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4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2亿元,增长2.6%;第二产业增加值552亿元,增长12.3%;第三产业增加值496亿元,增长11.6%。在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430.01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全年进出口总额达到20.3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6%。消费品市场稳中趋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3.39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3,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98.8。
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自治区的财政收支也保持了较快增长。200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39.94亿元,比上年增加10.43亿元,增长8.0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5.03亿元,比上年增加8.46亿元,增长9.77%;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75%部分和消费税)收入完成44.91亿元,增长4.80%。全区财政总支出完成247.27亿元,比上年增加47.47亿元,增长23.8%。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区实现了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一、深化财政改革,依法科学理财
(一)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推行部门预算管理。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由自治区有关领导带队赴河北省就预算管理改革进...
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4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2亿元,增长2.6%;第二产业增加值552亿元,增长12.3%;第三产业增加值496亿元,增长11.6%。在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430.01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全年进出口总额达到20.3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6%。消费品市场稳中趋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3.39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3,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98.8。
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自治区的财政收支也保持了较快增长。200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39.94亿元,比上年增加10.43亿元,增长8.0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5.03亿元,比上年增加8.46亿元,增长9.77%;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75%部分和消费税)收入完成44.91亿元,增长4.80%。全区财政总支出完成247.27亿元,比上年增加47.47亿元,增长23.8%。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区实现了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一、深化财政改革,依法科学理财
(一)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推行部门预算管理。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由自治区有关领导带队赴河北省就预算管理改革进行专题考察学习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座谈研讨,力求改革措施稳妥周全。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自治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召开自治区本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下发了《关于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推进依法科学理财的决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配套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为预算管理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三是加强舆论宣传。邀请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等10多家新闻单位,大力宣传预算改革的重大意义,取得社会各界广泛认同,于2001年自治区本级全面实行了部门预算。其中,劳动厅、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厅等4个厅局的部门预算正式提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26个区直机关的部门预算提交自治区人大审查。实行部门预算后,财政资金一次性分配到部门,人员经费落实到人头,办事资金落实到项目,预算一经人代会批准,年度当中不再调整。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既相互分开又相互联系,增强了预算的科学性和工作透明度,硬化了预算约束力,为实行科学依法理财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进一步推进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减轻农牧民负担。在总结1999年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提出了“三取消、三调整、一改革”的工作思路。即取消乡统筹和农村教育集资面向农牧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根据这样的思路,制定了相应的改革方案,充实了人员力量,税费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9个盟市11个旗县。开展了全区农村牧区税费情况普查工作,为准确制定税费改革实施方案提供了可靠的依据。组织成立了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评审组,完成了对土默特右旗的评估和审核工作,使该旗率先进入实征阶段。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旗县改革前后各项主要指标、数据和改革后乡村两级财力缺口进行测算和评估。
(三)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办法,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一是加强机构建设。设立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中心分别作为管理和执行机构,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为。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结合全区各地实际、对原制度没有规定的供应商中介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拨付办法、评标办法和财务处理办法等进行了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使政府采购工作有章可循。三是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2000年全区政府采购金额3.03亿元,节约资金5294.12万元,资金节约率14.44%。采购范围由物品类扩展到工程类、服务类;采购方式由招标采购扩展到询价采购、竞争谈判采购、单一来源等多种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与中国e—财网联合开通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信息网络系统,基本上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招投标,建立专家库、供应商库的网络化,为实现政府采购的电子商务化运作创造了条件。
