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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安徽省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910亿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57亿元,增长8.5%;第二产业增加值1275亿元,增长7%;第三产业增加值878亿元,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00亿元,增长9.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979亿元,增长5.9%;物价总体水平下降3.4%,居民消费品价格下降2.2%;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达26.5亿美元,增长17.4%,其中出口总额16.8亿美元,增长13.1%;进口总额9.7亿美元,增长25.5%;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5065元和1900元,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1999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80.85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4.29亿元,增长9.5%;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06.56亿元,增长3.6%。全省财政支出288.60亿元,增长19.2%。全省连续7年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确立新的财政工作思路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1999年3月,由省财政厅领导带队,组成5个调研组,深入17个市地、26个县及34个乡镇开展财政调研,形成的6份调研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5月初,省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到6个县、8个乡镇进行了财政工作调研。同时,省财政厅有关处室和各市地财政部门...
1999年,安徽省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910亿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57亿元,增长8.5%;第二产业增加值1275亿元,增长7%;第三产业增加值878亿元,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00亿元,增长9.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979亿元,增长5.9%;物价总体水平下降3.4%,居民消费品价格下降2.2%;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达26.5亿美元,增长17.4%,其中出口总额16.8亿美元,增长13.1%;进口总额9.7亿美元,增长25.5%;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5065元和1900元,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1999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80.85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4.29亿元,增长9.5%;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06.56亿元,增长3.6%。全省财政支出288.60亿元,增长19.2%。全省连续7年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确立新的财政工作思路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1999年3月,由省财政厅领导带队,组成5个调研组,深入17个市地、26个县及34个乡镇开展财政调研,形成的6份调研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5月初,省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到6个县、8个乡镇进行了财政工作调研。同时,省财政厅有关处室和各市地财政部门还组织了专题调研。通过广泛开展调研活动,为确立新的财政工作思路奠定了基础。
(二)认真开展财政宣传工作。为了让社会各界了解、理解、支持财政工作,省财政厅组织各级财政部门于1999年4月份在全省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共在省级以上报刊、电台发表(播发)宣传报道文章96篇;电视报道20余次。起到了统一认识,鼓舞斗志的作用,受到财政部的表彰,为依法理财治税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适时召开全省财政工作会议。1999年5月,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会议在充分肯定全省财政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正视财政困难,深入分析了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财政支出上的“越位”与“缺位”情况并存以及财政运行质量方面的问题。会议根据“继续保持财政收入适度稳定增长”的指导思想,对全年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二、加大税收征管稽查力度
(一)加大国税征管稽查力度。1999年,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140.35亿元,增长3.7%。其中,“两税”收入133.1亿元,增长4.4%,圆满完成收入任务。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国税系统共依法办理各种减、免、退、返税款近20亿元;审批税前弥补亏损、呆账、坏账和财产损失税前扣除3.4亿元。二是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对1.1万户一般纳税人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进行了检查核实;对全省4423户中央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了汇算清缴;对175户外商投资企业和中央、地方联营企业进行了纳税情况检查。三是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共查出越权减免税、未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等问题732户,减少税收收入573万元,已补缴454万元,补缴率79.2%;查出违规审批缓交税款企业103户,涉及税款1089万元,已清缴764万元,清缴率70.2%。四是对5000余户(次)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强制征收的税款占全年税款总量的20%左右。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和配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116件。其中拘留49人、逮捕22人、判刑5人。
(二)加大地税征管稽查力度。1999年,全省地税部门共组织各类收入123.1亿元,增长27.2%。其中,地方税收入96.3亿元,增长6.4%;代征各项基金(费)26.8亿元。1999年,全省各级地税部门除加强日常征管外,还开展了一些专项检查:一是开展了普通发票大检查,共检查6.7万多户用票单位,补税罚款4500多万元。二是开展全省公路施工单位税收专项稽查,共查428户,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1亿多元。三是开展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屋租赁税收等项检查,查补税款2.9亿元。四是大力清理欠税,共清理入库欠税10.9亿元。
(三)加大农业税收征管稽查力度。1999年,在洪涝灾害严重、粮价和烟叶税率下调等减收因素较多(约减收2.65亿元)的情况下,全省农税征管人员奋力拼搏,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强化征管稽查,全年完成农业税收22.39亿元,增长0.5%。虽然增幅较小,但来之不易。其主要措施有四:一是抓紧农业税夏征,推动秋征。到6月底,夏征完成6.28亿元,占全年收入任务的57%。全年完成农业税11.24亿元,为预算的101.6%。二是依法据实征收农业特产税,集中力量抓好茶叶、水果、水产、烟叶、药材等大宗农业特产税的征收,全年完成7.52亿元,为预算的93.5%。三是加大耕地占用税清理征收力度,按照“分级清收”,分级管理,突出重点,深挖潜力”的原则,搞好分级清理征收工作。同时严禁乱开减、免、缓口子,全年完成耕地占用税1.68亿元,为预算的135%。四是分类指导契税征管工作,按照“发展城区,开拓乡镇”的思路,普遍建立了乡镇联系点,以点带面,推动契税征管工作全面开展,全年完成契税1.75亿元,为预算的149.7%。
