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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教兴国”战略,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增加对教科文事业的投入,为发展教科文事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2000年,全国教科文事业经费支出(包括教育事业费、科学事业费、文体广播事业费)2247.17亿元,比1999年的1962.38亿元增加284.79亿元,增长14.5%。同时,积极做好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各项工作,加强教科文事业有关重要政策的研究,逐步探索和建立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的新机制。
一、明确新时期教科文财务管理工作思路,加大教科文经费预算管理改革力度
(一)明确新时期教科文财务管理工作思路。2000年,财政部根据预算管理改革需要,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新设立了教科文司;各省级财政部门也进行了机构改革,大部分财政厅(局)成立了教科文处。针对这一情况,财政部及时组织召开了中央和地方两个教科文财务管理工作座谈会,分析了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面临的形势及今后的任务,明确提出了新时期教科文财务管理的工作思路:按照财政宏观管理职能的要求,集中精力抓大事;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按照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实施部门预算;按照现代科学管理的要求,改进...
2000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教兴国”战略,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增加对教科文事业的投入,为发展教科文事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2000年,全国教科文事业经费支出(包括教育事业费、科学事业费、文体广播事业费)2247.17亿元,比1999年的1962.38亿元增加284.79亿元,增长14.5%。同时,积极做好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各项工作,加强教科文事业有关重要政策的研究,逐步探索和建立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的新机制。
一、明确新时期教科文财务管理工作思路,加大教科文经费预算管理改革力度
(一)明确新时期教科文财务管理工作思路。2000年,财政部根据预算管理改革需要,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新设立了教科文司;各省级财政部门也进行了机构改革,大部分财政厅(局)成立了教科文处。针对这一情况,财政部及时组织召开了中央和地方两个教科文财务管理工作座谈会,分析了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面临的形势及今后的任务,明确提出了新时期教科文财务管理的工作思路:按照财政宏观管理职能的要求,集中精力抓大事;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按照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实施部门预算;按照现代科学管理的要求,改进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以扎实的工作投身预算管理改革和教科文事业改革。
(二)开展中央级教科文事业经费定额测算工作。按照财政改革要求,财政部组织力量对中央级教科文事业经费定额进行了研究。根据事业单位不同情况,在进行详细研究和反复测算的基础上,初步拟订了中央级教科文事业经费定额标准。
(三)研究探索中央级财政教科文专项资金管理的新办法。针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分配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专门组织力量,完成了中央级教科文部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项目库管理办法和项目绩效考评办法,并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为实施科学、规范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教科文事业的投入力度
(一)按照国家对教育事业投入的有关规定,切实增加对教育事业的投入。2000年,国家财政安排的教育经费达1764.64亿元,比1999年增加了242.03亿元,增长了15.9%教育经费的较大幅度增长,使各级各类学校按在校学生人均的教育经费和人均公司用经费都有不同程度提高。2000年大学生人均教育经费为7310元,人均公用经费为2921元,高中生人均教育经费为1315元,人均公用经费为212元,初中生人均教育经费为680元,人均公用经费为74元,小学生人均教育经费为492元,人均公用经费为37元。在安排2000年教育经费时,除保证教育事业发展的一般需要外,着重保证了重点支出项目的资金需求。
1.继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教育经费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的投入政策。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央本级教育事业费从1998年起至2002年,每年比上一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截至2000年增加了183.28亿元,其中,2000年增加了40.69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支持高校体制改革中下划高校的补助、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政策性支出,以及中央部属院校的事业发展和正常运转支出,有力地支持了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落实“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以下简称“义教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确保其顺利实施。2000年是“九五”期间“义教工程”规划的最后一年,中央财政投入8亿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规定的1∶1.5的配套比例筹措资金。截至2000年底,“义教工程”共筹集资金124.62亿元,完成规划的115%。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9亿元。纳入“义教工程”的农村小学45万余所,初中近8000所。全国有1882个县(包括县级市、区)实现了基本普及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小学入学率达到98.9%,初中入学率达到93.7%,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6%。
3.支持“211”工程建设,切实保证“211”工程所需资金。2000年是“211工程”第一期计划的最后一年,为保证这项工程的顺利完成,中央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以及学校,共筹措资金24.8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4.43亿元。“211”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国家、部门、地方和高等学校共同筹集的方式解决。“九五”期间共筹集资金186.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7.55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96所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211工程”的实施,对我国创新人才的培养和知识创新体系的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
4.安排专项资金,引导和推动地方开展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由于受传统的办学思想和方式的影响,我国中小学校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合理,村村办小学、乡乡办中学,学校规模较小,教师素质偏低等问题,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此,财政部经过调查研究,及时调整资金支出结构,在资金十分有限的情况下,集中5亿元资金用于推动地方开展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5.安排专项资金,解决贫困地区欠发基层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针对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教师工资拖欠问题,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财政统一发放教师工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教师工资专户,提出了解决拖欠教师工资的若干措施和办法。同时,财政部筹集5亿元资金,用于补助全国468个县基层中小学发放教师工资,使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教师工资拖欠问题得到缓解。