二、强化税收管理,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一)深化征管改革,夯实征管基础。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征管制度的落实。对盟市税收征管各项指标实施了静态和动态日常考核办法,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征管专项督查落实工作。对自1998年以来在户籍管理、税源管理、个体税收征管、普通发票管理、征管档案管理、征管软件启用等相关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督促落实。全区共清查出漏征漏管户8384户,假分支机构75个,查补金额98万元;共发现办理涉税事宜不符合规定或不规范的约449户(次);发现挪用、占用发票保证金262万元。区税务部门还全面启动了加油机税控装置,为加强税收监控,堵塞税收漏洞创造条件。
(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发票管理。各级国税部门开展了发票领购、发售、填开、保管等日常检查工作。共检查纳税人2.3万户,查出有问题户1471户,查出违章发票1.13万份,罚款39.7万元。同时,采取措施鼓励纳税人和消费者使用、索要发票,从源头上减少税源的流失。
(三)加强个体税收征管,户籍管理进一步加强。区国税部门从2000年1月1日起对所有定期定额户全部试行“申报完税一体化”,从而改进申报纳税方式,简化了办税手续,提高了服务水平。对全区个体业户开展了不定期“拉网”检查,共清理出漏管户1.12万户,清理了“无照无证”等户籍死角。对定期定额户实行分行业、分地段确定并调控定额幅度,全区共调整定额2.43万户,增加税款450万元。依照建账条件和要求,全区个体建账户达1228户,其中实行查账征收的有731户。
(四)全面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2000年,自治区国税局先后制定了《内蒙古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试行)》、《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税务行政执法范围和权限》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等项制度,把每个岗位的执法责任细化,明确了执法行为的具体责任标准和考核办法。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和全系统的廉政建设。
(五)推进“金税工程”建设。2000年,全区国税系统把全面推广信息管理软件和公文处理软件,作为税收信息化工作的突破口和主要任务。年内自治区国税局开发完成了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出口退税开票系统和税务发票管理及账务系统,并进行了试运行。2000年,由自治区至旗县级的三级广域网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的广泛应用,使得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三、调整支出结构,力保重点支出需要
(一)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快城镇建设步伐的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全方位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城市和村镇的规划建设投入。运用有限的资金,加快城市和村镇规划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提高了规划设计水平。二是以城市建设的供水排水、道路交通、供气取暖、污水处理、园林绿化为重点,加大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投入和管理。全年安排2100万元,支持了61个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大小城镇建设的力度。从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入手,将资金投入到52个小城镇的建设上,促进了小城镇健康发展。
(二)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一是积极支持企业技术进步。2000年自治区财政安排技术改造资金预算2850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88亿元,以税还贷政策资金8856万元,重点支持了包头钢铁集团、包头铝厂、仕奇集团等一批骨干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为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创造了条件。二是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投入资金3000万元,支持和解决89家中小企业贷款9600万元。专项支出80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三是加强生态建设,支持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还草试点项目建设,扩大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范围。除大兴安岭森工集团和岭南八局以外,又启动了黄河中上游29个旗县,共争取中央投资8.28亿元。为管好用好这些资金,一方面按照项目实施规划,及时将资金下达到位;另一方面注重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对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为改善生态环境和农牧业生产条件,实现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国家确定自治区11个县为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县,并下达专项资金2.05亿元。全区财政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的规划、论证、实施工作,及时拨付资金,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三)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全面完成“八·七”扶贫攻坚计划。2000年是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最后一年。自治区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稳定、持续发展。二是以产业化经营为链条,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和绿色产业,加快贫困地区区域经济的发展,逐步转变贫困地区传统生产经营模式。三是进一步扩大扶贫报账制试点县范围。为规范财政资金的运行、管理和监督,在资金管理上积极推行扶贫报账制,明确了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任务,使资金、物资、财务既分离又统一,增强了扶贫资金的合力。
(四)大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2000年,自治区遭受了旱灾、虫灾、火灾、雪灾等多种自然灾害及严重的牲畜疫病的侵袭。为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自治区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工作。一是积极筹措资金,保障灾区需要。一方面,将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安排的救灾资金和主席预备费3540万元全部下达到位;另一方面,及时向财政部汇报灾情,取得支持。2000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抗灾救灾资金1.17亿元,比上年增加2064万元。二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搞好资金调度。这些资金的投入,有力地支持了抗灾救灾工作,及时控制了灾情的蔓延和扩散,为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及进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了保障。
