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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辽宁省完成国内生产总值466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10亿元,下降0.8%;第二产业增加值2370.3亿元,增长10.1;第三产业增加值1851亿元,增长1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847.6亿元,比上年增长8.9%。2000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新进展,基本实现了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其中,272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造,100户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上市公司达到49家。社会保障体系也得到加强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企业覆盖面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征缴率达到92.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1万人。外贸出口达到108.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2.3%。其中出口499亿美元,增长5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58元,比上年增长9.4%;农民人均纯收入2356元,比上年下降5.8%。
2000年辽宁省各级财政部门在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95.62亿元,比上年增长5.7%。地方一般预算支出518.08亿元,比上年增长13.1%,扣除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206亿元,按现行预算管理体制结算,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积极争取和筹措建设资金,确保经济稳...
2000年,辽宁省完成国内生产总值466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10亿元,下降0.8%;第二产业增加值2370.3亿元,增长10.1;第三产业增加值1851亿元,增长1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847.6亿元,比上年增长8.9%。2000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新进展,基本实现了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其中,272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造,100户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上市公司达到49家。社会保障体系也得到加强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企业覆盖面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征缴率达到92.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1万人。外贸出口达到108.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2.3%。其中出口499亿美元,增长5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58元,比上年增长9.4%;农民人均纯收入2356元,比上年下降5.8%。
2000年辽宁省各级财政部门在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95.62亿元,比上年增长5.7%。地方一般预算支出518.08亿元,比上年增长13.1%,扣除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206亿元,按现行预算管理体制结算,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积极争取和筹措建设资金,确保经济稳定增长
一是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在国债政策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情况下,全省共争取国债资金19.6亿元,保证了政府投入对拉动GDP增长的贡献份额。二是继续增加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全省预算内用于建设性的各项支出83.7亿元,比上年增加8.6亿元,增长11.5%。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扩散效应,运用贴息、入股、担保等间接分配方式,引导商业贷款、民间投资等社会资金42.9亿元,重点支持了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业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继续增加科技投入。全省科技支出已达12.9亿元,同比增加2.2亿元,增长20.5%。
二、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为实现三年脱困目标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证
一是加大对431户国有大中型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反馈,通过财政信息评价体系,定期向省政府提供分析报告和决策信息。省财政厅起草的《关于全省431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脱困情况的调查报告》受到省领导的高度赞扬。二是充分发挥技改资金的作用,推进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利用“四亿”技改资金和国债转贷资金,重点支持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促进了全省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三是扩展财政资金功能,创新科技投入方式,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省级财政安排科技风险投资资金1.5亿元,重点支持了15个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筹集软件发展基金1亿元;与省知识产权局共同举办了“2000年中国专利技术产业暨对接洽谈会”,取得了丰硕成果,有力地推进了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四是积极筹集资金,参与产业结构调整,做好资源枯竭矿山破产工作。对已破产的省内9户煤炭、有色金属企业,按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对“填平补齐”破产费用进行测算上报,积极争取财政部支持。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重点对鞍山、营口两市国有企业闲置资产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上报省委,受到了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大力支持抗灾扶贫、科技兴农和农业结构调整,不断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
一是全力支持抗旱救灾,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省财政共筹措救灾和扶贫资金6.8亿元,重点用于灾区抗旱救灾、保障灾民基本生活、贫困地区脱贫致富。集中建立共同致富资金6000万元,与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配合使用,重点用于贫困地区和灾区的脱贫致富及生产自救项目,为灾区和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全省共拨付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资金8.5亿元,重点用于“3655”(总投入36亿元资金,从1998~2002年的5年时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00万亩)节水灌溉工程、“两河”整治、重点水库治理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支持农业结构调整。除在年初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外,通过调整支农资金内部结构等措施,使省本级用于支持农业结构调整的资金增幅达到50%以上。四是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的力度。全省财政投入比上年新增4300万元,总投资规模达4.35亿元,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发展节水农业、农业适用技术推广、优质饲料粮基地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五是认真落实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补贴政策,调整补贴支出结构,筹集、拨付粮食风险基金8.4亿元,消化了1991年以前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29.4亿元,全面完成“九五”初期省政府与中央财政签订的责任状确定的目标。
