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一年。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会议要求,积极推进农业预算改革,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支农工作任务,推动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积极参与预算改革,顺利完成2000年各项农业预算工作
(一)积极增加农业投入,圆满完成财政支农预算。2000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全国财政支农支出(包括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支出,下同)预算为622亿元,其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231亿元,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为391亿元,截至2000年底,全国财政支农支出完成655.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45%,其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完成99.3%,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完成109.1%。2000年,全国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预算为140亿元,实际执行130.58亿元,完成预算任务的93.3%。
(二)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改革的要求,顺利完成了农口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执行等工作。2000年是实行部门预算的第一年,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财政部认真指导、协调、督...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一年。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会议要求,积极推进农业预算改革,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支农工作任务,推动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积极参与预算改革,顺利完成2000年各项农业预算工作
(一)积极增加农业投入,圆满完成财政支农预算。2000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全国财政支农支出(包括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支出,下同)预算为622亿元,其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231亿元,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为391亿元,截至2000年底,全国财政支农支出完成655.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45%,其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完成99.3%,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完成109.1%。2000年,全国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预算为140亿元,实际执行130.58亿元,完成预算任务的93.3%。
(二)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改革的要求,顺利完成了农口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执行等工作。2000年是实行部门预算的第一年,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财政部认真指导、协调、督促、帮助、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保证了中央农口部门预算改革的顺利进行。农业部、中国气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农口部门编制的部门预算,在140多个中央预算单位评比中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其中农业部作为4个部门预算编制试点部门之一,所编预算顺利通过全国人大审查。其预算编制中的内部配套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得到财政部领导的肯定,农业部作为先进典型,分别在全国预算改革工作会议、省部级干部财政研讨班上作了经验介绍。按照财政预算改革的要求,部分省也试编了部门预算。2000年度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批复时间比往年大大提前,对加快支农支出进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积极参与预算改革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积极参与测算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定员定额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落实2001年实行项目预算改革,以及政府采购改革试点工作。
二、认真做好重点支农工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一)认真做好资金测算和拨付工作,确保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1.积极支持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2000年上半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天保工程实施方案中各项支出的范围和标准以及财政总投入进行了反复测算;对实施方案中有关社会保障、税收、贷款贴息等财政政策进行了多次认真研究,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在国务院批复实施方案之前,财政部在8月份及时预拨了资金,到2000年底,共拨付天然林保护资金68.13亿元。
2.积极支持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财政部与国家林业局一起对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的测算和编制,并于2000年上半年与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先后联合下发了《开展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规定了2000年试点范围、工程任务和国家投入政策。针对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参与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政策研究工作,对试点的范围、目标、原则以及相关政策、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00年10月,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明确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有关税收政策。为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财政部与国家林业局、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和确认,及时下达了现金补助2.3亿元,使退耕农民得到了实惠,保护了农民退耕还林还草的积极性。
3.认真做好防沙治沙工作。财政部对国家林业局编制的《全国重点地区防沙治沙工程建设规划》和《2000年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试点示范计划》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试点示范指导方针、主要原则、类型和保障措施、实施范围、各项补助标准,中央转移支付和相关税收政策等提出了详细修改意见,为全面启动防沙治沙工程做好了准备。
(二)针对灾情严重的实际,支持防灾救灾工作。2000年是我国历史上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一年。年初,北方牧区发生特大雪灾、南方遭受严重冻害;春夏季节,北方大部发生罕见旱情,局部地区洪涝灾害严重,边境地区发生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夏秋季节,沿海地区频繁遭受台风袭击,严重的灾情给农牧业生产带来较大危害。针对这种情况,财政部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积极支持防灾救灾工作。
