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就非常重视财政工作。2000年年初,中央专门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财税专题研讨班,江泽民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国家财政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了新时期的理财思想,为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2000年11月,又举办了省部级干部财政专题研究班,为推进财政工作和财政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各级财政部门牢牢抓住这一难得机遇,努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圆满完成
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都比较好,中央财政赤字较调整预算有所减少。2000年中央预算确定以后,为巩固和发展经济回升的良好势头,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了中央预算,增发了5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中央财政赤字相应增加500亿元。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是:2000年中央财政总收入7588.3亿元,比预算增加68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收入6989.17亿元,比预算增加683.03亿元;地方上解中央收入599.12亿元,与预算基本持平。中央财政总支出10185.2亿元,比调整预算增加48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5519.85亿元,比调整预算增加9.25亿元;补助地方支...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就非常重视财政工作。2000年年初,中央专门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财税专题研讨班,江泽民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国家财政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了新时期的理财思想,为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2000年11月,又举办了省部级干部财政专题研究班,为推进财政工作和财政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各级财政部门牢牢抓住这一难得机遇,努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圆满完成
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都比较好,中央财政赤字较调整预算有所减少。2000年中央预算确定以后,为巩固和发展经济回升的良好势头,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了中央预算,增发了5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中央财政赤字相应增加500亿元。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是:2000年中央财政总收入7588.3亿元,比预算增加68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收入6989.17亿元,比预算增加683.03亿元;地方上解中央收入599.12亿元,与预算基本持平。中央财政总支出10185.2亿元,比调整预算增加48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5519.85亿元,比调整预算增加9.25亿元;补助地方支出4665.31亿元,比预算增加263.12亿元。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2596.9亿元,比调整预算赤字减少201.6亿元。
中央财政债务收入4180.1亿元,其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金1579.82亿元,弥补当年赤字2596.87亿元,补充中央财政偿债基金3.41亿元。此外,2000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365.75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1365.75亿元。
地方财政总收入11071.37亿元,比预算增加637.5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本级收入6406.06亿元,比预算增加374.4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665.31亿元,比预算增加263.12亿元。地方财政总支出11071.37亿元,比预算增加637.5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本级支出10366.65亿元,比预算增加531.0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99.12亿元,与预算基本持平。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105.60亿元,但地区间不平衡,有的地区还相当困难。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数汇总,2000年全国财政收入完成13395.23亿元,比预算增加1057.46亿元;全国财政支出完成15886.50亿元,比预算增加750.27亿元。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2473.61亿元。
二、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进一步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00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决策,中央财政发行了15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用于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通过向国有商业银行发行国债用于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储蓄转化为投资的速度,不仅有效地刺激了国内需求,带动了经济增长,也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为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到位,提高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了国债资金管理。与有关部门一起对国债资金使用项目实行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追踪问效,防止和减少了损失浪费。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1999年中央12号文件确定的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千方百计保证增加低收入居民收入所需资金。中央财政进一步增加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发工资和“两个确保”(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等所需资金给予适当补助。认真落实鼓励投资、刺激消费、支持出口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适度发挥税收政策的调控作用。2000年开始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进一步加快了出口退税进度。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使一些重点建设得到加强,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提高了经济增长质量,当年拉动经济增长1.7个百分点,对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巩固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2000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努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努力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发放。中央财政在向地方拨付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217亿元的同时,考虑到粮食产量较多的省份农业税等收入季节性入库的因素,又向这些地区调度资金50亿元,保证职工工资及时发放。为确保行政人员工资正常发放,财政部、人事部和中编办联合下发了《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要求各地实施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逐步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教师工资实行财政统管、银行发放的办法,有力地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正常发放。二是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国家财政共安排粮食风险基金280亿元,促进国家关于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的落实。针对2000年农业灾情严重的实际,及时拨付防灾救灾资金,实行农业税灾款减免。为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投入97亿元,并突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重点,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促进了“八七”扶贫攻坚目标的实现。2000年中央财政投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等的资金达188亿元,比1999年增长97.2%,促进了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是贯彻“科教兴国”发展战略,继续加大财政科教投入。预算内安排的教育支出和科学支出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此外,中央财政还专项安排高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16亿元,安排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经费19.88亿元,安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2.66亿元。财政投入的增加,有力地促进了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