四、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确立了财政社会保障工作要“服务一个中心,实现两个确保,夯实三条保障线,建立四个体系”的工作思路,履行财政部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职责。一是制定社会保障“三条线”工作目标责任状,推进社会保险费由税务征缴,实现了基本养老金由差额缴拨向全额缴拨的转变。二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支出。2000年,全省财政用于支付个人的社会保障支出98.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9.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1%的7.5个百分点,比1999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三是强化财政基础工作,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补助。2000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三项资金的支出总量为70.4亿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53.8亿元,有效地弥补了全省社会保障“三条线”的巨额资金缺口;地方财政安排16.6亿元,居全国前列。四是建立社会保障资金预算安排和决算审查责任制,确保社会保障资金足额安排和按进度拨付。五是确保当年预算超收财力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在界定超收财力的安排结构、严格超收财力的使用管理的基础上,当年政府可支配财力超收11.2亿元,除弥补各市年初预算财力安排农业、教育、科技法定增长不足的3.95亿元外,80%用于补助社会保障支出。2000年6月份以后,全省基本实现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二)基本解决了当年拖欠公教人员标准工资问题。辽宁省财政厅在深入调查研究、解剖典型的基础上,分析了拖欠工资的原因,提出了确保当年不发生新的拖欠的要求,实行了拖欠工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奖惩制约机制,建立财政工资资金专户制度。为帮助困难县解决拖欠公教人员标准工资问题,筹措4.5亿元财政资金,并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实行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教师工资财政统管,银行统一发放的办法,使全省拖欠工资总额比上年减少了10亿元,拖欠公教人员工资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维护了公教人员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三)积极做好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主要目标的农村税费改革各项准备工作。辽宁省财政厅组织力量在对全省14个市开展普遍调研的基础上,对74个县区(市)、62个乡镇进行了相关数据的重点调研,详细了解县乡农业税收及农村“三提五统”等有关税费情况。起草了《辽宁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方案》和14个配套文件,清理了54项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提出了保留或取消的意见。此外,还与有关部门联合多次到试点县、乡调查研究,反复测算县、乡改革资金缺口和有关税费情况,积极向财政部争取转移支付,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为全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在清理预算单位超编人员、进一步核实预算单位各项基本数字、明确各项支出定额的基础上,细化了2000年省本级支出预算。在省本级增量财力远远不能满足支出需求的情况下,按照公共财政预算的要求,进一步调整财力结构和增量财力的使用方向,从而确保了社会保障、教育、农业、科技等重点和法定支出的增长。二是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追加财力使用范围和审批权限,并建立了追踪问效检查机制。三是除省本级外,另有6个市12个县实现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共清理“吃空饷”人员1853人,每年节省人员经费2667万元。通过上述措施,2000年全省行政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0.8%,比上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四是在总结近年来全省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推广了营口市的典型经验,将原来的临村并校、个别的村镇调整,转为几村并校、全地区调整,下发了全省中小学机构与人员及人员编制办法,进一步推进了教师的双聘工作。
六、稳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一是构建全省财政支出改革的基本框架。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所确定的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和财政部的总体部署,辽宁省财政厅经过三个半月的研究、测算和准备,于2000年11月召开了全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暨财政工作会议,全面推开了辽宁省的预算制度改革。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实施和推进全省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件,基本建立了全省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制度体系。二是开始实施国库统一收付制度。改革了科技风险投资基金、行政单位和教师工资的支付方式,省本级及部分市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和工资统一发放。三是编制部门预算取得积极进展。对省直预算单位建立了以合理、规范、细化、科学并适应本级财力规模的成本定额体系为标准的一整套分类分档的标准定额和调整系数,进行了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为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奠定了基础。四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初见成效。辽宁省财政厅先后制定并下发了《辽宁省200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起草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草案)》已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将以政府令的形式下发。2000年全省实施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2.4亿元,比上年增长2.1倍,实际支出18.01亿元,节约资金4.39亿元,节支率为19.6%。省本级实施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8亿元,比上年增长1倍,占省本级财政专项支出的6.4%;实际支出1.55亿元,节约资金2500万元,节支率为14%。五是突出县区财政的改革,重点抓了抚顺新抚区和朝阳龙城区行政事业费财政统管的两个典型,为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县区财政改革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七、坚持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督,整顿财经秩序
