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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安徽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03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3%(比上年,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32亿元,增长1.2%;第二产业增加值1297亿元,增长9.9%;第三产业增加值1001亿元,增长10.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66.7亿元,增长12%。进出口总额33.3亿美元,增长25.7%。其中,出口21.6亿美元,增长29%;进口11.7亿美元,增长2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4.3亿元,增长7.7%。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基本保持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0.7%;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233元,增长8.5%。
2000年,安徽省财政继续保持健康平稳发展。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90.4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8%。其中地方预算收入完成178.72亿元,增长10.2%;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75%和消费税)收入111.7亿元,增长4.8%。全省财政总支出323.47亿元,增长12.1%。连续8年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00年,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以组织财政收入为中心,突出抓好农村税费改革、财政支出改革、乡镇财政解困和县乡工资正常发放4项重点工作,带动全省财政改革和发展。
一、确保实现全省财政收入目标
2000年,安徽省各级财税部门以组织财政收入为中心,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依法...
2000年,安徽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03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3%(比上年,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32亿元,增长1.2%;第二产业增加值1297亿元,增长9.9%;第三产业增加值1001亿元,增长10.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66.7亿元,增长12%。进出口总额33.3亿美元,增长25.7%。其中,出口21.6亿美元,增长29%;进口11.7亿美元,增长2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4.3亿元,增长7.7%。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基本保持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0.7%;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233元,增长8.5%。
2000年,安徽省财政继续保持健康平稳发展。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90.4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8%。其中地方预算收入完成178.72亿元,增长10.2%;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75%和消费税)收入111.7亿元,增长4.8%。全省财政总支出323.47亿元,增长12.1%。连续8年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00年,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以组织财政收入为中心,突出抓好农村税费改革、财政支出改革、乡镇财政解困和县乡工资正常发放4项重点工作,带动全省财政改革和发展。
一、确保实现全省财政收入目标
2000年,安徽省各级财税部门以组织财政收入为中心,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在保证收入质量的基础上,完成了年度预算收入任务。
(一)加大组织财政收入工作力度。2000年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平分别在全省市地财政、国税、地税局长会议上多次强调:各级财税部门要以组织财政收入为中心;要求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支持财税部门依法理财治税。省政府较早地召开了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两次下发了《明传电报》;召开了3次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分析收入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多次组织省财政部门到各地调研,加强对组织财政收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二)财税部门齐心协力抓收入。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组织财政收入为中心,落实责任,严征细管,堵漏增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国税收入平稳增长。2000年,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47.9亿元,增长5.4%。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138.2亿元,增长3.8%。二是地税收入持续增长。2000年,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地方税收入89.7亿元,增长9.7%。三是试行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税收增幅较高。2000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组织农业税收入32.5亿元,增长45.1%。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在安徽以省为单位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这是继土地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旨在“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分配制度、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的又一重大改革。
(一)精心制定方案。2000年初,省委、省政府在认真总结1999年农村税费改革4个试点县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全面试行这项改革。省财政厅组织力量深入县乡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过15次重大修改,制定了《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批准实施。确定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即:取消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
(二)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全省上下层层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省成立了以省委书记王太华为组长、省长许仲林为第一副组长的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区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为改革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先后召开了“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安徽省经济工作经验交流会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动员会”,对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三是省财政和农经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宣传改革政策,制定了20多个改革配套文件;层层建立督查责任制,有效保证了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四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安排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后,省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安排1亿元配套资金,下达农业税灾减指标1.2亿元,全部安排到乡村,保障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
