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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立业建功
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艰苦奋斗,从1949年10月到1952年底,三年多的时间里,在外有帝国主义威胁,内有阶级敌人破坏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夺取了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伟大胜利。
(一)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
1952年,农业总产值达到483.9亿元,比1949年增长48.5%。粮食产量达到3278亿斤,比1949年增长44.8%,超过解放前最高年产量11.3%;棉花产量达到2607万担,比1949年增长196.3%,超过解放前最高年产量53.6%。工业总产值达到343.3亿元,比1949年增长144.9%。钢产量达到134.9万吨,比1949年增长753.8%,比解放前最高年份1942年的产量增长47%;铁产量达到192.6万吨,比1949年增长665.5%;原煤产量达到6649万吨,比1949年增长108%,比解放前最高年份1942年的产量增长7%。发电量达到72.6亿度,比解放前最高年份的1941年的60亿度增长21%;原油达到43.6万吨,比解放前最高年份1943年的32万吨增长36%。其他绝大多数的工业品产量,都不同程度地达到或超过解放前的最高年产量。
在交通运输方面,1949年修复铁路8300多公里,修复桥梁2715座,总延长9万...
一、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立业建功
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艰苦奋斗,从1949年10月到1952年底,三年多的时间里,在外有帝国主义威胁,内有阶级敌人破坏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夺取了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伟大胜利。
(一)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
1952年,农业总产值达到483.9亿元,比1949年增长48.5%。粮食产量达到3278亿斤,比1949年增长44.8%,超过解放前最高年产量11.3%;棉花产量达到2607万担,比1949年增长196.3%,超过解放前最高年产量53.6%。工业总产值达到343.3亿元,比1949年增长144.9%。钢产量达到134.9万吨,比1949年增长753.8%,比解放前最高年份1942年的产量增长47%;铁产量达到192.6万吨,比1949年增长665.5%;原煤产量达到6649万吨,比1949年增长108%,比解放前最高年份1942年的产量增长7%。发电量达到72.6亿度,比解放前最高年份的1941年的60亿度增长21%;原油达到43.6万吨,比解放前最高年份1943年的32万吨增长36%。其他绝大多数的工业品产量,都不同程度地达到或超过解放前的最高年产量。
在交通运输方面,1949年修复铁路8300多公里,修复桥梁2715座,总延长9万余米。到1950年修复的铁路已达14089公里,原有铁路基本畅通。1952年底,全国通车里程已达24578公里,接近解放前的最高年份。与此同时,还改善了原有线路,提高了行驶速度,铁路货物周转量逐年提高。1952年已达到601亿吨/公里,比解放前最高水平增加50%。原有的公路、航运得以恢复和发展,又修筑了川藏、青藏公路。公路通车里程由1949年的80768公里,增长到1952年的126675公里,超过了解放前的最高水平。内河航运里程由1949年的73615公里,增长到1952年的95025公里。民用航空从无到有,至1952年已经增长到13123公里。
在国内贸易方面,1952年底,全国商品流转总额已达2768亿元,比1950年增长62.3%;农副产品采购额已达129.7亿元,比1950年增长62.1%;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额已达14.1亿元,比1950年增长93.2%。
对外贸易,打破了帝国主义封锁禁运,1952年,中国对外贸易的出口额已达64.6亿元,比1950年增加了55%。外贸商品的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进口货物中原来占很大比重的奢侈品几近绝迹,国家急需的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占了很大比重。而且从1950年起,中国对外贸易实现了顺差,扭转了长期存在的入超局面。
在文教卫生方面,1952年底,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达19.1万人,比解放前的最高年份增长23.2%;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达63.6万人,比解放前的最高年份增长66.1%;普通中学在校学生达249万人,比解放前的最高年份增长66.4%;小学在校人数达5110万人,比解放前的最高年份增长115.8%;此外,还举办了各种业余学校,开展扫盲活动,发展文化教育,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与此同时,全国卫生事业发展很快。1952年,全国医院、疗养院的床位达到18万张,比解放前的最高年份增加了172.7%;产院比解放前的最高年份增加了1.33倍,儿童医院比解放前的最高年份增加50%以上,妇幼保健所(站)则比解放前的最高年份增加260多倍。
(二)物价稳定。
1950年3月以后,金融物价一直保持平衡,三年没有发生大的波动。全国批发物价指数如以1950年3月为100,则同年12月为85.4,1951年为92.4,1952年为93.7。根据国家商业机关的统计:1952年12月份,上海、天津、沈阳、汉口、重庆、西安、广州7个大城市的52种主要商品批发物价总指数,比1951年12月份下降了6.4%。其中副食品下降14.9%,燃料下降了13.2%,纱布下降了0.8%。粮食提高了1.9%的原因是以前粮食价格不合理,为使农民获得合理利益而采取的必要措施。虽有抗美援朝战争的影响,粮食、纱布、日用必需品的价格仍能持续稳定,实在来之不易。这一重大成就,使旧中国12年的通货膨胀、物价飞涨的苦难岁月一去不复返,广大人民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三)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
三年恢复时期,财政总收入为382.05亿元,总支出为366.56亿元,结余15.49亿元。这期间,财政不仅有力地保证了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以及市场金融物价的稳定,还不失时机地安排进行重点建设的投资。三年中,基本建设拨款总和为86.21亿元,占三年财政支出总和的23.5%,其中重点是水利建设投资和铁路交通的投资。此外,经济建设投资、文教卫生科学事业投资,以及社会救济等投资的总和,占三年财政支出总和的40%。这些投资,既巩固和扩大了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也扩大了国营经济向国家提供财政收入的比重。1950年,国营经济向国家提供了21.75亿元的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33.4%;1951年提供了59.74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47.8%;1952年增加到101.01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58.1%。国营经济上缴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增加,使得财政经济状况不断好转,也为进入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基础
(一)基本建设投资超额完成。
第一个五年计划原定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为427.4亿元,实际完成588.47亿元。在国家全部基本建设投资中,国家预算内投资为531.18亿元,占90%以上。在财政基本建设拨款中,用于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拨款为496.01亿元。由于国家财政拨付了大量的基本建设投资,实际施工的工矿建设单位达1万多个,其中限额以上的有921个。平均每两天就有一个现代化的限额以上的大型工矿单位动工兴建,平均每三至四天就有一个现代化的大型工矿单位建成投入生产。至于兴建和完工的限额以下的中小型企业就更多了。苏联帮助中国建设的156项重点工程,到1957年止有135个已经施工建设,有68个已经建成或部分建成投入生产。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国家帮助中国建设的68个工程项目,有64个已经施工建设,有27个已经建成投入生产。这些建设项目,是中国现代化工业、农业、运输业、邮电业、商业、文教科卫事业和城市公用事业的骨干。其中许多是国家过去没有的部门,包括飞机、汽车、发电设备、重型机器、新式车床、精密仪器、电解铝、无缝钢管、合金钢、塑料、无线电和有线电器材等的制造和生产。这些新型企业及公用事业项目的建立,改变了解放前中国经济和文化落后、部门残缺不全的状况,为实现整个国民经济技术改造和文教科学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后,使新增固定资产达到492.18亿元,超过旧中国70年建设的1.5倍。这些项目的建成,使我国的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并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从而奠定了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基础。
