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大力推进财政改革,为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国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决定,授予北京市平谷区财政局预算科等75个单位“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柴新随等65名同志“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财政事业科学发展再立新功。
全国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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