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2873.6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完成预算的104.8%,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及专项补助收入558.5亿元,减去本市上解中央支出170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历年结余,调入资金等64.3亿元,中央财政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1亿元,全市可以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总计3397.4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3302.9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完成调整预算的106.3%,加上中央专项结转下年支出33.1亿元,市级和部分区县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2亿元,全市财政支出总计3393.2亿元。全市财政收支结余4.2亿元。市本级财政收入1393.2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完成预算的105.1%,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及专项补助收入558.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36.8亿元,减去本市上解中央支出170亿元、市对区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50.5亿元,加上中央财政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1亿元,市本级可以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总计为1339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1278.7亿元,比上年增长6.8%,完成调整预算的109.6%,加上中央专项结转下年支出33.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5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1338.3亿元。市本级财政收入大于支出,当年结余7000万元。
<...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2873.6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完成预算的104.8%,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及专项补助收入558.5亿元,减去本市上解中央支出170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历年结余,调入资金等64.3亿元,中央财政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1亿元,全市可以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总计3397.4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3302.9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完成调整预算的106.3%,加上中央专项结转下年支出33.1亿元,市级和部分区县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2亿元,全市财政支出总计3393.2亿元。全市财政收支结余4.2亿元。市本级财政收入1393.2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完成预算的105.1%,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及专项补助收入558.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36.8亿元,减去本市上解中央支出170亿元、市对区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50.5亿元,加上中央财政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1亿元,市本级可以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总计为1339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1278.7亿元,比上年增长6.8%,完成调整预算的109.6%,加上中央专项结转下年支出33.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5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1338.3亿元。市本级财政收入大于支出,当年结余7000万元。
2010年,上海市财政收入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消费和服务业对财政收入的拉动效应明显。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和举办上海世博会等因素带动下,来自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等行业的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均在20%以上。二是“两个中心”建设对财政收入增长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深入推进及各项政策支持,金融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来自金融业的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4.5%。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资源配置能力逐步提高,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跃居全球第一,来自航运等交通运输业的地方财政收入在消化相关税收减免政策影响后,增长15%。三是工业结构调整、效益改善对财政收入的增长发挥重要作用。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不断改善,上海市工业企业产值增加、利润回升,来自工业的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3%。其中,逾七成增量来自于汽车、石化、成套设备、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行业,重点行业对经济增长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财政支出突出“三个聚焦”(聚焦惠民生、调结构、促和谐)。2010年,市本级“三个聚焦”支出合计1072.1亿元,占市级财政支出的83.8%。在预算执行中,注意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跟踪分析重点项目,完善和优化预算调整及拨付程序,建立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全年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明显提高,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较好地实现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统筹推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一、增强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功能作用
(一)支持和促进结构调整。2010年,上海市财政部门重点研究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提升先进制造业能级、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全市的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同时,增加市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总量,大力推进实现上海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2010年全市环境保护支出47.3亿元,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以及排污费支出17亿元,出台对区域成片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危险落后产能的专项调整补助政策,淘汰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93个,调整危险化学品企业65家;对10家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行超量减排实施奖励,对高效照明产品等实施政府补贴,推广使用节能灯1300万只,并对2.3万名重点优抚对象赠送4.6万只节能灯。
(二)支持和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认真实施《上海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自主创新项目扶持力度,切实保障科学技术支出法定增长。加大人才引进等投入力度,对上海市引进的纳入国家“千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进行资助。2010年科学技术支出202亿元,安排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24亿元;设立上海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民间资金投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拨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及地方配套资金28.8亿元,鼓励市企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研究开发;落实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项发展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等24.8亿元,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落实大学生创业资金,鼓励大学生进行创业实践,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和氛围。
(三)规范和完善区县财政扶持政策。按照“明确重点发展产业、加强区级统一管理、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加大基层财力保障、严格执行财税法规”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从制度上对区县财政扶持政策的政策导向、聚焦重点、支持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作出规范统一的规定,大力促进区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区域协调均衡发展。
二、财政支出重点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倾斜
(一)支持和促进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10年,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长362.6亿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完善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郊区老年农民养老补贴,支持浦东新区、松江区和奉贤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分别按月人均25元、年人均200元提高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向全市低保家庭中的老弱病残人员发放粮油帮困卡,向全市城乡21万户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继续实施就业“1+3”计划,落实万人就业和社区助老等公益性岗位补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补助、支持兄弟省市受灾援助等政策资金支出。
