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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广东省国内生产总值实现9506.04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90.3亿元,比上年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4853.06亿元,比上年增长11.9%;第三产业增加值3662.68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71.95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5%。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增长0.1%,居民消费价格上升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205.98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45.7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0.7%。全省进出口总额170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2%,其中出口919.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3%,进口781.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7%。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6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654元,扣除物价因素,分别比上年增长7%和0.7%。
2000年,全省财政运行比较正常。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10.56亿元(包括计划单列的深圳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21.92亿元),比上年增长18.84%。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80.32亿元(包括深圳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25.04亿元),比上年增长11.84%。按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计算,2000年全省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一)认真落实中央积极...
2000年,广东省国内生产总值实现9506.04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90.3亿元,比上年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4853.06亿元,比上年增长11.9%;第三产业增加值3662.68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71.95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5%。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增长0.1%,居民消费价格上升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205.98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45.7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0.7%。全省进出口总额170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2%,其中出口919.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3%,进口781.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7%。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6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654元,扣除物价因素,分别比上年增长7%和0.7%。
2000年,全省财政运行比较正常。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10.56亿元(包括计划单列的深圳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21.92亿元),比上年增长18.84%。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80.32亿元(包括深圳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25.04亿元),比上年增长11.84%。按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计算,2000年全省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一)认真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一是认真做好国债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在国债资金和项目上的支持。2000年中央安排广东省国债资金17.7亿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国债项目概算、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强化对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积极配合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对广东省国债资金使用情况监察执法的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纪违规现象。三是制定了《关于1999年度国债转贷资金还本付息问题的通知》,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做好转贷资金的还款测算和准备工作。落实还款资金来源,确保按期归还国债转贷资金本息。
(二)积极筹集资金,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积极筹集资金,确保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资金的落实。为保证专项再贷款的按期足额偿还,省财政制定了对专项再贷款的扣款原则,对不能按期归还再贷款的地区,采取扣款和专项上缴的办法,保证再贷款的偿还。为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制定了《广东省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办法》。
(三)积极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资金和政策上支持做好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破产关闭、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一是参与研究制定了《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总体方案》等办法,抓紧办理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重组工作和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的资产划转、产权登记、授权经营等工作。二是制定了《广东省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暂行办法》,支持三大支柱产业的发展、三大传统产业的改造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三是及时拨付省解困资金6800万元,用于企业转制职工安置费用和技改项目补助;拨付帮困资金1670万元,用于部分省属困难企业职工生活补助。四是制定了《省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五是积极开展国有企业效绩评价试点工作,制定了《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分类定级管理办法》。六是积极贯彻省政府《关于鼓励扩大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的通知》精神,努力扩大外贸出口。
(四)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做好“两个确保”,对于应由财政负担的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2000年,全省共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6.2亿元,其中财政安排资金3.51亿元,占总额的56.6%。全省共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5.2亿元。二是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配合地税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2000年末全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864.6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48.48万人,实现年初预定目标。全年全省征缴养老、失业保险基金149亿元,收缴率达95%以上。三是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检查,对各级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清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四是主动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五)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部分市、县欠发工资问题。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省财政厅组织调研小组深入有关市、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拖欠工资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关于切实解决市县财政拖欠工资问题的意见》,与拖欠工资的地区签订了限期消化拖欠工资目标责任书。针对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以及一些地区财政困难的状况,研究制订了新的转移支付方案。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基本保证困难地区政府正常运作和重点事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努力解决影响困难地区改革、稳定与发展的突出问题,2000年省对市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9.67亿元。