四、发挥财政监督职能,确保经济安全运行
(一)加强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督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财政登记是加强地方金融机构财政财务监管的一项基础工作。自治区财政部门为了保证地方金融企业财政登记中有关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要求地方金融企业1999年度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建立了全区地方金融机构财务报告制度,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财务情况奠定了基础。
从规范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入手,严格执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程序,认真审核项目的财务偿还能力,科学确定贷款项目类别,努力落实偿债责任。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债务清偿办法》,并按照规定对一些拖欠贷款的盟市和有关厅局通过年终结算时扣款予以收回,加大了还款力度,规避了财政风险。
(二)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财政统一发放人员工资。为深化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监督,自2000年下半年开始,自治区本级和部分盟市逐步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纳入财政统管,统一发放。截至2000年12月,自治区党政机关63户,大中专院校37户的1.71万人纳入了统发工资的范围。新办法实施效果表现在:一是核实了自治区直属行政单位和大中专院校财政供养人员和工资情况,将编制、人事、经费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干部职工能按时足额地领取工资,工资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二是为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进行了初步尝试和必要的准备工作。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1.建立健全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体系。一是组成专家工作组,保证工作质量。由7名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组包括了企业主管部门、综合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会计中介机构等各方面人才。二是专门组织召开区直企业效绩评价专家评审会。对区直9户评价结果进行了最后审定,基本形成了各评价企业的评价报告,并与企业逐一交换了意见。三是将国有资本金评价结果作为各部门考核和监管国有企业的重要依据,并将重点大型企业的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
2.严格资产评估立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立项、确认的项目,依照国家评估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进行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防止了在改制过程中低估国有资产的行为发生,确保国有资产权益不受侵害。2000年共进行评估立项60多件,经过审核,确认50多件,涉及资产总额150多亿元。
(四)坚持“收支两条线”,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1.实行收费立项制度。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2000年收费项目目录》,未进入目录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做到了收费项目规范、明了。全区执行的符合立项程序并经自治区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有96项。
2.加强收费票据管理。重点制订了自治区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人民法院、人民防空等系统的收费票据管理办法,由以前的自行印制、自行发放,改为使用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在较大范围内实现了票据管理统一印制、统一发放、统一编码、统一代码四个统一,为下一步全区微机联网统一管理打下了基础。
3.加强监督检查。为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要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精神,自治区财政部门与审计、监察、计划部门联合组成5个检查组,对自治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大中专学校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24个部门、26个大中专院校,计213个单位。查出预算外收入未入国库8738.87万元,预算外收入未入财政专储1.59亿元,坐支违纪4949.71万元。经过检查组催缴,目前已上缴财政8000多万元,减少了国家资金的损失浪费,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行为的产生。
(五)深入宣传和贯彻《会计法》,为财政监督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一是组建了由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内蒙古中华会计学校的知名教授、专家、讲师等共11人组成的讲师团,先后分赴自治区大型企业和边远地区宣传《会计法》,扩大了普法的范围和影响力。二是举办了内蒙古第二届会计知识大赛,促进了会计人才的发掘和会计队伍建设。三是实施会计账簿统一监管,规范各单位建账行为。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会计账簿管理监督实施办法》,对会计账簿管理监督提出了具体、科学的措施。
五、适应战略形势,全方位支持西部大开发
(一)开展理论研讨,拟订西部大开发财税政策。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召开了全区财政系统理论研讨会,探讨研究了财政工作在西部大开发中的地位、作用、职能。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措施,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二是围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植树种草保护环境、调整产业结构、优先发展教育等,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使自治区经济建设踏上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步伐。三是为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西部大开发的财政政策研究》学术论文,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制订中长期规划,构建西部大开发战略框架。围绕开发西部、发展经济的原则,拟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十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讨论稿),明确了财政工作的中心和方向。
(三)支持科研单位转制,为西部大开发创造科技创新机制。到2000年底基本完成了体制改革任务,对不同类型的科研机构采取不同的财政资金管理方式:重点支持基础产业和有重点研究方向和特色的专业:保留20%的差额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其余机构原则上全部转为科技型企业,自收自支、自负盈亏。新管理方式的推行,较好地促进了科研机构尽快建立起适应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市场经济新机制,增强了技术创新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供稿,长江、李文进、乌兰托娅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