(二)按照国家对科技投入的有关规定,大力增加对科技事业的经费收入。2000年各级财政安排的科学事业费达189.03亿元,与1999年相比增长了12.5%。在加大科技投入总量的同时,重点加大了对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农业科研及其他重点社会公益科研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1.增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提高项目资助强度。2000年,中央财政安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12.66亿元,较上年增加2.5亿元,增长24.6%。由于总经费的较大幅度增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强度由1999年的平均每项13.5万元增加到2000年的每项17.2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的资助规模也有所扩大,资助率由1999年的18.2%增加到2000年的21.5%。
2.200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9.88亿元,继续支持中国科学院开展“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推动知识创新基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了中科院的科技创新与竞争能力,加速形成了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3.增加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2000年,中央财政安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5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增长25%。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围绕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国家重大需求,开展重大关键科学问题的研究,为解决农业、能源等领域的重要问题提供了新的理论和新的方法。2000年,通过评审评估,确定资助32个新项目,并对9个延续项目进行了中期评估。
4.设立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支持社会公益科研工作。2000年,财政部安排经费1.3亿元,设立了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央级科研院所开展资源环境、人口健康、防灾减灾、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社会公益研究工作,保证了重点科技领域和学科发展的资金需要。
(三)积极保障文体广播事业的重点支出需要。2000年,各级财政安排的文体广播事业经费为293.50亿元,比1999年增长了8.0%。在经费安排上,充分考虑了文体广播事业的重点支出需要。
1.加大对文化部直属艺术表演团体的经费投入。为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财政部安排资金2000万元,建立了“艺术表演团体创作专项资金”,并增加了艺术表演团体的演职人员工资、演出场次补贴、设备维修和购置等方面的经费,促进艺术表演院团深化改革,繁荣文化市场。
2.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老艺术家给予生活补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给予部分老艺术家生活补贴的通知》。从2000年起,对全国12个艺术门类、直接从事艺术创作和表演的老艺术家(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文艺级别为1~4级)分别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这一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在文艺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老艺术家的关怀和对文艺事业的重视。
3.加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补助经费投入。按照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九五”期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国家重点文物维修保护经费的投入。在1995年1.05亿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000年的1.3亿元,五年总计安排6.08亿元。“九五”期间,共补助重点文物保护项目2228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1126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200项,考古发掘233项。不仅直接抢救保护了一大批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同时也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4.为申办奥运会提供财政保证,并安排专项资金对体育场馆进行维修。为支持北京市申办2008年奥运会,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的有关规定,财政部研究办理了“2008年奥运会财政保证书”,向国际奥委会做出承诺:若北京市获得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在奥运会各项收入实现之前,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将预付资金保证组委会的各项开支;若本届奥运会出现超支,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将承担超支部分。与此同时,为保证北京市顺利通过国际奥委会和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对比赛场馆的考察,财政部安排了专项借款和专项资金,对有关体育场馆进行了维修和改造。
5.增加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扶持中西部贫困地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九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精神,逐步提高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确保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补助地方计划生育事业专项资金”和“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九五”期间每年分别递增10%和8%,并将这些专款主要用于扶持中西部地区的计划生育事业发展。2000年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达到5元。
三、做好有关重大教科文财政投入的研究测算工作
(一)研究测算2001~2002年中央级教育经费增加一个百分点的经费问题。在认真总结1998~2000年“一个百分点”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财政部提出了2001~2002年“一个百分点”经费测算的基本原则。2001年“一个百分点”的增量为40.5亿元,2000年“一个百分点”的增量为44.2亿元。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重新确定了中央级教育事业费的分配原则,即:中央教育事业费除“一个百分点”增量资金继续用于支持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外,其他资金全部由财政部根据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经过调整,理顺了资金分配关系,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二)研究测算“十五”期间继续实施“211”工程经费问题。1995年启动的“211”工程,是加速发展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在完成“九五”期间首期工程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十五”期间实施二期工程。财政部与教育部、国家计委反复协商、测算,初步确定“十五”期间“211”工程资金投入总量为30亿元,由财政部、国家计委和教育部各负责筹措10亿元。
(三)研究“十五”期间继续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经费的投入政策及实施方案。在“九五”期间实施“义教工程”的基础上,中央决定“十五”期间继续实施“义教工程”,中央财政共安排专款50亿元,用于522个未“普九”的贫困县。同时,为了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国务院决定,从2001年开始在全国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消除现存的中小学危房。为此,中央财政将投入专款30亿元,其中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计委各负责安排10亿元,重点补助中西部贫困地区。
(四)研究测算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二期)(以下简称“创新工程”)经费问题。经国务院批准,中科院于1998~2000年实施了知识创新工程试点(一期),财政部三年支持经费48.02亿元。其中,科学事业费36.44亿元,基本建设支出11.58亿元。中央决定“十五”期间继续实施“创新工程”,财政部为此组织研究和测算了“创新工程”所需资金,确定经费总额为189.25亿元,其中,科学事业费149.25亿元,基本建设支出40亿元。并会同中科院提出了“二期”经费安排的原则。