二、以建立公共财政为目标,大力调整支出结构,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一)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向公共财政转变的要求,大力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压缩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支出,省财政在1999年压减支出3.12亿元的基础上,2000年又压减了2.3亿元。同时,各级财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的顺序,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逐步将财政资金转移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上来,提高财政对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教育和文化卫生事业、环境保护等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2000年,省财政增加社会保障投入0.8亿元,增加农业投入3.12亿元,增加环保支出1.67亿元,增加教育支出2.22亿元,增加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支出3亿元。
(二)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一是切实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继2000年1月1日,省级机关77个单位在职干部职工1万多人列入统发工资范围后,4月1日离退休4000多人的离退休费也实行了财政统发。从10月1日起,省直属学校教育人员1万多人,也分批实行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在做好省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费统一发放的基础上,又在15个市县开展了试行统发工资的工作。2000年全省实行统发工资的单位5975个,达26万人。二是制定了《广东省省属煤矿关闭费用集中支付办法》。对由省财政安排的专门用于省属煤矿关闭的有关费用,包括拨付到个人的费用如职工分流安置费用,由省财政委托银行或当地财政部门统一集中支付。三是制定了《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暂行办法》。规定从2000年10月1日起,对纳入省级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由省财政以中标合同价按项目工程进度直接拨付给项目承建单位。既减少了基建资金的拨付环节,也加大了财务监管力度。
(三)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各地级以上市均成立了政府采购机构,全面铺开政府采购工作。2000年,全省政府采购金额24.3亿元,节约资金2.2亿元,节约率达8.4%,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研究制定了《广东省政府采购条例(送审稿)》,并初步制定了政府采购目录和实施细则。各地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相继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措施。同时,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项目。把大宗物资如汽车、计算机、复印机、空调器、办公用品等投资额较大的非生产性修缮工程和经常性的服务项目,以及单价不高但批量较大的商品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
(四)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试行部门预算制度。省财政制定了《2001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选择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监狱管理局等7个部门为2001年部门预算试点单位。按照预算编制改革的要求,编制了7个单位部门预算草案。各地根据中央预算编制改革的精神,也选择了一些试点单位,积极开展预算编制改革工作。
(五)稳步推进税费改革。在继续做好车辆、交通领域税费改革准备工作的同时,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一方面积极做好徐闻、四会、兴宁三个县(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有关工作;一方面拟定《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和《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方案》,为2001年在全省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准备。另外,对中央即将出台的税制改革,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开展调研,认真做好测算,深入分析税制改革对当地财力的影响,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为税制改革的顺利开展作好充分准备。
(六)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为彻底改变长期以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流于形式的局面,确保基金预算的科学性和约束力,省财政制定了《广东省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并按规定要求开始编制200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对省直部门有偿使用资金,省财政在作全面清理的基础上进行了整改,省直部门有偿使用资金从原来的36项减为4项。
三、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工作,严肃财经法纪
(一)坚决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一是制定了《广东省2000年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提出2000年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必须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即县以上执收执罚单位百分之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项目百分之百纳入财政管理;应解缴资金百分之百及时解缴财政预算或专户。2000年全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共7224个,其中6060个项目实行了委托银行代收,占已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项目的83.9%。全省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预算外资金452.3亿元,比上年增长了8.6%。二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项目进行了清理,取消违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罚没项目。2000年广东省各地财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共取消收费(基金)项目722项。三是建立健全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省属学校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从2000年秋季开始,全面实行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对原有的中小学收费政策作了调整,统一了标准,减少了乱收费的现象。四是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检查。省财政厅与省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检查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检查,基本上掌握了全省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工作的情况。
(二)积极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2000年,省财政部门以财政收支管理为重点,积极开展对地税机关省级收入征管质量和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核查、对中央扶贫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的专项检查、对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新的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全省共查出违纪金额6.3亿元,应入库金额5.6亿元,已入库金额3.8亿元。通过开展这些专项检查,严肃了财纪法纪,整顿了财经秩序。
