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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山东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8542.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9年增长10.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68.6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4226.6亿元,增长12.3%,第三产业增加值3047.3亿元,增长10.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44.7亿元,增长14.5%。全社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2545.9亿元,增长10.2%。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249.9亿美元,增长36.8%,其中出口155.3亿美元,增长34.1%。全年实际利用外资38.1亿美元,增长1.8%。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90元,增长11.7%,农民人均纯收入2659.2元,增长4.3%。
在经济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2000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达到463.68亿元,比上年增长16.67%。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311.86亿元,比上年增长9.89%。全省财政支出613.08亿元,比上年增长12.02%。全省财政收支相抵,已连续14年实现了全省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收入亿元县的范围进一步扩大,2000年达到106个,比上年增加12个。
一、转变观念,抓住重点,积极支持经济发展
2000年,山东省各级财...
2000年,山东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8542.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9年增长10.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68.6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4226.6亿元,增长12.3%,第三产业增加值3047.3亿元,增长10.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44.7亿元,增长14.5%。全社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2545.9亿元,增长10.2%。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249.9亿美元,增长36.8%,其中出口155.3亿美元,增长34.1%。全年实际利用外资38.1亿美元,增长1.8%。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90元,增长11.7%,农民人均纯收入2659.2元,增长4.3%。
在经济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2000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达到463.68亿元,比上年增长16.67%。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311.86亿元,比上年增长9.89%。全省财政支出613.08亿元,比上年增长12.02%。全省财政收支相抵,已连续14年实现了全省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收入亿元县的范围进一步扩大,2000年达到106个,比上年增加12个。
一、转变观念,抓住重点,积极支持经济发展
2000年,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及时调整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和重点,积极探索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新路子。一是改革支持经济发展的手段。减少对项目的直接投入,充分利用财政贴息、支持建立担保机制等,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的吸附和导向作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年共争取和拨付国债转贷资金20.8亿元,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同时,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着力提高群众的消费能力。全省以工资为主体的行政事业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5亿元。积极落实资金和相关政策,促进外贸、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全省实现外贸出口退税59.59亿元,省财政扶持外贸发展资金3800万元,用于旅游和宣传促销的资金达1.05亿元,有效促进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三是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安排2亿元资金用于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综合开发和“双增工程”,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农业种植效益和农民收入继续保持了稳步攀升的势头。四是积极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省财政用于企业扭亏增盈、挖潜改造、亏损补贴及财政贴息的资金达10.25亿元。对省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追加注入资本金2000万元,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和信用担保力度,增强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能力。继续利用财务手段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为实现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目标做出了积极努力。同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主动调整财政在支持经济发展中的角色定位,把主要精力放到优化经济环境,促进企业自主经营和公平竞争上来。2000年,对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财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向省政府建议取消了1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4项行政备案事项,占省财政厅原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的17%。加大了税政管理力度,清理纠正各级政府自行制定的税收先征后返和其他减免优惠政策113项,减少税收不规范返还20亿元,从更高层次上支持了经济发展。
二、合理运筹,保障重点,进一步维护发展和稳定大局
2000年,全省新增收入主要用于解决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同时,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改革支出管理方式,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财政保重点的能力。一是全力保证工资正常发放。2000年,各级始终把保证工资正常发放作为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有针对性地做了大量工作。5月份,省财政厅派出两个调查组,深入基层,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详细调查,摸清了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意见。6月底,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工资统一发放工作会议,并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下发了文件,制定了一系列保证工资正常发放的措施。各级把保工资放到突出位置上来抓,普遍实行了党政“一把手”责任制,集中财力优先保证工资支出。同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加强了资金调度。全年通过争取中央支持、调整支出结构、集中预算外资金等措施,先后筹集资金7.12亿元,对困难县市给予了补助。经过共同努力,全省工资发放情况进一步好转。二是切实做好“两个确保”工作。2000年,全省用于“两个确保”资金达7亿元,有力地保证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省财政还投入140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满足了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工作。截至年底,全省已有70多个县(市、区)完成了并轨,累计撤销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2350个,有7.85万下岗职工离开了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三是积极支持重点事业发展。2000年全省分别安排12.91亿元、117.50亿元,大力支持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实施“科教兴鲁”战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对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卫生等公益事业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四是大力支持粮食敞开收购工作。全省安排粮食风险基金9.14亿元,加上中央补贴和市地以下配套部分,全省粮食风险基金规模达到15.23亿元,保证了粮食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省级财政还投入3370万元资金,提高了对粮食等战略物资的储备能力,为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抢抓机遇,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财政运行机制