1.抓紧拨付抗旱经费,支持抗旱工作。2000年,中央财政根据全国尤其是北方地区发生罕见旱灾的实际,及时安排特大抗旱补助7.37亿元,帮助受旱地区打井建窖、支持抗旱服务组织建设、支持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等,对减轻旱灾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2.认真做好防汛抗洪等救灾工作。2000年,中央财政安排应急渡汛资金7亿元,特大防汛补助4.8亿元,确保了全年安全渡汛。西藏易贡河发生特大山体崩塌滑坡,年楚河流域也发生超历史纪录的特大洪水,造成严重险情,财政部及时派人赶赴现场,了解灾情,并紧急拨付救灾资金,保证了救灾工作的急时之需。淮河发生百年不遇的洪水,河南省起用了三个蓄滞洪区,财政部派人赴河南实地调查,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国务院,提出了补偿意见。
3.认真做好农业防灾救灾工作。2000年,财政部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本着“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的原则,认真做好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2000年对灾区共减免农业税任务11亿元。此外,各级财政还安排经费重点支持防治蝗虫、棉铃虫、布病、马传贫病等,防止了病虫疫情的扩大。
(三)做好农业科技与服务工作,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1.继续做好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作。2000年,财政部继续安排“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专项资金,并起草了“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操作规程,使青年农民培训工作更加规范、合理。
2.支持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调整农业结构以及温家宝副总理关于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批示精神,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从预算内安排资金用于农业行业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并与农业部共同制定发布了《农业行业标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加快建立健全我国农业标准体系,规范农业生产和贸易,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减缓加入WTO后国外农产品的冲击,具有重要意义。
3.支持农业信息体系及农业社会化体系建设。为更便捷地利用市场信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引导农业结构调整,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业信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并先后两次召开由有关专家和行政、业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对信息体系建设方案进行反复论证,确定资金使用的目标和重点。同时,大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千方百计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4.继续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2000年,各级财政部门对农产品基地、龙头企业等给予了进一步的支持,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同时,财政部与农业部等8部委行一起审定、评选了15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明确了包括财政政策在内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四)认真做好财政扶贫工作,促进“八七”扶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2000年是“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最后一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扶贫投入力度。全年共拨付财政扶贫资金97亿元,比1999年执行数增长11.5%。为提高扶贫质量,2000年进一步扩大了科技扶贫试点范围,经与国务院扶贫办协商并报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在1999年全国25个国定贫困县进行科技扶贫试点的基础上,2000年又扩大了25个国定贫困县进行科技扶贫试点。财政部与国家民委共同制定了《财政支持兴边富民行动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一)按照财政部内部机构改革要求,调整财政支农及农业财务管理职能。2000年,随着财政部机构改革的完成,农业财政财务的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除继续管理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林水气部门事业费、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等类支出和有关财务制度外,还将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中国气象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部门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建设、科技三项费用、教育事业费、科学事业费、外交外事经费、行政管理费、住房基金等纳入统一管理。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资金管理。
1.为加强扶贫资金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制定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扶贫贷款财政贴息办法》(暂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将以前分散管理的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纳入到统一的制度内管理。
2.为加强重点生态建设工程资金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经费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关于做好森工企业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工作的通知》、《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等。
3.为加强农业专项资金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制定下发了《农业行业标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等。
4.进行项目预算管理试点。2000年,财政部积极探索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农业科技跨越计划、农业行业标准专项资金实行项目预算管理。根据专项资金性质、目标和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全过程的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使项目的确定和资金的分配更加客观、公开、公正。
四、搞好重点专题调查,参与重大政策研究
2000年,财政部农业财务管理工作确定以新阶段农民增收、农业结构调整、水利投入、财政支持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扶贫开发、“三西”建设资金、加入WTO后农业财政政策的转换调整、退耕还林(还草)、天保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等为重点课题。围绕这些重点课题开展了一系列深入调查研究活动,形成了一些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此外,还积极参与其他部门关于农业问题的一些重要政策研究。比如,派员参加我国加入WTO多边谈判,为及时了解和掌握WTO农业协议以及修改完善国内相关政策法规创造了条件;参加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农业及农村工作会议文件的起草工作,参加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中国扶贫纲要》(2001~2010年)起草工作,以及“学生奶”计划、重点龙头企业建设、农垦体制改革等重点调研工作;积极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援助,加大对扶贫和有关法规的研究力度。
(财政部农业司供稿,丁国光、吴孔凡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