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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奋斗,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财政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
一、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好。据统计,中央财政总收入64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9.5%。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收入584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地方上解中央收入598亿元,与预算持平。中央财政总支出82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7.2%。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4152亿元,完成预算的94.1%;补助地方支出4087亿元,完成预算的124.7%。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1792亿元,比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确定的1803亿元减少11亿元。
分项目看,1999年中央预算中部分收支项目实际执行数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减变化较大:关税和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完成预算的192.4%;营业税和国有企业所得税分别完成预算的85.9%和71.3%;证券交易印花税完成预算的165.6%;基本建设支出完成预算的83.2%。
1999年,中央财政共发行国债4015亿元,除代地方政府举借的300亿元外,中央财政债务收入37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息1911亿元,弥补当...
199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奋斗,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财政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
一、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好。据统计,中央财政总收入64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9.5%。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收入584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地方上解中央收入598亿元,与预算持平。中央财政总支出82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7.2%。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4152亿元,完成预算的94.1%;补助地方支出4087亿元,完成预算的124.7%。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1792亿元,比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确定的1803亿元减少11亿元。
分项目看,1999年中央预算中部分收支项目实际执行数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减变化较大:关税和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完成预算的192.4%;营业税和国有企业所得税分别完成预算的85.9%和71.3%;证券交易印花税完成预算的165.6%;基本建设支出完成预算的83.2%。
1999年,中央财政共发行国债4015亿元,除代地方政府举借的300亿元外,中央财政债务收入37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息1911亿元,弥补当年赤字1792亿元,建立中央财政偿债基金12亿元。此外,1999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349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1349亿元。
地方财政总收入968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0%。其中,地方财政本级收入55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中央补助收入4087亿元,完成预算的124.7%。地方财政总支出968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0%。其中,地方财政本级支出9035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上解中央支出5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48亿元。
中央和地方决算汇总,1999年全国财政收入114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5.9%;全国财政支出131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1744亿元。
二、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1999年年初预算增加国债投资的基础上,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又增发了600亿元国债,专项用于增加投资和技改贴息。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这一重大决策,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支出预算和转贷资金使用计划,加强对国债资金使用项目的监督检查,保证了国债资金效益的发挥,对缓解投资增幅下降趋势、保持投资增长速度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调整了个人收入分配政策。较大幅度提高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水平,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提高了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和部分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受益职工和居民达8400多万人。这次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财政部及时与部门、地方沟通,认真测算确定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方案,积极调度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作了严格规定。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集中精力,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从制定实施方案、筹措资金,到具体落实政策等一系列工作,使绝大部分地区在1999年10月1日之前将增加的工资、养老金和补贴发放到职工和居民手中。考虑到一些地方财政比较困难以及年初预算安排不足等因素,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办法,从超收收入中安排343亿元,用于补助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地方财政部门也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组织实施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天津等不少地方在兑现收入分配政策时还采取了先补发社保对象,再补发文教科卫等事业单位人员,后补发机关干部的做法,受到了广泛的好评。三是及时调整了部分税收政策。为了支持出口,开拓和扩大国际市场,分两次提高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使我国出口货物的平均退税率提高5.5个百分点,达到15%以上,当年退税627亿元,比预算增加157亿元,比上年增长43.8%。为了鼓励投资,从1999年7月1日起,对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减半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国产设备,准许按40%抵免企业所得税。为了适当调节个人收入,缩小分配差距,刺激居民储蓄向消费、投资转化,扩大国内需求,从11月1日起,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1999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568亿元,增长15.9%;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7年的11.6%、1998年的12.6%上升到1999年的14.0%。这是国民经济稳定增长、财税体制有效运行、征收管理不断加强的结果。在1999年增加的收入中,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比上年增加709亿元,增长81.7%;证券交易印花税增加77亿元,增长37.8%;清理欠交税收100亿元。上述几项因素共增加收入886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增加额的56.5%。而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国内增值税、消费税仅增长5.8%,营业税仅增长5.9%,均低于经济增长幅度。这说明,1999年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并没有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与此同时,财政部门认真清理整顿乱收费,共取消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388项,减轻企业负担约180亿元。
四、突出重点,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既是关系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政治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克服各种困难,自觉把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突出表现在,加大了财政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支持力度,努力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补助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工作,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减员增效解除了后顾之忧。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坚持突出重点,限期拨款,优先保证财政负担的社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与有关部门一道,全面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将中央11个行业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下划地方管理的决定,认真解决了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特困行业缴费率过高、拖欠离退休职工养老金过多、资金缺口较大等历史遗留问题。同时,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通过国债专项资金贴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第一批已确定项目159个,贴息总额51.8亿元,总投资665亿元;第二批项目178个,贴息总额35.8亿元,总投资537亿元;第三批项目311个,贴息总额43.1亿元,总投资600亿元。中央财政安排的10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于1999年5月份启动,第一批确定了约200个项目。此外,财政部门还重点加强了国有资本金管理,与有关部委共同颁发了《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出台了对部分行业的税收扶持政策,进一步改善了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五、以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为突破口,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积极建立公共财政框架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1998年年底财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支出管理改革,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改革了中央预算编制办法,改进和细化了2000年中央预算编制,试编了部门预算;研究了国库集中账户制度改革方案,以求尽快改变逐级拨款,分散存储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编报了1999年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全面推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上缴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根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制定了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办法,确定了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包干金额与各地的配套比例。安徽等省改革了对“人、车、会议、电话”等日常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扩大试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对各种专项支出资金实行了跟踪反馈管理制度。通过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既规范和加强了财政管理,压缩了一般性支出,节省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使财政资金更多地集中到满足公共需要上,使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中央财政支出的重点项目是:(1)基本建设支出1486亿元,比上年增长74.9%;企业技术改造和贴息支出61亿元。(2)社会保障支出360亿元,比上年增长1.1倍,其中用于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补助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支出257亿元,比上年增长1.7倍。(3)教育经费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1999年又提高1个百分点,教育经费支出127亿元,如果考虑中央部分高校下划地方等因素,按同口径比较,比上年增长23%;建立科技发展基金,实施知识创新工程,增加对基础研究和重点科研项目的投入,实际支出98亿元,比上年增长14.6%。(4)加大扶贫力度,扶贫资金实际支出91亿元。此外,中央财政在建立中央社会保障专用资金,安置中央企业破产职工等方面也安排了必要的资金。
六、精心策划,为税费改革做好准备工作
为保证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在适当时候顺利出台,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一起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完成了有关法律程序。对涉及农村工作全局的农村税费改革抓紧进行准备工作。在调查研究和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财政部、农业部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提出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意见(讨论稿),并专门召开了省长座谈会征求意见,为完善办法,保证从2000年开始在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试点做好充分准备。
七、建章立制与监督检查双管齐下,加大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针,财政法制建设步伐加快。修改和完善了《会计法》,制定了《中央预算执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等财政规章60余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开展了国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和水利建设基金的检查、中央部门预算外资金检查、部分重点县使用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检查等专项活动。组织了百户酿酒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及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抽查。还有效地开展了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评估师事务所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为促进预算外资金管理,编报了1999年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全面推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上缴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这些工作对整顿财经秩序、堵塞财政收支漏洞、遏制经济犯罪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极大地推动了财政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步伐。
(财政部办公厅供稿,欧文汉、徐璐玲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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