(二)工业生产迅速发展。
由于新建和扩建了成千上万个工业企业,并且财政又增拨了102.5亿元流动资金,使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工业生产任务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1957年工业总产值达到704亿元,比五年计划规定的指标535.6亿元超过31.4%。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41.5%提高到1957年的56.5%。五年中社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1.3%,而工业是18%,农业为4.5%。在这个时期,国家特别优先发展国民经济技术改造的基础——重工业。在工业产值中,重工业产值的比重由1952年的35.6%,提高到1957年的48.3%。其中几个主要产品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是:钢31.7%,生铁25.2%,煤14.7%,原油27.1%,发电量21.5%,硫酸27.2%,纯碱21.4%,烧碱20.2%,金属切削机床15.4%,铁路机车52.9%。重工业的迅速发展,使我国生产出许多过去没有、但对国民经济极端重要的产品,例如,1956年7月试装出第一批“解放牌”载重汽车,1956年9月9日试制成功第一架喷气式飞机,等等。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同时,也强调发展轻工业的重要性,轻工业平均每年增长速度达12.9%。
工业的迅速发展,也促进了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我国第一座大型拖拉机厂在洛阳建成,为全国提供了许多农用拖拉机。此外还为农业增加了大量排灌设备,提高了农业机械化的水平,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国家工业化的顺利进行,为发展和改造交通运输业提供了重要条件。五年内,在工业的支援下,新建铁路33条,新建、恢复铁路干线、复线、支线和企业专用线约1万公里。航空工业也逐步发展,由小到大,航运线路已达2.64万公里。武汉长江大桥在1957年建成通车。国家工业化的发展,也为市场提供了大批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促进商品流通扩大。
国家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也促进了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由1952年的446元提高到1957年的637元,增长了42.8%。在此期间,农民生活也有很大改善。1957年全国农民收入比1952年增加近30%,据统计,由于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就使农民增加收入110亿元。全国城乡居民的平均消费水平五年提高了22.9%。科学、文化、教育、艺术、卫生、体育等事业都有很大的发展。
三、为经济调整、整顿作出贡献
(一)财政支持经济调整取得重大成果。
经过1961年至1965年整整五年的努力,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取得了圆满的成功。1964年12月21日,周恩来总理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工农业生产已经全面高涨,整个国民经济已经全面好转,并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65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1984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590亿元,工业总产值1394亿元。同1957年相比,工农业总产值增长59.9%。其中,农业增长10%,工业增长98%。从1963年到1965年,工农业生产平均每年以14.9%的速度发展。在经历了三年“大跃进”所带来的严重挫折之后,有这样的恢复和发展速度是非常可贵的。更重要的是,这样快的增长速度,是建立在国民经济各生产部门生产能力提高和生产各环节相互比例关系取得合理调整的基础上的。
1.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经济结构全面改善,效益提高。由于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农村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作都取得了大量的成果。除继续治理淮河外,开始治理黄河、长江部分支流及珠江、辽河等。修建了控制黄河流域面积92%,蓄水354亿立方米的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和刘家峡、盐峡、青铜峡、东平湖等大型水库。建成2500个电动排灌站。1965年全国灌溉面积比1957年增加570多万公顷,灌溉面积占全部耕地中的比重,由1957年的24.4%上升到32%。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从1958年至1965年,国家用于水利的投资达137.9亿元,平均每年17.2亿元,为“一五计划”时期每年投资的3.2倍。这些基础设施为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物质保证。1965年,粮食总产量达3891亿斤,比1960年的2870亿斤增产1021亿斤。虽然因种种原因没有完全恢复到1957年水平,但由于农业生产条件的不断改善,每亩单产已比1957年提高3%;至于经济作物总产值则大大超过1957年的水平。同时,工业与农业的产值比例,经过调整后也由1960年的3.58:1调整为1965年的1.68:1,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改进,比较适应中国当时的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客观需要。
经济调整中,大力压缩基本建设规模,保证了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的及时建成投产。自1958年以来,共建成531个大中型项目,使我国的冶金、能源、化工、纺织等行业的生产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与此同时,工业内部结构和布局也有所改善。轻重工业的产值比例,从1960年的33.4:66.6提高到1965年的51.6:48.4。从历史上看,这是一个可以兼顾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保证市场稳定的合理界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等支农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由1957年的0.8%提高到1965年的2.9%,有了显著的增长。采掘工业与加工工业之间的比例,大体上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改变了“大跃进”时期加工工业过重的不协调状况。不仅如此,质量、消耗、劳动生产率等技术经济指标也得到了改善。如1965年生铁合格率达99.85%,钢材合格率达98.5%,原煤含矸率降到0.64%,棉布一等品率达97.4%,机械工业有些产品的性能、质量已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据统计,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方面的历史最高水平,相当大部分是在1965年前后创造的。如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的利润为20.9元,每百元资金实现的利润税金为29.8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净值实现的利润税金为39.8元,每百元工业产值实现的利润为21.3元,每百元产值占用的流动资金为25.5元。