(三)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广东省普宁市财政局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和整改意见的通报》的精神,要求全省财政系统对内部财务收支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二是制定了《广东省财政厅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换岗的处级干部、掌握资金分配、从事财务管理的人员进行离任审计。三是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修订和补充了《广东省财政厅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制度》及其配套的制度、措施,强化财政监督。
(四)认真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积极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全省各地分别召开了宣传新《会计法》动员大会,并将2000年6月份定为《会计法》宣传月,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加强新《会计法》的培训工作。全省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近22万人,培训单位负责人3万余人。圆满完成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广东赛区的各项组织工作。全省有30多万会计人员参加了比赛。积极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全省有17个市开展了会计委派制试点,被委派单位1966个,委派人员1505人。从2000年10月份开始,开展会计信息抽查工作,建立了检查结果公告制度。
(五)积极开展财政投资审核工作,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决(结)算进行独立审查。全省各地级市均成立了投资审核机构,相当部分县(市)也成立了投资审核机构。这项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监管,提高了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2000年全省各级财政审核机构审核的投资项目核减率在10%左右,核减金额10亿多元。
(六)抓好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制定了《广东省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基本完成了全省10多个中介行业的2000多家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规范了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
四、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财水平
2000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巩固和扩大“三讲”教育成果的基础上,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在省部级财税问题研讨班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好财政系统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2000年,举办了三期县(区)财政局长培训班,共培训290人;三期市级科级干部培训班,共培训280人。二是结合机构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省委组织部的布置,进行了处级职位资格竞争上岗,择优确定了厅机关正副处长(级)干部。同时结合干部轮岗交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使干部队伍更加年轻化。三是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举办了一期领导干部财税专题研讨班,各地级以上市主管财税工作的领导集中进行了财税专题学习和研讨。通过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的理财水平和管理经济工作的能力。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钟炜执笔)
深圳市
2000年,深圳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665.24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71亿元,增长8.5%;第二产业增加值874.14亿元,增长17.3%;第三产业增加值773.39亿元,增长9.9%。进出口总额639.40亿美元,增长26.8%。其中外贸出口额345.63亿美元,增长22.5%;进口额293.77亿美元,增长32.2%。累计实际利用外资29.68亿美元,增长7.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38.17亿元,增长15.1%,扣除物价下跌因素,实际增长14.4%;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2.8%,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0.6%。2000年,深圳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3169亿元,比年初增长23.9%。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082.64亿元,增长13.7%。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金融机构也扩大了对建设项目的贷款规模。200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2292.18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年初增长28.2%。2000年,深圳市预算内财政收入完成221.92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剔除证券交易印花税因素和缉私罚没收入体制调整影响,增长16.6%。上划中央各项税收506.85亿元,比上年增长65.99%,其中上划增值税、消费税69.2亿元,比上年增长38.96%。2000年,深圳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25.04亿元,比上年增长6.70%。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设计市区分税制方案。2000年,深圳市新一轮市区分税制方案既要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又要体现市委、市政府“要适当集中财力办大事,均衡全市公共服务水平以及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的总体意图,是一次难度较大的市区财政体制调整。方案设计有四个方面的突破:对政府职能进行了全新的界定;对财政支出进行了全新的划分;对财政职能的“进与退”、支出的“保与压”进行了全新的量化分析,使标准支出成为改革的核心概念之一;在改革方案之中采用了主要包括因素法、均值法、多元线性回归法、税源迁移虚拟切块法、增量激励机制等全新的数学方法。
(二)细化部门预算,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2000年是深圳市实行部门经济改革试点的第一年。深圳市财政局制定了实施部门预算改革的工作方案,确定了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和具体的编制方法,设计出第一套部门预算的编制表格,并配套开发了相应的软件。深圳市选定市城管办等共四个部门25个单位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首批试点单位,试点情况良好,四个部门的财务开支均控制在部门预算之内,预算约束力明显提高。
(三)对教育、医疗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一是在全省率先对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全部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有计划、按步骤地推行了医疗卫生单位“收支两条线”试点工作。2000年全市有22家医疗卫生单位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工作,其中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全部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圳市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实现了“两个扩大”:一是将“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覆盖面扩大到全市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二是将“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的范围扩大到政府性基金(含社保基金)、政府物业出租收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预算外资金收入。全市“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实现了两个100%,基本上实现“年内达到规范化”的目标。
二、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财政分配效益
(一)积极组织税收,强化征管力度。深圳市税务部门切实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真正将各项收入征管措施落到实处。加大税收检查、稽查力度,通过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征管效率;强化税源调查,加强发票管理;狠抓零散税源的控管工作,针对小税种税源零散、征管难度大等特点制定相应征管措施;建立健全完善协税护税组织,实施源泉控管办法;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加大税收宣传的力度,提高公民纳税意识,确保了税收及时足额入库。2000年,深圳市增值税完成21.20亿元,比上年增长47.08%;营业税完成75.10亿元,比上年增长4.93%;企业所得税完成43.42亿元,比上年增长24.11%;个人所得税完成27.70亿元,比上年增长20.83%。2000年深圳市共入库契税税款1.02亿元,创了历年的最高记录。
