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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山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631.4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6.2亿元,下降13.0%,第二产业增加值878.6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576.6亿元,增长9.5%。全省粮食总产量为41.09亿公斤,比上年下降17.83%,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减少幅度最大的年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7.1亿元,增长7.3%(剔除价格下降因素后,实际增长10.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575.7亿元,增长7.7%(剔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0.8%)。全年协议利用外资2.34亿美元,下降42.7%,实际利用外资9.8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6.7%,创历史最好水平。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12.87亿美元,增长15.9%。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下降3.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0.4%。
1999年,山西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努力构建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从严控制各项支出,为支持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财政总收入181.55亿元,比年初计划(扣除农业税减负指标)短收14.52亿元,为调整计划的99.41%,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0.34%。其中,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收入72.37亿元,比上年下降7.1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9.18亿元,增长4....
1999年,山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631.4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6.2亿元,下降13.0%,第二产业增加值878.6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576.6亿元,增长9.5%。全省粮食总产量为41.09亿公斤,比上年下降17.83%,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减少幅度最大的年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7.1亿元,增长7.3%(剔除价格下降因素后,实际增长10.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575.7亿元,增长7.7%(剔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0.8%)。全年协议利用外资2.34亿美元,下降42.7%,实际利用外资9.8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6.7%,创历史最好水平。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12.87亿美元,增长15.9%。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下降3.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0.4%。
1999年,山西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努力构建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从严控制各项支出,为支持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财政总收入181.55亿元,比年初计划(扣除农业税减负指标)短收14.52亿元,为调整计划的99.41%,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0.34%。其中,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收入72.37亿元,比上年下降7.1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9.18亿元,增长4.79%。全省一般预算支出185.34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86.37%,比上年增长12.73%。1999年,全省财政收入总计214.3亿元(不含国债转贷资金),财政支出总计193.13亿元(不含国债转贷资金),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7亿元,剔除结转2000年支出27.45亿元,年终累计赤字6.28亿元,比上年增加1.05亿元,其中,省本级净结余4400万元,地市县级累计赤字6.72亿元。
一、强化征管,堵塞漏洞,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1999年,山西省财税部门面对组织收入的压力和困难,沉着应对,努力工作,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按旬掌握进度,按月分析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一方面实事求是安排和调整收入计划;另一方面挖掘潜力,强化征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一)加大征管力度,堵塞收入漏洞。1999年,山西省地税系统采取税收保全措施7401户次,金额1.42亿元,强制执行措施2537户,金额9220万元,其中,拍卖抵税626户次,税款705万元;查处偷抗税案件16089件,查补税款2.66亿元,加收滞纳金、罚款2027万元;审计地税系统内部单位673个,查出违纪金额628万元。在抓好日常征管的同时,全省还深入开展了地方税收大检查,一是组织了地方税收交叉检查,突出抓了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全省共检查纳税户771户,查补清欠入库税款1.44亿元;二是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税收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补办税务登记3730户,使登记户数由2056户增加到5786户,查补清欠入库税款1.66亿元,加收滞纳金、罚款335.15万元。省国税局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规定了严格欠税加滞、缓税审批和期初存贷已征税款抵扣审批、严禁虚收探收的四条纪律,严格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全系统有1742人受到执法责任追究。全省国税系统还开展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共检查46912户次,查出应补税款5.68亿元,加收滞纳金8400万元,罚款2.02亿元,合计8.54亿元,入库6.15亿元,入库率为72%。
(二)转换征管模式,清理漏征管户。年内全省地税系统有104个基层征收单位转换了征管模式。在市、县和重点乡镇共建立征税大厅167个,建立计算机局域网99个;在农村税务所,设立办税服务室887个,其中59个实现了点对点远程通讯;全省计算机监控管户达14万户,占总户数的54.08%,计算机监控税款已达到35.73亿元,占工商税收的60%以上,并实行了税控收款机的试点;农业税征管改革步伐加快,农业税管理二期开发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完善了重点工程税收委托代征办法;推行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查验制度;3个地方税务稽查局初步建立了人机结合的稽查模式。国税系统全面推广了增值税电子申报系统,完成了“税收征管软件TALS”的重新开发和推广应用。全省税务机关还加强了纳税人户籍管理。全省通过换发税务登记证,地税部门共清理出漏管户6802家,查补税款347.6万元,加收滞纳金、罚款89.5万元;国税部门共清理出漏管户4112户,查补税款174.13万元,加收滞纳金52.46万元。
