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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和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根据公共财政的改革思路和实行部门预算的新形势、新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职能定位,以密切配合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为中心,加强内部培训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扎扎实实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和财政监督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紧密围绕财政部的中心工作,扎实进行中央级财政投资项目的概(预)、结、决算评审
2000年,财政部投资评审工作紧紧围绕财政部的中心工作,为财政基本建设支出管理提供专业性、基础性、技术性服务。截至2000年底,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独立或参与了476个项目概(预)结、决算的投资评估审查工作,评审项目的总投资额达710.16亿元。主要的评审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完成了民航、交通、市政等行业16个建设项目的评审任务,送审额达214.28亿元。审查出资金使用中违反财经纪律的一些问题,如工程建设中不合理的费用开支、概算批复不严肃致使项目严重超概算、财务支出控制不严造成资金严重损失浪费等,所审减的不合理资金已上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确认。
(二)完成了全国高校“211工程”和筒子楼改造等40个项目的结、决算评审工作。项目总投资52.6...
2000年,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和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根据公共财政的改革思路和实行部门预算的新形势、新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职能定位,以密切配合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为中心,加强内部培训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扎扎实实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和财政监督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紧密围绕财政部的中心工作,扎实进行中央级财政投资项目的概(预)、结、决算评审
2000年,财政部投资评审工作紧紧围绕财政部的中心工作,为财政基本建设支出管理提供专业性、基础性、技术性服务。截至2000年底,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独立或参与了476个项目概(预)结、决算的投资评估审查工作,评审项目的总投资额达710.16亿元。主要的评审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完成了民航、交通、市政等行业16个建设项目的评审任务,送审额达214.28亿元。审查出资金使用中违反财经纪律的一些问题,如工程建设中不合理的费用开支、概算批复不严肃致使项目严重超概算、财务支出控制不严造成资金严重损失浪费等,所审减的不合理资金已上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确认。
(二)完成了全国高校“211工程”和筒子楼改造等40个项目的结、决算评审工作。项目总投资52.67亿元,其中审查建设资金28.55亿元,审定额为28.16亿元。通过评审,对“211工程”作出了比较科学、公正、明确的评价。同时,也发现了诸如擅自改变批复计划内容、部分学校未按规定对“211工程”资金专款专用等问题。使有关部门对“211工程”的投资使用情况心中有数,增加了决策的科学性。
(三)与地方财政评审机构合作开展了19个科技项目的评审工作。科技项目评审总投资32.29亿元,涉及电子、信息通讯、化工、环保、能源等门类,分布于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对科技项目的评审,审查出不按规定使用资金、违规占用国家建设资金、错误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未按程序进行招投标、资产及有关费用的评估不合理、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工程量重复计算及超概算等问题,有关科技项目的评审报告已上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确认。
(四)完成了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项目一期工程结算、国家会计学院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东方医院工程结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业务楼和国资大厦项目结算等的审核。
(五)组织完成了对24个省市、自治区85个拟上划中央直属储备粮库的财务审计工作。及时纠正了一些违规问题,并出具了质量较高的审计报告,为拟上划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决策依据。
(六)继续开展中央直属储备粮库385个项目结、决算的评审工作,评审的总投资额达170亿元。截至2000年年底已经完成工作量的70%。
通过评审工作,真实反映了项目的工程概(预)、结、决算,减少了预算安排的盲目性,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控制投资,压缩不合理开支,减少财政资金的浪费,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的作用。
二、地方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的评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00年,在地方政府及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各级财政部门抓紧建立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初步形成一支为财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评审服务的专业队伍。在积极协调关系、努力开拓职能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地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了对国债专项投资项目、“211工程”、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和本级财政投资项目概(预)、结、决算的具体审查工作。据统计,2000年地方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共评审项目15750个,审查项目总投资额达793.5亿元,核减资金65.8亿元,核减率为8.3%,为国家节约了建设资金。
(一)协调评审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为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一是省、市有关领导重视,明确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是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服务、行使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向被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从而确定了评审机构的职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二是以省政府文件或财政厅文件的形式,明确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单位性质、经费来源、职能和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关系,使评审机构开展工作有了比较充分的政策和法律依据;三是将审核结果与项目投资额确定、预算成立和财政拨款挂起钩来,使财政部门从项目的评审中见到了实效,节约了建设资金,真正起到了财政对基本建设活动的监督作用。