(五)研究测算“十五”期间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经费问题。1986年开始实施的“863”计划,至2000年,15年间中央财政共投入110亿元。中央决定在“十五”期间继续实施“863”计划。财政部与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和解放军总装备部按照国务院要求,广泛进行了协商,研究确定了“十五”期间“863”经费总额为220亿元。
(六)研究测算“十五”期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问题,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对“九五”期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十五”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工作规划中有关经费投入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测算,并将意见报送国务院。到2005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补助专项经费达到2亿元,“十五”期间总计为8.85亿元。
四、支持和促进教科文事业体制改革
(一)运用财政调控手段,支持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2000年在完成调整25所普通高校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又对161所普通高校进行了调整。为促进高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对下划学校实行了经费指标按照上年调整预算数扣除一次性专款后再上浮15%的优惠政策。同时,对接收院校比较集中、财力比较困难的地区又拨付了一次性专款予以支持。这些政策的实施,为高教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参与建设部等部门所属134个科研机构转制工作,并继续做好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转制的有关后续工作。2000年,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发了《关于印发建设部等11个部门(单位)所属134个科研机构转制方案的通知》,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制发了《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及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管理等问题。
(三)参与调整地方中波转播台的隶属关系,确保各转播台能完整转播中央和省级广播节目。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中宣部、中编办、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制发了《关于下发<关于调整地方中波转播台隶属关系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从2000年1月1日起,全国现属于地(市)、县(市)转播中央和省级广播节目的1千瓦以上用于广播和实验工作的中波转播台,成建制上划省级广电部门统一管理,并要求把有关支出纳入省级预算予以保证。
五、加强教科文事业有关重要政策的研究
(一)研究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政策。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财政部与教育部经过调查研究,提出了调整现行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将农村教师工资发放权上收到县,优化教育资源,调整中小学布局,加紧制定科学的教师编制以及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一系列政策建议,并上报国务院。
(二)参与研究制定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是新形势下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高校学业采取的一项举措。针对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出现的问题。2000年,财政部配合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了多次研究,并就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向各地财政部门发出了通知,对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及时进行了研究和调整。一是增加贷款类别。由原来的担保助学贷款增加到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两种。二是扩大贷款范围。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由原来的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扩大到研究生。三是扩大试点范围。由中央财政贴息的8个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四是增加承办银行。由原来的工商银行一家扩大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4家。五是取消贴息资金规模限制。财政部门安排贴息资金由原来年初核定贴息资金规模改为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发放额来核定,并要求及时办理拨款手续,不因贴息资金不到位影响贷款的发放。
(三)参与研究制定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财政部会同科技部、中编办等部门对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问题进行了研究,制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了对科研机构实行分类改革的意见。一是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实行企业化转制;二是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分别不同情况实行改革,公益研究和应用开发并存的科研机构,有面向市场能力的要向企业化转制,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提供公共服务、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确需国家支持的,仍作为事业单位,按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三是以社会科学领域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按照国家关于其他类型事业单位的改革部署进行改革;四是中科院所属科研机构,按照实施意见的原则,结合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方案进行。
(四)参与研究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意见。根据国务院要求,按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的科研机构,要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按照新的机制和管理制度运行,提高面向市场服务的能力,最终实现经营管理的社会化。财政部与科技部、中编办、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管理问题进行了多次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对按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的科研机构的范围、主要业务活动、筹资方式、内部管理机制、财政税收政策等予以明确和规范。
(五)参与研究制定文化经济政策。“九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化经济政策,推动了宣传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由于这些政策于2000年年底已陆续到期,根据2000年12月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精神,要求在“九五”结束后,2000年将继续执行“九五”期间的有关文化经济政策,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六)参与研究规范全国出版物市场的奖励举报制度。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保障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国“扫黄”工作小组、财政部、公安部、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联合制定了《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规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定的原则精神,制定本地区的奖励举报办法,并报中央有关部门备案。
(财政部教科文司供稿,张新、项贤春、吴学梯、郭阳、孟冬、宋文玉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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