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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北京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46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1%。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90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935.8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434.7亿元,增长1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297.4亿元,增长10.8%。全年进出口总额116.5亿美元,增长38.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5%。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的基础上,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全市地方财政收入345亿元,比上年增长22.6%;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155.25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443亿元,比上年增长24.7%。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财政收支平衡。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首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积极利用国债资金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拉动经济增长。2000年,北京市为保证重点工程资金的需要,采取了各种措施。一是将市财筹投资计划调整到109.35亿元,比年初增加37.41亿元。二是在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土地批租收入的征收力度的同时,新增国债资金13.09亿元,并以财政贴息的形式引导区县、企业、银行投入城市建设。三是积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大环保资金投入,为首都环境改善服务。北京环保二期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总投资79.55亿元,...
2000年,北京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46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1%。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90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935.8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434.7亿元,增长1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297.4亿元,增长10.8%。全年进出口总额116.5亿美元,增长38.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5%。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的基础上,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全市地方财政收入345亿元,比上年增长22.6%;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155.25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443亿元,比上年增长24.7%。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财政收支平衡。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首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积极利用国债资金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拉动经济增长。2000年,北京市为保证重点工程资金的需要,采取了各种措施。一是将市财筹投资计划调整到109.35亿元,比年初增加37.41亿元。二是在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土地批租收入的征收力度的同时,新增国债资金13.09亿元,并以财政贴息的形式引导区县、企业、银行投入城市建设。三是积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大环保资金投入,为首都环境改善服务。北京环保二期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总投资79.55亿元,其中利用世界银行贷款3.49亿美元、全球环境基金赠款2500万美元;世界银行贷款节水灌溉项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700万美元。此外,还有亚洲开发银行决定在北京市郊区县实施中小城市发展规划技术援助项目20万美元。2000年,北京市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有7个,利用外资约1.55亿美元。
2000年,北京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的重点,用于道路建设、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水系改造和垃圾污水处理等重大工程。如四环路建成通车60.8公里、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等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全年完成城市道路扩建64.4公里,新建、改扩建郊区公路122公里。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完成绿化面积突破4万亩。大气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止,主要空气污染指标呈现下降趋势,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逐步增加。
(二)优化资金支出结构,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北京市财政部门为促进种养比例的调整,制定了养殖小区工程的实施意见;为支持郊区二三产业发展,研究制定了村级工业大院、乡镇工业小区和加快乡镇企业重组引进大项目的扶持意见;为支持贫困山区发展,提高山区农民收入水平,重新研究修订了山区水利富民综合开发意见;为解决农民进入市场难问题,重新修订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为了更有效地发挥有限的支农资金的效能,调整了资金使用方向,减少对个体农户的投入,强调投向公共性质的基础设施建设、大环境治理、信息网络及社会化、市场化服务等方面。在资金使用形式上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强调了财政资金的引导性、带动性和示范性。这些政策及措施,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生产建设,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结构调整。2000年,郊区经济中二三产业比重占82%,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4.7%,粮食和其他经济作物的比例由1999年的70∶30变为53∶4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630元,比1999年增加314元,增长7.3%。
