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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河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088.9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24.55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2559.96亿元,增长10.1%;第三产业增加值1704.45亿元,增长10.4%。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比上年下降0.9%;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下降0.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1847.23亿元,比上年增长3.8%;进出口总额完成52.3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13.91亿元,增长10.6%。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增长。金融形势基本稳定,2000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543.49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200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97.6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75%部分和消费税)完成148.9亿元,增长3.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48.76亿元,增长11.4%。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15.53亿元,增长18.3%。预算执行基本正常,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一、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
(一)积极做好国债转贷资金的争取和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国债项目的上报和争取工作,建立了项目储备库,省级建立了国债资金项目库...
2000年,河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088.9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24.55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2559.96亿元,增长10.1%;第三产业增加值1704.45亿元,增长10.4%。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比上年下降0.9%;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下降0.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1847.23亿元,比上年增长3.8%;进出口总额完成52.3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13.91亿元,增长10.6%。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增长。金融形势基本稳定,2000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543.49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200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97.6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75%部分和消费税)完成148.9亿元,增长3.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48.76亿元,增长11.4%。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15.53亿元,增长18.3%。预算执行基本正常,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一、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
(一)积极做好国债转贷资金的争取和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国债项目的上报和争取工作,建立了项目储备库,省级建立了国债资金项目库和重点建设项目库,全年共争取国债专项资金27亿元,连同省内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加大了对国债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配合国家审计署等单位进行了国债专项资金检查,保证了国债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有力地支持了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
(二)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科技进步。一是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工作,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河北省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安排意见》,安排扭亏增盈专项资金500万元,重点支持41户亏损企业扭亏。二是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和行业发展,全年投入挖潜改造资金16.5亿元,支持了省属重点企业和煤炭、外贸、旅游、高速公路建设等,支持了企业科技进步。三是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教兴冀”战略的实施。全年共拨付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6.8亿元,在1999年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担保保证金”8000万元的基础上,又增拨8000万元,为近10家企业高科技投资提供了融资担保,促进了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三)积极支持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省财政共拨付支农资金21.4亿元,支出进度显著高于往年。一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了名、特、优、新产品的生产和以“种”为中心的优良品种开发、良种繁育科技示范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二是加强以“水”为中心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投入1.5亿元用于黄壁庄、洋河等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永定河、滹沱河等河道治理和蓄滞洪区安全工程等建设;投入4500万元用于以节水灌溉为中心的水资源开发建设,支持了大田喷灌、果树微灌和大棚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的应用。三是大力支持绿色生态项目建设。投入5800万元,使太行山绿化、京津周围绿化、环省会绿化、退耕还林还草和绿色通道建设等项目取得了较大进展。
在支农资金管理方面,积极探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改革的新路子,在大力推行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上,加大了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力度。实行了资金“审核注销制”和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北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加强财政扶贫资金拨款管理的通知》,要求市、县财政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等额专项拨款制度,资金封闭运行,扶贫资金到位率和使用效益得到显著提高。同时,对支农项目中大宗物资实行政府采购,以物代资,防止了挤占挪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积极争取外资,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全年共签约和批准国外贷款2.23亿美元。其中,签约世行贷款项目3个,签约贷款1.74亿美元;国家批准河北省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6个,贷款、赠款额4894万美元。认真做好项目的提款报账工作,全年实际利用国外贷款8532万美元。为开拓国际市场,在省级外贸发展资金项下,设立了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并制定了《河北省省级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了外贸企业发展,促进了出口增长。
二、以预算管理改革为核心的各项财政改革迈出新的步伐