一是建立财权横向、纵向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监督职能履行到位。横向上通过规范内部工作程序,实现了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执行、决算审查的彻底分开;纵向上建立了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向监督部门抄送制度、使用情况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制度、效益情况由监督部门抽检制度。二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地税系统经费和税收分成、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小金库”清理等专项检查,尤其是开展了对财政专项资金,如“3655”、地震灾区建房补助等监督检查,对整顿财经秩序起到了促进作用。在对内监督上,围绕建立权力制衡机制,开展了下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检查、内设职能机构账户清理和离任审计工作,为加强财政内部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建立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各市年度终了要将当年使用省级社会保障、农业“3655”、救灾扶贫及共同致富等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作出报告。同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避免挤占、挪用省级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四是建立财政监督员制度。选拔24名政治业务素质好的同志到各县任财政监督员,对确保公教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起到了重要作用。五是继续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了对“收支两条线”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预算审批管理、预算执行管理和票据的源头控制,积极推行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建立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调度制度。狠抓了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查处工作,促进了“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落实。全省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已达170亿元。六是规范国有企业法人财务行为工作取得进展。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财务行为的实施意见》,开展了企业财务的整顿工作,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企业财务违纪行为。七是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债务风险。对高风险地区证券回购债务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将各市证券回购债务情况汇总上报给省政府和财政部。组织有关市财政部门竭尽全力筹资,努力清收债权,确保居民债券到期兑付,有效缓解了鞍山等地区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2000年末,全省财政系统证券公司清回场内债权资金3.36亿元,回收率为100%;通过法律等手段清收场外债权资金1.2亿元,全部用于证券回购债务的到期兑付。向中央申请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个人债务专项借款资金10亿元,已全部划转到位,有效地化解了部分地区可能发生的农村金融风险。八是积极宣传新《会计法》,大力推进会计委派制度。全省组织30万名会计人员进行了新《会计法》的培训;全面开展了新《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强化会计监督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已有12个市、27个县(区)、740个单位开展了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加大了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九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针对机构改革后财政厅内处室职责、人员构成都发生很大变化的实际情况,为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印发了《财政厅机关各处主要工作职责分工》等一系列文件,强化了政务管理和监督。十是接收了彩票市场财政监管职能。研究起草了彩票监管暂行办法等制度,初步建立了全省彩票管理财政监督机制。
八、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构建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000年全省财政系统在积极开展“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巩固和发展“三讲”教育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一是建立上下联动、下抓一级的工作机制,落实了财政系统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加大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先后召开了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省财政系统认真履行反腐败抓源头职责工作会议,针对财政系统工作实际,提出了从体制、机制、管理、制度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有力措施。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制定了《辽宁省财政系统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暂行规定》、《辽宁省财政厅财政工作纪律规范》、《辽宁省财政系统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会计行为的若干规定》和《辽宁省财政厅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性文件,从建立健全支出、收入、保障、调控、监督五个机制入手,不断加大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不仅使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明显的进步,也有效地提高了全省财政管理水平。
(辽宁省财政厅供稿,葛文新执笔)
大连市
2000年,大连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110.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5.4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517.2亿元,增长13.0%;第三产业增加值488.2亿元,增长12.3%。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8.7亿元,比上年增长9.1%。对外经济贸易进一步扩大,全市自营进出口商品总值首次突破100亿美元大关。其中自营出口52.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新批准利用外资项目706项,合同外资金额24.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3.3亿美元,新建公共绿地160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0.5%。城市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6861元和3740元。
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全年的预算任务。2000年,大连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7.61亿元,比上年增长9.4%。其中:市本级收入34.25亿元,增长7.9%;区市县级收入43.36亿元,增长19.8%。全市财政支出95.05亿元,增长12.2%。其中;市本级支出41.56亿元,增长5.2%;区市县级支出53.49亿元,增长18.4%。
