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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广东省实现生产总值45472.83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86.86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22918.07亿元,增长14.5%;第三产业增加值20267.9亿元,增长10.1%。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113.19亿元,增长20.7%。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7846.6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4%。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3.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1。
2010年,广东省财政收入完成11850.57亿元,比上年增长30.9%。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517.04亿元,比上年增收867.23亿元,增长23.7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803.47亿元,比上年增长21.49%。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421.54亿元,比上年增加1087.17亿元,增长25.08%。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63.56亿元,比上年增收136.38亿元,增长18.7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04.87亿元,比上年增长19.09%;非税收入完成58.69亿元,比上年增长14.38%。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81.83亿元,比上年增加95.3亿元,增长19.59%。省财政向市县转移支付(含税收返还)1211.04亿元(不含深圳),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调资补助172.8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经济均衡发展。
一、注重保重点,认真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2010年,广东省实现生产总值45472.83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86.86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22918.07亿元,增长14.5%;第三产业增加值20267.9亿元,增长10.1%。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113.19亿元,增长20.7%。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7846.6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4%。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3.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1。
2010年,广东省财政收入完成11850.57亿元,比上年增长30.9%。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517.04亿元,比上年增收867.23亿元,增长23.7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803.47亿元,比上年增长21.49%。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421.54亿元,比上年增加1087.17亿元,增长25.08%。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63.56亿元,比上年增收136.38亿元,增长18.7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04.87亿元,比上年增长19.09%;非税收入完成58.69亿元,比上年增长14.38%。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81.83亿元,比上年增加95.3亿元,增长19.59%。省财政向市县转移支付(含税收返还)1211.04亿元(不含深圳),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调资补助172.8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经济均衡发展。
一、注重保重点,认真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二、注重调结构,集中财力投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领域
2010年,广东省财政坚持保增长与调结构、促转型并举,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从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结构性问题入手,强化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引导和保障作用。一是支持扩内需保增长。完善促进消费和提高居民收入的各项财政政策,落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等扩大内需政策以及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直接补贴政策,努力扩大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消费需求。二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10年以竞争择优配置的形式预拨了2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性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投资、土地、税费、人才、政府采购等政策,推动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三是推动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安排资金25亿元,从促进产业集聚、鼓励产业转移、行政鼓励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推动形成集约水平较高的专业性省级产业转移园区。四是支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投入资金20亿元,推进产学研省部合作,支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等。设立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实施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和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设立广东省中科院全面战略合作专项资金,开展省院战略合作等;出台了利用财政手段促进培养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政策措施。五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广东省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83亿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安排节能减排及可再生能源等支出2.21亿元,加快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减排;调整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从2010年起,对生态发展区域实施以生态发展为基本导向的激励型财政机制,将转移支付与县域生态环境挂钩,以鼓励各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三、注重惠民生,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
(一)以贯彻实施《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10年,省财政预算安排民生投入达448亿元,占省级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0.8%;加上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省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改善民生和均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的支出达1202亿元,占省级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76.87%,有效提高了欠发达地区和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进了以民生为重点的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公共教育方面,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保障全省1151万名城乡小学和初中学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5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财政资助,免除13万名农村经济困难家庭中职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公共卫生方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各级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5元;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15874个行政村驻村医务人员进行补贴,对974所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给予转移支付补助。