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财政部政府采购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完善法规体系、发挥政策功能、提升监管水平、推进电子化采购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提高了政府采购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加快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健全政府采购法规体系
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送审稿)》修改完善工作。修订发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市场入手,取消代理机构确认资格,建立代理机构退出机制,提高代理机构准入门槛,授予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监管代理机构的职责,设立代理机构异地执业备案等制度。制定发布《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领域引入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等制度办法草案,不断充实完善政府采购法规体系。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
一是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实施信息安全产品强制认证制度基础上,重点研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措施,以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加大支持正版软件使用的工作力度,开展对政府采购支持服务外包等产业...
2010年,财政部政府采购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完善法规体系、发挥政策功能、提升监管水平、推进电子化采购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提高了政府采购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加快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健全政府采购法规体系
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送审稿)》修改完善工作。修订发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市场入手,取消代理机构确认资格,建立代理机构退出机制,提高代理机构准入门槛,授予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监管代理机构的职责,设立代理机构异地执业备案等制度。制定发布《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领域引入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等制度办法草案,不断充实完善政府采购法规体系。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
一是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实施信息安全产品强制认证制度基础上,重点研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措施,以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加大支持正版软件使用的工作力度,开展对政府采购支持服务外包等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严格执行进口产品政府采购审批制度,从严把关中央单位采购进口产品,有力促进国内相关产业发展。二是完善相关政策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形势发展动态调整政府采购清单内容,并统一清单发布时间,加大对清单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协调解决供应商不履行承诺等问题。三是加强与其他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不断增强政府采购政策与“三农”支出和民生支出的结合度,在中小学免费教材、财政补贴农民购置机具等方面的采购规模显著增加。积极研究政府采购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区域性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新领域的政策功能。
三、完善监管运行机制,着力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和改进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制定发布《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建立较为规范的目录准入和退出机制,增强目录执行的可操作性。首次开展对中央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工作,从内控机制、电子化采购、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强化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日常监督指导。完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等集中采购组织形式。二是建立电子化的政府采购计划和信息统计报送机制。为强化政府采购计划对采购活动的刚性约束,严格要求各中央单位从2010年起,通过信息系统根据部门批复预算按季上报采购计划和属地化采购执行数据,建立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的衔接贯通机制。及时收集各单位以合同要素为主要内容的采购执行基础数据,为深化改革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三是依法做好供应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2010年从严从快处理有关中央领导和财政部领导批办的投诉举报案62起,协助处理行政复议案11起。首次对招标代理机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处罚了14家供应商,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肃性。四是做好其他日常监管工作。全面推行采购方式和进口产品的网上审核审批,提高了工作效率。完成450家甲级代理机构、402家资格确认机构的审批工作。不断完善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协调机制,对收到的有关举报案件及时调查处理。
四、统筹规划系统建设,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
一是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大平台建设。进一步研究论证原业务需求方案,确定“一个标准体系、两个处理平台、四个全国共享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目标,明确“中央统筹规划、地方分级建设、各采购主体共同使用”的建设思路,提出涵盖所有采购管理、电子交易、采购活动实时监控以及中央地方数据共享的一体化业务需求,推动系统建设项目进入政府采购招标程序。二是积极开展专家库新系统建设工作。在对浙江等部分省市评审专家库系统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优化分类标准,增加语音通讯、自动预警、动态考核、网上培训及统计分析等功能需求,整理形成了新的业务需求文本,并完成系统招标采购工作。三是完善相关系统。升级改造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与计划管理系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批系统、政府采购方式与进口审批系统,有效保证了相关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基本实现中国政府采购网主网站与各地分网站的互联互通,推动招投标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集中统一发布,全年共发布各地采购公告信息近21万条,扩大了中国政府采购网作为唯一采购信息发布网络媒体的影响力。
五、加入GPA谈判稳步推进,应对国际化能力不断增强
2010年是我国开展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的第三年。财政部根据谈判形势,认真组织国内谈判应对工作,积极开展谈判活动。2010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向WTO提交了加入GPA修改出价,对初步出价做出重大改进,履行了我国相关承诺。一年来,财政部4次组团赴日内瓦与美国、欧盟、加拿大、日本、韩国、瑞士、挪威、新加坡等8个GPA参加方,开展了16场双边谈判,并与美国和欧盟分别在北京和布鲁塞尔开展了一次双边谈判,就双方关心的议题进行了磋商。WTO秘书处和GPA参加方对我国提交的修改出价给予了高度肯定,参加方同时要求我国尽快按照GPA原则修改国内有关政府采购法律和政策。2010年,财政部还在第二届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以及中欧财金对话中,就我国加入GPA及有关政府采购政策与美国和欧盟开展了深入磋商。配合有关部门参加了中美商贸联委会、中欧完善《1985年贸易协定》、APEC政府采购专家组、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政府采购工作组,以及中瑞、中韩自贸区等机制下有关政府采购议题的磋商和交流活动。
(财政部国库司供稿,杜强、滕霞光、王文虎、李红、肖帆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