2000年,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深化改革作为提高财政工作水平的突破口来抓,制度创新已成为财政发展的新亮点。一是大力推进预算编制改革。8月份,省财政厅成立了预算编制办公室,并以省政府的名义召开了省直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工作会议,对部门预算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经过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省直6个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并将农业、教育两个部门的预算提报省人代会审议。二是支出结构调整工作取得新进展。根据公共财政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自我加压,在削减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编制预算时,省财政取消了商业网点资金、农村返销粮补贴等6项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5000多万元。乡镇撤并和学校布局调整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认真总结推广德州乡镇撤并和沂水教育布局调整的经验,为支出结构优化奠定了基础。三是政府采购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00年,全省政府采购总额达到27.19亿元,节减开支5.71亿元,节支率17.36%。其中,省级政府采购总额达到3.27亿元,节减开支6867万元,节支率17.35%。政府采购范围也由开始阶段的主要以物资采购为主,向工程和服务领域扩展。采购方式由以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为主,发展为多种采购方式并举。四是集中支付改革正式启动。按照“先易后难,规范运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省推行了工资统一发放办法和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拨付试点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操作管理办法。截至年底,全省已有70%的县(市区)实现了工资统一发放。同时,加强了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规范了资金的拨付程序,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管理水平。五是农村税费改革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在莱州、肥城、茌平三个县试点的基础上,结合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做了大量调查摸底和测算工作,拟定了《山东省农村费税改革实施意见》和全省总的改革方案,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为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六是不断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为了摸清全省税源底数,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可靠依据,成立了“税源普查领导小组”,拟定了《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在泰安市进行的试点,积累了经验,为全省的税源普查探索了路子。同时,经过广泛调查研究,报经省政府批准,对塑料棚蔬菜收入征收了农业特产税。仅年底一个月,就征收税款2000多万元。
四、严格管理,依法理财,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预算外资金管理日趋规范。在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大力推行“票款分离”的管理办法,初步建立起了“收之有据、用之合理、调度灵活、运筹有方”的新机制。同时,加强了对预算外资金的统筹调剂力度。省级调剂资金3.65亿元,进一步增强了财政的调控能力,体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二是住房资金管理再上新台阶。在深入推进住房货币化分配改革的基础上,加强了售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工作。当年全省归集售房款20亿元,住房公积金41亿元,使全省住房资金总规模超过了350亿元大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顺利启动。全省全年共为12233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2亿元,是1999年的2.07倍,住房资金运营开始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三是会计、统计等基础管理不断加强。通过大力宣传《会计法》与《山东省实施会计法办法》,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的会计工作氛围。会计委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已对1270个单位进行了会计委派,委派会计人员已达2700多人。会计信息管理力度加大,将分行业企业、行政事业等单位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与国有资产年度报表进行合并,实施了“统一报表”,建立了全省统一的会计信息报表体系和工作体系主体框架,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的报表编制运行机制。四是财政监督进一步强化。2000年,省级财政监督部门共组织了会计信息、省级收入等五项专项检查,查出违规资金2.4亿元,入库1.1亿元,严厉打击了财经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面开展了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有所提高。基本建设资金审查工作成效明显,全年全省通过直接或委托审查工程决算,节减资金6亿多元。五是政府债务管理开始步入规范化轨道。在积极引进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同时,切实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保证了贷款项目顺利执行。为防范地方金融、财政风险,对全省地方金融机构及其资产质量进行了调查摸底,并为省政府向中央申请再贷款做了大量准备性工作,给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供销社系统社员股金会和信托投资公司创造了条件。
五、积极参与,规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00年,山东省国有资产总量达到3318.38亿元,比1999年增加302.57亿元,增长10.03%。其中企业国有资产1645.1亿元,占全部国有资产的49.5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392.63亿元,占全部国有资产的41.97%;在全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一是积极稳妥地进行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改革。根据山东省政府批准的《山东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撤销原有的山东省省国资局,在省财政厅内设立了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原则,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积极进行了机构改革,并实现了平稳过渡。二是支持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产的流动重组。一方面,认真贯彻“抓大放小”的方针,积极参与省级国有企业改革。在对1603户省级企业国有资产总量、分布状况和效益情况等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授权一批、消化一批、下放一批、归并一批”的原则,提出了《省级企业国有资产调整重组意见》。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了中小企业改制行为。根据山东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制定下发了《省属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审批问题的通知》,对改制企业资产清查、资产评估、法人代表离任审计、债权债务落实、改制申请、产权变动或注销登记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了省属企业改制的审批工作,确保了国有资产收益收缴。三是加强国有股权管理,促进股份制企业的健康发展。对全省上市公司上市前及1999年度有关指标进行了统计,建立起了比较规范的档案资料,基本摸清了上市公司的“家底”。从统计的55户上市公司情况看,上市前总股本227.22亿元。其中,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143.76亿元,占63.26%,净资产339.26亿元,平均每股净资产1.49元;1999年底总股本279.34亿元。其中,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160.38亿元,占57.41%,净资产640.29亿元,平均每股净资产2.29元。四是加强资产评估管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为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真实、公正,对评估立项、合规性审查实行了三规范,即规范评估报告格式、规范审核方式、规范审核制度。加强了立项、合规性审查的程序管理,实行了“把两关一承诺”制度。即把政策关、把审核质量关,对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委托方或占有方三者全面实行承诺函制度。