2.协调积累与消费,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大跃进”时期,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关键在于积累过高,基本建设规模过大。因此,国民经济必须调整。经过几年的努力使积累占国民收入使用额的比例由1959年和1960年两年高达43.8%和39.6%,下降到1961年的19.2%,1962年和1963年又分别下降到10.4%和17.5%。这样才使基本建设的规模与当时国家的财力、物力基本相适应。1964年和1965年,积累率分别回升到22.2%和27.1%。这样,既兼顾了人民的生活需要,又满足了后两年的经济恢复中基本建设和工业生产的需要,保证一批重点项目能按计划建设、按时投产的需要。在这期间,经过压缩基本建设规模、调整投资方向,使新增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由1960年的68.8%,提高到87.2%(1963~1965年),比“一五”计划时期的83.6%还要高。
从1958年起,国家财政连续四年出现了大量的赤字。其中1960年财政赤字高达81.85亿元,占当年财政总支出12.5%。从1962年开始,由于调整经济,恢复生产,广辟财源,增产节约,财政收入每年平均递增14.7%,到1965年财政收入达473.32亿元,比1957年财政收入增加163.13亿元,增长52.2%;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当年支出466.33亿元,收支相抵,结余7亿元。同时,货币发行过多的现象也有所改变。
在这困难的年代里,国家财政基本还清了我国向苏联的各项借款(主要是在抗美援朝战争中欠苏联的军用物资款和应付利息),折合人民币57.4亿元。到1962年底还了52.89亿元,1965年全部还清。
在财政状况改善的条件下,1963年8月,国家决定拿出11亿元给部分职工增加工资,使“大跃进”以来积留的职工工资问题,部分得到解决。此外,利用多种形式,广开门路,使城镇闲散劳动力和待业青年绝大多数人得到安置。根据国家统计局计算,1963年全年平均零售物价总指数比上年下降5.9%,其中平价下降0.8%,高价、议价、集市价格分别下降40%~50%左右。全国居民年人均消费水平,1965年为125元,比1957年增加了23元。由于农业还没有完全恢复,1965年全国每人平均的粮食、食油、棉布消费量,仍略低于1957年的水平。但是总的来说,因经济调整,市场供应增加,许多农副产品调高了收购价格,平调退赔全部清理,农业税减低税率,农民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二)国家财政在“文革”困境中支撑局面。
“文化大革命”使中国民经济遭到破坏,财政收入极不稳定。财政通过艰苦的努力,支撑着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局面,并在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的基本需要的同时,依托建国之后打下的基础,千方百计促使建设事业取得不断进展。1968年,建成了当时我国最大的石化联合企业——燕山石油化学总公司。该公司每年加工原油能力为700万吨,有30万吨乙烯工程等47套大型石油化工装置。1974年我国自建的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投产,年产原油2000万吨以上。1970年4月24日,首次运用一枚三级运载火箭,将300公斤左右的卫星送入近地轨道。1975年11月26日,首次成功发射了一颗可回收的人造地球卫星。1968年,我国长江上的第二座大桥——南京长江大桥建成通车,使首都北京和我国最大的城市——上海能直接通行火车和汽车。它的建成对于进一步沟通南北交通,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和促进长江三角区的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此外,60年代我国建设了8条铁路新干线,全长4351公里。70年代又新建了兰青、兰新、贵昆、成昆等14条铁路新干线,全长7476公里。这些交通大动脉的贯通为我国西南、西北的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提供了保证。
四、财政活跃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
(一)支持农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改革。
1.“六五”时期。国家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用于农业的支出为658.48亿元,占财政支出总计的8.80%。其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为437.19亿元,占农业支出的66.39%。5年中,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8.1%,粮食年平均产量由6160亿斤增加到7412亿斤,棉花由4480万担增加到8640万担,猪、牛、羊肉由937万吨增加到1462万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展最快的时期。
2.“七五”时期。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各项支出达1167.77亿元,占同期国内财政支出的9.08%。
(1)支持大江大河治理、水土保持和自然环境保护等大型工程的建设。“七五”期间进行的荆江大堤、东辽河防洪、嫩江堤防等一大批水利修复和加固工程,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黄河三角洲、宁夏引黄灌区等农业开发工程,长江上游和黄土高原等水土保持工程,“三北”(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带和广东、辽宁、吉林等人工造林工程等多项建设,国家建设投资达200多亿元。
(2)支持粮、棉、油等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针对“六五”末期农业特别是粮、棉、油生产后劲不足的状况,国家财政在调整原有支出结构,向粮、棉、油生产倾斜的同时,从1986年起,建立了发展粮食生产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基地县和粮食生产潜力大的地区发展粮食生产、兴建和整修农田水利设施,改造中低产田,繁育优良品种,推广先进农业技术,防止病虫害等建设。到1990年,这项支出累计达50亿元。用这项资金建立了1037个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大大改善了这些县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这些县的农业生产能力。据统计,国家投资建设的商品粮基地,5年累计形成了125亿公斤的粮食生产能力,这是保证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重大措施。
(3)支持农业综合开发。从1988年到1990年,财政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投资达120亿元,支持包括黄淮海平原、三江平原、松辽平原等在内的35片、782个县(市、区)、数百个国营农场的综合开发,有力地促进了这些地区中低产田的改造,宜农荒地的开垦,草场的改良和粮、棉、油等生产能力的提高。
(4)支持农业科技推广。“七五”期间,国家财政直接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累计达70多亿元。再加上财政用于支持与农业科技推广有关的农村事业发展的支出达100多亿元。对优良品种、现代化栽培、配方施肥,地膜覆盖等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对禽畜良种繁殖,瘦肉型商品猪的发展和饲养新技术的开发推广起了巨大的作用。
(5)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在“六五”基础上,国家财政除继续安排了水产繁殖专项补助费,促进了水面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外,还安排了发展优质农产品的专项补助费,扶持了以大米、水果、蔬菜为主的名、优、特农产品的发展。同时从农村周转金的使用和税收优惠等方面,促进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这些支持在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中起了重要作用。
3.“八五”时期。国家财政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首位的方针,按照《农业法》的要求,努力增加发展农业的资金投入,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据统计,财政预算内用于支农的支出,每年都有较多的增加。同上年相比,1991年增长12.9%,1992年增长8.2%,1993年增长17.1%,1994年增长21.0%,1995年增长6.4%。五年平均,每年递增14.1%。其中用于支持农业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支出,平均每年增长达15%以上,是历史上增长最快的时期。
