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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吉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820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0亿元,下降3.0%;第二产业增加值800亿元,增长13.9%;第三产业增加值620亿元,增长11.0%。国有企业改革脱困三年目标基本实现,到2000年底,70%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列入国家重点脱困计划的252户工业企业,有202户实现扭亏脱困,脱困面达80.2%。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得到调整,粮食总产量为163.8亿公斤,畜牧业产值比上年增长9.4%。非国有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投资需求进一步扩大,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83.1亿元,增长16.9%;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10.9亿元,增长10.5%,旅游业发展迅猛,全年实现旅游收入54.6亿元,增长41.6%;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8.6,略高于上年水平。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25.2亿美元,增长15.2%;实际利用外资达4.93亿美元,增长17.3%。
在吉林省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吉林财政也步入了一个稳步发展阶段。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收支结构明显改善,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基本保证了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点支出需要。2000年,全省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84亿元,可比增长7.1%。...
2000年,吉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820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0亿元,下降3.0%;第二产业增加值800亿元,增长13.9%;第三产业增加值620亿元,增长11.0%。国有企业改革脱困三年目标基本实现,到2000年底,70%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列入国家重点脱困计划的252户工业企业,有202户实现扭亏脱困,脱困面达80.2%。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得到调整,粮食总产量为163.8亿公斤,畜牧业产值比上年增长9.4%。非国有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投资需求进一步扩大,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83.1亿元,增长16.9%;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10.9亿元,增长10.5%,旅游业发展迅猛,全年实现旅游收入54.6亿元,增长41.6%;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8.6,略高于上年水平。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25.2亿美元,增长15.2%;实际利用外资达4.93亿美元,增长17.3%。
在吉林省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吉林财政也步入了一个稳步发展阶段。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收支结构明显改善,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基本保证了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点支出需要。2000年,全省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84亿元,可比增长7.1%。从收入级次看,上划中央“两税”收入80.2亿元,增长4.9%;地方级收入103.8亿元,可比增长8.8%。从组织收入部门看,国税部门组织的收入实际入库103.8亿元;地税部门组织的收入实际入库70.0亿元;财政部门组织收入10.2亿元。全省财政支出260.7亿元,可比增长6.6%。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收支相抵,实现了全省财政收支平衡,当年净结余1875万元。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一)贯彻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管好用好国债专项资金。2000年,各级财政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的积极财政政策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方针,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向,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争取国债专项资金,将已到位的资金全部拨付给项目单位,对促进经济预期增长目标的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国债资金的审核和管理,杜绝了国债资金滞留、挪用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努力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和结构调整。2000年,吉林省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指导方针,从政策、资金等多方面重点向农业倾斜。共投入财政支农资金28.5亿元,重点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粮食自给工程、农业产业化、农副产品深加工、科技兴农及农业结构调整;改造中低产田154万亩,建设多种经营龙头项目50多个,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积极筹措资金,重点支持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2000年,拨付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3.4亿元,重点支持了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北大湖滑雪场、引松入长工程、高校基础设施建设等46个重点项目;拨付科技三项费用2.6亿元,筹措安排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扶持外贸企业出口创汇、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费及稳定发展等资金5.3亿元,支持了液晶显示器、大豆玉米转基因等各类科技发展项目635个,通钢煤气发电燃气系统改造、吉林炭素厂压型系统改造等技改项目130个,对促进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争取国家补助和安排省内配套资金7500万元,用于实施“学生豆奶计划”;对省级以上新产品给予补助1800万元,对6户企业归还1994年底以前外汇借款退税3879万元,支持了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同时,妥善处理企业改革中涉及到的财政、财务、资产和税收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支持产业结构调整、股份制企业上市等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支持力度。