三、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一)积极争取国债项目和国债专项资金。199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财政厅密切配合计划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中央国债专项资金44亿元,占全国地方国债专项资金的5.5%,再次保持了占全国5%以上的份额。全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效益意识和风险意识,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加强国债项目和国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了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和财政部的充分肯定。
(二)落实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政策。1999年,为确保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的落实,省财政厅经过认真测算,积极向财政部汇报,争取到中央财政对安徽省增资补助系数65%,转移支付资金5.5亿元。这些资金全部用于补助县乡财政和少数财力困难的市地本级,缓解了增资压力。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克服困难,积极筹集调度资金,保证了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
四、着力推动各项财政改革
(一)推进农村税费改革。1999年,省财政厅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并征得财政部同意,在总结近几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来安、怀远、濉溪、望江4县组织实施了以“取消乡统筹,调整农业税税率、计税常产、计税土地面积,调整三提征收方式,完善农业特产税”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改革,试点县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税费征管进一步规范,农业税入库率均比往年有所提高,干群关系得到改善。因此,被国务院确定为2000年全国唯一的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试点省。
(二)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1999年,省财政厅选择五河、霍山、南陵三县进行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试点。试点经验在全国财政会上重点交流。同时,省财政厅从1999年1月1日起,在省直行政单位全面试行公务租车改革。按可比口径计算,全年节约车辆购置费支出1700万元。为全面推进财政支出改革,省财政厅于1999年12月14日至16日在合肥召开了“全省财政支出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支出改革工作。
(三)推进“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改革。一是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1999年,省财政厅参加了省纪委组织的“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会同省监察厅组建了省“收支两条线”联席会议制度及其办公室;召开了全省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级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动员大会;在全省落围内组织开展了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专项清理检查,取消了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89种。二是会同省监察厅、省审计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选择省教委机关、省文化厅机关、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执罚单位实行“票款分离”改革试点。在取得初步经验基础上,又选择了省级公检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等28个部门进行第二步“票款分离”改革。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暂行规定》;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自2000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改革。
(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是抓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9年,省财政厅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全省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会议,出台了《安徽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几个配套文件,全省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已达495万人。二是实行养老保险基金由地税部门代征。全省参加养老保险职工达322万人,全年实际征收养老保险基金30.2亿元,征集率达到95%以上。同时,积极调配资金,确保中央下划行业23万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发放。三是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线、失业救济金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99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制定相关制度,多方筹集资金,确保“三线”资金需要。此项工作得到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中央财政对安徽省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10.8亿元,实行专款专用,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五)推进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1999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实施意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省财政厅专门组织了7个检查组对10个市地的66家事务所进行了督查。由于方法正确、措施得力,全省217家参加改制的事务所除合并的和未达到法定办所条件的外,其余182家事务所的脱钩改制方案已获批准。该项工作得到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充分肯定。
五、千方百计支持经济发展
(一)大力支持国有企业发展。199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主动配合经贸委等部门,争取国家“债转股”项目22个,转股金额177.52亿元;争取科技三项费用、政策性补助等项资金1.85亿元;省财政安排1.37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国有企业技改、扭亏和科技开发。同时取消涉企收费和基金项目1848项,涉及金额7亿多元。
(二)大力支持粮食流通企业发展。1999年,省财政厅为贯彻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中央对地方粮食风险基金补助实行包干办法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安徽实际,省财政厅制发了《关于对地市粮食风险基金补助实行包干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对地市筹集粮食风险基金的通知》两个办法。全省各级财政共筹集粮食风险资金7.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三)大力支持农业发展。1999年,全省农业支出达25.3亿元,支持了农田水利、农业产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种子工程、菜篮子工程等项目。