按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算账,全市当年财政收入77.61亿元。加上不构成地方财政收入的上级专项拨款、税收净返还、同财政部结算资金及调入资金,当年预算执行总财力95.13亿元,与全市当年财政支出95.05亿元相抵,连续第8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并结余800万元。其中:市本级当年结余300万元;区市县级当年结余500万元。
一、强化税收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
2000年,大连市各级财税部门面对诸多减收增支压力,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积极推进征管和机构改革,确保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全市地方各项税收收入达72.3亿元,比上年增长14.6%。
(一)努力增收。大连市各级税务部门坚决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十六字方针,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益,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2000年上半年,市国税系统首次实现提前一个月完成上半年税收计划。这是国税系统组建6年来税收进度最快,增收最多,增幅最大,收入最好的时期。截至2000年底,全市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75.73亿元(不含海关代征),比上年增长20.09%。国内两税(增值税、消费税)完成64.8亿元,增收11.18亿元。市地税局从“以票管税”、定额公开等办法入手,完善发票管理体系,严把“验旧供新”关,促进了纳税申报率和税款入库率的提高。2000年,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56.34亿元,比上年增长13.8%。
(二)加大稽查力度。一是坚持依法治税的工作方针,不断改进稽查方式,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一批大要案得到突破,打击和震慑了涉税犯罪行为。国税系统全年查处偷逃税案件1846件,为国家追缴税款2亿元。二是市国税局在全市对漏征漏管户(简称“两漏户”)开展了集中统一的专项清查。通过近3个月的清查,查出“两漏户”2783户,跨区管理户710户,以及未纳入管理的企业分支机构81户,清缴税款和课征滞纳金以及罚款391万元。
(三)规范管理。一是重点加强收入入库级次的管理。坚决打击混库和拉税行为,规范财经秩序,努力增加税收收入。二是实行实地审核制度,强化税收属地化管理,杜绝了交叉管理。为配合新征管机制运行,对原由市国税局统一办理税务登记的市内4区、4个先导区的新办企业和地址迁移企业,全面实行实地审核确认制度。纳税人户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解决了以往交叉管理、范围不清的弊端,使属地管辖原则得到具体落实。三是规范涉外税收管理。制定了《大连市涉外税收征管工作规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在全市外资企业中全面实施了涉外税收审计工作规程和审核评税工作制度。建立了信息采集、分类统计系统和选案、分析模型,对462户企业进行审计检查,查补税款1748万元。启动反避税工作程序,调查16户外资企业转让定价问题,调整企业所得额1.25亿元,为国家追回税款2亿多元。
二、严格支出管理,努力提高理财水平
(一)细化预算管理,大力压缩消费性支出。市财政在年初安排预算时,对公用经费进行分解,逐项审核,根据单位的财务状况和创收能力,确定相应的经费水平,对专项经费实行零基预算。一是对市政府确定的减员分流试点单位在预算上严把审核关。二是对外交外事费管理严格控制,采取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有效地控制和节约了财政资金。
(二)强化建设性支出的监管。一是加强对国债专项资金的管理。除要求单独设账、建账和核算外,还创造性地实行拨款申请审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了国债资金的控制,并对国债转贷项目的财务决算、效益分析和还本付息做了明确规定。二是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计划和城建资金计划,使财政资金得以充分利用。三是充分发挥投资审核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预决算的审查。2000年审查工程122项,审核金额达5.3亿元。四是加强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的管理。完善各项储备定额管理办法,制定科学的储备商品轮换制度,努力提高储备质量。
(三)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一是开展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准备工作。根据大连实际,首先在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工资统一发放制度。初步制定了“编委核定编制、人事核定人员、财政核拨经费、银行发放到人”的工作方案。二是着手编制部门预算。经过缜密调查研究,根据部门的性质确定了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标准以及专项经费数额,制定了编制方法,开始在市直部分单位中试行。三是进一步完善支出管理机构建设。成立了国库处和重点项目财务管理办公室,分别行使财政资金集中拨付和规范政府财力重点项目的财务管理职能,并制定了《大连市政府财力投资重点项目财务管理办法》,从机构和制度上避免了财政资金分散拨付及政府财力项目中的违规和支出效益不高等问题的发生。
三、落实各项措施,帮助国有企业脱困
(一)促进国有工业企业扭亏增盈。2000年是中央提出实现国有工业企业三年改革脱困目标的最后一年。为确保目标的实现,大连市加快了国有工业企业资产重组步伐。在积极争取国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加速企业技术改造,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国有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2000年,财政共拨付科技三项费用3.53亿元,比上年增长34.5%。同时,通过技改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适时调整工业布局和企业产品结构,帮助企业卸掉包袱,轻装上阵,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2000年大连市国有工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大幅度下降,经济效益明显提高。重点支持海外学子创业园、双D港、七贤岭产业化基地的开发建设。
(二)帮助粮食企业脱困。为促进陈粮消化,各级财政部门采取顺价销售奖励措施,解决粮食企业长期压库问题。政策性粮食库存由年初的48.8万吨,下降到年末的18.2万吨,使全市粮食企业甩掉了沉重的库存包袱。全市粮食企业当年减亏1100万元,市本级粮食企业当年实现利润2500万元。
四、注重科技兴农,着力扶持农业发展
(一)大力引进和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2000年在引进和推广930多项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同时,集中资金发展精品农业。尤其对黄海大道、沈大高速公路两侧精品农业加大了资金投入。
(二)全面开展造林绿化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促进中低产田改造,积极发展节水农业。
(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大量社会资金投向农业。根据地区特点,着力扶持果品业、水产养殖业和乡镇企业。
(四)调整旅游发展资金使用方向,充分发挥农业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旅游农业的发展。
五、适应改革需要,加大社会保障投入
2000年,财政共拨付社会保障资金7.53亿元,比上年增长11.7%。一是拨付资金2亿元用于安置下岗分流职工,为国有企业改革脱困目标的如期实现提供了保障。二是安排资金2.15亿元补充企业养老基金,保证了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三是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资金3800万元。四是各级财政安排资金6200万元(不包括社会捐助),在城乡开展了多层次的社会互助和扶贫帮困活动。五是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县级以上公立非盈利医院将药品收支结余统一上缴财政社会保障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六、深化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管理