二、依法强化征管,保证全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一)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从2000年初开始,省政府就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近几年吉林省实施均衡缴库管理办法取得显著成效的实际情况,务必将组织收入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实。一季度财政收入完成20%,二季度实现45%的收入目标任务,三季度完成70%的阶段性任务。为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的均衡缴库“三挂钩”政策兑现奖罚。同时,省政府领导多次组织分析财税收入形势,研究采取确保财税收入任务完成和提高收入质量的对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市县政府切实加强对财税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组织收入工作包保责任制,严格考核和兑现奖罚,确保了全年财税收入任务的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严格征收管理。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不断细化和落实收入目标和工作责任,把财税收入目标任务按季、按月分解,层层落实,做到任务到底,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财税收入任务落实好、完成好。如通化市实行了“以票管税”、“税银一体化”等征管手段,对餐饮、洗浴等五个服务行业开展了“发票抽奖”办法;白山市对工商业户开展了清理、清查、登记工作,实行蹲点测税,重新调整了纳税业户的纳税定额,各项税收与1999年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三)认真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税法的统一和完整。2000年,按照国家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坚决制止擅自减税、免税、缓税等行为。经过严格审定,共清理纠正近50项地方越权自定的“先征后返”等政策,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针对一些地区税收法制建设和征管制度不尽完善,有法不依、治税不严、征管不力的状况,加大打击各种偷税、骗税、逃税和抗税行为的力度,大力清理压缩欠税,使各项税收有了较快的增长。
三、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构造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一)实行省管市、市管县财政管理体制。为更好地调动市、州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省政府决定从2000年开始实行省管市、市管县(市)财政管理体制。为保证新旧体制的平稳过渡,各市(州)政府及财政部门普遍加强了对体制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注意解决体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通过建章建制,不断加强基础工作,努力发挥管理所属县(市)财政的职能作用。通化市、白城市参照省里的做法,制定了对所属县(市)财政管理考核、预算执行分析、收入均衡缴库奖惩以及财政预算收入稽核等管理办法;长春市、延边州安排了部分专项资金,增加对所属县(市)的补助;白城市、白山市、通化市等地千方百计从市本级挤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帮助所属县(市)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经过省、市的共同努力,新体制运行比较平稳,进一步增强了市(州)、县(市)自我发展和自求平衡的能力。
(二)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改革。一是试编综合财政预算。2000年,省直和部分市县试编了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使用预算内外资金,扩大了政府可调控资金的规模,优化了政府财力配置,有效地缓解了预算资金紧张的矛盾。二是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对德惠、蛟河两市农村人口、税费情况等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对改革后乡村收支情况及转移支付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测算分析,为在全省范围扩大试点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2000年,全省完成政府采购金额比上年增长72.7%。按市场价格计算,节约开支5500万元,平均节支率为12.56%,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遏制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继续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2000年,进一步加强“人、车、会、话、楼、医”等一般性支出的管理,通过制定定员定额标准,完善省直公费医疗管理,实行会议费包干、从严控制小汽车审批,深化住宅公务电话费改革等办法,使压缩一般性支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榆树市率先对事业单位进行了改革,通过采取撤销、合并、停办、转为自收自支等措施,节约“人头费”开支3000多万元。继续坚持从严从紧控制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申购小汽车,通过审减申购小汽车节约支出近1.1亿元。继续严格控制和压缩会议费支出。白城市对会议费实行了财政派员驻会直接结算的办法,会议费节支率达20%。
四、努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支持各项事业发展
(一)初步建立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发放的机制。省政府制发了《吉林省市县级工资性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发放的意见》,严格界定工资发放范围和标准。各市、县普遍在国库设立了工资专户,专门核算工资收入的来源和工资支出的拨付。省财政厅制定了《吉林省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市、县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对标准支出大于标准收入的财政困难市县实施了转移支付。对省计委和省体育局实行了工资统一发放。
(二)努力筹措“两个确保”资金。2000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国有亏损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使全省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34万名下岗职工足额领到了基本生活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清欠力度,建立了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按月考核制度,推进全额收缴和社会化发放,争取国家养老金补助和借款支持,省财政也积极安排养老金专项补助,缓解了企业养老金发放困难。积极支持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工作,增加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使全省7万多名低保对象生活得到了保障,维护了社会稳定。妥善处理了下岗职工劳动关系,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大粮食风险基金的筹措力度。2000年,全省共拨付粮食风险基金28.6亿元。其中拨付给粮食购销企业24.3亿元,用于粮食出口补贴3.4亿元,用于玉米大豆轮作补贴9000万元。
(四)加强财政扶贫和救灾工作。全省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4亿元,用于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市)发展经济,脱贫解困。筹措拨付各项救灾资金1.9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抗旱救灾和恢复生产。同时,进一步保证了农业、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项目的适度增长,加大了对政法机关的经费投入。
五、财政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财经秩序进一步好转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吉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等财政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规范了财政执法行为。各级财政部门为配合《会计法》宣传,共举办会计人员培训班261期,培训会计人员9万多人。其中国有单位会计人员培训面达到85%。通过广泛开展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培训、举办会计知识大赛等活动,宣传了会计法制,增强了会计法律意识。同时,在1847个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多种形式的会计委派制试点。
(二)开展财政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了《吉林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组织开展了科技三项费用使用、防洪基金收缴情况等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省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加大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力度。全省县以上7413个执收单位全部实现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财政专户资金44亿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6.6亿元;在2354个执罚部门和单位全面实行了“罚缴分离”办法,上缴罚没收入6.4亿元。
