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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黑龙江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3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02.3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5100.1亿元,增长14.4%;第三产业增加值3832.6亿元,增长11.6%。第一、二、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63.1%和31.9%。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812.6亿元,比上年增长35.5%。其中,城镇投资6292.7亿元,增长34%。全年实现进出口总值25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7.1%。其中,出口162.8亿美元,增长61.5%;进口92.2亿美元,增长50%。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3.9%,仍在可控范围内,低于年初调控目标(4%)。其中,城市上涨3.6%;农村上涨4.9%。
2010年,黑龙江省全口径税收收入实现1287.5亿元。其中: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851.6亿元,比上年增长14.1%,收入规模创历史新高;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435.9亿元,同比增长26.3%。主体税种中,国内增值税完成516亿元,增长19.1%;营业税完成165.8亿元,增长31.7%;企业所得税完成205.9亿元,增长4.9%;个人所得税完成62.7亿元,增长18.75%。全省全口径财政收入1730.7亿元,比上年增长20.2%。全省地方财政收入1073.3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55.6亿元...
2010年,黑龙江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3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02.3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5100.1亿元,增长14.4%;第三产业增加值3832.6亿元,增长11.6%。第一、二、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63.1%和31.9%。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812.6亿元,比上年增长35.5%。其中,城镇投资6292.7亿元,增长34%。全年实现进出口总值25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7.1%。其中,出口162.8亿美元,增长61.5%;进口92.2亿美元,增长50%。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3.9%,仍在可控范围内,低于年初调控目标(4%)。其中,城市上涨3.6%;农村上涨4.9%。
2010年,黑龙江省全口径税收收入实现1287.5亿元。其中: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851.6亿元,比上年增长14.1%,收入规模创历史新高;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435.9亿元,同比增长26.3%。主体税种中,国内增值税完成516亿元,增长19.1%;营业税完成165.8亿元,增长31.7%;企业所得税完成205.9亿元,增长4.9%;个人所得税完成62.7亿元,增长18.75%。全省全口径财政收入1730.7亿元,比上年增长20.2%。全省地方财政收入1073.3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55.6亿元,增长17.8%。全省地方财政支出2540.6亿元,比上年增长21.3%。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253.3亿元,增长20%。省对下转移1093亿元,增长26.7%。按现行体制结算,全省地方财政结余176.7亿元。其中:一般预算净结余2.7亿元,基金预算滚存结余174亿元。
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
(一)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省级财政整合设立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7亿元,采取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研发经费无偿补助和风险投资等方式,集中支持3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全省共核销4317户企业历史欠税33.5亿元,增强了企业升级改造能力。全省财政投入资金1.3亿元,支持黑瞎子岛乌苏古镇、神州北极等百镇及重点旅游名镇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旅游产业加快发展。
(二)支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制定实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给予技术创新企业和购置节能产品企业税收扶持,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省级财政投入资金1.7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技术改造,促进特色产业聚集区内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协作配套;支持服务外包、物流、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省级财政投入资金3亿元,支持科技型企业贷款担保平台建设,增强科技投融资平台担保能力;设立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公司对省内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进行风险投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31项首台套设备研发,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188个科技攻关项目研发和省属科研院所70个自拟课题项目研究,建立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整合大型科学仪器设备1581台套,有效盘活省内科技资源。
(四)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省级财政拨付资金68.2亿元,支持32户企业淘汰落后产能253.2万千瓦,56户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节能140.7万吨标准煤,支持3个示范县、4个示范项目进行建筑节能改造;支持280个“三供两治”工程项目建设,完成769.7公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全省财政拨付资金54.2亿元,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退耕还林26.8万公顷、造林绿化441.9万亩;支持防护林、自然保护区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生态大省建设步伐。
(五)支持全方位开放。省级财政投入资金4.1亿元,支持边境通道、出口加工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上调对俄出口地方产品奖励资金标准,支持乌苏里斯克境外合作园区建设,助推全省实施“走出去”战略。
二、强农惠农实现新突破
(一)促进农业基础条件改善。全省财政投入资金93.8亿元,支持44个水利重点县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40万亩;支持组建325个大型农机合作社,购置拖拉机等机具3.5万台;支持17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增加粮食产量9800万斤;推进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土地整理整治,新增耕地1.9万公顷;支持改造中低产田143.2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15万亩,治理黑土区水土流失61.7万亩。
(二)促进农业效益提升。全省财政投入资金11.8亿元,支持重大畜禽疫病防控监测,扶持奶业和生猪产业发展,完成苜蓿草种植4.5万亩;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促进19个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深入实施良种化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200万亩;对2489万亩农作物和63.6万头牲畜实施保险保费补贴。
