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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财政部在认真做好日常国库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地进行了财政直接拨付改革试点,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一、研究制定财政国库管理改革方案
目前,世界上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资金集中收付。而我国现行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其基本特征是预算单位多重设置账户、财政资金分散收付。这种运作方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2000年,财政部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了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同时,对相关管理规定和配套文件也进行了系统研究。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直接拨付改革试点工作
为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成功,在研究制定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方案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多项财政直接拨付改革试点工作。
(一)实行行政单位人员工资财政统一发放。2000年6月...
2000年,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财政部在认真做好日常国库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地进行了财政直接拨付改革试点,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一、研究制定财政国库管理改革方案
目前,世界上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资金集中收付。而我国现行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其基本特征是预算单位多重设置账户、财政资金分散收付。这种运作方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2000年,财政部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了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同时,对相关管理规定和配套文件也进行了系统研究。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直接拨付改革试点工作
为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成功,在研究制定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方案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多项财政直接拨付改革试点工作。
(一)实行行政单位人员工资财政统一发放。2000年6月21日,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两部一办)联合制定了《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按照办法要求,各地已从2000年7月1日开始陆续对行政单位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为规范管理,使中央和地方行政单位工资财政统一发放步调一致,2000年9月19日,两部一办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央级在京行政单位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通知》,建立了编制、人事、预算三者之间相互协作的管理机制,决定从2000年11月起对中央级在京行政单位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此项改革的推行,规范了机构编制和人员及工资管理;减少了拨款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以粮库建设为起点,对部分粮库建设资金率先实行财政直接拨付。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财政部与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储备局联合发布了《粮库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实施方案》,从2000年10月1日起对山东、湖北、河南和四川省的44个中央直属粮库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这项工作的开展,改变了财政资金层层下拨,层层滞留的状况,初步实现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方便单位用款和加强财政监督的目标。
(三)结合交通和车辆费改革,研究制定了《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财政部与交通部联合发布了《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实施方案》。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黑龙江、江苏、海南、云南、山西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个省(区)的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到建设项目或用款单位。
三、研究建立我国“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GFMIS)”
根据财政改革的需要和部领导的指示,财政部成立了由国库司、预算司、综合司、统计评价司及信息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GFMIS)”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系统框架、指导意见及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GFMIS结构进行了深入研究,借鉴了有关部委信息系统和地方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经验,对部内各司报送的主要业务流程和业务需求进行了认真整理,基本完成了对GFMIS总体框架的描述。
四、清理整顿预算单位的银行开户,积极做好中央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
(一)清理整顿预算单位的银行开户。这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00年财政部内部机构调整后,在清理财政资金账户方面主要做了两项工作:一是对部内有关司的账户进行了分类清理,分别作出了移交或归并处理,初步规范了账户设置;二是严格中央预算单位开户管理,由单位财政部门统一办理开户,以改变部门资金管理分散、多头开户甚至重复开户等不规范的做法。
(二)认真做好中央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审核、拨付及相关工作。根据批准的中央预算和调整预算,按照财政部机构改革后各司的工作职责,及时完成了各司之间预算指标的划转,重新办理了涉及中央财政总会计的有关印鉴,保证了预算内、外资金的正常审核和拨付工作。截至2000年12月底,已拨付预算内、外资金近万笔。同时,认真处理中央预算内、外日常收支账务,完成与部内相关业务司,预算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库局、有关商业银行定期对账以及年终结账等工作,确保了各项支出与中央财政总会计核算衔接一致。
(三)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内容和实施要求,调整、开发计算机资金拨付及财务处理系统。为适应财政部机构改革后有关司名称变更、指标划转以及粮库建设资金、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等需要,在保证中央预算资金拨付工作正常运作的同时,根据业务拓展后对计算机使用功能的需求,对原有的资金拨付系统和总预算会计记账系统及时进行了调整和相关程序开发。增加了基建拨款、粮库直接拨款和工资直接拨款系统,保证了总会计工作正常运转和改革的顺利实施。