(三)调整税收定额,加强发票管理。1999年,全省地税系统对全省范围内80%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进行了调整,共调整140868户,平均调整幅度15%。调整后增收税款5780万元,全年完成个体税收11.58亿元,比1998年增长10.08%。国税系统也对全省范围内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定期定额户进行了重新核定和定额调整。全省重新核定的定期定额户为103489家,核定面近100%,调整定额户73015家,其中调高户69203家,占调整户的94.78%,调整后月税款增加额为511.15万元。此外,全省税务机关还加强了发票管理,强化了以票管税力度。地税部门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非法制造、倒卖假发票斗争。全省共查处倒卖假发票案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4人,收缴各类假发票12.33万份;破获一起跨省市非法制造倒卖假发票的重大案件,直接查处了太原王府鲍鱼酒店使用假发票案。省国税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发票管理“三达标、三规范”竞赛活动、发票摇奖活动,并对1997年、1998年发票的印制、使用、保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出违章发票84.49万份,罚款1141.63万元,补税3798.71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发票违法犯罪,净化了税收环境。
二、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
(一)积极利用国债资金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拉动经济增长。1999年,山西省财政厅密切配合省计委等有关部门,共争取国债项目56个,国债资金11.08亿元。制定了《山西省国债转贷资金实施办法》等文件,规范了资金拨付程序,结合山西实际提出了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对国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多次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1999年,省财政厅接手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业务,实现了政府外债的统一管理。年内,又有黄土高原二期、卫生九期、技术援助项目生效,利用世界银行贷款4574万美元,从而使全省世界银行贷款累计达到8.08亿美元。祁临高速公路、环境改善3.5亿美元的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谈判也在1999年达成协议。
(二)加大投入、扶持国有企业和农村经济发展。1999年,省财政厅在省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安排科技三项费用2.15亿元,技术改造资金540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并挤出5000万元资金对财源建设在建项目进行了再扶持;拨付870多万元对省糖酒公司、山西老陈醋集团等龙头商贸企业进行贷款贴息、促进其按照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开展连锁经营和规模化发展;全省共拨付各项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7亿元,保证了国家储备粮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促进了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销售。各级财政部门还参与了煤炭行业关井压产和纺织行业压锭限产工作。
1999年,全省预算内用于农林水基础设施建设、天然林保护、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扶贫攻坚、自然灾害救济以及各项农业事业费支出18.34亿元,促进了全省农业的持续发展。
三、调整支出结构,保障公共支出需要
(一)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省财政厅制定了《山西省社会保险经办目标责任制奖惩考核办法》,着力解决保险费征缴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改由财政供养后征缴积极性不高及工作经费紧张的实际问题。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上,坚持“进中心,签协议”、“企业资金到位”的原则,全年共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5.6亿元,保证了20多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方面,全省11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对象为16630人,82个县还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城乡联动”。全省全年社会保障资金支出11.09亿元,为国有企业和其他各项改革创造了安定的社会环境。
(二)保障公共支出需要。为落实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省财政厅确定了省对地市县的补助办法,从省级财力中挤出2亿元,对31个县实行转移支付。同时,从财政部借回1.89亿元周转金,从省级预算周转金中挤出6000万元,保证了困难县公教人员基本工资的发放。各级财政部门及时确定核拨机关、事业单位调资款和提高社会保障补助标准等增支款,并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督查,使全省203万余名享受调整收入政策的人员都按时领到了增加的工资或补助。
另外,各级财政部门还在调整支出结构,压缩除救灾、公教人员工资、社会保障支出之外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和其他财政支出、取消部分能缓办或不办的支出项目(仅省级就压缩财政支出2.62亿元)的同时,加大科技教育投入。1999年,全省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3.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1%;教育事业费支出32.55亿元,比上年增长13.4%,推动了科教事业的发展。
四、加强财政管理,夯实工作基础
(一)改进预算编制,改革支出管理。1999年,山西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预算编制实行“个人部分按实际、公用经费按标准、专项经费视财力”的原则,认真测算了当年新增支出因素,剔除上年支出基数中的一次性因素,清理财政供养范围,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甄别职能,掌握收支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公共财政”支出原则,提出了分类管理意见和事业单位核减经费方案。省财政还积极参与了科研院所脱钩改制工作。同时,还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方案以及新的专控商品审批办法,部分地市和单位已经开始实行集中统一发放工资,由财政委托银行直接发放给个人,节约了财政支出。各级财政部门还实行政府采购,全省8个地市成立了政府采购机构,在会议定点举行、汽车采购保险、定点维修、大宗报表印制等方面实施统一采购,并已试编政府采购预算。1999年省级采购医疗器械、公务用车等节约资金350多万元。省财政厅借鉴世界银行资金领拨“报账制”的先进管理经验,对大额专项资金实行“合同制”管理,对用省级财政专项经费购买的国庆50周年庆典用品事后全部上缴了省财政实物库,对收缴的旧车辆实行了公开拍卖。
(二)制定管理办法,规范企业财务。1999年,省财政厅制定了上市公司投资收益上缴办法,着力完善了省政府确定的34户优势企业改制后的现代公司财务制度,制定了财政贴息等有关财务政策,促使它们按照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开展连锁经营和规模化发展。制定了《省对地市粮食风险基金补助包干办法》和《山西省国家储备粮油补贴专户管理办法》,使补贴核算更加规范。制定了《山西省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暂行办法》,建立了地方金融机构财政登记、重要财务事项备案审批、监督检查等相关制度。制定了境外窗口企业财务监理委派办法。鉴于中央外商投资企业下放地方管理,省财政及时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对100户外商投资企业的决算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检查,查出应缴财政收入1039万元。