公共文化体育方面,研究出台省财政支持文化强省建设的政策体系,全省财政五年计划投入250亿元;省财政安排资金6.75亿元支持亚运会省级体育场馆建设和维修,落实大型运动会补助经费。公共交通方面,落实省级客运站场建设专项资金,大力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全面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工作。生活保障方面,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36个县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覆盖全省1283万名农民;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补助标准,实现全省22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就业保障方面,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对76.7万名农村劳动力实行职业培训;投入资金9.6亿元完善全省劳动力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方面,进一步提高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参保人数达5926万人。住房保障方面,投入资金2亿元支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建设廉租住房,使2.3万户城镇困难家庭受益。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投入资金6.11亿元加强粮食和食用油储备体系建设,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政法经费补助和信访等相关工作经费投入。
(二)围绕加大强农惠农和财政扶贫力度,出台实施多项重大民生政策和支农措施。加大财政扶贫开发投入,3年投入7亿元,采取以奖代补、分类帮扶的方式,支持14个欠发达地市“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自身对口帮扶工作;统筹整合36项省级财政农口资金,支持高寒山区居民移居安居试点工作;一次性安排救灾复产重建资金14.9亿元,支持粤西救灾复产重建工作;加大对农村和农民补贴力度,落实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政策,建立能繁母猪、渔业养殖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补贴制度;安排资金7.3亿元,对全省383.9万公顷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给予补偿;安排资金4亿元,解决25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水库移民补助等。
四、注重促协调,探索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围绕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目标,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开展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建立县以下财政基本财力保障、探索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实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等改革。
(二)建立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在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适当增强省级财力的基础上,按照“导向清晰、目标明确,明确主体、隔层负责,分类实施、奖补结合,稳定规范、分类保障”的基本原则,通过“省保县、市保镇、县保村”的隔层保障形式,确保县(市)、镇(乡)和村级基本支出需要。具体包括三部分:一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对财力困难县(市),采取省规范化转移、市积极支持、县自身努力的方式,确保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二是镇(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对财力困难镇,实行省专项补助、市统筹等办法予以保障,省建立市对镇(乡)补助考核机制,确保镇级运转的基本财力需要。三是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对贫困村,采取省市补助、县统筹的办法,确保村级运转的基本财力需要。其中,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方面,将通过新增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新增教育卫生社保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县(市)自身财力增长以及财政部安排广东省的奖补资金等途径,在3年内基本消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缺口。
(三)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按照“核定基数、确保既得利益,科学规范、管理有序,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协调推进、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在省级加大对所有县(市)直接管理力度的前提下,对既属财政部规定试点范围的粮食、油料、生猪生产大县,又属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生态发展区域的县(市)实行完全意义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在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5个方面实现省财政与县财政的直接联系,探索建立符合广东省实际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模式,逐步减少财政管理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从2010年10月1日起,选择南雄、紫金、兴宁和封开4个符合条件的县(市)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同时,为配合顺德区行政管理体制综合改革,从2010年7月1日起对顺德区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
(四)探索建立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为有效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支持生态地区实现良性发展,结合原激励型财政机制,以促进生态发展为导向,探索建立生态激励和生态补助相结合的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对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生态发展区域,在对其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基本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引入生态发展激励机制,建立一套共17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生态环境衡量指标体系,并进行综合评分,将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与县域生态环境改善成果挂钩。生态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两部分:一是基础增长转移支付,确保生态县运转的基本财力需要,比非生态县(不含扶贫开发重点县)高2个百分点,作为对生态地区的补偿,只要生态县综合评分不下降,即可获得此项转移支付。二是激励机制转移支付,鼓励生态县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落实生态发展目标,生态保护和建设越好,综合评分就越高,所得转移支付越多。而对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非生态发展区域则继续实施原激励型财政机制,鼓励地方加快发展,通过经济发展增强自身财政保障能力。
五、注重推改革,积极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继续深化各项支出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编制体系,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认真做好省级预算公开工作。二是将省级所有财政支出、预拨资金、部分省对下级专项补助资金纳入集中支付范围,逐步扩大省对下级专项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规模;推进财政支出管理电子平台建设;推进省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省一级预算单位100%纳入改革范围;推进公务卡结算改革,21个地级以上市本级全面启动改革试点;积极开展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改革。三是在政府采购方面,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抓好全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继续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四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推进非税收入征管电子信息化建设。起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办法;完善部门预算专项支出目标审核工作机制。加大资产收益监管力度,规范各单位资产配置行为;加快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统计报告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强化省级财政资金垂直监督;拓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范围和内容,探索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新机制;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六是开展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制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竞争性财政分配机制,以竞争性方式分配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4项,分配的资金量超过100亿元。圆满完成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安排部分5.8亿元竞争性招投标活动。
