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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12月17日)
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满怀希望地迎接新世纪的日子里,我们召开这次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九五”税收工作,研究“十五”税收规划,部署2001年税收工作任务,把新世纪税收事业全面推向前进。国务院领导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李岚清副总理专门给会议写了信,信中说:“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召开之际,特向全国税务系统全体同志致以亲切的问候。‘九五’期间,全国税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税收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全面加强征管,大力组织收入,狠抓队伍建设,各项税收工作成绩显著,特别是今年税收收入实现了年增收2000亿元的突破,并提前1个月超额完成了全年收入目标,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发挥,为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各项改革、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明年是新世纪第一年,也是‘十五’开局之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全国税务系统要认真...
(2000年12月17日)
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满怀希望地迎接新世纪的日子里,我们召开这次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九五”税收工作,研究“十五”税收规划,部署2001年税收工作任务,把新世纪税收事业全面推向前进。国务院领导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李岚清副总理专门给会议写了信,信中说:“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召开之际,特向全国税务系统全体同志致以亲切的问候。‘九五’期间,全国税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税收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全面加强征管,大力组织收入,狠抓队伍建设,各项税收工作成绩显著,特别是今年税收收入实现了年增收2000亿元的突破,并提前1个月超额完成了全年收入目标,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发挥,为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各项改革、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明年是新世纪第一年,也是‘十五’开局之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全国税务系统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整顿税收秩序,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继续打击偷税、逃税、骗税等非法行为,加强清缴欠税;要全面实施‘金税工程’,提高税源监控和征管现代化水平;要坚持从严治队,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税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开好头,起好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李岚清副总理的重要指示对这次会议以及今后的税收工作都有重要指导作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们讲三个问题:
一、“九五”税收工作成绩辉煌,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重大贡献
“九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方、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项主要任务全面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超过8%,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生产力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实现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投资、消费和出口增长加快,社会需求进一步回升;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脱困三年目标基本实现;企业效益和财政收入大幅增加,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标志着我国已克服了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国民经济发展出现了重要转机。“九五”计划是完成得最好的五年计划之一。我国已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并为实施第三步战略部署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国税务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认真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征治腐败、清缴欠税”的税收工作方针,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为我国“九五”辉煌成就的取得,做出了重大贡献。
(一)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累计完成47000亿元,为国家的改革和建设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
一是税收增收额和年收入均取得历史性突破。“九五”以来,税收收入连年增收1000亿元左右。特别是1998年,面对亚洲金融危机和国内洪涝灾害的双重压力,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发扬顽强拼搏精神,超额完成了增收1000亿元任务。1999年税收收入突破万亿元大关,今年又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了全年税收收入计划。截止11月底,全国税务系统已经组织税收收入1131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4%,增收2146亿元,取得了年增收2000亿元的新突破。
二是税收总规模成倍增加。“九五”期间,税收总量将超过47000亿元,是“八五”的2.2倍,比前八个五年计划的税收收入总和还多2600多亿元,年均增收13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全国税务机关还组织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非税收入1200多亿元;全国农税征收相关组织农业税收收入2200多亿元,是“八五”的2.3倍。
三是税收“两个比重”稳步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由“八五”末期的10.2%上升到1999年的12.6%,2000年将达到14%,五年间提高4个百分点。中央级税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1995年为57%,2000年预计为59%,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四是税收收入与GDP增长基本同步。“九五”期间税收收入年均增长15%,其中除政策调整和加强征管等因素增长约占30%~40%外,经济因素增长约占60%~70%,相当于税收收入年均增长9%~10%,与现价GDP年均增长8.8%基本同步。税收收入已步入与GDP同步增长,并通过加强征管略快于GDP增长的良性轨道。
(二)全力推进新税制,不断完善税收制度,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有效发挥