二、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一)地方税收是北京市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力量。2000年,北京市财政收入345亿元,增长22.6%。其中:各项税收377.6亿元,增长18.4%。从税收的隶属关系分析,共享税收始终是北京市地方税收的主体。2000年,市级固定税收71.9亿元,占总税收比重19%;区县固定税收27.1亿元,占总税收比重7.2%;共享税收278.7亿元,占总税收比重73.8%。北京市主体税种收入占总税收的比重一直稳定在80%以上,自1994年中央分税制改革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成为全市的四大主体税种。2000年,北京市增值税46.0亿元,增长15.7%,占总税收比重12.3%;营业税149.1亿元,增长15.7%,占总税收比重39.5%;企业所得税61.7亿元,增长16.2%,占总税收的比重16.3%;个人所得税56.4亿元,增长22.9%,占总税收比重14.9%。2000年,以上四大税种的税收占总税收比重为83%。北京市在促进财政收入增长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一是北京市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外贸出口,促进消费,首都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为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二是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方针,加强了税收征管,加大了清缴欠税力度,堵塞了税收漏洞。三是2000年实施的市对区县财政体制改革,规范了两级政府的分配关系,转变了区县政府发展经济的思路,激发了各级财税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二)北京市经济的稳步发展为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首先,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特别是抓住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契机,争取中央大力支持,启动了投资、消费、出口三大需求。全市经济始终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为财政收入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北京市调整经济结构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形成了较为合理的三、二、一产业格局。这个格局既符合首都地位的要求,又具有较强的抵御外来风险的能力。三是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以高科技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使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不断改善,在“科技”、“管理”两只轮子的推动下,北京市经济增长的质量得到大大提高。四是新的市对区县财政体制合理划分了事权、财权,实行了彻底分税,形成市和区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调动了市和区县两级政府发展区域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促进了市和区县财政收入同步大幅增长。同时,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又为首都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三、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各项改革和事业的发展
2000年,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市财政局着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加大了对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支出项目的投入力度。
(一)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2000年,北京市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优惠政策、资本金注入、风险担保等多种方式,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大投入力度,培育首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一是重点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建设发展。2000年,北京市财政部门对新技术开发实验区继续实行高新技术企业上缴市级金库的各项税款按50%的比例予以返还,用于园区的开发建设的政策。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软件开发生产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园区内软件企业增值税、所得税执行优惠政策。二是建立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融资体系。北京市财政部门出资4.65亿元,用于北京市高新技术投融资及担保体系的建设。其中:市财政出资1.2亿元发起设立了北京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两个投资公司以股权形式投资3.3亿元支持了近40个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市财政还出资3.45亿元,建立了中小企业担保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融资担保资金,并支持组建了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利用担保资金为企业贷款,解决了高新技术企业在成长阶段贷款融资难的问题。
(二)不断加大对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按照全市经济结构调整部署,北京市财政部门采用税收返还、技改贴息等方式,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北京市财政部门围绕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所做的工作:一是资金投向方面,采用税收返还方式,支持企业增资减债,优化资本结构,对重点企业实行补充流动资本制度,支持上市企业发展,支持国有工业企业改组上市。落实电子城、建材城、汽车行业整合实施方案中的优惠政策。安排科技三项费用、技改贴息资金,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二是在政策支持方面,制定了新技术企业开发实验区新一轮税收返还政策,支持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参与研究制定《关于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对符合扶优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债转股工作。参与兼并、破产和享受减负增效、豁免银行贷款利息企业名单的审定,落实兼并、破产企业有关财政、财务政策。2000年,北京市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三三制”,及时调整低收入居民生活待遇标准,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2000年市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为62.4亿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依法保证农业、教育、科技等支出的增长。
1.2000年,北京市财政支农三项支出16.25亿元,比1999年同期增长24.4%。在支农规模逐年增大的同时,支农结构也有所变化。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占支农三项支出的比重由1996年的35.3%下降为2000年的24.2%,下降了11.1个百分点;相应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业综合开发占支农三项支出的比重由1996年的64.7%提高为2000年的75.8%,提高了11.1个百分点。2000年,农业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郊区经济结构趋于优化。精品农业、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籽种农业、创汇农业、加工农业快速兴起,加快了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步伐,成为拉动农业增长的新亮点。乡镇企业重组转制和二次创业促进了郊区二三产业的发展,郊区产业结构进一步得到调整。2000年,农产品出口创汇收入2.14亿美元,比1995年增长7%;乡镇企业出口交货值达到49.8亿元。
2.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的要求。2000年,市级教育经费支出为20.1亿元,为1996年的3.4倍。市财政部门认真研究财政支持教育改革的政策思路,根据《教育法》提出的“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和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逐步建立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的精神,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如制定教育项目财政贴息贷款办法和国家助学贷款办法,调动区县和学校办学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与市教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条件设备贴息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实施北京市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贴息贷款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和《补充意见》,高中贷款总规模全市控制在5亿元,高校为3亿元,贷款期限三年,极大地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又如依据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与市教委联合下发《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教育产业发展。