为调动区市县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市政府对区市县招商外资税收预算级次进行了调整。按照“谁招商,谁受益”的原则,将引资收益留给区市县。同时,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的准备工作。本着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了工资统一发放办法,完成了代发银行的招标工作。认真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积极开展工作。2000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36亿元,实际支出2.86亿元,节约资金5000万元,节支率14.9%。
七、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县区经济发展
一是市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亿多元,主要用于改善县区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修建大型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系统改造。二是帮助县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并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北三市拖欠公教人员工资问题。此外,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增加县区的资金扶持力度。三是帮助北三市争取国债转贷项目6个,利用国债转贷资金1亿多元。四是市本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帮助县区抵御自然灾害,支持灾区人民生产自助。五是帮助县区申请低息国外贷款,解决县区的供水和污水处理问题。
八、保证重点支出,支持各项事业进步
(一)重点支持城市建设。2000年,大连市继续加大水、路等基础设施投入。一是财政拨付32.68亿元建设资金,保证了城市道路综合治理、大连大学扩建、图书馆改造、友谊医院和中心医院改扩建、北三市引水工程、森林动物园二期、四个先导区基础设施、城市自来水管网改造和五四水库等重点工程资金需要。同时,追加支出实施了“引英入连”供水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二是利用国家转贷资金,改造城市供水系统,扩建了马栏河污水处理厂。三是利用低息日元贷款,兴建了大连钢厂、大化粉尘处理和瓦房店市、庄河市的供水和污水处理等项目。城建支出的扩大,不仅改变了大连的市容市貌,解决了制约大连经济发展的“瓶颈”,提高了市民的生活质量,也为大连招商引资创造了条件。
(二)各级财政部门从基本建设、教育事业费和教育费附加等方面增加教育事业投入,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2000年累计投入资金9.56亿元,其中教育事业费8.4亿元,比上年增长6.7%。专项安排1000万元建立人才发展资金,用于培养、吸引和奖励优秀人才。
(三)为保证公检法部门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在其他行政事业经费实行零增长的情况下,公检法支出保持8.8%的增长率。同时,设立“科技强检”等专项资金,加强公检法系统信息网络建设,确保了全市扫除“黄赌毒”和“扫黄打黑”专项斗争的全面落实。
九、强化财政监管.加大依法理财力度
2000年,大连市财政局制定了《大连市财政监督暂行办法》,使财政监督纳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一)认真开展各种专项检查,防止财政收入流失。全年共查出违纪金额4亿多元。在财政专项检查中,财政部门会同市计委、市监察局、专员办等部门对全市的国债转贷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国债资金效益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三次专项检查,并对全市9个系统所属的65个独立核算单位进行了现场稽核工作,查出欠缴财政专户违纪金额3580.6万元,上缴财政预算和专户资金2767万元。同时,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经费标准及离退休人员情况进行了彻底清查,重新核定了各市直单位的实有人数,为推行部门预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加大预算外收费单位的督查力度。在严格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认真清理单位小金库,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实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防止了财政收入的流失。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规定》,对市本级605个行政事业单位的1551个银行账户进行清理登记,取消了221个不符合规定的账户。同时,采取督促自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77户收费单位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查出截留收费收入1.1亿元。此外,对区市县税收收入的混库、拉税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
(三)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推进会计制度改革。2000年7月1日,新修订的《会计法》正式实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并按照市政府指示精神,对全市财会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提高了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此外,组织了《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
十、推动国企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一)健全管理体系,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截至2000年底,共组建市级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28家,建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
(二)做好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完成了全市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决算报表和国有资产年报的合并工作。其中:企业类汇总728户,资产共计985.9亿元;行政事业类2254户,资产共计134.4亿元。根据财政部部署,对全市2490家国有成分的企业核换产权登记证,并制定了相应的审核体制。
(三)做好资产评估机构整顿和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工作。一是成立专门的脱钩审查工作小组,加大整顿经济监证类社会中介行业的力度,帮助全市42个评估机构达到了脱钩改制的要求。二是抽调专人组成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办公室,对17个举报案件逐个详细核实,及时纠正了侵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十一、强化政治学习,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一)各级财税部门在巩固“三讲”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财税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财税部门分别组织了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集中封闭式学习。重点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广大财税干部树立了大局观念,能够全面、综合地分析当前国家实施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做好财税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国税系统实行“规范执法与文明服务公示制”,开展了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达标活动,实行登记、申报、审核、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受到纳税人的欢迎和好评。
(大连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供稿,王家永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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