“九五”是建国以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发挥最好的时期之一。各级税务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新税制,确保1994年税制改革取得巨大成功。“九五”初期,税收制度为配合治理通货膨胀,实现国民经济“软着陆”做出了贡献。1998年以来,税收政策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快速增长的前提下,进行了有增有减的结构调整,为成功应对通货紧缩趋势、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是为扩大出口,1998年以来我国连续三次提高出口退税率,使平均退税率达到15%以上。“九五”期间全国税务系统共办理出口退税3100多亿元,其中1999年和2000年分别为628亿元和800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出口。1998年我国外贸出口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仅增长0.5%,1999年恢复性增长6.1%,今年1~11月份增长30.1%。
二是为拉动投资,1999年下半年减半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0年起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全国共减收90亿元;1999年7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国产设备技术改造投资实行抵免新增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为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对房地产业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出台了优惠政策;对外商投资于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给予税收鼓励。
三是为刺激个人消费,1999年11月1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去年12月份入库税款0.8亿元,今年截止11月底已累计征税135亿元,全年预计完成150亿元。
四是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企改革,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社会力量资助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自谋职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给予税收优惠;对国有企业采取加速折旧、加大新产品开发费提取、减免进口先进技术与设备的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等等。
五是为配合西部大开发以及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要求,清理、调整税收政策。一些鼓励向西部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西部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强劲发展;随着一些新的税收政策、制度的出台,对内外资企业逐步按WTO规则行事。
(三)深化征管改革,增加科技含量,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经过多年的探索,1996年我们确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模式,1997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征管改革在全国迅速推开,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为了在征管改革中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信息化滞后、征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各地进行了有益探索,成效显著,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一是税收征管方式实现了根本性转变。变专管员管户制为管事制,变上门征税为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进一步划清了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纳税人主动、按时申报率平均达90%;全国已建立23000多个功能较全的办税服务厅,税务机关以集中、公开的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社会中介服务的税务代理机构,经过脱钩改制,得到了规范、发展。
二是计算机网络的依托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国60%以上的县级税务机关、75%以上的纳税人、75%的税款已纳入计算机网络管理。金税工程进展顺利,阶段性目标有望圆满实现:今年底,整个国税系统的四级网络开通,增值税交叉稽核和发票协查系统在“五省四市”运行;全部百万元和十万元以及部分万元版专用发票纳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累计已有37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0%的增值税款纳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同时,实现了与海关的信息联网。初步完成了全国统一征管软件(CTAIS)的开发、试点,现正在24个城市逐步推广。全国已将年缴纳“两税”2000万元以上、营业税5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入了税源监控系统。
三是税务稽查工作不断加强。税务稽查机构普遍建立,稽查人员已近14万人;各项稽查制度日臻完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稽查力度不断加大;一批大案要案取得突破,五年查补收入1800多亿元,较好地发挥了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
四是征管质量考核体系初步建立。全国税务系统逐步建立了对征收率、入库率、处罚率等“十率”进行检查的征管质量考核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征管质量交叉抽查,初步实现了从单纯考核收入任务向收入任务与征管质量双重考核的转变。
(四)健全机制,从严管理,税务干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江泽民总书记在今年年初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财税专题研讨班上指出,要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税务干部队伍。这既是对税务队伍建设多年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总结,也是在新形势下对我们提出的更高要求。五年来,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改革,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从严管理,使税务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教育,大力提高税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各级税务机关普遍开展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进行“三讲”和“三讲回头看”教育活动,深入贯彻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广泛开展了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等,先后有近200万人次参加了新税制、税务稽查业务、涉税法律、外语、计算机知识与应用等方面的培训。总局及各地先后与部分高校联合开展学历、学位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等工作。截止1999年底,全国税务系统正式干部职工中,大专以上学历的达40多万人,占总人数的50.5%;本科77625人,占9.6%;研究生以上2394人,占0.3%,都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国税务系统“九五”税收规划提出的目标。