(1)发展完善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八五”期间,国家各级财政共计投入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51.2亿元,引导、启动乡村集体和农民自筹资金(含投工投劳折款)113.85亿元,在1037个项目县中进行了大规模的农业、水利、农机综合配套建设,提高了我国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2)支持农业科技推广,促进农业稳定增长。“八五”期间,财政各项农口事业费和支援农村生产资金两大类支出中,用于农技推广的资金为132.24亿元,比“七五”期间的71.33亿元增加了60.91亿元,增长85.39%,年均增长17%。除了增加正常预算的农技推广经费外,还增加了用于农技推广的专项经费,如“丰收计划”、“优质农产品开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经费。同时突出了支持农技推广的重点。国家财政支持农技推广的资金主要用于粮棉油增产技术的推广、“菜篮子”工程以及包括作物栽培、地膜覆盖、节水灌溉等农业生产适用先进技术的推广。促进了农业生产朝着高产、优质、高效的方向发展,使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3)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保护、支持农业发展,对农业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八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实际投入资金总额28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1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4亿元,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贷款50亿元,集体和农民自筹资金69亿元。农业综合开发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为主,适当开垦宜农荒地。5年累计改造低产田1.1亿亩,开垦宜农荒地1200万亩。随着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的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大提高,粮食总产突破9000亿斤大关,并在“八五”期末达到9300亿斤的历史最高水平。农业综合开发在坚持提高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有效利用当地农业资源优势,兴办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系列开发,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据全国16个省(区)统计,共建设经济林371万亩,养殖水产品140万亩,养殖禽畜9040万头,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2036个。这对加快农民奔小康的步伐,起了重要作用。
(4)支持抗灾救灾。针对农业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的特点,“八五”期间,国家财政积极支持农业防洪抗灾,防治农作物、森林和畜牧病虫害。1991年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之后,中央财政和各级财政部门重点支持了长江中下游、淮河流域和太湖流域的治理,增强了这些地区抗洪排涝、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如1995年中央财政支持抗灾救灾的资金达9亿元,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支持教育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1.财政对教育科技事业的资金支持。
(1)“六五”时期,中国科技、教育事业重新出现了繁荣兴旺的局面。这一时期,国家财政用于科技和教育支出共达到1226.63亿元,比“五五”时期的659.72亿元增长86%。
(2)“七五”时期,国家财政用于各类教育的事业费支出为1388.4亿元。加上预算内安排的教育基建投资、各部门事业费用于教育的支出、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中用于教育的支出和城市教育费附加支出及农村教育费附加支出共计1800.15亿元,比“六五”时期的823.35亿元增加976.80亿元,增长118.6%,年均增长率为15.3%。其中,教育事业费比“六五”时期增长104.67%,年均增长率为14%;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由“六五”时期的11.0%提高到14.0%,在校学生人均支出额也逐年增加。实现了党中央提出的在一定时期内,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实现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年增长的要求。在支持科学事业发展方面,“七五”时期国家财政支出中的科学事业费为182.60亿元,加上科技三项费用、科研基建费及其他科研事业费共计614.47亿元,比“六五”时期的403.28亿元增加211.19亿元,增长52.4%,年均增长率为6.3%。为支持科学事业发展,1986年国家预算收支科目增设了“科学事业费”类级支出项目。为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加强我国在高科技领域的研究工作,从1987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了“高技术科研专项经费”。
(3)“八五”时期,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拨款累计达到4124.43亿元。其中,1995年为1196.65亿元,比1990年增加734.20亿元,年均增长20.9%。在国家财政对教育拨款中,教育事业费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1995年为891.5亿元,比1990年增加538.95亿元,年均增长20.4%。在教育事业费的安排中,国家财政对一些重点项目予以大力支持。一是积极推动1994年7月国务院提出的“211工程”(即:面向21世纪,分期分批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顺利实施,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211工程”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筹集的方式,中央专项资金超过27亿元,加上地方、部门和各高校的配套资金,总投入将达到百亿元。二是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推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进程,中央财政拨款39亿元。加上地方各级财政的配套拨款,这项“工程”的总投入超过百亿元,是近年来各级政府对贫困地区投资规模最大的全国性教育工程。
总之,“八五”时期,国家财政科技支出不断增加,累计达1146.17亿元。其中,1995年为302.36亿元,比1990年增加163.24亿元,年平均增长16.8%。在国家财政科技支出中,科学事业费“八五”时期达到361.66亿元。其中1995年为96.86亿元,比1990年增加52.42亿元,年平均增长16.9%。同时,国家财政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着力调整支出结构,保证了科研重点学科和领域的发展。“八五”期间,中央财政大幅度增加了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基础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运行费等基础性研究经费、高技术研究以及农业科研经费,稳住了一支精干的科研队伍。首先,较大幅度增加基础性研究经费,特别是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投入,由1990年的1.51亿元增加到1995年的4.44亿元,另外还安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5000万元,基本保证了国家基础性研究的资金需要。其次,中央财政给予专项拨款,保证了国家“863”高技术研究计划的顺利实施。第三,中央财政专项增拨了中央级农业科研经费,提高中央级农业科研单位的人均事业费基数,改善了农业科研条件。第四,对技术力量雄厚、符合科技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有较大影响和作用的科研院所,国家财政从设备更新和科技周转金等方面给予专项支持,以维持其科研优势,促使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重点产业和经济建设服务。
2.教育科技事业蓬勃发展。
