柱产业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大力推进全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一方面,在国家允许的政策范围内为支柱产业发展提供优惠的财税政策,将现有政策用足;另一方面,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努力增加对经济建设的投入,全年安排各类专项资金28亿元,对一大批重点项目进行了集中扶持。同时,省财政还筹集资金,支持了一批科技创新攻关项目以及成都、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区建设。
全省各级财政积极参与和支持国有企业的扭亏脱困工作,着重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国有企业扭亏脱困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以改革促脱困。支持和促进全省80%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17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完成了公司制改革,改制面达到75%。二是把国有企业的扭亏脱困与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结合起来,支持了纺织压锭、丝绸压绪和煤炭行业关井压产等压缩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工作。对149户国有企业实施了兼并、破产和资产重组。三是把国有企业扭亏与搞好债务重组结合起来,减轻企业债务负担。配合有关部门争取国家支持,将26户产品有市场、发展前景好,但负债过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列入“债转股”计划,申请债转股金额123.63亿元;认真落实国家外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政策,减轻了企业债务负担。财政政策的合理使用和财政资金的集中投入,促进了四川省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目标的基本实现。
二、狠抓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2000年四川省面临一些财政减收因素。农业税计税价格调整,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企业技术改造使用国产设备抵免新增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实行税前扣除,对房地产交易实行税收减免,以及关闭“五小”企业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有的地方重点企业效益大幅度下降也对财政收入带来不利影响。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全省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税收征管,立足实际深挖潜力,为确保完成预算收入任务做了大量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取消了部分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优惠政策;二是省级和多数地区财政部门都开展了预算收入专项检查,查补了部分收入入库;三是逐步推行预算外资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办法,加大了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各项非税收入均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任务。
在抓好财政收入征管的同时,各级财政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压、调、改、保”的四字方针,坚持“总量平衡,调整结构,有保有压,有进有退”的支出预算安排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力度。省级在安排年初预算时就带头将一般性支出压缩了10%,促使各部门内部调整结构。市、县级财政也通过结构调整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全省农业、教育、科技等方面的支出增长均高于法定增长幅度。其中,农业事业和农业生产支出(含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实际完成44.25亿元,增长54.26%,对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科技兴农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农村稳定;教育事业费支出实际完成64.8亿元,增长18.07%。如期完成了全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划,到2000年年底,“普九”率已达到93.2%;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滞后的问题,制定了民族地区教育十年发展纲要,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支持民族地区普及义务教育工作。
同时,各级财政还顾全大局,克服困难,筹集资金支持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合作基金会、供销社股金和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清理整顿工作,为维护全省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为解决农村合作基金会二期和供销社股金兑付的困难,各级财政在自身筹资的同时,还向中央银行再贷款53.85亿元,确保了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化解了地方金融风险。
三、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服务大局
2000年,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主动地参与和推动各项财政改革,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一)改革了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了省与市(州)、县之间的分配关系。经过省财政厅的深入调查和反复测算,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按照分税制的原则和要求,在维持现行省与市(州)事权划分的基础上,对省与市(州)“双轨”运行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适当调整。这次体制调整遵循了“维护既得利益,实行增量调整”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新划分了省与市(州)的收入范围。将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调整为省级固定收入;将原省级财政分享的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4项收入下划市(州);将增值税(25%部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8个税种作为省与市的共享收入(以下简称“8税”),省分享35%,市分享65%。二是不再执行原包干体制的递增上解、定额上解、定额补助办法。从2000年起,各地税收返还收入以调整后的1999年税收返还收入为基数,按各地当年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实际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税收返还增量。三是对甘孜、阿坝、凉山等3个少数民族自治州,除将金融保险业营业税上划为省级固定收入外,省不参与对8税的分享,并继续维持对3州的递增补助体制,年递增率为5%,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从体制调整一年来的情况看,新体制运行平稳,各级各地自我发展、自求平衡的理财意识有所增强,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有了初步的改观。省级财力结构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大大提高,在省以下初步建立起“上下协调,利益同步,兼顾地区间公平”的财政分配关系。
