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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北京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69.7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7.5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843.9亿元,增长12.5%;第三产业增加值1238.3亿元,增长8.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31.8亿元,增长7.7%。全年进出口总额84.4亿美元,增长29.7%。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98.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6。
1999年,北京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发展首都经济为核心,抓住新中国成立50周年大庆、澳门回归的机遇,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北京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81.4亿元,比上年增长22.7%;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141.5亿元。北京市地方财政支出355.2亿元,比上年增长26.5%。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财政收支平衡。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高科技产业发展,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努力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
1.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1999年是新中国成立50周年,北京市城市建设有67项迎国庆50周年重点项目,资金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北京市政府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市财筹基建投资计划,由1999年初79.2亿元增加到...
1999年,北京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69.7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7.5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843.9亿元,增长12.5%;第三产业增加值1238.3亿元,增长8.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31.8亿元,增长7.7%。全年进出口总额84.4亿美元,增长29.7%。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98.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6。
1999年,北京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发展首都经济为核心,抓住新中国成立50周年大庆、澳门回归的机遇,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北京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81.4亿元,比上年增长22.7%;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141.5亿元。北京市地方财政支出355.2亿元,比上年增长26.5%。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财政收支平衡。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高科技产业发展,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努力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
1.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1999年是新中国成立50周年,北京市城市建设有67项迎国庆50周年重点项目,资金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北京市政府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市财筹基建投资计划,由1999年初79.2亿元增加到年底的148.8亿元,增长78.9%,基本保证了重点工程需要,使北京城市水、电、气、热、环卫、电信等基础设施供应能力明显提高。长安街及其延长线通过全面整顿与天安门广场改造工程圆满完成,展现了神州第一街风采;50年来规模最大的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成效显著;实施治理大气污染一系列措施后,大气质量有所改善;一批交通设施相继建成,为改善城市交通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工程的建设,不仅推动了首都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确保了国庆50周年盛大庆典的顺利进行,对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拉动全市经济增长重大决策,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2.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1999年,北京市财政部门继续争取中央国债资金和国债转贷地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筛选和申报投资项目,本着“优中选优、重中选重、急中选急”的原则,选择了经济发展最急需、群众要求最迫切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国庆五十周年重点建设项目、企业技术改造和城市道路建设等方面,国债及相关配套资金的投入,对促进北京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起了积极作用。
3.大力支持环保产业。1999年,北京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关于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加大环境保护的投入,重点用于锅炉改造、清洁燃料加气站建设,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首都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4.积极落实中央调整中低收入人员分配政策。1999年,北京市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筹措调拨资金,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于国庆节前将调整工资足额发到群众手中。
5.扶持出口产业、扩大出口规模。1999年北京市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进一步提高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鼓励机电产品出口若干政策规定》;建立高科技企业出口发展基金;落实《北京市外贸企业出口奖励办法》,及时兑现1998年出口奖励金1083万元,并在1998年对高新技术、出口大户、机电产品、为民间出口代理企业四个重点继续奖励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软件产品出口企业的奖励。
(二)支持高科技产业发展,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1.继续加大高科技投入。1999年,北京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加大高科技投入,采用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26个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拨付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6.5亿元,增幅达20%,有力地支持了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了科学事业发展。
2.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1999年北京市财政部门增加投资4000万元,扩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融资担保基金规模,为科利华等18户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1亿元的贷款信用担保;高科技产业投资公司和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出资1.2亿元,支持了一批高科技项目;市与区县财政共同出资9700万元,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1999年为39户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9200万元的贷款信用担保。
3.大力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建设。北京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批复精神,出资2.5亿元,参与组建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为支持中关村发展,发挥政府在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桥梁作用,为重点国有企业和科技企业争取了40亿元信贷额度。为建设中关村高科技园区带动首都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支持各项改革
(一)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按照《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三年改革调整方案》,北京市财政部门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各种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1999年,北京市有58%的国有重点骨干工业企业完成改制工作。支持首钢、住总上市和双鹤股份、万东医疗增资配股成功,共筹资31亿元;支持建材集团和公交巴士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开展国有企业债转股试点,顺利完成北京水泥厂债转股工作。同时,加大支持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返还资金落实电子城、建材城和汽车行业的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增资减债,优化资本结构。安排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打破所有制和隶属关系界限,扶持了锦绣大地等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较好的重点项目。及时拨付压锭资金和关矿费用,保证纺织企业压锭减员和煤矿企业关井压产工作目标的完成。拨付资金支持186户中小型工业企业下放区县管理,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市财政局又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工业发展投资基金、破产准备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在扶优扶强的同时,为那些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破产创造了条件。
(二)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市和区县两级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体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实现定购价与保护价并轨,促进了粮食顺价销售;积极研究消化粮食大库存。消化粮食新挂账工作进展良好:1999年,北京市已消化挂账本金14.7亿元,完成消化任务的70.7%,其中大部分区县已全部完成消化任务。北京市平谷县采用财政补差办法,促进粮食企业顺价销售,缓解了仓容紧张状况,减少了费用、利息支出,避免了出现新的挂账。粮食企业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积极支持组建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帮助企业减员增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9年,经营性粮食企业大幅度减亏。
(三)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市财政部门参与研究制定北京市劳务派遣、社区服务、税收优惠等多项再就业政策,基本形成包括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再就业政策体系,确保了首都的社会稳定。按照“三三制”原则,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对确有困难的企业,财政给予了兜底。认真执行中央规定,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了社会保障方面的调标政策。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1999年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人员已达80万人。研究制定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保证专款专用。开展职工医疗保险调查研究,为北京市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创造条件。