(二)努力组织非税收入。一是积极主动工作,确保罚没收入及时入库,罚没物资保值增值。全年公物仓共接收罚没、暂扣物资137批,出库物资195批。全年共委托和组织专场拍卖会65场次,拍卖金额3841万元。二是大力组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把“收支两条线”工作重心放在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方面,不断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财政管理的范围。全年新纳入财政管理的执收单位有16家,上缴金额1.13亿元。2000年,深圳市全年完成地方性财政收入34.15亿元,剔除缉私罚没收入等不可比因素,比上年增长了36.06%,连续七年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预算约束,调整支出结构。优先保证教育、科学等重点事业发展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需要,重点确保了“中国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高交会”)、特区成立20周年等重大活动经费需要。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兴市”战略,逐步形成公共财政支出格局。2000年深圳市完成基本建设投资72.95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32.34%;教育经费23.36亿元,科技支出为8.15亿元,科教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3.7%,比上年提高2.33百分点。压缩一般性支出,使全市的会议经费和展览经费等比1999年同期下降5%。
(四)调整生产性财政资金投向,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倾斜。清华大学研究院和中兴通讯、华为等企业的资金投入有所加大,并增加了无偿拨款的比例,支持“以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优势产业”的工作。
三、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规范工作程序
(一)规范财政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深圳市财政局在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与监督力度时,首先是加大了对用款企业(项目)的事前财务调查与评估。2000年完成对200多家企业的财务调查工作,建立了完整的企业档案,为筛选用款企业提供依据。其次是认真审核政策性经营企业的各项补贴支出。如通过审核核减地方储备粮补贴数近1000万元。
(二)积极催收有偿周转使用的到期资金。深圳市财政局将催收财政周转金、周转使用的科技三项费用列为2000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催收。通过积极催收,摸清了借款单位的情况,与逾期且超过法定两年胜诉期的大部分企业签订了催款通知书及还款计划,重新确认了债权债务关系。2000年,市财政催收逾期未还的科技三项费用入库资金5160万元,占逾期总额的37%,财政周转金回收了3964万元。
(三)严格基建拨款审批,进一步规范基建支出管理。深入各建设单位,掌握每个项目工程进度的实际状况,使拨款进度符合工程进度的要求。同时,坚持实行建设单位单一固定专户管理办法,建立了定期报送会计报表和软盘制度。不定期检查建设单位执行制度和规定的情况,确保建设资金真正用到项目建设上。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市财政局拟定了《财政基本建设资金拨付管理办法》。2000年度国家共安排深圳市国债资金3.5亿元。为管好用好国债专项资金,深圳市财政局深入到国债项目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国债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及地方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确保国债资金的合理、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积极调整社保资金支出结构,促进社保体系的完善。一是配合建立与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稳妥地对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实行结构性调整;二是完成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按政策补发增发工资工作和审核扣拨机关事业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任务;三是通过推进各区机关养老保险分账户建立,研究制定各区机关养老保险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四是研究出台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五是完善了优抚救济对象定期补助制度,出台残疾人特殊困难制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暂行办法;六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配合市、区民政局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救济金发放与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五)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通过严格预算约束,加强对资金的跟踪管理。对农口事业单位试编部门预算,从源头上加强财务监管。同时,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对深圳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持。
四、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和运营力度
2000年,深圳市市属国有企业(含深业集团)总资产1720.31亿元,比上年增长8.32%;国有净资产390.4亿元,增长7.22%;实现利润54.85亿元,比上年增长29.58%,实现销售收入707.82亿元,比上年增长11.44%。
(一)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督促和指导。根据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总体思路,按照“剥离不良资产,将优质资产逐步向上市公司集中”的要求,深圳市国资办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督促和指导,着重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争取将大部分市属一级企业改造为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成为市属国有经济的主力军”的目标要求;二是重点抓好亏损企业的资产重组,一户一策,制定有针对性的重组方案,扭亏解困;三是充分利用壳资源,集中优质资产,做大做强现有上市公司,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截至2000年底,已实施重组方案的有6户企业,正在报批方案的有3户企业。
(二)进一步加大“放小”力度,推动“放小”工作的进展。按照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放小”力度。在“放小”过程中,积极进行协调,解决部分“放小”的瓶颈难题,推动“放小”工作的进展。至2000年底,市属一、二、三级企业共完成“放小”1541户。完成“工商变更”、“工商注销”和“破产清算”手续企业为497户,占已完成“放小”户数的32%。区属企业共完成“放小”703户。
(三)建立经营者持股与激励机制。制定《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持股工作指导意见》,通过直接购股、奖励股权和分红权、授予股份期权等方式,把经营者的个人收入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构建报酬与风险相对称的新型激励和约束机制。2000年有20余户市属企业批准进行经营者持股。指导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试行《产权代表责任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引入期权、期股等新的激励机制,对业绩突出者给予重奖,对经营不善者重罚,体现经营者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和长远发展紧密挂钩的原则。
(四)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一是针对“三个层次”(市国资办——资产经营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营运与监管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起草《关于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三个层次”国有资产劳动与监管体制的若干意见》,强化国资委对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管,健全资产经营公司机构,合理界定资产经营公司与企业的事权划分,在调整集团公司的产业结构和组织架构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二是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国资委对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管。国资委审议下发了《深圳市市级资产经营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深圳市市级资产经营公司工资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对资产经营公司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励。三是进一步强化资产经营公司对所属企业的财务监督。修改了《深圳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各资产经营公司进行市属一级企业财务总监的委派工作,明确和规范财务总监的考核与管理。