(三)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2000年全省农民总税负减幅达23.6%。加上取消屠宰税和农村教育集资,全省农民税费负担减少16.9亿元,人均负担由109.4元减少到75.5元,人均减少33.9元,减幅为31%。全省农民“两工”(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人均负担由上年的29个减少为20个。同时,还一次性取消各种收费、集资、政府性基金和达标项目50多种,基本堵住了被农民称之为“无底洞”的“三乱”(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广大农民群众从心底里拥护党的农村税费改革,许多地方出现了过去从未见过的农民排队踊跃纳税的动人场景。二是初步规范了国家、集体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改革后,初步形成了“三定”(定时、定点、定额)的征管新机制和农民主动缴纳的征管新方式,并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三是推动了基层组织职能的全面转变。改革后,全省各地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清理涉农收费等20多项配套改革。四是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改革后,对村内兴办集体生产企业和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五是改善了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改革后,广大乡村干部从上门催粮要款中解脱出来,可以集中精力去发展农村经济和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大大减少了与群众之间的直接冲突和矛盾,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初步成效,为中央决策提供了依据,为兄弟省市提供了借鉴。
三、加快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步伐
2000年,安徽省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张平为组长的财政支出改革领导小组,着力加快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步伐。
(一)总结和完善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推广试点县改革经验。省财政厅在认真总结五河、霍山、南陵3县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徽省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试点县改革方案》,并上报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确定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界定财政支出范围、改革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改革财政支出方式。为确保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改革试点县相继制定了配套措施:一是认真清理财政供给人员,积极推进机构改革;二是推进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三是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四是切实加强财政监督。为总结推广试点县改革经验,10月24日,省政府在五河县召开了“全省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现场会”,决定2001年在县(市)全面推行公共财政支出改革。
(二)省直机关着力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一是省财政厅从11月1日起,对省直单位全面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共清理收费项目630项,撤销不符合规定开设的单位账户215个。收缴分离实施两个月,通过银行缴款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收入4亿元,月均收入比收缴分离前增长13.5%。二是省财政厅对省直机关实施第二轮车辆统一保险。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的形式,确定三家保险公司为省直机关机动车辆统一保险承保单位。改变了过去一家保险公司承保的状况,用较低的保险费投入取得了较高的保险效益。三是省财政厅制发了《安徽省预算追加听证办法》并首次召开了预算追加听证会,对省教育厅“建立省教育电视台申请预算追加补助经费项目”进行听证,为财政部门正确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2000年,全省共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31份,采购项目预算资金9.9亿元。其中预算内资金7.5亿元(占全省财政预算总支出的2.6%);自筹资金2.4亿元。实际支付合同金额8.5亿元,节约资金1.5亿元,平均资金节约率为14.8%。其中节约预算内资金1.1亿元,节约率为14.6%。
四、继续实施乡镇财政解困工程
2000年,安徽省采取完善体制、规范管理、增加转移支付、支持小城镇建设等办法,继续实施乡镇财政解困工程,有效地推动了乡镇财政工作。
(一)完善财政体制,规范财政管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厅制发了《安徽省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零户管理”试行办法》(“零户管理”是指:在乡镇财政核定的单位支出预算范围内,取消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各单位财务收支由乡镇财政所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各县(市)都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理顺了县乡镇财政分配关系,逐步规范了乡镇财政管理。
(二)增加转移支付,壮大乡镇财力。省财政专项安排6936万元,对370多个特困乡镇实施了转移支付;对各县(市)欠省财政的周转金,实行3年挂账,进一步缓解了县乡债务压力;专项安排5130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化等项目。
(三)多方筹集资金,支持小城镇建设。省财政投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资金2000万元,城镇供水等建设资金近1000万元,带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12.8亿元,投入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此外,争取国家移民建镇资金4.76亿元,移民2.8万户,集中建设小城镇。从而有力地支持了乡镇财政建设和发展。
五、基本保障县乡工资正常发放
2000年,省政府针对县乡欠发工资状况制定了《安徽省保障县(市)、乡(镇)工资正常发放办法》。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欠发工资问题,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深入调查摸底,采取监管措施。为弄清县乡欠发工资情况,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对100个乡镇欠发工资情况的典型调查,为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在全省县乡建立工资专户;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零户管理”;派出督查组检查各地工资发放情况;建立工资发放通报制度,强化措施,保障工资正常发放。
(二)提供财力支持,确保工资发放。省财政全年累计安排对县乡补助20多亿元(包括中央增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对县乡一般性转移支付、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停征后的固定补助、年终一次性补助等),支持了县乡工资正常发放。
(三)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各地切实加强对工资发放的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责任制,管好工资专户,层层落实工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从2000年7月份以后,县乡两级基本做到工资正常发放。全年还消化欠发工资6.6亿元。全省有40多个县(市、区)补发了历年欠发的基本工资。
