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黑土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但长期以来,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生产经营活动,黑土区水土流失日益加剧,耕地生产力大幅下降。据有关资料统计,截至2010年底,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面积约27.59万平方公里,占黑土区总面积的26.79%,每年由此造成的粮食损失约100亿公斤。国务院领导同志非常重视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情况,要求农业综合开发要把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要运用成功经验,坚持综合治理。为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水利部从2008年起,启动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以下简称“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一、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情况及取得成效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于2008年启动实施,2010年结束,为期三年,每年由中央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2亿元,专项用于对黑土区水土流失进行治理。治理范围涉及吉林、黑龙江(含黑龙江农垦总局,下同)两省的31个县(区、农场),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49平方公里。
截至2010年底,一期项目已投入资金5.8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6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5亿元,农民筹资投劳折合资金79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14.12平方公里(合332.12万亩),其中,治理坡耕地253.49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23.13万亩,修筑沟头防护2336处、谷坊18357座,修建生产作业道路1346.45公里,在项目区基本实现了控制水土流失,保护黑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的预期目标,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控制了水土流失,保护了耕地资源。通过以小流域为单元,合理布设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形成立体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使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保护了珍贵的黑土资源和周边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主要体现在:对坡耕地进行改垄改梯、建设地埂植物带、推广等高耕作等方式,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加强对侵蚀沟综合治理,根据不同侵蚀沟形成与发育的规律与特点,因害设防,就地取材,采取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使发展沟变成稳定沟道,有效保护与恢复耕地;引导农民改变顺坡耕作习惯,实行等高横坡耕作,控制水土流失。
(二)增加了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了耕地质量。据黑龙江省拜泉县对项目区地块的实测分析,完成治理后,0-10厘米的黑土层,有机质含量由原来的3.48%提高到3.89%,净增加0.39%。
(三)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开展坡耕地整治,防止黑土流失,同时配套建设水源工程、小型水保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治理后的黑土层,旱时可保持土壤墒情,涝时可通过已建成工程措施及时排出地表多余积水,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调查表明,已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坡耕地农作物产量比未实施的地块有明显的提高。以种植大豆为例,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地块平均每亩增产大豆20斤,增加收益约36元。
(四)提高了农民收入,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实现了人口、粮食、生态和经济的良性循环,农业总产值大幅度提高,农村经济有了较快发展。吉林省梨树县三家子项目区在荒山荒坡修建果树梯田1950亩,栽植苹果梨等果树,辅以节水灌溉措施,使原来的荒山荒坡变成了如今的花果山,当地农民年人均收入增加近500元。
二、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黑土区水土流失面积较大,治理任务艰巨。东北黑土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7万多平方公里,其中亟待治理的有6万平方公里左右。按农业综合开发每年安排治理面积800平方公里计算,需75年才能治理完成,任务非常艰巨。
(二)投资标准相对偏低。在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中,中央财政每年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2亿元,按治理面积摊算,治理1平方公里面积水土流失,中央财政补助15万元(折合每亩100元),只能实现低标准的初步治理。
(三)农民筹资投劳难度大。由于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在家务农人员多属老人、妇女,动员群众投工投劳越来越难,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主要还依靠财政资金投入。
三、进一步加大对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的支持力度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与水利部等部门一起,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和东北黑土区实际,逐步扩大治理范围,积极推进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一)继续实施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该工程一期项目已于2010年实施完成,二期项目也已启动。除继续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实施外,还将辽宁、内蒙古两省(区)水土流失严重的黑土区也纳入治理范围;计划每年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7亿元,比一期项目中央财政年均投入增加5000万元,增长41.67%;2011年将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4省区实施项目55个,计划治理黑土区水土流失面积1123平方公里,预计由此可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3624亿斤。
(二)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投资标准。为确保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质量,国家将根据物价和用工成本上涨情况,逐步提高亩均财政补助标准。同时适当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扶持环节和投入方式,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
(三)坚持多元投入,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实施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应坚持农业综合开发的成功经验,按照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原则,调动各方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既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也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要认真落实项目建设公示制和农民筹劳“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建后工程管护,让农民群众更加珍惜和爱护治理成果,保证建后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供稿,吴洪伟执笔)