(1)“六五”时期共取得重要科研成果33000项,有937项获得国家科技发明奖,其中一部分居于世界领先地位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取得了显著效果。高等教育发展迅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由1980年的114万人增加到1985年170万人。中等教育的结构调整开始取得成效,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很快,普及初等教育的工作有了进展,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在全国开展。
(2)“七五”时期,一是为国家培养了大量人才。“其中,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达到266.8万人,比“六五”时期增长73.8%;国内培养的研究生15.8万人,其中获得博士学位的6927人,获得硕士学位的14.1万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生292.2万人,比“六五”时期增长31%。二是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平均每万人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由1982年的62人增加到1990年的142人,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78人增加到804人,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789人增加2334人,全国文盲半文盲率由20.37%下降到15.88%。三是基础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由1985年的95.95%提高到1990年的97.9%。普及初等教育验收合格县由1985年的731个增加到1990年的1459个。四是成人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都获得了新的发展。
“七五”期间,我国的科学事业发展很快,硕果累累。首先是促进了科技队伍不断壮大。1990年全国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32万人,其中自然科学技术人员1097万人,比1985年增40%。1990年全国县级以上全民所有制独立科研机构5820个,比1985年增加130个。其次是科技成果的丰收。“七五”时期,我国取得国家级科技成果14139项,是“六五”时期的1.5倍。经国家批准的发明奖846项,自然科学奖237项,科技进步奖2330项,星火奖261项。有4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建成并通过验收。在生物技术、农业科学、高能物理、计算机技术、运载火箭技术、卫星通讯技术、超导材料的理论研究等领域的某些科技成果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实践中广为应用。
(3)“八五”时期,我国的教育、科技事业发展迅速,成就卓著。一是高等教育。通过调整高等学校的结构,减少了学校的数量,扩大了学校规模,提高了办学效益。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迅速。1995年,普通高校数量为1054所,比1990年的1075所减少21所;1995年,普通高校招生92.6万人,比1990年增加31.7万人,增长52.05%,年均增长8.74%;1995年,在校生为290.6万人,比1990年增加84.3万人,增长40.86%,年均增长7.09%。1995年,在校研究生14.5万人,比1990年增加5.2万人,增长55.91%,年均增长9.29%。二是中等职业教育。1995年,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为939.4万人(含技工学校学生188.6万人),比1990年增加286.4万人,增长43.86%,年均增长7.54%。三是基础教育。1995年,全国初中在校生为4728万人,入学率达78.4%;小学在校生为13195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8.5%,比1990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5年间,“希望工程”利用海内外捐款资助建设希望小学1325所,资助了23.7万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四是成人教育。1995年,成人高校在校生257万人(含电大普通专科班17.8万人),比1990年增加83万人,增长47.7%,年均增长8.11%;成人技术培训学校培训学员7698万人次;成人中、小学毕业学生288万人次;扫除文盲476万人。五是科技事业。随着我国的科技队伍不断扩大,科技成果大量涌现。据初步统计,1995年,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达2785万人,比1990年增加353万人,增长14.52%,年均增长2.75%。全国县级以上独立研究开发机构5856个,高等院校办科研机构2550个,大中型工业企业办科研机构14400个,从事科技活动人员277万人。重大科技成果5年累计为16万个,比“七五”期间增加了7万个,增长80%,在这些成果中,约有2万多项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三)支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
1.“六五”时期,国有企业基本建设投资达5330.47亿元,其中更新改造投资达1495.22亿元。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每年增长速度控制在4.5%~31.6%之间,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支付使用率达到73.8%。其中1981年达到86.6%,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效益。新增固定资产3880亿元。建成投产大中型项目496个,其中能源、交通项目103个。五年内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950万千瓦,采煤能力8000万吨,原油开采能力5000万吨,铁路通车里程1500公里、复线里程1500公里、电气化里程2400公里,港口深水泊位吞吐能力1亿吨。这些不仅促进了“六五”时期经济稳定增长,而且为“七五”时期和90年代的经济发展打下了较好的物质基础。
2.“七五”时期,财政累计支出达12865.67亿元。其中,国内基本建设拨款2641.57亿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20.5%。全民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比“六五”时期增长了1.35倍。新增固定资产总额达到5421.62亿元,建成了一批新的生产基地和技术产业。“七五”期间,国家财政为改变能源、交通的滞后状况给予重点扶持,使其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据统计,“七五”期间,煤炭开采能力新增12374万吨;石油开采能力新增7752万吨;发电装机容量新增4628万千瓦;铁路交付运营里程新增2307公里,电气化铁路里程新增2734公里,铁路复线里程占营业总里程的比重由1985年的19.2%提高到1990年的24.4%;新建公路18092公里,公路质量不断提高,高速公路建设开始起步;新增港口吞吐能力13740万吨。五年间,预算内能源工业的增长是:煤炭工业产值增长23%,石油工业产值增长26.3%,电力工业产值增长38.1%,石油化工产值增长56.5%;铁路运输周转量增长27.3%,公路客货运输周转量增长43.8%,民用航空运输周转量增长65.2%,邮电业务总量增长176.4%。
3.“八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61637亿元,比“七五”期间增长了2.1倍。国有单位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704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完成23543亿元。技术改造投资完成10797亿元,建成投产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845个。基础产业、基础设施投资明显加大,用于能源、交通运输、邮电业的投资总量达14782亿元,占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0.1%。“八五”期间,国家预算内安排基本建设投资3136.39亿元,同期还安排地质勘探经费261.92亿元。从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结构看,农林水利占15.22%,交通运输邮电业占21.64%,能源占24.8%,原材料占4.78%;其余33.56%主要投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性项目和国防建设、政权建设等。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财税体制、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国家财政逐步退出对一般生产经营性项目的投资,主要投向国民经济发展中短缺和急需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国家财政的基本建设投资不仅直接支持了国家重点建设,而且在引导资金投向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了强有力的调控作用,对改善投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缓解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做出了积极贡献。