(四)加强政府主权外债监督管理。制定了《吉林省防范化解外债风险工作方案》,下发了《吉林省政府主权外债管理债务清偿办法》、《世界银行贷款卫九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外国政府贷款申报和转贷管理办法》、《吉林省政府主权外债偿还奖惩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到期外债催缴力度,全年偿还到期债务3亿元。
(五)开展基建项目评审工作。对省内214个工程结算项目审查提报值9.4亿元,审减值6191万元,审减率为6.6%。为进一步加强国债资金的使用管理,对省内重点水利项目第二松花江治理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查,共审查85个单项工程,资金审减率达25%。深入开展了“减负治乱”,对现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和基金29项,直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1亿元。
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
(一)规范产权登记程序,强化产权管理工作。一是做好199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全省参加年检登记的企业共计6533户,其中,非金融企业6529户,国有资产总额为308.8亿元,二是加强产权界定、流失查处和产权纠纷调处工作。共办理了9户企业的产权界定工作,下达了产权界定批复。结合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介入产权法律事务,举办了产权界定培训班,培训了市(州)和部分市县国资部门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业务人员。受理了多起国有资产流失查处举报案件,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意见,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加强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完善资产评估业务体系。2000年,全省共完成评估项目5108项,确认3813项,评估账面净值415.8亿元,评估值487.6亿元,增值率17.3%;新批设评估机构19家,制定了《关于加强机构改革中撤并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积极参与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对改制中涉及到的财产清查、资产评估、资本金设置、产权关系及管理方式等提出了具体意见,保证了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工作,为推动国企改革服务。全年共参与了184户省直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及资产重组工作,研究论证61户企业的改制方案以及吉林长山化肥厂等3户企业债转股等有关问题。组织完成了1999年度吉林省中小企业改革情况的调查工作,对437户进行改革的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前后资产总额、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了对比分析。围绕完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积极参与省外贸厅等5户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工作;帮助吉粮集团等3户企业理顺母子公司产权关系;认真做好省信托、国际信托、泛亚信托、长春信托清理整顿工作,切实维护了国有股权益。做好股份公司上市前各项准备工作以及上市公司增资配股工作,完善了相关企业股份公司上市前的有关手续,完成了吉林化纤等6户股份公司的配股工作。
(四)拓展工作范围,选择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日常清产核资和企业效绩评价工作。一是组织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对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等四家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了清产核资,并下发了清产核资结果的确认批复,为这四家公司今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工作打下了基础。同时,完成了对省冶金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产核资。二是积极推广企业效绩评价方法,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间接管理企业的具体方式。2000年,对全省9个市、州共选择30户重点企业进行了效绩评价。三是制定了《国有企业监测工作考核办法》。根据省委七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四不欠、一不亏”脱困标准,研究提出按出资关系,分工责任目标、大中小企业类型考核亏损企业的监测指标,为省政府考核,检查各级政府扭亏目标任务情况提供了依据。
七、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度,着力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效率。一是成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以及对财政工作作出的决策、决定、重大措施等情况。二是下发了《吉林省财政厅政务公开方案》,将省财政厅各处(室)及受省财政厅依法委托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职责和管理权限中与有关部门、单位或人民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确定为政务公开内容。方便了办事单位和人员,促进和增强了干部的勤政服务意识。三是以督查督办为切入点,围绕窗口单位实行政务公开的情况,实行不间断的跟踪检查,确保这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运行。
(二)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努力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素质。结合开展“三讲”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财经理论知识,进行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结合财政实际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注意分析和研究财政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探索化解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使广大财政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三)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一是制定了《吉林省财政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坚持定期对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考察。通过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形式,做到关口前移,使“三勤教育”(勤打招呼、勤下毛毛雨、警钟勤鸣)落到实处。二是以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切实抓好各级干部的廉政教育。通过专题教育、党内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干部的反腐蚀能力,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自觉做到慎权、慎行、慎独。三是善始善终搞好财政系统行风测评工作,推动全省财政系统的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四是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研究制定了《建立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的暂行规定》等一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廉政建设。
(吉林省财政厅供稿,张荣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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