五、积极开展“三讲”教育,加强机关内部管理
2000年,深圳市财政局积极开展“三讲”教育和争创“好班子”活动。“三讲”教育基本达到了中央提出的“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的要求。改进了机关作风,完善了内部监察制度,加强了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了内审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同时,还抓紧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制定了《深圳市财政局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的方案》,草拟了《深圳市财政局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实施细则》。
(深圳市财政局供稿,杨翔执笔)
珠海市
2000年,珠海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30.3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8%。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3.9亿元、183.4亿元、133.02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5.2%、14.7%、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2亿元,增长8.9%;外贸出口总额36.5亿元,增长35.1%;实际利用外资10.2亿美元,增长6.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95.7亿元,下降18.1%。全市实现一般预算收入24.23亿元,增长20.2%;一般预算支出31.07亿元,增长18.3%。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和省分税返还收入、专项补助等,与支出相抵,结余5900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积极采取措施抓好财政收入
2000年,珠海市国税、地税部门全面开展税源调查。在摸清税源结构和增收潜力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动税收电子化进程,实现了系统内部信息联网共享,扩大了“网上办税厅”的规模,逐步建立起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系。国税部门大力抓好“金税工程”建设,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不断升级改进,已在全市3679户企业中推广应用;同时,加大稽查力度,重点打击虚开假开增值税发票和出口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地税部门打破原按政府行政隶属关系设置机构的做法,按税收管理专业化的要求改革精简了征管、检查机构;并在抓好重点税源的同时,加强对零散税源的征管,大力清理欠税,以查促收,堵塞漏洞。对符合代扣条件的建筑营业税,由财政直接扣缴入库。市财政局制定了《珠海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规范罚没收入和政府公物的管理。同时改进农业税的征收办法,落实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目标责任制,组织好各项收入。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中,国税收入5.43亿元,占22.4%;地税收入14.19亿元,占58.6%;财政部门组织的收入4.61亿元,占19%。
二、严格执行《预算法》,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继续实行零基预算,并细化支出至具体项目。首先保工资的发放和党政机关的正常运作,保障社会的稳定;其次落实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所需资金。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对接待费、会议费、出国考察费、办公楼建设费等开支从严控制。对科技、教育、农业、社会保障、扶贫、环保、部队和口岸事业等支出,全力予以保障。
(二)抓好支出管理的改革。(1)开展了基本建设资金拨付办法的改革。市政府制定了《珠海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投入的基建资金实行归口管理,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施工单位,一步到位,既加快了资金到位速度,又防止了被挪作他用。(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2000年年初实行银行统一代发工资试点的基础上,10月份,实现了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费由财政委托银行统一发放。(3)抓好教育经费拨付改革。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珠海市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经费拨款改革方案》,打破教育经费按在编在职教师人数供给的做法,从9月1日起改为按学生人数的比例供给。同时对市级补助县区的教育费附加支出,也改按学生人数的比例计算划拨。(4)配合市政府抓好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市财政局制定了《珠海市园林管理体制改革经费划拨方案》和《珠海市环卫、市政管理体制改革经费划拨方案》,保证了园林、环卫、市政等管理职能下放香洲区后经费的划拨衔接。(5)继续推行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实行了汽车定点维修、定点印刷等工作。
(三)积极支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各级财政部门配合社保、地税部门研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和缴费制度,协助做好社保费由地税系统征收的改革工作,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增收”。认真落实好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参与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支付标准,并及时兑现政策,足额拨付资金。全年从预算资金中核拨了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600万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4200万元,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落实财政监督制度
(一)完善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1)在继续完善收费、罚款委托银行代收的基础上,指导县区和镇级财政部门抓好“收支两条线”管理,把学校收费和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以及计划生育服务收费等也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截至2000年底,全市各级共271个执收执罚单位实现了“收支两条线”管理;97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有787项实行了委托银行代收,有32项实行了财政一个窗口收费。其中,市级113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611项收费项目以及48个罚没单位、381项罚款项目均已委托银行代收。(2)统一了医疗机构使用的财政票据,草拟了《珠海市医疗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逐步把医疗服务收费纳入财政管理。(3)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彩票监管的文件精神,把体育彩票、福利彩票发行纳入了财政监管。(4)对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实行分类管理;第一,行政性收费和罚款收入视同预算内资金管理,收费和执罚单位的经费按全市统一的标准核拨,专项经费开支按预算内资金的审批程序执行;第二,各项基金收入一律实行专款专用;第三,学校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收费单位的用款计划、进度返拨。(5)在抓好收费和罚没《许可证》年审检查以及清理整顿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的同时,与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按照中央规定的“收支两条线”六条标准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明显的违规现象。
(二)加强财政债权和政府资产管理。(1)制订了《珠海市财政抵顶物资管理办法》,积极盘活抵顶物资,共回笼财政资金6700万元。(2)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规定,参与清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特区信托投资公司资产及债权债务,并通过向省专门借款,帮助化解信托机构支付风险,维护社会稳定。(3)从立项程序、工程质量、资金使用、财务核算等方面加强对国债转贷项目的资金管理。(4)加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的管理。对贷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公共性项目由财政直接转贷和担保,竞争性项目则只提供辅助服务。2000年签订商务合同和进行招标采购的三个项目合计贷款额度达1100万美元。