六、努力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2000年,安徽省在抓好“一个中心,四项重点”工作的同时,努力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一是争取国债资金。2000年,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向中央共争取国债基建资金43亿元、国债技改贴息补助资金5亿元,继续保持占全国5%的份额。3年来,全省共争取国债资金130多亿元,在建国债项目达207个。建设了一大批重点项目,如芜湖长江大桥、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巢湖污染治理、黄山和九华山旅游公路建设,以及马钢技改项目等。二是加强国债专项资金管理。省财政厅制发了《安徽省国债转贷项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办法》等制度,对国债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联合组成10个检查组,对全省重点国债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配合国家审计署、财政部等部门对全省1999年度国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在对安徽省国债项目进行两个多月审计后认为:安徽省国债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总体是好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发挥了国债资金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
(二)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一是推进企业公司制改造。2000年,省级直接办理国有企业发起组建股份有限公司13家,其中飞亚纺织等10家股份公司已被安徽省上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进入上市辅导。二是进行国有股权转让试点。批准海螺集团等4家公司转让部分国有股股权,共转让39447万股。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关闭破产资源枯竭的煤炭企业6户,争取国家财政补贴20亿元;纺织毛纺压绽2876绽,争取国家补贴262万元;丝绸压绪34680绪,争取国家补贴416万元。四是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黄山金马等6家股份公司成功上市,共募集资金22.54亿元;促使国风塑业等6家上市公司配股成功,共募集资金6.85亿元。五是支持企业发展。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共办理所得税退税2.3亿元;兑现奖励资金650万元、超基数奖励284万元;核定贴息资金3927万元,已收到财政部拨付资金3850万元;对60户企业实行扭亏脱困贴息,共拨付贴息资金950万元。
(三)努力做好财政扶贫工作。安徽省自1994年起实施的“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到2000年底已基本完成。7年来,各级财政共投入扶贫资金26.8亿元。通过各地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财政扶贫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1992年全省在册贫困人口418万人,2000年下降到46万人,贫困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由原来的8.5%下降到0.7%;二是贫困县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
(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一是增加农业投入。2000年,全省支农支出达6.3亿元,增长3.8%。其中,省财政支农支出1.5亿元,增长51.2%。有力地支持了农林、水利建设和农业事业的发展。二是支持“信息入乡工程”。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并引导各级资金3000万元,建成了全国第一家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农业信息专业网络——“安徽农网”。全省有17个地市、61个县(市)、1419个乡镇建立了农业信息服务中心和信息服务站,登记网员2000多人,网上直接经济效益突破5亿元。三是支持农业综合开发。2000年,省农业开发办安排资金1.3亿元,建设粮油生产基地100万亩、节水灌溉和农业示范园区13万亩。四是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中央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97—99”项目,经过3年多的建设,实际完成投资15.1亿元,改造中低产田480.5万亩、农田防护林54.5万亩。项目经国家农业开发办验收全面达标,并颁发验收合格证书。
(五)加大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力度。一是增加教育支出。2000年全省教育事业费支出54.35亿元,增长17.6%。二是对中小学教育布局进行调整。计划调减小学近6000所、调减初中700多所,于2002年完成。三是启动财政贴息,推动高校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省财政贴息比例为学生贷款利息的40%,有力地支持了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六)推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一是省政府颁发了《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安徽省境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均由地税部门征收,全省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1亿元,征缴率达94%。2000年7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在芜湖市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市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工作现场会,推广了安徽省的经验。二是经过长时间的准备,于2000年正式启动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了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大病医疗统筹办法、定点医疗、费用结算等相关配套文件。全省先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达129万人。三是增加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000年,全省社会保险补助支出19.05亿元,增长81.6%。
七、顺利完成省财政厅机构改革
经过充分准备和精心实施,省财政厅机构改革于2000年8月上旬顺利结束。机构改革后,财政共划出3项职能,划入8项职能,转变7项职能;厅机关共设24个处室,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分别精简19.2%和48.2%;全厅共分流安置114人。机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厅机关内设处室之间关系业已理顺,财政职能进一步加强。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调整后的安徽省财政“九五”发展目标基本实现。“九五”期间,全省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261.9亿元,是“八五”期间342.3亿元的2.9倍,年均增长14.6%,比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幅高4.2个百分点。同时,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完善。与1995年相比,2000年全省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所占比重为88.2%,提高1.2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所占比重为61.5%,提高4.7个百分点。全省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995年的7.2%提高到2000年的9.6%。“九五”期间,全省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218.9亿元,是“八五”期间454.4亿元的2.7倍,年均增长18.9%。基本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有力地支持了各项重大改革,促进了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安徽省财政厅供稿,陈言邦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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