六、狠抓管理,强化素质,财政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2000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以强素质、建制度、抓廉政为核心,大力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全省财政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廉洁勤政精神要求,并层层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有关案例,扎扎实实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在财政干部中开展了“人生为什么,入党干什么,掌权做什么,身后留什么”大讨论,形成了清正廉洁和争当人民好公仆的良好风气。二是继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以财政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窗口和青年文明号、文明财政所的创建活动,省财政厅连续3年被评为省直文明机关。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调研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就工资发放、支出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社会保障、农民增收、中小企业改革、债务管理、地方税制改革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和肯定。四是省财政厅机关机构改革圆满完成。从2000年4月开始制定方案到10月1日,改革顺利完成,历经半年时间。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基本做到了思想不乱、工作不断,较好地完成了干部交流和选配工作,为做好财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山东省财政厅供稿,李栋林执笔)
青岛市
2000年,青岛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151.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5.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9.88亿元,增长6.5%;第二产业增加值560.32亿元,增长17.1%;第三产业增加值451亿元,增长15.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1.11亿元,增长15.1%。市场物价水平止跌回升,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3.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07.7亿元,增长13.8%。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35.32亿美元,增长33.9%;其中,出口额82.69亿美元,增长31%,进口额52.63亿美元,增长38.9%。实际利用外资12.8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5%。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16元,增长10.1%;农民人均纯收入3637元,增长6.5%。
青岛市财税部门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强化收入征管,财政收入实现了稳定增长。同时,通过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各项重点支出,促进了改革开放,积极支持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从而使全市连续八年、市本级连续九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000年,青岛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2.49亿元,比上年增长21.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4.99亿元,增长21.8%;专项及基金收入完成7.5亿元,增长16.6%。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53.7亿元,增长8.6%。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82.64亿元,加上中央、省专项补助和上年转结支出,财政总支出84.43亿元,增长12.5%。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计算,2000年青岛市市本级地方财力为43.27亿元。当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支出43.23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76万元。
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青岛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内需、加快发展的工作部署,综合运用各种财政手段,及时调整财政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力度和着力点,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一)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基本建设和城市维护投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当年全市基本建设支出13.4亿元,其中,市本级基本建设支出安排11亿元,中央国债转贷资金和拨款2.2亿元。全市城市维护费支出6.05亿元,其中,市本级城市维护费支出2.91亿元。青岛市财政部门积极筹措基本建设资金,并按照投资计划、基建支出管理办法及进度及时拨付,保证了中央国债和亚行等贷款还息,加快了机场扩建、国际会展中心、供水及污水处理、城市快速路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对拉动社会性投资增长,巩固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企业投入突出重点,社会保障支出大幅度增加。青岛市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支出要求,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和国企改革,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中小企业的发展,全力保障下岗再就业等社会保障支出。当年市本级安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贴息资金3800万元,增加担保基金8000万元。安排下岗再就业、特困企业医疗费补助、企业离退休人员补贴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1.91亿元,比上年增长90.4%。当年市财政用于企业的投入达4.77亿元,中央技改贴息资金1.77亿元,促进了全市经济及产业结构调整,为国有企业基本实现“三年两个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制定《关于鼓励出口、扩大利用外资的财政支持政策》、《关于促进‘双高’产品出口的意见》、《外经贸责任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和《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和知名跨国公司投资项目的奖励办法》,大力支持外贸出口和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为青岛市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提供了必要的财力支持和政策倾斜,创造了促进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
二、依法强化收入征管,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青岛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指示精神,大力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依法加大征收力度,坚决制止各种擅自减税、免税、缓税和收过头税等行为,维护了财税法规的严肃性。2000年,市、区(县)两级均超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预算任务。
(二)针对2000年税收政策性减收因素多、数额大的情况,财政部门加强与各征收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收入专项检查力度,重点纠正收入中混库、截留、违规退库等行为,大力清缴欠税,保证了各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2000年,全市工商税收完成57.9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农业四税完成2.57亿元,比上年增长26.6%;契税完成1.07亿元,增长96.3%;企业所得税完成10.58亿元,增长29.1%。