(三)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在珠海市政府制定颁发《珠海市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制定了《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制度》、《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建立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的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在此基础上,先后组织检查了39个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会同市民政、卫生部门抽查了20个社保专项基金使用的基层单位,并于11月中旬在全市财政系统内部开展了交叉检查,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四)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大型企业的财务监管。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财政局专门派出3名业务骨干,到珠光公司、土地管理中心、路桥管理处参与财务管理。同时,草拟了《珠海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委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积极酝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度改革。
(五)加强会计管理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支持企业开展会计电算化,协助组织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注册会计师珠海考区的考试工作。2000年全市参加会计专业资格统考的有4747人,综合合格率达43%。同时,认真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执业秩序,完成了全市13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工作。
(六)抓好财政法制建设。《新会计法》颁布后,通过《珠海财会》、《珠海特区报》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10月份,还与珠海电视台联合举办了农业税收知识竞赛活动。此外,设置了行政执法投诉电话,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四、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发展经济
(一)积极筹措资金,配合政府实施各项改革。2000年,珠海市进一步抓好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市一中和斗门一中高中部、中山大学珠海校区、九洲大道整治工程、淇澳大桥工程,以及高新区和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共需资金5亿多元,财政部门通过压缩其他支出,盘活资产,向银行借款等办法,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全年共安排基本建设支出达4.6亿元。此外,对首批落户珠海并已如期招生的中山大学和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及时兑现了各项财政经费补助。
(二)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兴市”的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和《关于发展软件产业的若干规定》,市、县(区)的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科技三项费用不低于3%)。全年市级共安排财政科技投入2.65亿元(含科技基建投入),占一般预算支出的12.5%。同时,在市级财力一直比较紧的情况下,把高新区、保税区、临港工业区内征收的地方税款全额返还用于区内建设。
(三)大力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改革。(1)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国有企业改革面达70%的目标任务,克服困难,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从市直机关抽调了30多名干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11个国有企业改革指导小组分赴基层开展工作,并就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等有关政策,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全年共完成了895户企业的改制工作,安置职工10925人,实现了市属国有企业独立法人户数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顺利退出73%,商业零售企业全部退出的目标和任务。其中,对长期经营不正常、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关、停387户,注销220户,破产申请立案6户;对适宜出售、转让产权的,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拍卖转让了175户,涉及总资产39亿元,成交金额2.3亿元;对有经营潜力、前景较好的,实行股份制改造了157户。同时,积极落实好下岗分流职工的安置经费。把一部分企业产权转让收入专项用于职工安置,并从职工再就业基金中拨出200万元专项用于下岗工人再就业培训和对招用失业职工的企业给予经费补贴。(2)抓好市属国有企业的有关配套改革工作。一是对190户市属党政机关脱钩企业完成了清理处理工作。二是制定了《珠海市市属企业授权经营实施方案》,对98户集团公司实行了授权经营,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制。三是大力推行企业分配制度改革。2000年起全面推行年薪制,积极探索股份期权分配方式在三家企业试行了技术管理入股制。四是对格力集团、煤气公司等大型企业进行重组、整合和公司化改造,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3)认真抓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2000年,完成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1870户;完成资产评估立项210项,评估报告备案20项;完成了珠光集团、珠海机场集团等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
(四)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企业发展。一是落实契税减免优惠政策,推动房地产业发展;二是做好出口退税、特定区域进口自用物资退税工作;三是停止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中方员工财政补贴,降低投资门槛;四是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停止执行地方自行制定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统一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等。同时,为配合招商引资工作,派出专人进驻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参与集中办公一条龙服务。
五、积极探索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2000年4至5月份,市财政局与市地税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多次到广州、深圳等地对财税体制改革进行调研,并结合珠海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属地征收、集中登记、重点稽查”为模式的地方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在此基础上,拟定了以财权与事权相统一为核心内容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其中对香洲区实行分税制,对斗门县和其他管理区按辖区界定收入范围,对高新区、保税区、临港工业区继续执行“谁投资、谁引进、谁收益”的财政政策。新的财政体制合理界定了市、县、区的事权、职能范围和支出范围,对增收潜力较弱的县区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补助,调动县区政府培植财源和科学理财的积极性,体现了市对县区的扶持和让利政策。此外,还进一步理顺了高新区四个科技工业园、保税区、临港工业区和平沙、红旗两镇的财政体制,使其与市委市政府的管理区机构改革相衔接。对平沙、红旗两镇,按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从资金上和政策上给予了积极扶持。除市代为负担上缴省的专项任务外,还专项安排资金1500万元,用于农场职工的住房解困建设。
六、大力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二是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继续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把抓好有效服务和建立个人负责制作为重点,编制了《财政公开办事指南》,向有关单位派发了3000多册,增加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自觉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2000年,全市财政系统在职干部职工315人中,党员占54%,大专以上学历的占61%,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占24%。
(珠海市财政局供稿,谭伟雄执笔)
汕头市
2000年,汕头市国内生产总值477.9亿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54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228.39亿元,增长7%;第三产业增加值201.97亿元,增长4.1%。农业继续获得丰收,农业产值88.43亿元,增长4.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12.07亿元,比上年下降1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8.99亿元,比上年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外贸出口总额25.96亿元,比上年下降3.6%,实际利用外贸1.71亿美元,下降74.4%。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2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343元,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1.2%和0.3%。