4.改革开放20年来,是我国各项建设高速发展的时期。自1981年以来,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4万多亿元。其中,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8.1万亿元,相当于改革前29年投资总和的12.5倍。199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300亿元,相当于1981年的26倍。在投资结构方面,对能源工业的基建投入比重由1980年的20.7%,提高到1997年的26.2%;对运输、邮电业的投入比重由11.2%,提高到21.5%。这一时期的财政支出,本着中央关于集中财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则,重点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国民经济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78~1996年间,国家财政总支出累计达56306.57亿元不包括国内外债务。,其中用于基本建设的支出为9807.69亿元,为同期财政总支出的17.42%。在财政体制改革进程中,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政策手段,强化资金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集中和引导资金投向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1978~1997年,全国累计修建各种类型的水库近10万座,总畜水能力近5000亿立方米;建成灌区5608处,有效灌溉面积2206万公顷。基建投资新增煤炭能力3.8亿吨,石油开采能力2.4亿吨,炼钢能力1884万吨,发电机组容量1.59亿千瓦,新建公路122.6万公里,新建(扩建)港口码头吞吐量4.6亿吨。国家铁路正线延展里程净增1.7万公里。
(四)引进外资成绩显著。
1979~1997年,我国签订利用外资协议项目30多万个,协议外资金额6540.0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483.48亿美元。其中对外借款1161.27亿美元,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201.41亿美元,占利用外资总额的63%以上。正式投入运营的外资企业12万多家。1993年以来我国已连续5年稳居世界各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排行榜的第2位。外资的合理利用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经济的现代化建设。1992~1996年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资金来源中,利用外资的比重分别为5.7%、7.3%、10.7%、11.5%和12.9%。1980~1996年底,我国利用世行贷款项目达176个,承诺贷款金额达258.89亿美元。其中无息贷款为89.15亿美元,占总额的34.4%。按世行财政年度计算,我国连续4年成为获得世行单年度贷款承诺额最高的国家,每年约30亿美元。“八五”期间是我国利用世行贷款最有成效的时期,通过项目76个,承诺金额136.84亿美元,约占1980~1996年全部贷款总额的52.8%。世行对华贷款在投向上体现了中国国民经济发展重点和产业政策,覆盖了我国除西藏自治区和台湾省以外的所有省份和自治区,遍及农业、能源、交通、工业、教育、卫生、城建和环保等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在上述176个项目中,有92个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绝大多数项目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财政为各项改革铺路搭桥。
1.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开放20年间,财政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了巨大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国家财政通过减税让利等各项政策,支持搞活企业,扩大企业财权。以实行利润留成的1980年为基数,“六五”、“七五”10年间,国家财政通过各项减税让利政策给企业的好处为4200亿元,扣除财政通过征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等方式收回来的1100亿元,国家财政支持国有工交企业的净财力累计约3100亿元。此外,还从政策、体制等方面,全方位地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从1994年开始,全国在18个城市进行了“优化资本结构”的试点。1996年,又将这种试点扩大到50个城市,并增加了8个城市比照试点。1997年,试点城市又从58个扩大到110个,用于试点城市中兼并破产的呆账、坏账准备金由200亿元增加到300亿元,加大了推进企业兼并破产的力度。到1996年底,试点城市中共兼并企业1192户,资产总额292亿元,负债总额27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本息余额197亿元,已经停免息13.3亿元,涉及职工113万人;破产企业1099户,资产总额249.8亿元,负债总额429.9亿元,涉及职工68万人。
2.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国的国有资产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和基础作用。建国以来,平均每年递增12.4%,1980年以来平均每年递增14.5%。“八五”期间,我国国有资产平均以每年17.9%的速度稳定增长,截至1995年底全国国有资产总量达到57106.4亿元。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45063.3亿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12043.1亿元。1996年全国国有资产总量已达到65894.6亿元,比新中国成立初期增长了300多倍,比1990年翻了将近两番。国有单位每年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一直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70%以上;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占全社会企业资产总额的65%以上(已扣除不可比因素);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占城镇就业人员的67%;全国财政收入的60%以上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的;国有资产通过与其他经济成份合资、合作、参股以及扶持集体企业等经济手段,实际调动或支配着大约40%~50%的集体、外商资本。
3.积极参与投资体制改革,保证国家重点建设投资。改革开放以后,列入国家计划的基本建设投资增加了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利用外资、企业债券、各种专项建设基金等投资形式,财政预算拨款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份额呈下降趋势。国家预算内投资占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1980年为53.7%,1985年为35.5%,1990年为21.3%,1995年为6.6%,1996年已下降到6.1%。中央财政积极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对支出的总量和结构进行调整,重点支持教育事业和农业、交通运输、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对贯彻科教兴国方针、稳定基础产业,保证重点建设,引导其他资金投向国民经济薄弱环节起到了积极作用。1995年“拨改贷”资金转国家资本金工作由点到面展开。根据国务院的部署,从当年开始,中央预算安排的“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试点工作在优化资本结构的试点城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103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57户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展开,取得很好效果。截止1996年6月试点工作结束,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已有40%左右转为国家资本金,共计241.86亿元,在不同程度上减轻了部分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