二是坚持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干部管理机制。通过税收征管改革和现代化手段的运用,建立起一套权责分解、相互制约的税收管理运行机制。通过不断深化机构改革,巩固了国、地税机构分设的成果,实行了省以下地税系统的垂直管理,顺利完成了总局和省局机关的机构精简和人员分流工作。结合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老干部政策,加强了服务保障工作。竞争上岗、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项改革的推行,使激励、制约相结合的干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形成,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的精神蔚然成风。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各级税务机关按照中央确定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建立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健全各项廉政制度,加大了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审计、政府采购等制度,强化了财务监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成都会议进一步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基层、党风廉政“三个建设”,强化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两权监督”的工作思路,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办法。通过认真贯彻落实这些制度,税务机关的社会形象得到改观,在当地政府行风评议中位次不断前移,一大批单位名列前茅。
(五)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税收社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税收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税法宣传更加深入,依法治税环境得到改善,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日益关注,公民纳税意识逐步增强,税收地位明显提高。
一是税收程序立法得到加强。1997年,新修订的刑法对危害税收征管罪专节作出规定;税收征管法的修订经多年努力工作,今年有望通过立法,公布实施;配合行政处罚法和国家赔偿法以及行政复议法的出台,总局制定了相关制度、办法,税收诉讼和复议工作日臻完善,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是税收执法逐步规范。税收执法检查力度加大,五年共查出违规文件3994件,其中地方政府3308件,税务系统650件,查出违反规定金额110多亿元;部分地区积极开展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对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起到了良好作用。
三是税法宣传不断深入。党中央首次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财税专题研讨班,江泽民总书记为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编写的《领导干部税收知识读本》题写书名并做了重要批语,各地先后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财税研讨班和讲座,使各级党政领导对税收地位、作用的认识更加深入,对税收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开展税收理论研究,为税收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各地借助税务报刊、书籍及其他新闻媒体,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对涉税大要案进行曝光。每年一度的“税法宣传月”活动,形式不断创新,效果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社会纳税意识的提高。
四是为落实“请进来、走出去”战略,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九五”期间,各级税务机关积极贯彻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在认真落实涉外税收政策的同时,加强涉外税收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外商来华投资和我国对外经贸工作。迄今,我国已与66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并初步建立起税收情报交换的国际网络,为我国企业走出国门提供了良好的国际税收环境。此外,还开展了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为推动税制、征管改革发挥了有益的作用。
在充分肯定“九五”辉煌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不足:一是现行税制还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使现行税制面临严峻考验。二是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尚需进一步提高,征管新模式有待完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仍未彻底解决,税收执法随意性依然存在。三是税收监控能力不强,税收计划体制和方法不够科学合理,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把握得还不够牢。四是税务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的要求不相适应,政治理论、税收业务和科学文化水平还有相当差距,特别是少数税务干部的不廉洁行为,损害了队伍的社会形象。
回顾“九五”税收工作的实践,我们在四个方面体会较深:
一是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增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税收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治的稳定,因此只有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税收工作放到国家政治经济的全局中去把握,才能正确理解、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坚持税收工作的正确方向,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局。
二是必须强化税收宏观调控,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税收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重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只有在保证税收收入较快稳定增长的前提下,根据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地实行有增有减的税收政策调整,不断完善税收制度,才能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做好税收工作,一靠依法治税,二靠从严治队。从严治队是依法治税的基础和保障。税法再好,制度再严密,也要靠人去执行,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素质直接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水平。只有创造一种爱护、培养、凝聚税务干部的环境、制度、机制,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税务干部队伍,才能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水平。实践证明,税收队伍是一支团结向上、能打硬仗的队伍,一支让党中央、国务院放心、全国人民信赖的队伍。正是有了这样一支队伍,才确保了税收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四是必须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深化改革中不断推动税收事业的稳步发展。创新是税收工作发展的灵魂和动力。创新是扬弃,必须建立在继承的基础上,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改革、创新要循序渐进,既不能墨守成规,也不能急躁冒进,要积极稳妥地进行。在某种意义上讲,总结提高是创新,狠抓落实也是创新。只有在改革中求发展,在继承中求创新,才能保证税收事业的兴旺发达。
