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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教科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支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夯实基础,狠抓落实,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一)预算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中央教科文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为96.4%,比2008年和2009年分别提高14.2个百分点和8.3个百分点。注重抓好代编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结转资金预算执行工作。把预算执行工作引入制度化轨道,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财政教科文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财教[2010]197号)等文件。创新机制,实现预算执行管理与部门业务有机结合,探索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挂钩办法。
(二)预算编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不断完善财政教科文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教育、科技法定增长和文化“不低于”要求。2010年,全国财政教科文支出(包括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与传媒)17342.9亿元,增长19%。其中:教育支出12550.02亿元,增长20.2%;科学支出3250.18亿元(不含科技重大专项),增长18.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42.7亿元,增...
2010年,教科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支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夯实基础,狠抓落实,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一)预算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中央教科文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为96.4%,比2008年和2009年分别提高14.2个百分点和8.3个百分点。注重抓好代编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结转资金预算执行工作。把预算执行工作引入制度化轨道,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财政教科文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财教[2010]197号)等文件。创新机制,实现预算执行管理与部门业务有机结合,探索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挂钩办法。
(二)预算编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不断完善财政教科文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教育、科技法定增长和文化“不低于”要求。2010年,全国财政教科文支出(包括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与传媒)17342.9亿元,增长19%。其中:教育支出12550.02亿元,增长20.2%;科学支出3250.18亿元(不含科技重大专项),增长18.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42.7亿元,增长10.7%。二是从严从紧编制2011年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准确性。三是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2011年部门预算报表体系中新增《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和行政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收入预算表》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和行政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安排支出预算表》。开展对68个中央部门600多家事业单位2011年申请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审核工作。
(三)预算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2010年,全部26个中央教科文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等部门和公众的监督。同时,积极探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尤其是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管理,如贫困生资助政策、计划生育奖扶制度、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都采取了公告公示制度。
二、加强“两基”建设,提高财政教科文管理水平
(一)财务制度建设有了新进展。初步完成《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改工作。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高校、科学等分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修改工作。研究制订修订10余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包括《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461号)、《“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0]596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673号)和《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244号)等。
(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迈上新台阶。一是完善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印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10]200号),开展了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产权登记、国有股权改革方案、国有股份转持审核批复等工作。二是指导中央部门和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事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启动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归口管理的通知》(财办[2010]35号),明确了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管理体制。
(三)管理基础工作有了新成绩。一是加强基础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启动实施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数据库;研究制定了事业单位资产统计报表、修订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建立了中职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完善了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公益性行业科研等专项经费管理信息系统;启动了“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开发工作。二是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和事业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研究了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标准、国家运动队训练费标准、运动员保障经费标准等;选择科学事业单位作为试点,启动中央级事业资产配置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研究提出建立我国事业支出标准体系的思路和政策建议。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举办了中央教科文部门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培训,共培训中央教科文财务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干部约450人。
三、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财政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各项重大教育政策的落实,不断完善财政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一是提出实现4%目标的政策建议。草拟了《财政部关于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目标有关问题的请示》(财教[2010]36号)、《国务院关于切实增加财政教育投入 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的意见》(代拟稿)等8个重要文件,提出了实现4%目标的一系列政策建议。二是支持实施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会同教育部起草《关于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的指导意见》,研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组织实施的意见,支持重大项目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
(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幅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100元,中西部地区年生均达到小学400元、初中600元,东部地区年生均达到小学450元、初中650元;为解决农村小学教学点运转困难等问题,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年生均补助标准达到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二是安排专项经费5.5亿元,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当年招聘教师6.09万人。2010年中央财政按年人均20540元,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30.5亿元。三是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安排专项资金83亿元,用于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按照国家基本标准配置教学设备和图书等、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等。四是支持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置必要的校园安保设施。2010年中央财政从超收收入中安排38.89亿元,对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购置安保设施给予一次性补助,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五是推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0年,共安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100亿元。同时,加大了督察工作力度。六是继续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加大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2010年,对已经整体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省份安排奖励资金31.7亿元,全国约有2900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政策或相应补助;对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份安排奖励资金33.6亿元。
(三)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一是启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中央财政重点支持100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2010年确定立项285所中职示范校,安排专项资金14.25亿元。二是启动实施国家级高等职业院校骨干院校建设计划。会同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决定从2010年起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二期建设计划,在已有100所的基础上再建设100所左右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2010年启动40所院校建设工作,安排专项资金3.2亿元。三是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四)创新投入机制,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加大中央高校支持力度。一是启动新一轮“985工程”建设。会同教育部做好总体设计,印发指导意见,指导高校编制建设规划和改革方案。研究提出2010—2013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下达各高校基本额度控制数305亿元以及2010年项目预算80亿元。坚持多方筹集资金,引入专家咨询监督机制以及绩效考评机制。印发了《“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从2011年起将各高校项目预算纳入部门预算。二是开展小规模特色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现有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框架下,进一步体现办学差异,建立有差别的高校基本办学经费保障机制。三是改善中央高校附属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整合原有的附属中小学修购专项以及下一步拟用于开展附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经费,统筹安排设立改善中央高校附属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四是继续支持“211工程”三期建设、“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启动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继续实施中央高校修购项目,对中央高校接受的社会捐赠进行配比;进一步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等。五是支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孔子学院建设和国际汉语教育工作;印发了《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0]286号),提高国家公派留学生和高级研究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