(三)促进新农村建设。全省财政投入资金15.6亿元,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推进小城镇建设及新农村建设千村试点工作,着力加强35个新农村省级重点示范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四)促进农民增收。及时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102.2亿元,缓解农民发展生产资金紧张状况。全省财政投入资金5.8亿元,完成第五批750个贫困村第一年整村推进任务,支持60个贫困村实施发展生产互助资金试点,对29万农民进行实用技术技能培训。
三、民生保障获得新进展
(一)推动就业再就业。全省财政投入资金36.5亿元,深入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财税政策,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万人。
(二)推动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省财政投入资金135.6亿元,保证了332.4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调增基本养老金月人均147.3元,将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调增至4000元和6000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全省31.6%的农业人口。
(三)推动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省级财政投入资金42.4亿元,建立健全低保财政补助标准调整机制,将城镇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2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00元,并对全省城乡低保家庭冬季取暖给予补助;为低收入群众及大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全省城乡287.5万低收入群众和105万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5.3万特困生基本生活不因物价变动而受到影响;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对全省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津贴100元。
(四)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省财政拨付资金86.3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全省702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和资金补助比例,全省90%以上市县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救助困难群众255.7万人次;全省1400.8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8%;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9类2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七台河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五)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实施高教强省战略,省属本科院校生均财政拨款达到7600元;为全省40多万名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巩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成果,落实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助政策;支持158所学校进行校舍安全工程改造。
(六)推动文化事业建设。继续支持全省57个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开放,为186个社区文化中心和活动室配备各类设备,完善428个乡镇文化站设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县级和村级全覆盖,农村电影放映实现全覆盖,全省建成农家书屋6270个。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作用,推进省出版总社、省广电系统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七)推动民生工程建设。省级财政拨付资金90.1亿元,支持“三棚一草”改造和廉租房建设,完成棚户区改造6135.5万平方米、泥草房改造20.9万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9万户。
(八)推动平安龙江建设。全省财政投入资金45.6亿元,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支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有效应对大兴安岭扑火等应急突发事件。
四、扩大内需取得新成效
(一)加大公共投资。争取中央扩内需资金112.4亿元,通过预算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整合专项资金等措施,落实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8.9亿元,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重点项目建设。省级财政投入资金27.7亿元,支持重点公路、农村公路、哈尔滨地铁、前抚铁路和哈大齐城际铁路建设。同时,积极吸引社会投资,落实激励民间投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领域。争取世行、外国政府贷款24.7亿元。支持龙江银行、村镇银行发展,完善金融机构服务质量奖励政策,拉动全省地方金融机构新增贷款1006.4亿元,增长16.4%。支持组建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开展再担保业务,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融资额达到125亿元,增长62%。
(二)努力促进消费。加大家电汽车下乡政策落实力度,全年兑付补贴资金13.4亿元,补贴销售家电汽车下乡产品259.6万台(件),实现销售额121.4亿元。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巩固增值税转型成果,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小排量汽车购置税等优惠政策,全年累计减税95.9亿元;积极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24项收费项目,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和居民消费能力。
五、财政收入规模跃上新台阶
全省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坚持培植税源与组织收入并重,维护良好投资环境与依法征税并重,政策激励与工作扶持并重,经过积极努力,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迈上千亿元台阶。
(一)推进财源建设。省级财政投入资金4.3亿元,支持78个重点财源项目建设,加大对以前年度已开工尚未投产、已投产尚未达产项目推进力度,促进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支持34个园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产业项目落地条件,入驻企业3852户,2010年实现税收63.2亿元。
(二)强化收入征管。坚持依法征税,全力推进重点地方税种和非税收入挖潜增收,建立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力度,全省75个市县完成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平台建设,20个涉煤市县完成煤炭产品产量及税费监控系统建设。
(三)实施政策激励。兑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增加返还县(市)财力性补助31.8亿元;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奖补资金9.7亿元,提高县级财政供养人口人均财力水平;落实总部经济、招商引资奖励等财源建设激励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
(黑龙江省财政厅供稿,鄢长勇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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