四、财政支出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部门预算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2000年中央预算单位全部编制了部门预算,教育部等四个部门的部门预算报送全国人大审议,获得好评。2001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对中央单位进行了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国家计委等10个部门开展了按新的定员定额标准编制2001年部门预算试点,报送全国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扩大到了26个。河北及其他许多省级财政部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实施方案》,并分别征求了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的意见。与此同时,财政部已经在一些领域进行财政支付制度改革,包括在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办法;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发布了中央粮库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经过广泛宣传和业务培训,目前运转平稳;研究制定了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已经发布实施。一些地方也进行了类似的改革探索,如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和“零户统管”制度等,效果显著。这些改革实践,为全面推进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创造了条件。
(三)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推进。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和审计署发布了《关于2000年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精神,财政部对中央国家机关和各地区的政府采购工作从预算管理、采购范围及规模、资金管理、队伍建设到信息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各部门、各地区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和指导。为规范政府采购信息披露和政府采购运作,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为逐步减少预算编制不细、采购项目不明确对政府采购规模的制约,财政部在编制2001年中央财政预算时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作为2001年编制中央部门预算的重要内容统一布置到了各有关单位。2000年不仅各地区财政部门都先后成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政府采购规模也明显扩大。
五、税费改革迈出坚实步伐,分配关系进一步理顺
(一)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开始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案,涉及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的法律程序已经完成。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于2001年1月1日先行出台。同时,抓紧进行开征燃油税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了有关文件起草工作。有关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清理取消了涉及交通和车辆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238项,减轻社会负担145亿元,为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要进展。2000年,中央决定在安徽全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他省(区、市)可以选择少数县市进行试点。一年来,全国各省区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较大幅度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各试点地区农民负担减轻幅度一般在20%以上,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也得到了基层干部的理解与支持。二是初步规范了农村分配关系。改革后不仅大大减少了农民负担项目,也提高了透明度,把农民的合理负担摆在明处,有效地遏制了农村“三乱”,增强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农民依法纳税的意识。三是推动了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和乡镇机构改革。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规范了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工作职能和事权范围,使基层政权工作逐步转到行政管理和发展公益事业上来。四是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税费改革,把基层干部从催粮催款中解脱出来,既避免了因收费同农民产生的磨擦和纠纷,又使基层干部能够集中精力抓好农村工作,减少了农村干群矛盾,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
六、积极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一)积极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积极研究制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2000年,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推进制度创新。二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两个确保”的财政保障力度。2000年,中央财政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分别比1999年增长98.1%和50.1%。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积极采取措施,增加社会保障支出。三是努力推进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会同劳动保障等部门研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办法,改差额缴拨为全额缴拨,夯实缴费人数和基数,减少跑冒滴漏,努力扩大覆盖面和征缴率,力争应收尽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继续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并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再就业人数大于新增下岗职工人数。2000年,各级政府通过“三三制”办法共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46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承担的资金约占70%,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基本上足额领取了基本生活费。五是针对城市低收入人群变化情况,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了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列入预算,较好地保障了城市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需求。2000年底,全国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数已经达到381万人,比上年增长36%,支出比1999年也有较大幅度增长。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领监督机制,既有效地保证了城镇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又防止了可能出现的漏洞。
(二)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一是行使财政调控职能,支持企业增资减债。对实行“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返还15%的所得税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对部分外汇贷款项目实行以税还贷政策;对基本建设政策性贷款和经国家批准以前年度借用的专项贷款进行财政贴息。二是参与企业兼并破产政策的制定、破产费用的测算或核实工作。三是积极参与关闭“五小”企业的政策制定及督促检查工作,支持煤炭企业减员增效、发展三产和纺织行业压锭解困。四是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针对企业重组上市后母公司及存续企业生存发展问题,提出了有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脱钩企业和军队保障性企业移交工作;研究国有股减持变现问题并提出了有关方案;集中受理了一批破产企业、上市公司及一些企业注资、转让权益项目的资产评估立项和合规性审核工作。五是继续实行“债转股”政策。对部分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仅因为负债过重而陷入困境的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银行的债权转为股权,降低了企业资产负债率,增强了企业活力。
七、财政法制进一步完善,依法理财取得新的进展
2000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先后开展了预算收入征管质量检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国债项目资金检查等多项执法监督工作,查处大量违法违规问题。发布实施了新《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管理条例》等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等一批重要财经法律法规已审核上报,《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工作也在抓紧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正在按照财政部、监察部联合制发的《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不断扩展。以上这些工作,对促进财政管理和整顿经济秩序起了积极作用。
(财政部办公厅供稿,徐璐玲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