同志们,“九五”的五年,是税收工作服从大局、服务经济发展的五年;是深化改革、锐意创新的五年;是打牢基础、强化管理的五年;是从严治队、树立形象的五年;是税收收入快速增长、实现历史性跨越的五年;是税收事业大发展、税收作用显著增强的五年。“九五”税收工作的辉煌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各地党政大力支持、各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热诚关心的结果,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体现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饱含着全国税务系统百万大军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心血。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全国税务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明确“十五”税收工作的思路和目标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是党中央在世纪之交召开的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了迈向新世纪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和指导方针,明确了“十五”计划的主要目标。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认清宏观形势和税收的职能作用,明确“十五”税收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动员百万税务干部为实现“十五”税收宏伟目标而奋斗。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税收的职能作用
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对世纪之交的国内外形势作出了深刻的审视和判断。从国际看,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国际竞争更加激烈。从国内看,我国即将加入WTO,将使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进一步融合;以信息化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增长,将实现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将促进我国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出现了重要转机,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和发展,给我国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为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奠定坚实基础;国有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出实质性步伐,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就业渠道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物质文化生活有较大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得到加强;科技教育加快发展,国民素质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为实现上述目标,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把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中阐述了制定“十五”计划必须着重研究和解决的十六个重大问题,每一个问题都与税收工作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都对税收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概括起来,着重要在三个方面发挥好税收的职能作用:
一是进一步提高税收的财政保障能力。实施“十五”计划必须有充裕的财力支持。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健全税收制度,强化税收征管,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注意防范财政风险。
二是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要解决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西部大开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深化国企改革等重大问题,都必须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要综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等手段,发挥价格、税收、利率、汇率等杠杆作用,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证经济稳定增长;要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的方针,根据经济形势实施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近期要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带动企业和社会投资,促进消费,税收必须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强化税收的调节收入分配功能。“十五”计划的根本出发点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税收不仅要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供财力保证,也要发挥好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要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开征遗产税;要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的过分扩大;还要为建立稳定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明确“十五”税收工作的总体思路
“十五”是新世纪我国税收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根据税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十五”税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保持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逐步提高“两个比重”;深化税制改革,调整、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科学的税制体系;坚持科技加管理,加速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税务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税收事业的全面发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十五”税收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三个带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一是要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税收既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又要支持和促进经济发展。“十五”计划的主题是发展,税收工作必须把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作为根本性任务。要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变化情况,特别是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深化税制、征管、计划、机构、人事等改革,进一步发挥税收促进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
二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税收工作的基础、灵魂和立足点,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立法是基础,制约权力是重点,从严治队是关键,协税护税是保障。要通过完善立法、严格执法、改善税收执法环境等,把依法治税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要深入贯彻科技加管理的方针。科技加管理,代表着税收管理的发展方向,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加强税收管理和从严治队的实际需要。科技与管理都重要,但二者的结合则更重要。没有科技手段,仅靠传统落后的管理方式无法提高管理水平;没有先进的管理观念、体制、方法和素质,再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也无法产生效益。科技加管理,就是要充分利用高科技、尤其是信息化技术,为税收管理提供现代化手段;同时,要在管理观念、管理体制、管理方法上实现创新,使之与现代化手段相适应,实现人机的最佳结合。