(一)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预算管理改革在省本级和11个设区市及近半数的县级推开。省本级以编制部门预算为核心,全面推行了早编细编预算,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等改革措施,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决策程序、预算调整程序和财政预备费的使用审批程序。以1999年编制116个省直部门预算为基础,在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向人大常委提交了省政府办公厅等24个部门的部门预算,向主席团提交了省环保局等5个部门的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了财政预算的透明度。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严格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要求省直各部门严格执行预算,各项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突破,不准调整挪用。同时,积极转变职能,努力探索管理部门预算的新方法,采取建立部门档案和部门财务月报制度、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责任管理制度、签订专项资金责任书等措施,强化了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保证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积极推动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一是积极探索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省财政厅下发了《河北省财政集中支付实施方案》、《河北省财政集中支付操作规程》和《河北省财政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等,开发了财政集中支付软件。邢台、秦皇岛等5个省辖市市本级及39个县(市、区)建立了财政集中支付机构,按照“统一谋划、划分类型、先易后难、批次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先试点、后推开,先入轨、后规范,不失时机,稳步推进。从试点情况来看,提高了财政调控能力,简化了支出环节,增强了支出透明度,精简了人员,压缩了财政支出,减轻了财政负担,为进一步在全省推行积累了经验。二是积极推进工资发放银行化。省财政厅制定了《省直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实施细则》,按照稳步发展、分批推进的原则,认真抓了省直和市县的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省直86个部门(占省直105个部门的82%)、125个单位、1.72万人,11个市本级和大部分县实现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三是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成立了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制定了包括政府采购的宏观管理制度、市场准入资格、操作程序和定点采购等30多个管理办法,编制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建议计划,加强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指导,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从一般办公用品到大宗设备、工程及服务项目、大型会议等基本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或定点采购。2000年,全省各级组织政府采购2681批次,采购金额8.7亿元,节约资金1.2亿元,节约率达到12.1%。
(三)县级财政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扩大了试点范围,每个市增加了1个试点县,使全省县级财政综合改革试点县达到22个。在原来12项改革内容的基础上,所有试点县都增加了预算管理改革、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内容,使县级财政综合改革更加完整,更适应形势的需要。
(四)农村税费改革稳步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对全省乡、村收入和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提出了河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了沙河市、内邱县等14个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市)。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并在试点县农业税夏季征收工作中执行了新的农业税政策。从试点县情况来看,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农业税征收比较顺利,农村干群关系得到了改善。
三、努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从维护全省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严格保工资、保稳定、保重点的支出顺序,社会保障、教育、科学、公检法司等重点支出都得到了有效保证,维护了全省社会稳定和发展。
(一)努力解决公教人员工资发放问题。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确保公教人员工资发放的指示精神,省财政厅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对欠发工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制定了2000年保证公教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公教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一是要求市县严格执行保工资、保稳定、保重点的支出顺序,在预算安排时把保工资放在首位。二是鼓励各地以改革的办法解决工资发放问题。督促各市县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实行零基预算、综合预算和部门预算,推广财政集中支付和工资发放银行化试点工作经验,保证公教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工资专户储存制度,实行工资下管一级,要求县对乡、市对县工资发放工作负责。同时,将公教人员工资发放统计报告制度的范围扩大到乡镇一级,建立了市、县债务情况统计制度。四是加大了对困难市、县的支持。省财政共筹措8.5亿元用于帮助困难县解决欠发工资问题,并组织力量对县级编制、工资、人员、财力、支出情况进行了详细测算,按因素法制定了对下转移支付方案。
(二)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努力实现“两个确保”。全省共筹措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10.5亿元,发放9.36亿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费足额发放率达100%,保证了其基本生活需要。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职工达438.7万人,实收养老保险基金97.2亿元,企业养老保险金足额发放率达100%,保证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同时,为提高养老保险费收缴率,在唐山市进行了保险费税务征收改革试点,提出了全省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改革方案。二是加强了对省直离休干部公费医疗的管理。建立了对省直离休干部医疗费定期审查、公布制度,对各定点医疗单位提出了加强管理的要求,改革了医疗费结算办法,控制了公费医疗费大幅上涨的势头。同时,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统一原则、分散决策、分步实施的办法,全省11个设区市都制定了改革方案,试行新的医疗保险制度。
(三)确保粮食风险金及时到位和拨付。与有关部门配合,在省级财力十分紧张,市级上缴包干补贴不及时的情况下,按照中央对河北粮食风险基金包干方案和均衡到位的要求合理调度资金。2000年粮食风险基金到位14.5亿元,支出14.2亿元,保证了粮食超储补贴及时拨付到企业,促进了粮食购销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大力支持玉米出口,积极参与陈化粮鉴定处理工作,促进了粮食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保证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
(四)加大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投入。2000年全省财政教育事业费支出达到73.7亿元,比上年增长17.3%,超过了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达到了法定要求;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达10.7亿元,比上年增长7.1%。坚持集中资金办大事,重点支持了全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程,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支持了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大学的“211工程”,保证了“九五”第一期工程的顺利完成;支持了河北清东陵、清西陵申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小康文化工程”建设等,推动了全省精神文明建设。