2000年全市财政收入38.33亿元,比上年增长6.8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94亿元,增长6.01%,加上税收返还收入5.76亿元,专款和一次性补助收入及专项拨补收入2.3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054万元,国债和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1.04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调入资金8907万元,全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29.42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7.7亿元,增长3.21%,加上专项上解支出5014万元,国债转贷资金支出4744万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5660万元,全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总支出29.24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收大于支,年终滚存结余1815万元,其中净结余635万元。实现了全年财政增收,财政收支运行基本正常,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此外,汕头市全年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14.23亿元,增长5.36%,比中央核定返还基数6.26亿元增收7.97亿元。全年上划省“四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收入4.38亿元,增长17.21%,比省核定基数收入2.77亿元增长58%。
一、坚持改革和发展不动摇,加快推进财税改革
(一)围绕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财政部门加大力度推行财政管理改革步伐。
1.实施政府采购。2000年1月,市政府颁布实施了《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6月7日,政府采购中心挂牌运作。对市游泳跳水馆专用设备、市税务系统和审计部门的计算机网络进行了公开采购,资金节约率达30%。
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从2000年10月起,市直80个行政单位总共7283个财政供养人员实行了财政统发工资。实行统发工资后,核减各种不符合政策的津贴、补贴,减少财政支出339万元。
3.加大力度推进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专项清理检查。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自查取消违规账户106个,并对242个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据初步统计,共查出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7654万元。
4.试行编制部门预算。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市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编制2001年部门预算的改革试点。
(二)调整市区税收征管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开展经济户口清理活动,在市区范围内实行集中税务登记,适当调整税收征管关系,对市直征管的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临街门店”(除大酒楼、大商场、宾馆和随法人单位汇总交纳税收的连锁经营门店外),实行属地征管,以加强税收管理,公平税负,防止和纠正重复登记,争拉税源造成税收流失的现象,促进了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坚持增收与节支两手抓,努力保持财税平稳运行
(一)狠抓征收管理,大力增加财政收入。
1.国税部门在科技兴税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现代化管理取得新的突破。一是用于税收征管和税务办公的计算机增加到1100多台,所有电脑均接入相应的局域网和广域网,初步实现办公自动化。二是防伪税控机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全面推广。到2000年7月份,全市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现以税控机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停止使用手工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是国税局1997年组织开发的加油机计税器,2000年升级为第四代,全市145个加油站安装使用加油机计税器共计842台(套)。四是建立交叉稽核系统、认证系统和协查系统,完成对全市1999年以来所有一般纳税人进销项专用发票数据录入工作,共录入发票82万份,实现与全省专用发票电子信息的对碰稽核。
2.地税部门从实际出发,提出了“向强化征管要税源,向强化管理要收入”的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挖潜堵漏,追缴欠税,千方百计搞好收入。一是加强税收计划管理。组织各征收单位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进行全面摸查,建立税源档案,及早研究制订税收计划,按月下达任务,落实责任,同时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二是认真落实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出台的《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十二项措施》,增加地方税收入5000万元。三是积极开展稽查检查。组织精干人员重点对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大中型企业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进行专项检查。全系统共查补入库各种税费及罚款1.1亿元。四是大力清缴欠税。全市共清收欠税9775万元,有效地弥补了部分收入缺口。五是加强发票管理,以票控税,增加收入。在市区范围举行饮食服务业定额发票抽奖活动,并对市区饮服业定额发票全面进行验版,启用统一规格的“发票公用章”。对市区“建筑安装发票”实行集中管理,企业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保管和填开。严格自拟格式发票审批制度,并逐步把邮政、保险、金融行业用票纳入规范化管理,实现统一使用由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实现市区发票销售网点与市局联网,强化发票销售和使用情况的监管。
3.财政部门为纠正各区出现的互拉税源现象,在开展全面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出规范市区税收征管关系的改革意见。从2000年7月1日起,市区沿街门店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属地征管,并积极推进“工商、国税、地税、财政四部门联网”工作。继续抓好收支进度的跟踪、分析、预测,及时了解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协调全市组织收入工作。强化农业四税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契税自征、代征制度,加强对土地出让、转让契税的征管,全市农业四税收入1.5亿元,其中本级6132万元,超额完成了年度收入任务。
(二)大力压缩财政支出,确保工资发放和重点支出。市财政局把“保工资、保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四个压缩”,即对市本级财政支出压缩6%,公用经费压缩20%,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和列收列支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压缩30%,自收自支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压缩15%。在压缩一般性支出的同时,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证了正常发放工资,保证了紧急救灾、扶危救困、社会保障等稳定社会的重点支出。市财政安排的教育事业费比1999年增长16.76%。
(三)努力运用财税杠杆,支持经济发展。在财政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汕头市各级财税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发挥财税杠杆作用,从政策上、工作上、资金上支持经济发展,重点抓好五个扶持:一是扶持工业,开展为工业服务活动。市财政、税务部门分别制定了《为工业企业服务活动方案》,通过发放调查征求意见问卷、走出去调研、请进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市直工业企业对财政税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拟订了《汕头市财政局服务工业的若干措施》、《汕头市国税局落实七项制度,扶持企业发展》以及《汕头市地税局支持工业企业发展措施》等办法,努力营造财税部门扶持经济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二是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和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市财政局制订了《汕头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并安排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1000万元。三是支持企业改革。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国有企业转制、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解挂等工作。四是扶持外贸正常出口。五是扶持房地产市场,执行契税优惠政策。