(三)努力完成“十五”税收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十五”期间,全国税务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和税收工作的总体思路,努力完成以下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是组织收入。奋斗目标是:保持税收收入略快于GDP增长,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级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十五”期间,税收要继续保持与GDP同步增长或略快于GDP增长的速度,力争到2005年税收收入上一个新台阶。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方针,改进、完善税收计划管理办法,强化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加强税源预测和分析,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税制建设。奋斗目标是:通过进一步完善税制,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要求的税制体系。进一步完善税制的原则是:在不增加企业总体负担、中央与地方利益格局不作大调整的前提下,统一税法,公平税负,规范税制,优化结构,合理分权,方便征管。主要任务是:完善流转税,规范所得税,健全地方税,推进费改税;加快税收立法步伐,制定税收基本法,提升税法级次,健全税法体系。
三是征管改革。奋斗目标是:通过进一步完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初步建立以信息化和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主要任务是:统一规划,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税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因地制宜地收缩基层征管机构;实行专业化、分类管理,分解、制约执法权力,提高税源监控能力;规范征管程序,明确岗责划分;优化纳税服务,推行多种申报、缴库方式;规范稽查工作,提高稽查质量。同时,要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和农业税收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农业税收征管体制。
四是信息化建设。奋斗目标是:初步建立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主要任务是:建设一个网络、一个平台和四个系统。一个网络,就是总局、省、地、县局四级主干网。一个平台,就是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四个系统,一是税收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包括税收征管主体软件、金税工程、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和税源监控管理系统等;二是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包括公文处理、税收法规查询、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系统;三是外部信息应用管理系统,包括对互联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纳税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等;四是税收决策支持应用系统,包括建立在综合数据交换处理系统之上的税收预测、分析等辅助决策应用系统。金税工程建设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2002年底要在全国范围内开通运行防伪税控开票、认证和增值税交叉稽核及发票协查系统,2003年4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手工发票停止抵扣。
五是队伍建设。奋斗目标是:按照江泽民总书记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税务干部队伍。主要任务是:适应税收管理的要求,推进机构改革;按照中央办公厅《2001~201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轮岗制度;完善公务员管理,贯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原则,特别是要解决好“能下”和“能出”的问题;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加快领导干部年轻化步伐;加强领导班子、基层和党风廉政“三个建设”,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特别是整顿和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切实加强基层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强化税务干部的教育培训。
三、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确保圆满完成2001年各项税收任务
明年既是新世纪的第一年,又是“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明年的税收工作,迈好新世纪税收事业的第一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的各项经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各种宏观调控手段,巩固和发展经济增长的好形势,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十五”税收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全国税务系统明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
根据财政部准备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国家预算草案,2001年全国税收收入计划总额为13360亿元,比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6.7%,增加840亿元。其中,海关代征进口税收计划1540亿元,比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4.1%,增加60亿元;证券交易印花税计划380亿元,比今年预计完成数下降17.4%,减少80亿元;利息所得税计划200亿元,比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33.3%,增加50亿元;车辆购置税计划180亿元,为净增加。分国、地税局看,国税局计划为9443亿元,比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6.9%,增加609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计划为5066亿元,比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8.9%,增加416亿元;地税局计划为3917亿元,比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6.3%,增加231亿元。这个税收收入计划是积极、稳妥的。
明年税收收入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基数较高,特别是“两税”和企业所得税基数中有不少是一次性因素带来的增收,这就增加了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尤其是完成“两税”收入任务的难度。各级税务机关要发扬优良传统,讲政治、讲大局,充分认识完成明年投入任务的重要性,确保圆满完成和超额完成明年收入任务。明年,我国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快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要增加职工工资,要推进各项经济改革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所有这些都需要充足的财力保证。同时,明年的宏观经济形势将继续好转,企业经济效益会进一步提高,将为税收增长提供比较充足的税源;随着税制的逐步完善和金税工程建设的逐步到位,税收征管将进一步加强,将为完成明年收入任务提供有利保证。我们相信,只要工作到位,经过努力,明年的收入任务是可以完成的。