三、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规范政府间分配关系
1999年,为了进一步完善适应首都经济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调动区县政府发展经济和加强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北京市政府决定改革现行市对区县财政管理体制。北京市财政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市对区县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方案制定工作。
(一)北京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借鉴中央对地方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经验,北京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市与区县政府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划分为市级税、区县税和市与区县共享税;科学核定区县需求,保证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需要;实行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缩小区县间财政供给能力的差异;规范各级政府预算管理行为,提高市和区县预算管理水平。财政体制改革可以概括为:收入彻底分税,保证基本需求,事权财权下移,激励调节机制。
(二)北京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特点。一是事权财权下移。根据市政府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和市与区县两级政府事权的划分,原由市级承担的用于区县的农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财权,市政设施、环卫、园林绿化等市政管理方面的财权下移;在规范市与区县政府事权财权划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两级财政的支出范围。二是收入彻底分税。将税种按属地原则和同经济发展相关的程度,划分为市级税、区县税和市与区县共享税。三是保证基本需求。用规范的核定办法,确定了一个既能满足区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又能激励经济发展的财力基数,以此基数为基本需求标准,对财力水平低于基本需求标准的区县给予补足,对财力水平高于基本需求标准的区县不予扣减。四是激励调节机制。激励机制:通过对上解区县上缴额增量奖励的方式和对返还区县按照财政收入增幅确定返还额比例的方式,调动区县增收的积极性。调节机制:对税收采取超率累进上解的方式和超率累进递增补助的方式,降低区县属地税收陡增陡减给区县财政平衡造成的影响。实施激励调节机制同时辅之以转移支付机制。
四、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对2000年预算编制进行了改进。一是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为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细化预算编制创造条件,1999年6月份,就开始了2000年的预算编制。二是细化各项开支标准,实行标准化的定员定额。遵循兼顾单位需要与财力可能,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节俭、高效、简便易行等原则,在广泛学习和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通用的标准化定员定额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定员定额和定项定额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费、专项经费的开支标准化。三是完善预算编制方法,在“零基预算”基础上,引进数量经济学方法,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通过先进的计算机处理系统,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以减少执行过程中的追加,硬化预算约束。四是认真落实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调增教育支出预算1.7亿元,达到了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增加一个百分点的要求。通过资金分配支持和促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按照逐年核减的原则核减了部分事业单位的预算指标。五是试编了社会保障预算,并对公共支出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进行了积极研究和探索。按照市人大财经委要求,在报送2000年北京市预算草案的同时报送部门预算,对市教委、科委、农业局等单位试编部门预算。
(二)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认真执行财政支农各项政策,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农民增加投入,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促进了全市农业稳步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保护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实行农作物收获统筹保险,促进形成由政府、集体、农民、保险机构共同承担自然灾害风险的格局。二是积极支持城市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资产重组、理顺价格等措施,实现城市公用事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财务管理,挖掘内部潜力,全年减少城市公用补贴1亿元,实现补贴总额连续四年下降。三是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规范预算外资金监缴、入库程序,严格预算外资金的拨付手续,在年初没有预算或预算外资金没有实际入库的情况下一律不予拨付资金。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公检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定,并确保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能的经费需要。北京市财政部门制定了《北京市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财政经费保障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管理办法》。为保证政法干警的待遇不降低,拟订了补助干警的补贴标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了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和市公安局侦破大案要案的补助标准。本市政法业务经费下划区县管理后,为了加强市级和区县公安机关的财务管理,规范财政列支科目,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并制定了公安业务经费、公安特费“节”级科目和开支范围。五是积极支持国庆5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六届民族运动会的召开。一方面给予资金保证,另一方面严把制度关、严格控制开支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六是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控制行政费支出过快增长的宏观制约机制,实现行政费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财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费考核办法》,在对区县行政费考核指标测算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北京市区县行政费考核办法》。力争使各项经费的支出更加合理,行政经费增长的势头有所遏制。七是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办法,努力探索新的政府采购模式,首次出现市、区县、农户共同出资的采购项目,形成政府采购资金多元化。区县政府采购工作也有较大进展,大多数区县成立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1999年,市与区县共完成政府采购40余项,涉及财政性资金近2亿元,节约资金近4000万元。
五、强化税收征管,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新思路
(一)强化税收征管。北京市税务部门坚决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方针,严格执法,依率计征。进一步完善了以自行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体系。建立规范纳税服务制度,强化税源监控,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全市联网,提高了征管效率。加强对重点纳税户的专项检查,积极清理欠税,堵塞税收流失,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新思路。1999年,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提出了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改革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要求,遵循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资产管理与生产经营分离的原则,建立政府——授权企业——生产企业三级框架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其中国有资本营运机构的建立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按照市委八届三次全会决议,要对全市各类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进行重新规范和调整,逐步将其改造为资本营运机构。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重新起草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对汽车、电子、纺织、建材等四户大型企业(企业集团)重新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构建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工作部署,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资金核实问题的处理意见》,对资金核实的原则、资产清查范围、资产损失的确认等问题做出规定。
六、加强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和基础工作
(一)1999年,北京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债转贷资金、卫生专项资金、支农资金等进行了检查,纠正了存在的部分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二)认真进行金融企业财政登记,严格金融企业财政管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市属金融机构增资改制,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继续加强了财政周转金的清理工作。
(三)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全市144家会计师事务所和59家专营评估事务所与主管部门脱钩。对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抽审,并对职业质量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
(四)财政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北京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采购办法》和《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颁布实施。进一步落实了财政部门内的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了北京市会计委派试点管理办法,1999年全市有2家市属单位、6个区县进行了会计委派制试点,委派会计人员达到295人。
(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会同科研机构及专家学者,就公共财政、财政收入预测、教育投入、财政支持科技发展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调研工作取得了成果。
(七)计算机应用水平有较大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预算基本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办公自动化系统试运行取得进展。
(北京市财政局供稿,张爱冰、金波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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