(四)做好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的工作。市财政局草拟了《关于做好城信社、信托公司、农金会资产保全和盘活工作的意见》,向市政府提出了地方金融机构清收变现,变现资金缴入财政专户的意见,并制定专户资金管理办法印发各区、县(市)执行,同时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催促落实清收变现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努力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三、坚持规范管理与依法理财并重,推进财税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一)坚持依法治税,不断改善税收法治环境。
1.深入开展税法宣传。一是通过电台、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报道税收工作动态,宣传好人好事,扩大税务部门的社会影响。二是开展上门活动,把订购的《领导干部税收知识读本》赠送给当地党政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三是结合清查税收经济户口开展税法宣传。检查人员把宣传工作贯穿到清查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边检查,边宣传,耐心回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
2.开展税收执法大检查。2000年是广东省税收执法检查实行量化考评标准的第一年,汕头市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税务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重点检查,彻底纠正执法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征纳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3.严厉打击偷骗税的违法犯罪行为。2000年全市共检查发现涉嫌偷骗税企业464户,其他有问题企业143户,涉及有问题税额5.83亿元,清理“三无”企业34户,移交公安部门查处案件11宗,冻结银行户头14个。同时,国税部门配合国务院工作组开展工作,完成协查函件159个,发展19550份。通过对偷税违法犯罪活动的严厉打击,在社会上营造了依法治税的环境,增强了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意识,有效地整顿了经济税收秩序。
4.开展打击假发票专项斗争。2000年全市共检查企业2657户,发现有问题企业155户,查补税收123.76万元,罚款17万元。在普查的基础上,10月8日和10月10日地税部门对市区大中型饮食娱乐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两次行动共检查企业55户,查获假发票450套,不合法凭证2043套。同时还查出一些企业偷逃地方税行为,查补各种税费及罚款849万元。通过开展打击假发票专项斗争,有效地遏制了各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净化了用票环境。
(二)强化监督,推进依法理财。
1.强化专项资金检查。市财政对全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排污费安排资金、市级蔬菜基地建设扶持资金,以及外汇借款退税资金还贷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出违规金额6441万元,应入库2558万元,已入库2488万元,成绩显著,在全省财政监督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2.加强社保资金财务管理。研究制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社保费代征、社保部门垂直管理、汕头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有关政策规定,提高社保管理水平。
3.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市财政局与市监察局、市计委组成检查组,对国家计委、财政部下达的国债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进行联合监督检查;积极参与汕头市中央直属粮库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继续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和管理,市财政清理和接审工程项目133宗,其中审结工程结算54宗,核减金额4503万元,既节约了建设资金,又防止了腐败行为。
4.加强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一是抓好国有资产统计、产权登记以及资产评估管理等工作。截至1999年底,全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总量106.72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占45.5%,非经营性资产占54.5%。二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并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科委两个部门预算试点单位进行清产核资。三是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组建资产经营公司等工作,完成了对市直224户解挂企业的改制审核工作。
5.依法规范会计管理。一是认真开展《会计法》宣传培训。通过新闻报道,举办培训、讲座,召开学习贯彻会议,张贴宣传标语,组织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使《会计法》深入人心。同时举办《会计法》培训班8期,培训财会人员1.6万人。二是开展全市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至2000年底,全市财会人员4.16万人,其中市直1.96万人。三是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监督,并组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查处中介机构违规行为。四是参加了广东省第二届会计知识大赛汕头市代表队荣获第二名。
6.完成财政“三五”普法考核验收。2000年,市财政“三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相继通过了省财政厅、财政部互查组,以及市普法办的考核验收。在全省财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汕头市财政局被评为省财政“三五”普法宣传教育一等奖。
四、坚持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并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扎实认真地搞好“三讲”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理论素质。各级财税部门先后开展了“三讲”、“两思”、“三个代表”、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学习。市财政局把每周四下午作为科室学习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学习,对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起到较大帮助。二是结合存在问题深入进行剖析和整改,以此强化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队伍和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工作积极性。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税务部门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培训,结合税收现代化建设和实际业务需要,举办各种政策法规、查账技能、计算机操作和公务员素质培训。经过培训,队伍素质得到提高,涌现出“十佳青年”、“十佳公务员”和一批征管能手、稽查能手。财政部门专门成立了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考试领导小组,结合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要求,举办了“公共财政”专题辅导及全局干部职工闭卷考试,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政策业务辅导,财政监督,财政信息资料写作等业务知识培训。并通过成立汕头市财政学会,举办“汕财杯”征文比赛,编辑出版内部学习刊物,整理编发财政信息等渠道,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提供了互相学习交流的园地。全局上下初步形成了勤学善思的良好学习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财税队伍的廉洁。国税部门建立健全了离任审计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开展了清理公车私用、清理借用小汽车、清理红包、清理小金库等专项清理工作,查处内部违纪违规人员。地税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三靠监督、四靠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的“四位一体”廉政工作机制。财政部门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展览,观看电影《生死抉择》、以及胡长清、谢鹤亭案件的警示录,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汕头市财政局供稿,刘辉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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