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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湖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857.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53.99亿元,增长1.9%;第二产业增加值1887.93亿元,增长9.7%;第三产业增加值1316.07亿元,增长9.9%。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514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320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17.14亿元,比上年增长9.2%。市场价格总体水平下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分别为97.8和95.9,分别比上年下降2.2和4.1个百分点。全年出口总额5.14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1.3%,外商直接投资平稳增长,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3.31亿美元。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12.82元,比上年增加386.46元,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2217元,比上年增加45元,增长7.1%。
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14.9亿元,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94.4亿元,比上年增长15.1%;上划中央收入120.5亿元,比上年增长4.3%。
一、围绕深化效益财政建设,加大财政服务经济的力度
(一)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1999年,湖北省召开了全省农村财源建设现场会,总结全省农村财源建设和乡镇财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
1999年,湖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857.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53.99亿元,增长1.9%;第二产业增加值1887.93亿元,增长9.7%;第三产业增加值1316.07亿元,增长9.9%。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514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320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17.14亿元,比上年增长9.2%。市场价格总体水平下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分别为97.8和95.9,分别比上年下降2.2和4.1个百分点。全年出口总额5.14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1.3%,外商直接投资平稳增长,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3.31亿美元。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12.82元,比上年增加386.46元,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2217元,比上年增加45元,增长7.1%。
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14.9亿元,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94.4亿元,比上年增长15.1%;上划中央收入120.5亿元,比上年增长4.3%。
一、围绕深化效益财政建设,加大财政服务经济的力度
(一)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1999年,湖北省召开了全省农村财源建设现场会,总结全省农村财源建设和乡镇财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源建设的目标和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农业法》,按预算支出规定保证支农资金需要。积极落实防汛抗旱资金;积极努力筹集和安排农业开发资金。将培植农村财源与农业综合开发及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支持农业产业化及乡镇企业发展和农村多种经营相结合、与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支持农村脱贫致富相结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扭亏脱困。一是与省经贸委一起,召开了全省工业财源建设、提高经济效益现场会,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及省委七届三次会议精神,总结全省工业财源建设经验,提出改进工作新思路。二是加大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支持力度,努力做到“两个确保”,为企业减员增效创造条件。三是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技术改造,继续做好纺织压锭工作。省财政将3000万元技改基金改为技改贴息资金,吸引银行贷款6亿多元;新安排高新技术产业化贴息资金2000万元;挤出3亿元生产调度资金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发展生产;筹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集中支持了24户高新技术企业。四是继续加强国有资产基础性管理工作。实行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和保值增值考核,积极推进国有资本金营运,强化了国有股权、国有资本金管理;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产权登记、年检,变更等37959户。五是积极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有关财政补贴政策,大力处理粮食财务挂账,落实粮食风险基金。六是大力开展清费治乱工作,省政府分三批清理取消了省级有关部门出台的收费项目110个,减轻了企业负担,改善了企业发展环境。
(三)引进外资,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1999年,全省累计利用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项目164个,贷款协议总额达41.32亿美元。新启动林业三期、长江水灾紧急恢复、京珠国道湖北南段等三个项目,贷款协议额1.92亿美元。为了扩大外贸出口,全面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省财政筹措5000万元用于省直外贸企业出口调度。继续落实吸引外商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实行所得税返还,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维护国家、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继续支持旅游业发展,省财政新增600万元贴息资金,用于省级旅游的规划、宣传促销和重要景点的开发。同时,加强境外企业调查和管理。
二、围绕扩大内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一)1999年,湖北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做好支出预算和国债转贷计划。积极参与转贷项目可行性论证,制定转贷资金“借、用、还”制度,建立国债资金专户和专账,实行封闭运行,强化监督检查和管理措施。全省共拨付国债专项资金62亿元,对加强全省基础设施建设、缓解投资增幅下降趋势、扩大内需及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加固了长江、汉江堤防,为根治湖北千百年来江河之患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落实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政策。1999年,湖北省财政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全省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中央的补助政策全部给了各地,对武汉市等一些省内较发达市县给予一定的补助;对民族自治州(县)和14个财政困难县给予较高比例的补助。为保证按中央规定的时间将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成立督导组日夜奋战。
三、围绕提高收入质量,大力加强收入征管
1999年,湖北省政府与各地继续签订了《财政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完善了经济效益考核办法。将财政收入质量作为考核各地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加大了权数,促进了各地收入质量的提高。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收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主持召开收入协调会,并下基层调研督收,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省级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收入征管。省财政厅与省地税局专门成立省级收入专职班,组织落实各项收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征、管、查”措施,在推行税款直达入库制的同时,加大国有资产“非转经”、公有股权收益和预算外调节收入的征管力度。在组织农业税收方面,1999年,湖北省房改契税全面开征,对重点项目耕地占用税征收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尤其在四季度抓收入关键时刻,全省财政部门停止与收入无关的会议和活动,全力以赴,分片包干,深入到点,增收到项,既抓中央收入,又抓地方收入;既抓主体税种,又抓零星税收;既抓收入增幅,又抓收入质量;既考核收入任务,又考核收入质量,促进了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围绕探索建立公共财政,着力调整支出结构
全省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公共财政,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零基预算。一是严格控制“人、车、会、话”等一般性开支,重点保法定性、政策性支出和工资兑现的资金需要。二是清理财政供养人员。1999年,全省仅文教行政部门比上年减少供养人数4000多名。三是实行工资兑现责任制。通过合理调度资金,建立工资专户和按月汇总报告、及时督查制度,全省工资兑现率达99%。四是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全省70%的市县开展了政府采购,有20%的市县成立了政府采购机构,年节约资金5000多万元。47个市县实行了小汽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31个市县实行了小车统一保险。五是继续推行综合财政预算和预算内外收支统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有保有压,量入为出,力保平衡。
五、围绕依法理财,狠抓财政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财会监督。修改完善了“湖北省实施《会计法》条例”,强化了会计法制建设;扩大会计委派制试点,强化了财政对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全省开展会计委派试点单位2806个,其中政府直接委派1802个,有8000多名委派会计上岗,其中由政府直接委派3746人。二是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企业财务监管,对国债中介机构和地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认真做好定向债券的发行及国债兑付工作,共兑付国债本息3.6亿元,三是省人大出台了《湖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为统一全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纪委、监察等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对所有执罚部门和公检法工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全省纳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达89.25亿元。四是继续开展农村“费改税”试点,进行车船燃油“费改税”试点调查。五是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为全面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对1994年以来省580件涉税文件进行了清理,制订了一批财务管理制度。六是加强财政监督,开展了对39户省属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科技三项费用及省级收入等的专项检查,参与开展了国债专项转贷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特大防汛补助资金和水利建设基金、财政扶贫资金、省直农口单位财务管理的专项检查。与此同时,还加强对中介机构管理,按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
六、围绕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双文明建设
坚持“三讲”教育与财政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深入开展财政调研,积极搞好财政宣传,加强督办,确保政令畅通。努力推进信息化基础建设和计算机辅助办公,提高办事效率。在全省乡镇财政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与文明服务规范和挂牌上岗制度。提高了服务质量。全省财政系统1709个单位中,已建成县级以上文明单位1608个,文明单位创建面达94.1%。
(湖北省财政厅供稿 汪汉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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