(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
1.支持工资制度改革。为了支持改革、发展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国家财政尽其所能,在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历次工资改革与调整的研究测算,拿出大量资金用于机关、事业和企业工资改革,为逐步解决工资制度不合理的状况和普遍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创造了条件。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全面开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职工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和奖励工资构成。1986年,事业单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试点,1987年适当提高部分中年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水平,1987年和1988年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护士的工资标准提高10%,等等。进行这些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国家累计增加工资开支929亿元,其中国家财政直接支付的587亿元。“八五”时期,国家财政为了配合政府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新的工资制度,安排了大量资金支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调整。仅国家统一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政策,累计增加财政支出1000多亿元,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在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方面,财政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改进和完善企业工效挂钩办法和其他形式的工资分配制度,使企业职工在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工资收入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工资制度经过多次改革,全国职工的工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国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由1980年的762元增加到1997年6470元,年均增长13.41%。其中国有职工的平均工资由1980年的803元增加到1997年6747元,年均增长13.34%。
2.促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和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为促进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各级财政在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不断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1980~1990年,财政的卫生事业经费支出年均增长13.7%。“八五”期间,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卫生事业投入,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7.8%。1996年财政安排的卫生事业经费达386.68亿元,比1980年增加346.52亿元,增加了8.6倍,年平均增长15.2%,均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增长幅度。财政安排的卫生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80年的3.3%上升到1996年的4.9%。
各级政府为配合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优抚安置方面的改革,在逐步加大了支出规模的同时,还结合物价上涨等诸多因素先后多次调整了项目和标准。“八五”以来,各级财政在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优抚安置等方面的投入,从1990年的55亿元增加到1996年的128亿元,年均增长15.1%。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经十多年的改革和完善,正在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
养老保险,到目前为止,全国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达800万人,离退休人员2300万人。据有关部门统计,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已占到全部企业职工的76%。其中:国营企业为96%,城镇集体企业为45%,其他类型企业为24%。1996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00亿元,支出1080亿元,累计结余509亿元。
失业保险截止1996年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已达9500万,当年救济失业职工达到300万人。与此同时,通过开展专业培训和生产自救,帮助失业职工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实现再就业的达250万人。
医疗保险,到1996年底,全国共有3个省市的7万多户企业实行了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参加统筹的职工达791万人。当年基金收入17.7亿元,支出14.7亿元,基金滚存结余6.4亿元;实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统筹的有19个省市的1.6万户企业计64万人。当年基金收入1.3亿元,支出1.5亿元,基金滚存结余67万元。
工伤保险,截止1996年底,全国共有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326个市县进行了工伤保险改革试点,涉及企业1.7万户,职工达3130万人。
生育保险截止1996年底,全国共有20多个省市的15万户企业参加了女职工生育保险,涉及职工2016多万人。当年收缴基金5.5亿元,支出3.3亿元,累计结余已达5.0亿元。
社会福利,1996年底,我国共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41339所,床位899891张,职工55918人,收养人员720171人。支出经费14.33亿元,其中政府支出7.21亿元,集体支出7.89亿元。
(七)财政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配合,调节经济效果显著。