(二)通过加强事前的评审和工程造价管理,增强了财政部门在投资领域的发言权,初步实现了对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主要表现在:一是把工作重点放在项目概(预)算投资的审核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联系,参与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方案的评审,敦促设计人员在设计深度上下功夫,在保证工程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二是以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的评审结论作为财政部门参加政府投资项目论证的依据,增强了财政部门在投资领域的发言权。三是在做好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结、决算评估审查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工程造价管理,介入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格的制定、修订工作,站在宏观的角度提出优化定额和取费标准的意见,从行业操作规范的制定阶段就发挥监督作用。
(三)积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预算超概算现象的发生,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这样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将逐步转变为标底审查。因此,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和审查,已是财政投资评审在建筑商品逐步市场化条件下发挥财政监督作用的重要内容。天津、吉林、大连、河南等省市的投资评审机构,介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编审与监督,审查标底的合理性、准确性,监督招投标过程;沈阳市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中心在成立以来共审核了20多亿元的标底值,审定的标底基本上低于概算的5%~8%,起到了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厦门市工程预决算审核所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招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不予以签署拨款意见书,对超概算的标底一律退件重新修改初步设计,有效控制了预算超概算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评审制度建设,促进评审工作和日常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针对评审业务特点,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的各项业务标准,促进财政投资评审的规范化、制度化。2000年,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从规范评审业务和完善内部管理两个方面入手,起草、制定了一系列的办法和制度。通过总结两年来评审工作的经验,起草了《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初稿)》,并在吸收地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一些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对此进行了修改。同时,针对中央财政投资项目投资额大、建设内容复杂、地域分布广的特点,制定了《合作评审的几项规定》、《合作评审协议》。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了《内部行政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工资与福利制度》等。
地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机构设立和业务开展过程中,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财政投资项目概(预)、结、决算审核办法》、《建设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现场踏验制度》、《工作规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工效挂钩试行办法》、《项目审查复核制度》、《廉政规定》等。初步探索出了财政评审机构评审质量保证和监督自律的机制,保证了项目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促进了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开展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
为适应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要求,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聘请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专家,对中心人员就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和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方面的相关知识进行了三期培训,有11人通过了全国造价工程师的考试并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部评审中心与部干部教育中心共同在广西桂林举办了“政府投资项目标底审查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达100多人。中心还为此组织编写了《财政投资评审手册》、《政府投资项目标底审查实务》两本培训教材,为地方投资评审机构培训了业务骨干。为学习和借鉴国外政府投资评估审查的经验,投资评审中心在德国举办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业务培训班”,聘请德国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政府官员,介绍了德国的财政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投资范围、重点及其投资方式,并且侧重了解了德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以及工程造价管理的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做法,参观考察了一些政府投资项目。
五、承办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专用账户的日常管理和世行、亚行转贷的清理、回收工作
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受财政部国际司的委托,办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付款提款、记账、计息计费、本金和息费收款、账户管理、债务分割、档案管理等工作。向国际司提供与委托业务相关的数据、材料和信息,具体执行国际司做出的停止出国、停止支付等对项目单位的惩罚决定。目前管理的专用账户共计40个,办理资金支付4.08亿美元,向世界银行申请回补资金2.93亿美元,为世行贷款管理提供了良好服务。
负责清理回收历年世行、亚行转贷形成的不良资产工作。完成了“中创公司”亚行转贷款项目共计2226万美元贷款的清理和相应移交工作。落实了债权债务,与有条件的企业签订了《还款承诺书》,提出了具体的清理思路、还款办法和期限;办理大连北良公司世行贷款项目的资产评估和资产抵押,草拟了《抵押协议》;与财政部国际司共同制定了具体监管办法,监督管理光大银行清理回收原中国投资银行世行转贷款420个项目的工作;完成了国营农场商业化世行贷款项目22个项目、涉及贷款金额6000万美元的清收和交接工作。
(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供稿,李小梅、刘文军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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