(三)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维护财经秩序。省财政厅制定和起草了《山西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山西省财政厅行政处罚程序》、《山西省财政厅行政复议程序》、《山西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山西省财政监督条例》,并配合省人大起草了《山西省预算监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继续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实施了清理整顿,共废止各级自行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826项,减轻社会、企业负担2.8亿元;认真落实了中央“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联合省经贸委、省监察委员会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和专项检查,责令有关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处理了有关问题。省财政厅还制定了《关于净化预算外资金,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票据从印刷、保管到发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认定,取消了一大批多头账户,建立起分部门、分单位、分项目的预算外资金账户档案;与省纪检委、物价局、地税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税收征管的意见》,开展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税收大检查,共查补入库税款1.66亿元;对地市税务部门的税款过渡户进行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3749万元;对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质量和2136个单位的卫生经费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的127个单位进行了经济处罚;对省级收入混库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违规金额近1亿元,有效堵塞了省级收入的流失。
(四)实行会计委派,加强会计工作。1999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山西省会计账簿监管办法》,要求所有行政、事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现金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账簿。到1999年底,全省共有9万多个单位进行了账簿监管登记工作。大同、阳泉、忻州、吕梁、临汾、运城六个地市的96个县区实行会计委派。各地财政部门在会计电算化,会计人员后续教育,会计人员达标升级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
五、加强产权管理,推进企业发展
(一)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加强企业股份制改造协调组中国有股权管理工作。对拟上市的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份公司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审核、规范;对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转化按法定程序进行了审核批复;对运城地区“丰喜”、“亚宝”两大企业集团公司的组建和股权上市运作进行了规范,理顺并强化了有关股份管理措施。二是参与部分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工作。对天镇汽配厂改制、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山西锅炉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改制方案进行了审核批复。三是继续规范了小型企业改制工作。对前几年已改制的企业进行了复查,对在改制过程中因不按法律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形成的遗留问题进行了清查处理。四是加大产权交易管理力度。对全省产权转让市场情况和产权交易中存在的入市交易率低,信息不灵,违规交易等问题进行了调查解决。1998年度,全省批准的10个产权交易市场入市完成企业产权转让项目19项,成交2.54亿元,其中企业整体转让13项,成交值1.28亿元;完成实物资产转让4258万元,转让实物资产2352台(套)。
(二)完成了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任务。1999年对历时三年的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数据汇总和分析应用。对前几年工作质量不高,走了过场的企业进行了“补课”。据统计,截至1997年底,全省工商注册登记的城镇集体企业共计19275户,经过甄别清理,实际参加清产核资的城镇集体企业为9130户,其中:非金融企业6909户,金融企业2221户。9130户企业资产总额为729.15亿元,负债总额686.42亿元,所有者权益42.73亿元。目前,城镇集体企业存在的问题:一是企业债务负担重,发展后劲不足,偿债能力差。6909户非金融企业负债总额为214.50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达80.62%;二是企业资产管理混乱,核算制度不健全、损失浪费严重,6909户非金融企业全部损失挂账达55.65亿元。三是企业经营效益低下。6909户非金融企业销售收入1997年为169.97亿元,利润总额-1.6亿元,税后净利润-2.24亿元。
(三)开展国有资本效绩评价工作。1999年,省国资局在省直重点企业中选择了15户企业试行企业经营效绩评价工作。一是制定了企业效绩评价试行工作方案,对开展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科学评判企业经营效绩有关方法、指标、内容、程序、适用范围等作了规定;二是成立了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协调组、专家咨询组,加强工作指导协调;三是制定了《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补充资料表》,深入企业按《企业效绩评价调查问卷》进行了现场调查。
(四)做好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圆满完成了1998年度全省国有资产年报统计。1999年,全省共有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21141户,占用资产总额2859.85亿元,其中国有资产总额1031.21亿元。二是完成了全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全省共登记年检企业6829户,占应检户数7635户的89.4%。三是按时完成了全省1998年度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考核汇总分析。全省参加考核的国有企业4741户,国家资本金及其权益保值增值率为97.49%。四是积极稳妥地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界定。1999年,省国资局受理了太原市空港石油综合贸易公司、大同市四通房地产开发中心产权界定,并对山西第一家产权服务中介机构—山西省产权事务中心的运作进行了规范。五是省国资局对国有资产流失案件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处理,切实维护了国有资产权益。草拟了《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增强了社会各方面的国有资产法律意识,促进了干部执法水平的提高。六是深化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改革。1999年,省国资局基本完成了全省资产评估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改进了对资产评估的确认方法,由原来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进行价值的确认改为只对评估机构人员、资格、方法和基准目的选取等四个方面进行合格性审核,评估结果由评估机构承担法律责任,建立了山西省资产评估报告签字人资格制度,维护了评估报告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七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省国资局完成了全省14170户行政单位的产权登记年检工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配合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认真开展了产权界定工作。
(山西省财政厅供稿,李浩、马剑锋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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