2.完善对地方高校的支持体系。一是调整设立专项资金。在原共建专项的基础上,调整设立“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将所有地方所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以及部分原下划高职高专学校纳入支持范围。同时,将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纳入专项资金统一管理,支持非“211工程”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二是支持各地提高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会同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要求各地逐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原则上2012年不低于12000元,并推动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从2010年起,中央财政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各地提高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给予支持。三是支持化解地方高校债务。印发了《关于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财教[2010]568号)。2010—2012年,中央财政对有效化解高校债务的省份给予奖补支持。
(五)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一是建立高校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机制。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全国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当年中央财政新增安排经费13.18亿元。二是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体系。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同时,建立起学费减免、鼓励社会捐资助学等制度。三是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全国共有约440万名中职学生享受这一惠民政策。继续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全国约1136万名中职学生得到生活费补助。四是实施玉树地震特别资助政策和落实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资助政策。对生源地为玉树地震重灾区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或生活费补助,并免除一学年的学费,新增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同时,配合做好灾后应急安置和恢复重建有关政策制度工作。
四、支持科技创新,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
(一)推进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一是完善科技重大专项的制度体系。印发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673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管理部内工作规程》(财办教[2010]22号),起草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制定了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和税收政策的规定。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发布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专[2010]264号)。二是加强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管理工作。2010年完成科技重大专项的中央财政投入291亿元。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召开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推进会,并做好预算评审工作。三是研究发挥地方参与重大专项作用问题,提出改进和创新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方式意见。四是参与并做好重大专项计划综合平衡,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对重大专项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
(二)优化投入结构,完善财政科技投入体系。2010年,继续加大对国家科技计划(基金)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大对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和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等的投入力度,共安排专项经费325.8亿元,特别是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公益性科研院所稳定支持力度,安排基本科研业务费等专项经费20亿元。加大对公益性行业科研稳定支持力度,安排专项经费21.43亿元。继续安排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25.59亿元,安排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经费9.68亿元。安排中央级科研机构博士生奖学金3.1亿元,初步解决了长期以来科研院所和普通高校学生培养资助经费政策不衔接的问题。
(三)研究支持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2020年跨越发展。2010年,中科院提出了未来十年发展战略,财政部在与中国科学院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财政支持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2020跨越发展的主要措施,包括设立战略先导科技专项,加大对科技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加大对科技支撑条件建设与运行维护的投入力度等,并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初步建立起既符合科技经费管理总体要求,又符合中国科学院职能定位,并与其事业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四)支持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制。安排专项经费1.9亿元,继续支持中国科学院重大科研装备自主研制试点工作。同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着手全面启动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发工作。安排专项经费5亿元,会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启动研究用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工作。会同科技部研究支持面向市场的重要科研仪器设备开发有关工作。
(五)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研究提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方案,对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进行支持。研究促进中关村地区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先试有关政策,提出科技成果收益权管理改革初步思路,推动中关村地区科技成果转化。
(六)研究建立促进创新人才发挥作用的新机制。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会同中组部共同研究青年千人计划和千人计划顶尖人才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青年千人计划科研启动费的支持方式和渠道;会同科技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生命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方案,作为科技体制创新和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改革试点予以支持;会同科技部研究完善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五、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
(一)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一是妥善解决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缺位问题。2010年10月,中央编办正式批复设立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财政部。同时,印发了《关于发布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出资人名单的通知》(财教[2010]319号),明确凡原主管单位为党政机关(含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出版社,其出资人确认为国务院,由财政部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二是支持做好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企改制相关工作。会同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研究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积极参与中央出版社转企改制培训工作,做好清产核资立项和结果审批、资产评估备案、产权登记、工商注册等资产管理工作。三是支持中央重点文化企业组建集团及股改上市。支持组建中国教育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做好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等中央重点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方案审核和批复工作,为推动其股改上市提供有利条件。四是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大幅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2010年共安排20亿元,比上年增加1倍,印发了《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81号)。参与起草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政策文件,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做好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相关筹备工作。
(二)加大文化领域重点项目支持力度。一是继续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会同中宣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共同组织召开了“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会议”。2010年中央财政为此共安排资金20亿元。二是加大农家书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支持力度。从2010年起提前启动“十二五”农家书屋建设工作,至2012年基本实现农家书屋覆盖全国所有行政村的目标。2010年安排“十二五”时期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14.52亿元,加上2009年提前预拨指标,共安排资金21.2亿元。同时,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场次补贴专项资金7.6亿元,大幅提高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标准,由不低于100元/场提高到不低于200元/场。三是支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15.76亿元,对大遗址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西藏重点寺庙文物维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等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四是支持中华文化“走出去”。积极支持文化部组织开展瑞士“文化风景艺术节”中国主题国活动、意大利中国文化年等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加强海外文化中心建设,安排经费3.69亿元,支持俄罗斯文化中心、西班牙文化中心、新加坡文化中心购置房产和土地等。
(三)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一是继续支持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三项制度”。自2010年起,将青海省及甘肃、云南、四川等省藏区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农牧区人员年龄由60周岁提前至55周岁,2010年中央财政为此共安排专项资金14.35亿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惠及361万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惠及46.6万人,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惠及6万家庭。二是启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会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全国选择100个县作为试点地区,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准备怀孕的农村夫妇(含当地流动人口)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结算标准为240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2010年中央财政为此安排试点专项经费7611万元。三是参与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同时,积极参与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终期督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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