(二)支持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2010年,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60.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大学生医疗保障资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5亿元;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社区普通门诊诊查费减免补贴5000万元,为居民提供低成本医疗服务;促进公共卫生建设,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院前急救等专项经费2.6亿元;启动区域医疗联合体改革试点和郊区三级医院“5+3+1”建设计划,落实三级医院各类经费21.5亿元。
(三)支持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2010年,全市教育支出417.3亿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启动建设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工程等重点发展项目;继续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落实国家提高助学金资助标准政策资金5.2亿元;对区县特别是财力困难区县发展义务教育资助45.4亿元;支持郊区县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在继续扩大公办学校接收比例的基础上,对招收来沪从业人员子女入学的民办学校给予生均1500元的政府补贴,为全市162所招收来沪从业人员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配备标准化图书室、增配体育运动器材等支出4.3亿元。
(四)支持和促进文体事业发展。2010年,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心城区有线电视用户数字化整体转换,落实财政贴息资金5000万元;对31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补贴8000万元;支持举办重大文艺活动,落实世博文化中心建设经费、世博文艺演出和文化展示活动经费、第八届上海双年展重大活动经费等;落实运动员后备队伍建设、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参赛经费和第十四届世界游泳锦标赛筹办经费等各类体育经费3.6亿元。
(五)支持和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精神,重点加快上海市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落实市级旧区改造专项资金10亿元;出台《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解决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从业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阶段性居住困难。
(六)支持和促进“三农”发展。2010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151.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设施粮田、设施菜田、标准化畜禽养殖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区域特色农产品基地示范经营项目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兑现农资综合补贴、水稻种植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资金,对1.4万名农民开展生产技术和实用技能培训;落实农村村庄改造资金、郊区骨干河道和黑臭河道整治经费等,对420个集体经济相对困难村公共管理基本支出给予1.2亿元补助。
(七)支持和促进城市运行安全。2010年,全市公共安全支出187.2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支出,支持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社会建设,保障上海世博会安全举办。
三、深入推进财税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一)积极推进市与区县财税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市与区县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充分听取市人大、市政协、区县政府、有关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上海市进一步深化完善“十二五”时期市与区县财税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予以实施。
(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健全政府预算体系。非税收入管理除按国家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外,从2010年1月1日起将仍在预算外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上海市罚没收入收缴管理的实施意见》,从“构建统一管理平台、坚决杜绝收支挂钩、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强化收缴动态监管、着力推进公开透明”等5个方面,规范完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管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取消和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107项,降低收费标准和缩小收费范围17项。同时,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上海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试行办法》,积极开展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试编准备工作。
(三)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按照“制度加科技”的工作要求,通过市区(县)联动、部门协同,加快建立以“全覆盖、全流程、全上网、全透明”为主要特征的全市一体化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集市采购运行有序,商品范围不断扩大,电子招投标系统基本开发完成,已在部分区县开展试点运行。同时,制定《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责分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的管理要求和程序。
(四)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和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审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规范上海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提出分类整改措施,健全动态监控机制。同时,制定和实施《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研究拟订《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实施范围、组织管理、工作程序、指标和方法等,选择部分已经完成、有代表性的财政民生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试点。
(五)调整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办法。一是将国家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养路费等基数返还收入纳入转移支付范围。同时,由于《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后上海市水源保护区范围扩大和结构发生变化等因素,对生态补偿中的基本农田、公益林、水源地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二是避免补贴重叠,体现分配科学性,将剔除生态补偿区域后的区县陆地面积,作为城市维护与社区管理转移支付的分配因素。三是推进教育均衡保障,调整完善现行教育费附加收入分配办法,调剂个别教育生均支出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区的教育费附加收入,用于加大对其他区县尤其是郊区县的教育生均经费投入。四是调整完善财力困难系数设置,适当提高对部分区的补助标准,加大对财力困难区县的均衡保障力度。
四、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一是根据财政部文件和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等制度,并在公开市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基础上,首次向社会公开了2010年财政预算、2009年财政决算和执行情况,以及月度(季度)地方财政收支情况。二是积极推进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并公开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减排、强农惠农等领域的19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公开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非税收入情况;公开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等4项社会公共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三是对于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举办上海世博会资金投入情况,经全过程审计后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财政部门委托注册会计师对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从2010年起,率先在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等单位试点,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的审计监督。二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将治理范围延伸扩大至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积极探索将防治“小金库”工作与反腐倡廉、规范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内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三是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选取395户企事业单位、15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督检查,查出违规问题涉及金额共计46.4亿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137户,移送税务部门处理企业41户。四是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在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中期检查、财政扶持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检查、财政票据使用情况检查的同时,制定《关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暂行办法》,引入注册会计师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核定下一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扎实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加强组织、落实责任、跟踪检查,并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六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细化市本级预算草案,增加报送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转移支付情况、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市本级法定增长支出情况、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使用情况等报表,市财政报送市人代会审议的部门预算由原来的35个扩大到100个。
(上海市财政局供稿,周炳坤、孔祥东、周永祥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