(二)改革工资发放办法,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工资制度。针对四川省部分地区、部分单位欠发工资严重的老大难问题,省财政厅从2000年年初就着手在省级单位进行工资直发的改革试点,并于6月下发了《关于实施财政直接支付工资改革的通知》,将改革试点推进到市、县一级。改革的内容包括:一方面,在资金归集上,要求各级财政在同级国库设立“工资专户”,严格按规定比例,将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两税”收入就地留库资金、转移支付补助、工资专项补助、政策性减收补助等资金和财政困难补助等资金归集入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工资发放,实现“吃饭钱”与“建设钱”分开;另一方面,在发放程序上,实行“编制部门核准编制、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人、单位列支核算”的管理原则。各单位的工资报表先送编制、人事部门核定,再由财政部门审核并按年初安排的工资预算指标将资金从专户拨付给代收银行,最后由代收银行发放到职工个人账户。到2000年年底,省财政厅已对省本级所有行政单位和部分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共4万多人实施了工资直发。绝大部分市(州)、县(区)也都按要求建立了工资专户,为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改革工资发放方法的基础上,省财政厅还加强了资金调度。全年共超调和专调资金17.1亿元,支持财政困难地方及时发放职工工资。
(三)大力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规范政府执收执罚行为。2000年,省、市、县各级财政都在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的基础上,逐步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00年底,全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达63亿元,比上年增长90%;有19个市(州)、78个县和省级29个部门的132个执收单位实行了银行代收制管理,共计收取资金37亿元;各级财政还取消了333项收费项目,降低了33项收费标准,治理“三乱”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市、县各级财政勇于探索、大胆尝试,在深化改革方面走出了好的路子,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各市、县都基本实行了政府采购制度;眉山等市部门预算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遂宁等市较早地推行了会计委派制度改革;长宁、大英、北川等县率先在全省实施以“零户统管”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财政改革;内江、乐山市也开始对乡镇财政全面实行综合预算管理。
在深化自身改革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着眼于全局、服务于全局,积极参与和支持各项重大改革,促进了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各级财政积极筹集资金,确保下岗职工能够按时足额领到基本生活费;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征集率、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90%以上;全省绝大部分市、县已建立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了城镇贫困居民的最低生活需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地陆续于2000年底开始启动。各级财政还支持了国有企业破产兼并、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积极参与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方案及财政转移支付办法等配套文件,为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做好了准备。
四、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财政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0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按照依法理财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省级收入专项检查,对收入征管中存在的延压、混库和越权减免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和纠正;开展了对“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以九寨环线和垃圾处理厂项目为重点的国债资金使用管理的专项检查,查处了部分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宜宾、乐山、攀枝花、凉山、资阳等市分别开展了防洪抗旱资金、支农资金等重点资金使用管理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有力地强化了对重点财政收支活动的跟踪监控,保证了财政收支活动的依法进行。同时,全面开展了新《会计法》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了新《会计法》在全省范围内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大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了会计基础规范化和建账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监察部《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精神,开展了委派会计和财务总监的试点工作。截至2000年底,全省已有90多个市、县进行试点,委派会计人员3000余人。
五、国有资产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2000年,全省各级财政(国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有资产管理及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2000年4月,四川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省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的实施意见》,决定建立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经营公司—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2000年8月,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并入省财政厅,初步实现了企业资产、财务的统管。国有资产管理新体系的建立,对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方式进行以下5项改革: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筹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落实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加快推进国有资产营运为重点,完善授权经营制度,推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积极推行监事会委派制度,完善企业效绩评价体系和国有资产制衡约束机制;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一个以产权为纽带的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初见雏形,省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逐步走入正轨并趋于完善。
六、省财政厅机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四川省财政厅机构改革从2000年4月正式启动,经历了思想发动、落实“三定”和人员分流三个阶段,于9月初基本完成了职能转换、机构设置和人员精简工作。在职能调整方面,减少了具体审批事项,强化了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共划出4项职能,划入9项职能,转变12项职能,合计有25项职能发生了变化。在内设机构方面,厅机关内设处室(含国资局)由原来的29个减少到23个。其中,新建、撤并及更名的处室达60%;在人员编制方面,行政编制由原来的407名减少到275名(含按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达到了省委确定的目标。机构改革后全厅干部平均年龄尤其是处级干部平均年龄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干部文化程度明显提高,干部结构更为合理。
(四川省财政厅供稿,江海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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