第一,要继续坚持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工作思路。这几年的实践证明,组织收入工作抓得越早越主动,抓得越紧、越实,就越能抓出成效。各地要尽早将明年的收入计划科学合理地落实到基层,并切实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督促检查;要坚持每月分析收入形势的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充分掌握税收政策调整对收入的影响,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进一步做好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各地税务机关明年要将缴纳“两税”1000万元以上或年缴纳营业税3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入监控范围;并实行国、地税局对重点税源企业各税种的双重交叉监控,及时、准确地为税收政策调整和税收征管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全面加强对各税种的征管。增值税事关税收收入大局,要切实加强对增值税及专用发票的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行增值税纳税评估办法。要改进烟、酒税收征管办法,规范消费税税基,保证收入稳定增长。企业所得税要注意消化今年一次性因素增长造成高基数的影响,突出抓好对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管理,落实就地预缴、集中清算的征管办法。要强化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进一步做好利息税征管工作。要继续挖掘营业税及其他地方税种的增收潜力,确保完成地方税和农业税收收入任务。要加强涉外税收管理,加大对避税嫌疑大户的监控力度,堵塞避税漏洞。
第四,大力清缴欠税。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最近下发的《欠缴税金核算暂行办法》,全面加强欠税管理。要按欠税成因和清欠难易程度进行认真核实确认、分类核算、如实反映,并区别情况采取相应的清欠措施,提高清欠效果。
第五,研究改进税收计划管理办法。近年来,围绕税收计划问题的讨论比较多,有的地区对税收计划管理方式做了一些改革尝试。税收计划问题事关全局,一定要慎重对待,改革要积极稳妥地进行,目前不宜提“取消计划”之类不切实际的口号。当前可以对改进税收计划管理办法进行调研,但必须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税收收入计划不能取消。税收收入计划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依法完成国家预算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二是在完成收入计划总量的前提下,各税种的计划可适当进行调整。三是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即使收入计划完成了,有税源的还要收;通过千方百计努力后仍完不成计划,确实没有税源的,经检查确认,可以调整计划。四是加强对收入计划和征管质量的双重考核。各级不仅要考核收入计划完成情况,也要考核征管质量,特别是县以下要加大考核征管质量的力度。五是要增强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总局和各地税务机关都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税收收入预测水平,加大计划调整力度,使税收计划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各地税源实际。
(二)坚决落实完善税制的各项措施
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总局在吸收各地调研成果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对完善税制问题反复论证并向国务院报送了具体方案。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研究后决定,要做好准备,成熟一个,报批一个。今后几年完善税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适时将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二是逐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完善个人所得税。要改变目前企业所得税分享办法,实行中央与地方按一定比例分享的办法。要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级距,提升高收入者的使用税率。三是调整消费税和营业税政策。如将某些高档消费品和不利于环保的产品纳入征税范围,适当调整有关税目的税率。四是加快地方税改革步伐。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五是有步骤地实行费改税。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燃油税暂行条例由国务院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择机出台。农村税费改革将加快步伐。为保证上述内容的落实,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进一步做好改革方案的调研论证工作。为了使上报的增值税、所得税和地方税等改革方案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各地要配合总局做好调研论证工作,积极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第二,加强组织协调,保证车辆购置税的顺利实施。由于征收人员的编制和接收等问题尚不明确,明年前几个月车购税先委托交通部门所属的原车购费征收机构代征。但各级税务机关要抓紧做好征收车辆购置税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做好征管人员的培训和纳税人的宣传工作;二是要与交通部门积极合作,确保明年1月1日顺利开征,并在中编办的支持下,协商解决好机构、编制、经费、人员等问题;三是要及时了解、解决车购税贯彻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开征燃油税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的部署要求。中央决定,从明年起要加快农村税费改革步伐。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认真配合改革的实施,特别是要积极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和加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
第四,积极贯彻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已公布,包括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要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保证政策的有效实施。
第五,坚决落实调整消费税、营业税政策和推进地方税改革的各项措施。要做好贯彻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出台一项、落实到位一项。
(三)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深化税收征管、机构和人事制度综合改革
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阶段部署,抓紧做好明年的各项工作。要加快完善城市级广域网,并积极推进国、地税局之间的信息共享以及与外部各部门的联网。要努力实现总局、省局与地市局之间的税收信息联网运行。要以省为单位推广统一征管软件(CTAIS),并做好与金税工程建设的衔接工作,逐步取消各种自行开发的征管软件。同时要开发、推行统一的税务行政管理软件。
明年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点是要突出抓好金税工程建设,要在一般纳税人中完成万元版电脑发票的推广工作,要确保7月1日起认证、交叉稽核和协查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开通运行。为此,一是要狠抓落实。要切实做好设备配置、安装及调试工作。保证落实到每个基层征收单位。二是狠抓人员培训。各级“一把手”要亲自学、亲自用,并切实抓好对税务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还要有必要的考核。三是要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金税工程建设和运行责任制。对不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税收信息化建设和征管改革,都将涉及基层税务机构的改革、岗责划分和人员调整,基层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又必须符合信息化建设和征管改革的需要。因此,明年各地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动力,征管改革为龙头,深化基层征管、机构和人事制度综合改革。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信息化建设的进展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明确基层税务机构的设置和岗责划分,进一步解决好“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同时要适应金税工程建设和运行的需要,搞好有关管理机构的调整和职责分工。