(四)做好国库现金管理的基础研究工作。为逐步增强国库资金的流动性,进一步提高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率,组织力量开展了有关国库现金管理的资料收集与基础性研究工作。初步完成了1995~2000年中央财政资金的基本运行规律分析及月度最低库款余额的预测工作。
(五)研究制定《中央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为适应实行部门预算和国库支付方式改革发展的需求,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资金拨付程序,加强中央预算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中央预算单位的及时用款。在征求中央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关于中央预算资金拨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研究制定了《中央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于2000年11月4日发布执行。同时,根据《中央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中央拨款单位统一重新办理了更换预留印鉴手续。为方便中央预算单位请领资金,重新设计了并印制了《预算拨款申请书》、《退库申请书》和《预算外资金拨款申请书》发给各中央预算单位,为2001年拨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一)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2000年6月份,向全国各地、中央部门转发了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随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从预算管理、采购范围及规模、资金管理、队伍建设、信息管理和监督机制等八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2000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28亿元,比上年增长约1.5倍,节约资金42.5亿元。其中,预算资金节约25.7亿元,节支率为11.6%。与此同时,积极配合外经贸部做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及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政府采购问题的谈判,提出政策建议及单边行动计划,并对中央有关部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指导。
(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财政部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法》立法小组的成员,积极参加了全国人大《政府采购法》(草稿)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同时,针对政府采购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采购范围窄等问题,制定发布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以及《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做好2001年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对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研究起草了《中央单位2001年政府采购实施方案》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
(三)研究、布置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为认真做好200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积极研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初步建立了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将设计制定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作为2001年中央部门预算的一项内容布置给各中央单位,以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指导地方财政部门积极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活动都纳入预算或计划管理。
(四)抓好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工作。在组织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2000年10月下旬举办了一期规模较大的培训研讨班,分别请香港政府采购管理专家和清华大学法律专家讲授政府采购案例和《合同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加强政府采购宣传体系的建设工作。指定《中国财经报》作为刊登政府采购信息的全国性媒介,扩大版面,充实内容;研究开发了中国政府采购网,设计了与地方政府采购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联网方案;筹备创立《中国政府采购》杂志。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宣传体系。
六、认真做好中央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的分析、预计及1999年中央财政收支决算汇总、2000年中央部门财政决算编制工作
(一)及时编制中央财政收支旬报、月报表,认真开展中央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的分析和预测工作。定期统计、分析和预测中央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跟踪监测中央财政收支进度,及时掌握收支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是保证预算顺利执行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为了做好这方面工作,财政部加强了与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统计局、国家审计署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编制中央财政收支旬报、月报,提高了报告的质量。
(二)汇编1999年中央财政收支明细决算和中央部门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理清了决算资料,认真汇编了1999年中央财政收支明细决算。组织和部署预算外资金决算编制工作,完成了1999年度中央部门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的汇总。
(三)布置2000年中央部门决算,改革2000年中央部门决算编报方法。为适应预算编制改革的需要,在认真布置2000年中央部门决算工作的同时,对决算工作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制定了部门决算的编报流程规划,设计了决算汇编软件,制定了部门决算表式,编写了决算的编报说明,并对中央各部门财务人员进行了决算编报培训。
(四)规范预算拨款审核程序。为了规范预算拨款审核程序,更好地承担预算执行职能,起草了《中央预算资金拨付管理部内操作规程》,于2000年11月4日发布执行;筹建的中央预算资金拨款审核系统,12月5日已投入运行。“审核网”的建立,是预算资金审核拨付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各预算单位通过分月用款计划和《预算拨款申请书》等直接向中央财政国库申请资金,中央财政国库直接把资金拨付申请单位,既简化了申请程序,也为下一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创造了条件。
(财政部国库司供稿,蔡建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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