(四)大力支持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1999年夏季,安徽省皖南和沿长江部分县市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受灾县市财政干部一面深入抗洪第一线,一面组织调拨救灾资金。为战胜严重的自然灾害,省财政厅及时派员查灾,在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积极调度资金,拨付救灾款1.38亿元。
(五)大力支持旅游业发展。1999年,为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培育财政收入新增长点,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响应省委、省政府“全党动员,全民动员,大办旅游”的号召,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旅游投入。省财政厅在资金上扶持省旅游局安排的新建和续建旅游项目19个,并制定了《安徽省旅游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同时,配合省旅游局成功地举办了纪念邓小平同志视察黄山20周年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安徽省旅游业的知名度。此外,皖江区域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贯彻省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加快皖江区域旅游经济发展的意见》,大力支持旅游业的发展。
(六)大力支持科教文卫事业发展。1999年,全省各级财政安排科教文卫支出有较大增长。其中,科技事业支出3.77亿元,增长30.4%;教育事业支出46.33亿元,增长18.1%;卫生事业支出11.41亿元,增长9.5%。
(七)大力支持扶贫攻坚。1999年,在财政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下,全省脱贫人口达56万人。省财政除做好日常扶贫资金拨付和管理外,还着力抓好财政支持科技扶贫试点工作,推荐并被选出无为、利辛2县为国家实施科技扶贫试点县;选定阜南、霍邱、寿县、潜山4县为省实施科技扶贫试点县。
六、全方位财政管理和监督
(一)实施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根据省政府颁发的《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从1999年起全面实施综合财政预算,做到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预算内、预算外和其他收支。
(二)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实行“两公开一监督”。1999年3月初,省财政厅组织省直有关部门财务处长,对安庆市推行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执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民主理财的做法进行了学习考察。6月份,开始在省直14个单位进行试点,9月24日,省财政厅在省教委召开了省直单位“两公开一监督”试点单位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开展厅机关内部审计工作。1999年6月,省财政厅抽调15人,组成3个检查组,对厅机关内部22个处室1998年1月至1999年5月底的各种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通过内审,发现了一些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提供了经验。
(四)逐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继1998年省政府出台《安徽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之后,1999年又出台了招投标管理等配套办法。截至1999年底,全省已有12个市地成立了政府采购机构。省政府采购中心全年完成73个采购项目,节约资金1679万元,平均节约率为21.5%。
(五)顺利接收外国政府贷款管理业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我国利用外国贷款(除国际农发基金外)归口财政部门管理的要求,1999年4月,省财政厅分别与国家对外贸易经济部合作、财政部联系,着手办理安徽省外国政府贷款接收事宜,并于同年8月,出台了《安徽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全省17个市地财政部门共接收外国政府贷款签约项目66个,协议金额4.5亿美元;亚行贷款项目5个,签约金额3.97亿美元。
七、稳步推进财政法制建设
(一)开展财税法规宣传活动。1999年5月,全省财政系统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月”、“送财税法规下乡”、赠书和税法咨询以及“会计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普及了财税和会计法规知识,优化了理财治税环境。
(二)开展纳税情况和税源调查。1999年,省财政厅组织力量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了2000个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对其1996~1998年三个年度的纳税情况和税源进行调查,基本摸清了不同经济类型、不同预算级次、不同行业、不同税源区域和不同地区企事业单位纳税情况和税源变化情况,为推进财税改革、调整税收政策提供了依据。
(三)建章立制。1999年,省财政厅对一些过时的财税文件认真进行清理。同时,组织起草和制定规章制度58件。其中《安徽省预算追加听证办法》、《安徽省财政债务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对指导和规范全省财政经济健康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狠抓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素质。199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以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为动力,狠抓领导班子建设,结合业务技能学习,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干部素质,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八、实施乡镇财政解困工程
为尽快解决乡镇财政建设问题,安徽省政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县乡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相当一部分乡镇因经济发展滞后、债务沉重和工资拖欠等实际情况的报告,于1999年6月11日,颁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通知》。决定从1999年起,以增强乡镇财政基本职能为目标,在全省组织实施“乡镇财政解困工程”。同年8月12日,省政府又召开“全省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各地组织开展了“全省乡镇财政普查”工作,制定了乡镇财政解困攻坚计划。当年清理清退乡镇不在编人员11万人,减少财政支出6亿多元。
为推动乡镇财政解困工程向纵深发展,省财政厅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的意见》、《安徽省鼓励乡镇减员财政奖励办法》和《安徽省乡镇财政解困工程实施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认真做好乡镇减员工作。
1999年,省财政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排转移支付资金3.11亿元,主要用于兑现乡镇机关特别是教师补发工资,支持乡镇财政解困工程建设。
在重点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以“三讲”教育为动力,狠抓班子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干部素质,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安徽省财政厅供稿,陈言邦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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