深化基层征管、机构、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因地制宜地收缩基层执法机构,进一步实现集中征收。这一改革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专业化的需要,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需要,也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它代表了深化征管改革的发展方向。当然,收缩机构、集中征收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是对基层执法权力的削弱与分解,全国情况各异,任务繁重。要逐步收缩基层执法机构,撤销县城的综合性税务所以及城市的综合性分局;能属地征收的要实行属地征收,并要收缩直属征收机构。上述改革应与经济发展、信息化建设水平基本适应,并得到当地政府的理解支持;还要推行多种申报方式和实现税银库联网,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税创造必要条件。因此,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不可一刀切,应体现城乡有别,东、西部有别,国、地税局有别。二是认真做好基层内设机构设置和岗责划分工作。总的精神是要根据规范的征管流程,妥善做好基层税务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的设置及岗位、人力资源配置工作,尤其要充实基层管理人员,以利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三是努力搞好地市以下机构改革。截止11月底,绝大多数省局的机构改革工作已平稳、圆满结束,明年地市以下的机构改革、定编定岗等工作也要高质高效地完成。这次机构改革的一个难点是精简机构和人员,必然会遇到一些阻力和困难。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分流人员的安置工作。在选任干部时,要严格执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等基本原则。要落实交流轮岗、下基层锻炼等措施。要搞好分流人员的教育培训,鼓励干部学习深造。要特别重视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四)做好贯彻新征管法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
修订后的征管法有望经即将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次审议通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税收征管法,涉及对法的适用范围、执法主体、税源监控、发票管理、欠税清缴、法律责任以及纳税人权益保护和税务机关执法监督等许多方面内容的调整和完善,在不少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对推进依法治税、推动征管改革、促进税收事业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做好贯彻新征管法的各项工作,保证发布后的顺利实施。
第一,认真学习、领会新征管法的精神实质。各级税务机关要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税的高度认识实施新征管法的重要意义,组织广大税务干部认真学习新征管法,通过对新旧法律条文的对比,加深对新法精神的理解;还要注意与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国家赔偿法等法律的衔接,为实施新征管法做好准备。
第二,大力宣传新征管法。各级税务机关要对学习、宣传、贯彻新征管法作出具体部署与安排,并狠抓落实。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工具,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地宣传新征管法,做到家喻户晓。明年的税收宣传月要以新征管法为主要内容,掀起一个宣传热潮。
第三,严格依照新征管法开展税收征管工作。新征管法一旦发布实施,总局将尽快报请国务院审议、发布实施细则,并修订全国发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在近日下发各地讨论。这些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一经发布实施,各级税务机关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向总局报告,以保证新征管法的顺利实施和准确落实。
这里,我要强调的是,全国税务系统要在实施新征管法的同时,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依法行政的要求和国务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总局拟在明年适当时候召开一次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着重研究在税务系统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和过错追究制、推进依法治税的问题。明年上半年,各地要结合税收执法检查,对依法治税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为这次会议做好充分的准备。
(五)大力整顿税收秩序,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当前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整顿税收秩序。从近几年查处的偷骗税案件和税收检查情况看,一方面偷骗税问题在一些地区相当严重,不法分子偷骗税手段日趋隐蔽,团伙作案增加,尤其是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猖獗;另一方面,税收执法中也存在着不规范问题,少数地区混库、越权减免税、收“过头税”,个别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甚至执法犯法、内外勾结、监守自盗,问题比我们想象的要严重得多,触目惊心,令人震惊。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而且有损于税务机关的社会形象,影响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对此,我们必须有一个新的、更加深刻的认识。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明年工作时,专门提出要切实加强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朱总理最近多次强调,要整顿税收秩序。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朱总理的指示精神,把整顿税收秩序作为税务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要加大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力度。各地要坚决贯彻全国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金税工程等现代化手段,严格出口退税管理,认真搞好出口退税检查;要重拳出击,集中力量尽快突破一批骗税大要案,遏止骗税猖獗的势头。同时,要完善稽查体制,规范稽查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对偷骗税的威慑作用。
二是要整顿基层执法队伍,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各级领导对基层执法队伍的思想作风状况不能盲目乐观,对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要有清醒认识。各单位要结合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执法检查,主动查找问题、揭露矛盾,不护短,并针对暴露的问题,在基层开展一次严肃认真的思想作风整顿。要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推行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混库等违规违纪问题。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要认真学习即将召开的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要继续深入贯彻成都会议精神,尤其是要坚决落实总局党组关于加强“两权”监督的决定。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违纪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绝不姑息。
同志们,新世纪即将来临,我们面临着十分艰巨而光荣的税收任务。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我国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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