(三)在巩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实行“罚缴分离”、“票款分离”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同时建立土地储备出让等制度,使非税性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继续提高。2000年,全市行政性收费收入1.02亿元,比预算超收5653万元,比上年增加1.25倍;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完成1.98亿元,为预算的145.3%。
三、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2000年,青岛市财政部门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改革支出管理方式,按照“保工资、保社会稳定、保法定支出”的顺序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做到重点突出,有保有压,新增收入主要用于解决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方面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发放的意见》的精神。市财政局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政策性增资的按时足额发放。
(二)积极贯彻科教兴市战略,加大对科教领域的财力投入和政策支持。当年市本级用于科技方面的投入1.85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其中,预算安排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3000万元,预算外又安排3000万元,并将其全部注入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使其资本金达到1亿元,并落实了科技成果孵化基金,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本级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的新增支出,保证了新增政策性增资需要;当年全市教育事业费支出达到13.6亿元,比上年增长33.5%。
(三)按照中央和财政部关于政法系统公用经费高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1倍以上的要求,当年用于全市公检法支出5.24亿元,比上年增长34.6%,保证了政法机关建设和履行职能的需要。
(四)继续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2000年,青岛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支农资金的导向作用和整体效益,全市完成农业支出3.79亿元,比上年增长25%。市级财政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2.17亿元,增长12.4%。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科技、水利建设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
(五)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医疗保险体制和住房制度改革。2000年,青岛市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先后在企业和自收自支单位以及中央、省属企业实施。市财政局在积极参与医改政策制定的同时,及时做好资金数据的测算,并加强资金调度,当年预拨医改资金35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与此同时,全年完成市本级住房增量补贴支出1.4亿元,确保了住房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四、大力推进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依法理财取得新的进展
(一)2000年,青岛市各级财政部门继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分配管理机制。全面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财务收支统管,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定额管理和经费包干办法,收效显著。在政策性增支数额较大的情况下,保证了政策性增资的足额、及时到位,使全市各项重大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政府令,及时制定了《青岛市政府采购运行规程及采购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2001年市级政府采购目录》,加强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2000年,全市政府采购范围比上年扩大35%以上,节支率达13.8%。
(三)青岛市财政局制发了行政事业单位统一发放工资的实施办法,圆满完成工资发放银行招标工作,并在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财政集中统一发放工资试点。
(四)继续完善现行的粮油储备体制,改进了市级定购粮食调拨办法。使之由周转储备改为风险固定储备,实施压销库存陈粮并取消食油储备等措施,支持了粮食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推进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五)为保证新《会计法》的实施,在完成对全市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培训的同时,组织财政系统干部进行新《会计法》知识竞赛考试,以及有3万多会计从业人员参加的全国新《会计法》知识大赛,保证了新《会计法》在全市的顺利实施;此外,在认真总结会计委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会计委派制度。2000年,青岛市共有1562个单位(村)实行了会计委派。
五、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2000年,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财政执法监督。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债资金管理及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其中涉及社保资金4.4亿元,国债资金7.2亿元。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并取消了27项收费项目,累计为企业减负5.1亿元,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财经秩序。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对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救灾资金及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以确保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专款专用。
(二)巩固“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成果,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清理、审验、核销等管理。一是会同物价、监察部门实行《收费批准通知书》制度,治理了“三乱”;二是制定了《青岛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收缴办法》及其《实施细则》。2000年,全市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没收入全部实行了“罚缴分离”;三是编制了66个部门、400多个收费项目电算化编码。通过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推进了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规范化管理。
(三)进一步强化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市财政局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结合廉政建设的需要制定了《青岛市财政局财政资金拨付内部管理办法》和《青岛市财政局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形成了寓监督于预算执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管机制,为内部监督检查的经常化、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证。
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一)青岛市财政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对党员干部年度及任期业绩评定、评先创优、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和条件;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提高了干部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认真学习和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有关财政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大力加强业务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切实转变职能和作风。2000年,市财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当前财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立了27项调研题目,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为青岛市制定和实施“十五”计划提供了大量可靠的决策依据和工作建议。
(青岛市财政局供稿,李诗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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