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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湖南省实现生产总值15902.12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39.44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7313.56亿元,增长20.2%;第三产业增加值6249.12亿元,增长11.5%。区域经济全面发展。长株潭地区生产总值6715.91亿元,增长15.5%;环长株潭城市群地区生产总值12560.17亿元,增长15.2%;湘南地区生产总值3269.27亿元,增长15%;大湘西地区生产总值2027.25亿元,增长13.7%。
2010年,全省完成财政总收入1862.9亿元,比上年增长23.3%;完成财政支出2702.5亿元,比上年增长22.3%。
一、促发展积极有力,经济形势明显好转
一是支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共争取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96.91亿元和中央财政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9亿元,重点支持推进了铁路公路、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生态环境等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民生项目相继竣工,改善了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全省发展后劲。二是支持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省财政安排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3亿元,支持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发展;安排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06亿元,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引导支持...
2010年,湖南省实现生产总值15902.12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39.44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7313.56亿元,增长20.2%;第三产业增加值6249.12亿元,增长11.5%。区域经济全面发展。长株潭地区生产总值6715.91亿元,增长15.5%;环长株潭城市群地区生产总值12560.17亿元,增长15.2%;湘南地区生产总值3269.27亿元,增长15%;大湘西地区生产总值2027.25亿元,增长13.7%。
2010年,全省完成财政总收入1862.9亿元,比上年增长23.3%;完成财政支出2702.5亿元,比上年增长22.3%。
一、促发展积极有力,经济形势明显好转
一是支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共争取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96.91亿元和中央财政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9亿元,重点支持推进了铁路公路、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生态环境等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民生项目相继竣工,改善了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全省发展后劲。二是支持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省财政安排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3亿元,支持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发展;安排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06亿元,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用于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贴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筹措资金1.78亿元,支持做好国企改革后续工作;安排节能专项资金6000万元,支持企业节能降耗;安排科技专项资金2.4亿元,支持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项目建设;安排产学研专项资金1亿元,推进“产学研”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三是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研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举措和办法,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文化创意、生物、信息和节能环保等产业的培育发展。四是大力促进扩大消费。全省财政兑现扩大消费补贴23.43亿元,直接拉动消费210.6亿元;主动研究出台支持湘菜产业发展的19条政策措施,刺激消费需求;省财政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旅游宣传促销和项目建设;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着力支持全省市场建设。
二、新财政体制运行平稳,体制活力初步显现
酝酿多年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实施,与新体制运行相关的收入管理、基数核定、国库管理、非税收入分成、财政监督管理、农场管理区财政管理、市级对省直管县市补助办法等7个政策性文件正式出台,基本构建了适应新体制要求的制度框架。市县收支基数已经批复完成,新的收入征管系统已经正式运行,财政政务运行、指标下达、资金调度也已直接到县,新旧体制已经顺利转轨,改革的主体工作基本完成。改革的积极效应已经初步显现,市县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大大提高,省市县分配关系进一步规范,财政运行效率明显提高,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也大大增强。
三、惠农富农强农,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一是支持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省财政筹措资金30亿元,支持新建扩建农村道路17.8万公里;筹措资金3.61亿元,重点支持37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加大小型病险水库治理力度,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对全省1070座重点小Ⅰ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筹措资金9.25亿元,用于支持土地治理项目和建设高标准农田,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资金投入由上年的7500万元增加到2.6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由6个增加到19个;筹措资金2.39亿元,用于山塘清淤扩容项目;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农村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建设。二是落实农业生产补贴,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全省发放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农业生产补贴共52.23亿元,增强了农业生产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三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3亿元,支持粮食、生猪、柑桔和油茶4个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安排农业产业化资金2.4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贴息;安排农业科技推广资金6900万元,支持农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安排农民培训资金1.35亿元,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扶贫培训。四是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在46个试点县、918个乡镇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省财政安排3938万元,补助洞庭湖区10个试点县市,支持乡镇水管体制改革人员分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省财政安排中央和省本级奖补资金6.3亿元,整合各种涉农资金4亿多元,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总投入达到30亿元,试点村由上年22%扩大到30%以上;全面开展“普九”之后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的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四、大幅增加民生支出,公共财政特性更加凸显
2010年全省直接与民生相关的财政支出达1723.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63.77%。一是教育经费得到较好保障。重点支持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改善城乡中小学办学条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大幅提高高等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促进职业教育加快发展,较好地满足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资金需求。二是就业和社会保障支持体系更加完善。积极支持促进扩大和稳定就业,全省新增城镇就业人员70.83万人,比上年增加10.51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保持动态清零。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补助金发放标准,支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支持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加大特殊困难群体解困力度,将渔民解困范围由洞庭湖区扩大到湘资沅澧“四水”流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地区范围内补偿率达65.6%;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55元,比上年增加18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55元,比上年增加8元。全年145万城镇居民和262.7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扩大到46个。解决农村314.1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86所。8100家农家书屋全部竣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增廉租住房11.33万套,支持农村危房改造44386户,“四水”流域专业捕捞渔民上岸定居3971户。三是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病有所医的条件逐步改善。四是促“两型”取得积极进展。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年行动计划基本完成,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加强了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生态治理,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生态环境改善。五是支持文化建设取得新的进步。支持推进了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和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广播电视村村通、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支持了体育项目建设和体育活动的开展。
五、抓管理强监督,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开展2008-2009年度财政收入真实性情况检查,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实施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增强了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了使用效益;加强会计监督,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积极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提高了会计执业机构社会公信力;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促进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科学规范。二是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大“小金库”的治理力度,并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延伸到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省共查出“小金库”52个,涉及金额1404.54万元,整顿规范了财经秩序。三是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坚持机构编制与经费预算相衔接,严格依照定员定额等标准编制、核定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加强项目支出评估、审核论证,整合财政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出国(境)经费及办公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湖南省财政厅供稿,张向阳、余立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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