(二)加强财政“两基”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广东省《关于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 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细化预算编制、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开展预算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试点等各项管理基础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实行预算支出分类管理、建立支出进度任务分解机制、落实全省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和省级支出拨款进度通报制度、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等,多管齐下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拓宽财政工作视野,加强对基层财政工作的指导,强化基层财政资金监管职能,组织开展了第一批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李萌执笔)
深圳市
2010年,深圳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9510.91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亿元,下降14.3%;第二产业增加值4523.36亿元,增长14.1%;第三产业增加值4981.55亿元,增长9.9%。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44.7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其中基本建设投资1226.29亿元,增长17.5%。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467.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4%。其中,出口总额2041.84亿美元,增长26.1%;进口总额1425.66亿美元,增长31.8%。全年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42.9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00.76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其中,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2692.61亿元,增长17.7%,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308.15亿元,增长12.8%。
2010年,深圳市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3506.8亿元,比上年增长26.83%。全口径财政收入中,属中央级收入2400亿元(含关税和海关代征收入等),比上年增长27.35%。全年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06.82亿元,比上年增长25.66%。全市各项税收收入991.98亿元,增长20.5%,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89.63%;非税收入114.84亿元,增长99.38%,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0.38%。在各项税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4个主体税种共完成837.84亿元,增长18.51%,占地方级各项税收的84.46%。深圳市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266.07亿元,比上年增长26.5%。总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62.5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3.37亿元,财政净结余39.18亿元。
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类重点支出
2010年,深圳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将更多公共财政资金用于民生领域。加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建立了统一的全市教育资源配置标准,逐步缩小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等教育资源配置上的差异,全年教育支出152.5亿元,比上年增长11.6%。调整和优化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结构和资金投向,着力支持公共卫生、就业再就业等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年财政医疗卫生支出62亿元,比上年增长1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2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加大社会治安综治维稳经费保障力度,促进“平安深圳”建设,全年公共安全支出93.13亿元,比上年增长9.2%。积极支持节能减排及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着力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全年环境保护支出70.82亿元,比上年增长103.4%。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通过建立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快资金拨付,增强了财政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
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刚性
在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中,除人员经费等刚性增支外,对中央要求压缩和严控类经费实行指标单列、专项管理,一般行政运行项目经费实行零增长;大力推行零基预算,调整和优化行政部门经费支出结构,对行政机关确需增加项目经费需求的,原则上在上年厉行节约压缩的经费规模中平衡解决;强化出国经费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出国(境)实行经费预算和外汇计划双控制,要求市本级各部门2010年出国(境)经费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成效明显。2010年,选取部分预算单位实施与批复预算相对应的部门决算改革试点,将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安排情况对比,并结合执行情况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对专业性强、缺乏相关经费安排标准的重大项目尝试逐步引入专家评审机制,将评审结果作为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2010年对行政事业单位电子政务项目运行维护经费进行了专家评审,并据此安排运行维护经费。
三、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区级业务覆盖面
2010年,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加强单位账户管理,整治向自有账户划款的行为。通过强化指标(项目)管理、用款计划审批、直接支付控制、报表信息共享、相关支出预警和技术系统把关等措施,确保对重点支出的管控。加强对区级国库改革工作的指导,详细梳理各区新增业务需求,依IT管控规则分门别类地加以管理。深化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区级业务覆盖面,在福田、龙岗、盐田等区推广使用工资发放和部门预算两个子系统,全面铺开罗湖、南山、宝安等区的业务改革,积极推动光明、坪山两个新区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区级财政总决算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决算编审水平,制定并印发了《深圳市财政总决算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
四、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收缴手段
2010年,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制定了《深圳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规程》,在明确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和审批权限,规范征收方式、账户设置、资金及票据管理,建立多层次监督机制,加强垄断性资源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范和优化退付程序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为推进深圳市非税收入征管科学化、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结合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涉企收费的清理,建立各项非税收入项目库,全面掌握市本级收入总体情况、收入结构、执收依据和管理方式,从源头上防止乱收乱罚行为,促进征收范围全覆盖和征收方式的科学规范。推进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的试点上线工作,选择了11家单位作为试点上线,为实现电子化收缴管理奠定了基础。完善罚没物品处理工作规程,大力处理历年积压物资,规范罚没物资入库、评估、处置和收入上缴等各环节秩序,提升了罚没物资处置效率。