3.支持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1996~2000年,市本级科学事业费累计拨款20.1亿元,年均递增20%。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将其作为首都经济增长点的首选产业。1996~2000年,科学事业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的经费累计3.5亿元,占科学事业费投入基地建设和项目拨款总额的71.4%,并以年均21%的速度递增。
(四)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2000年,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北京市与区县两级政府足额安排了粮食风险资金,保证了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积极筹措资金,消化了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账和不合理占用贷款。北京市财政部门拨付转向技改资金,支持国有粮食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大中型粮食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加快公司制改革步伐。放开搞活小企业,全市80%以上中小国有粮食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改革和改制,减员分流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
(一)推进市对区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2000年开始彻底打破了财政收入分级管理模式,实行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保证了区县政府间公共服务水平相近的基本需求,同时,也促进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兼并、重组和联合,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既公平又有效率的财政体制。
市对区县财政体制改革所带来的深远影响:一是财政体制改革建立了一个良性的财政收入运行机制,克服了旧体制类型复杂多样,政策差异悬殊的弊端,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增加了区县财力,调动了区县的积极性。二是理财观念从狭隘的区(县)财源建设到为属地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转变,树立了“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发展思路,使理财的广度得以拓展,也有利于全市经济结构的调整,进一步促进了首都经济的发展。三是理财方式的变化,从粗放的预算管理模式逐渐向细化预算管理迈进。这次体制改革方案的规范化设计,使得市和区县两级政府都进一步意识到必须靠发展经济来增加财政收入;靠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来满足政府履行职能的各种需要。许多区县都重新制定了预算资金管理程序,严格了资金审批制度,对下划的资金提早作了安排,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局内各处室也及时制定了下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资金到位、使用检查等。四是管理上的变化,更加注重经济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许多区县制定了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月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属地税源监控。总之,市对区县财政体制改革运行良好,促进了理财观念的变化,为首都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既公平又有效率的财政机制,为全市更好更快地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改革预算编制方法。2000年,北京市财政部门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中试编部门预算,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范围,重新核定了定额标准,推行“零基预算”。人头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以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的支出项目和支出标准核定;公用经费根据各单位政务活动特点和规模安排,分为正常公用经费、正常业务费和专项经费。其中正常公用经费实行定额核定,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市级科目,依照北京市制定的定额标准核定各项公务活动所需资金。正常业务费和一次性专项,是结合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论证,同时还要结合财力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后核定。
(三)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督。2000年,北京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等法规,完善财税执法责任制,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1.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机关内部的监督检查。一是对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机关内部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实施核查;三是规范了银行账户移交手续;四是完成了对局内处级领导干部轮岗、离任审计的核查工作。
2.扩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加大检查力度。一是开展了中央国债转贷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国债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二是结合财政部门对国有企业管理方式的转变,开展了对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核查工作,核查共复审企业60户,涉及会计师事务所39家,监督检查分局和14个区县财政局组织60个检查小组、出动180多人次、聘请了8个注册会计师参加了复审核查工作。三是开展了对北京松下控制装置有限公司等10户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情况以及土地使用费和消费基金征缴情况的检查。四是对民政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加强企业产权管理,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促进北京市国有经济结构调整。2000年,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后,认真做好新投资项目及接收新划入资产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在现阶段开展国有资本营运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为2001年实施公司产(股)权转让工作打下基础:一是初步启动产权转让项目。2000年分别将京石高速公司(北京段)项目以5.04亿元转让给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将四环制药厂以1.56亿元转让给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公司,这两个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受让企业的规模发展和产业转换。二是开展并逐步规范对外担保工作。三是围绕政府领导提出的2001年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筹资10亿元的目标,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摸清投资项目“家底”的基础上,总结2000年在项目运作中的经验,认真研究、分析当前面临的资本市场环境,提出公司产(股)权转让工作整体计划。
(北京市财政局供稿,张爱冰、金波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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