1.有效利用财政政策实现宏观经济“软着陆”。1992~1993年间,我国投资出现严重膨胀,并且出现房地产、证券市场的过度投机,经济泡沫化,酿成了严重的通货膨胀。1994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4%,产品零售价格上涨21.7%,涨幅之高是历年所没有的。面对这一局面,我国在深化改革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措施:主要是实行了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大力整顿经济秩序、金融秩序。其中财政政策紧密配合紧缩的货币政策,强化增值税、消费税的调控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方盲目追求产值,攀比速度等经济过热倾向;另外,利用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房地产和股票证券投资者盲目炒作的同时,通过发行国债,引导了社会资金的流向,抑制了经济的泡沫化。1994年,国债发行规模达到1028.57亿元,是1993年内债发行规模的2.7倍。这一阶段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通过压缩财政开支逐步减少财政赤字;调整支出结构,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资金分配重点向农业、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倾斜,促进增加有效供给,并合理控制消费基金增长,缩小社会供求总量的差额。二是通过税制改革,调整税种结构和税率,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分配秩序。三是结合税制改革,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四是整顿财经秩序,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财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清理整顿内外勾结骗税骗汇和设“小金库”、搞“两本账”、将预算内转移到预算外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支持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对外贸实行出口退税制度,促进外贸出口的增加。在货币政策的配合下,到1996年国民经济成功实现了“软着陆”。既有效地抑制了通货膨胀,挤压了过热的经济泡沫成分,又保持了经济的快速增长。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6%,物价指数比上年增长6.1%,形成了“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局面。实践证明,这一时期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是符合国情、行之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
2.抵御亚洲金融危机,以积极财政政策拉动经济增长。
第一,1998年向国有商业银行增发了1000亿元长期国债,并配以1000亿元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反周期调节。为了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通知》,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使之尽快发挥预期效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扩大,不仅有效地刺激了国内需求,也为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第二,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了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专项用于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使其资本金充足率达到了“巴塞尔协议”和国家商业银行法规定的8%的水平。既增强了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也有利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运作。
第三,为支持外贸出口。分批提高了纺织原料及制品、纺织机械、煤炭、水泥、钢材、船舶和部分机电、轻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加大了“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对一般贸易出口收汇实行了贴息的办法。这些措施对促进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增加出口创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四,为扩大吸收外资,调整了进口设备税收政策,降低了关税税率。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实行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进一步改善了投资环境。
第五,为减轻企业负担,与有关部门一起,清理了涉及企业的政府性基金和收费。分三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基金和收费共727项,减轻企业负担370多亿元。
第六,大力支持抗洪救灾,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积极支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1998年,中央财政拨付的各类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经费达130多亿元。为了加强水利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1998年国家启动了国有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落实财政资金11.3亿元。为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国家财政在预算安排增加投入的同时,还在1998年增发的1000亿元国债中对农业进行了倾斜,用于农林水利的资金投入达304亿元。
(八)改革开放以来财政运行绩效。
1.“六五”时期,基本实现财政状况好转。1980~1985年的五年中,财政收入由下降转为上升,后三年出现了大幅度稳定增长的形势。国家财政总收入达7402.75亿元,年均增长11.6%。1983年国内财政收入比上年增加154.62亿元,1984年比上年增加275.91亿元,1985年比上年增加361.96亿元,1985年全年总收入达到2004.82亿元,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1985年增加的收入中非经常性的特殊因素占了一定的比重)。在国家财政收入增加的同时,预算外资金也大幅度增加。1985年达到1530.03亿元,预算内和预算外两项资金合计比1980年增加了一倍。
2.“七五”时期,财政整体实力不断壮大。这一时期,财政收入总额达12280.6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为7.9%,比“七五”计划要求达到的11194亿元增加1086.6亿元,其中1990年达到2937.10亿元。在国家预算内财政收入增长的同时,预算外收入也大幅度增长,到1990年达到2708.64亿元,已相当于当年预算内收入的92%。1990年,全国预算内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已达15352.2亿元,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达8176.1亿元,分别比1985年增加96%和102%。
3.“八五”时期,财政在深化改革中稳定增长。据统计,“八五”时期,财政收入五年累计22442.1亿元,年均增长16.3%,高于“六五”时期年均增长11.6%和“七五”时期年均增长7.9%的速度。尤其是1994年新财税体制的顺利运行,调动了中央与地方两个方面的积极性,给财政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1994年和1995年,财政收入在1993年已增收860多亿元的情况下,又分别增加了869亿元和1024亿元。财政支出五年累计24387.46亿元,年均增长17.2%。在努力组织国内收入的同时,国家财政还积极稳妥地筹措国外资金。五年累计统借外债收入近300亿美元,其中,国家统借统还外债收入40多亿美元。1979~1998年的20年间,国家财政收入平均每年以11.4%的速度增长,累计收入70366.84亿元。特别是1994年实行财税新体制以来,财政收入能力明显增强。1994~1998年,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国家财政平均每年增收1000亿元以上。1996、1997、1998年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比上年高出0.2、0.7、0.8个百分点,初步抑制了十几年来这一比重持续下降的势头。国家整体财力的明显增加不仅促进了改革开放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也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较坚实的基础。
(本文第一作者系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副所长第二作者系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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