五、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2010年,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协同市法制办认真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修订工作,并形成了新的修订稿。制定并印发了《深圳市市级政府采购单位责任制暂行办法》,要求采购单位在实行政府采购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集体决策制的基础上,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政府采购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健全了部门内部政府采购集体决策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制定并印发了《政府采购保密应急等项目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认定标准及办理程序》和《深圳市政府采购投诉的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对采购单位的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报批和供应商投诉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进行了规范,对财政部门的审批标准和投诉处理标准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多个项目中广泛推行预选供应商名录制度。开发和拓展全市统一专家库,规范评审专家管理。
六、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010年,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加强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将保障性住房拨款、租售收入、建设支出、运行维护支出及国土基金安排用于住房保障的资金进行整合,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收支计划统筹安排,增强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设立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低碳城市建设。积极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放大效应,撬动社会资金参与特区一体化建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支出制度建设,认真清理部门年度结余经费指标,从严审核请款事项,做好重点项目经费测算、审核与下达工作。调整和优化医疗卫生经费投入结构,完善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规范基金财务管理。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政策研究力度,支持人力资源事业改革。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水平。继续开展500万元以上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检查)工作,完成了6个单位、15个项目的重点检查,涉及财政资金2.2亿元。及时通报和妥善处理评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了财政资金规范、高效管理和使用,避免了被评价单位违规、违纪使用财政资金的现象重复出现。扎实开展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得到省财政厅和市纪委等部门的好评。
七、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2010年,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拟定了《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弥补了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的空白,为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科学规范管理提供了政策指导。创新管理手段,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顺利上线,并在编制2011年度部门预算时,初步试行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执行系统的对接,推进了深圳市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深入研究政府物业管理体制和大型场馆管养模式,完成了有关场馆资产分割工作,拟定了政府对大型文体场馆购买服务方案报市政府,为大运会场馆等大型公共场馆的管养模式提供了范本。
八、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2010年,深圳市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全年政府投资总规模达639亿元,比上年增长7%。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2010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支持经济和产业发展资金158亿元,比上年增加44亿元,重点保障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引进重大项目等方面的投入。继续实施“主打两个市场”战略,积极推进“深港创新圈”、海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空间。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特区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拟定了深圳市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实施方案、深汕特别合作区财政体制方案。深入研究制定促进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科学编制市财政“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未来五年全市财政工作提供纲领性指导文件。
九、加强会计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10年,深圳市继续采取市区两级财政部门上下联动等方式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并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执业质量检查相结合,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处理处罚力度,提高监管效果。认真做好2010年注册会计师管理业务首次纳入行政绩效评价后的各项工作,行政许可业务的办理更加规范和透明。严格履行行政监管职能,全面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推进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深化非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调研,积极争取支持行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截至2010年底,深圳市共有会计师事务所263家,注册会计师执业人数2613人;资产评估事务所44家,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人数529人。
十、加快外围系统建设,构建“金财工程”大平台
2010年是深圳市“金财工程”二期及外围业务系统建设加快向纵深推进卓有成效的一年。社保资金管理系统上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上线启用,并与预算编审等其他业务系统形成闭环;构建“阳光政府”工程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各子系统陆续上线运行;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建设与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并行推进,为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存储、划转、汇集、核算迈出了重要一步;财政部统一平台接口基本建设完成;公物仓管理系统项目交付使用;“财税库银关”横向联网平台财政端正式上线运行;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建设进展顺利;基建资金管理系统建设迈出重要步伐;“金财工程”区级系统推广有序推进;整合各业务子系统的统一入口,形成全委的信息互联共享大平台,进一步提高了财政信息化水平。
十一、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增强预算的透明度
2010年,深圳市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知识宣传,积极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正面引导。召开了全市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市区两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2010年深圳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预案》,调整完善了本级政府总预算和部门预算格式,建立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公开人大审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草案),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截至2010年11月,市本级已有35个部门向社会主动公开了本部门的预算。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供稿,胡长青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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