四、大力强化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与省监察厅联合印发了《河北省财政监督办法》,确定了财政监督应遵循的原则,理顺了工作关系,强化了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手段。一是对三峡基金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下达了《财政检查决定书》,限期追回被挪用的资金,并向省直有关部门通报了检查和处理情况。二是加强对“收支两条线”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年初制定的全省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工作方案,监督检查范围由去年的40个部门扩大到全省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并加大了督导和处罚力度。对9469个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面为85.1%,查出有问题单位3560个,违纪资金6.29亿元。取缔擅自设立的收费(基金)、罚没项目133个,降低收费、罚款标准81项,取消擅自设立的银行账户666个,追缴应缴未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预算外资金1.68亿元,处罚入库6872.08万元,对140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对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介进行了曝光。三是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厅内处室、单位进行了内部审计,提出了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规范管理的建议。此外,寓监督于管理之中,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业务主管处室都建立了部门预算管理档案和部门预算月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把财政监督的任务具体分解到人,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开展了农业税收政策大检查、国债专项资金执法检查、粮食库存情况检查和社保资金专项检查等,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二)认真开展管理质量效益年活动。根据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管理质量效益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召开了“全省加强财政管理专题工作会议”。把“加强管理、从严治财”作为财政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求全省财政系统对财政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查,认真查找财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要把财政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成立了财政管理督导组,印发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的意见》,提出了实现财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总体目标,明确了财政部门加强管理的重点,制定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监督、夯实财政基础工作、加强计算机开发应用等具体措施。
五、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
(一)继续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工作。完成了河北煤业集团公司、河北唐山钢铁集团公司、河北宾馆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授权经营,批准了石家庄泵业集团公司等3家公司的授权方案。全省已有73家企业集团通过授权经营,对681家企业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其运营的国有资本达585亿元,占全省国有资本的58.1%。同时,认真为省内上市公司搞好服务,对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行业和领域退出或减持国有股进行了重点研究,并积极鼓励国有小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二)认真做好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了国有股权管理。完成了承德避暑山庄股份公司、宣化钟楼公司、冶金建设公司等21家公司资产重组和国有股权管理的审批工作及河北宝硕、唐山陶瓷、冀东水泥、华联商城等4家上市公司国家股配股方案的论证、报批工作。二是加强了对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完成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A种股票、华药金坦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拟二板上市等资产评估工作。全省共完成资产评估立项4454项,合规性审核3393项,评估前账面净值433.4亿元,评估后价值519.8亿元,平均增值率19.8%,维护了国家所有者权益。三是进一步规范了产权登记和产权界定工作。年检企业1.15万户,年检率为98%。对石家庄钢厂、河北华业进出口公司等10个单位进行了产权界定,并积极探索中介机构介入产权界定工作,在省内选择9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试点。四是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配合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和科研机构改制,对6家信托投资公司和12家省属科研机构进行了清产核资,查出6家信托投资公司不良资产7.62亿元,批复核销1.52亿元。对省级党政机关所办和管理企业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摸清了底数,制定了《关于河北省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加强了对资产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后执业行为的监管,授予河北冀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中介机构资产评估资格,完成了省资产评估协会与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归类合并,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机构的行为。
(三)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力度。印发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动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试行)》等,特别对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发生的国有资产变动管理工作和国有资产处置中申报、核实、处置的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规范了国有资产变动、处置工作。一年来,共组织调剂、调拨、报损、报废工作30项,涉及资产1165万元,有效防止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流失。
六、机构改革实现平稳过渡、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省财政厅机关机构改革按照“总体谋划,分步实施,先开渠后放水”的指导思想,着眼于财政职能的调整和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保证了工作不断,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实现了平稳过渡。一是调整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省财政厅机关内设17个处室,较改革前减少2个,对处室职能按照实行部门预算、集中预算执行和加强财政监督的要求进行了调整,改革后的机构和职能与财政部完全对口。二是精简了人员。按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财政厅机关人员编制144名,比改革前减少108名,精简了43%。三是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选拔了一批政绩突出、群众公认、学历高或学历虽然不高但工作表现好的年轻干部,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和有上有下的原则调整了处级领导班子。改革后厅机关处级干部中研究生或具有硕士学位的达到10人,平均年龄42.5岁,比改革前下降了3岁。四是优化了人员结构。根据各处室干部的学历层次、年龄结构等进行了优化、调整,改革后机关干部中研究生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达到33人,比例占22%,比改革前提高了6个百分点。五是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财政知识专题培训班,举办了财政监督培训班、WTO知识专题报告会和《会计法》法规教育报告会。六是继续抓好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外语培训。除经考试选派了15名英语基础较好的干部赴美国密苏里-哥伦比亚大学进行深造外,还积极筹备第二期出国培训的英语强化班,以适应财政改革与财政工作开展需要。
(河北省财政厅供稿,段国旭、刘启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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